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练习-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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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类型 题集-综合训练
知识点 就业与创业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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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09
更新时间 2026-04-20
作者 思辨政治资料库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6-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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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2023年8月1日,小李与M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资实行年薪制。M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实行年薪制的员工不同时享受休年假福利。”2023年9月1日,小李到岗上班。2024年12月,M公司以小李严重违纪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小李的未休年假工资(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双方协商未果,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追索工资并获得仲裁裁决支持。M公司不服裁决。本案中(   ) ①员工手册中关于年薪制员工不享受休年假福利的规定无效 ②小李与M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起成立 ③M公司因未与小李协商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④M公司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薪酬制度等方式予以剥夺或限制,该规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因此无效,正确。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本案中2023年9月1日小李到岗上班,劳动关系自此成立,并非签订合同之日,排除。 ③:若劳动者存在“严重违纪”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协商,该选项将“未协商”作为违法理由不成立,排除。 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当事人对非终局裁决不服的,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正确。 2.胡某是M公司员工,其未满1岁的幼儿因病住院遂向单位申请育儿假,但未获批准。之后,胡某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孩子的住院材料。该公司仍未批假,还以胡某无故旷工五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胡某可选择的维权路径有(   ) ①“有话好好说”,可以首选与单位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②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任何情况下都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④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不妨试试“有话好好说”,可以首选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争议的解决与单位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正确。 ②:面对劳动争议,当事人胡某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正确。 ③: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错误。 ④: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或者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申请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提起诉讼,且这也不是行政诉讼,错误。 3.2025年3月17日,一场演唱会在杭州举办,某公司员工李某被发现在现场。此时,她正以腰痛、只能卧床不能上班为由向公司申请病假65天。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以李某弄虚作假、构成旷工为由,于2025年4月2日将她辞退,李某遂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予以经济补偿。本案中(   ) ①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公司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应予以赔偿 ③李某行为违反劳动者应遵守的诚信、敬业原则 ④李某一开始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李某以“腰痛需卧床”为由长期休病假,却实际前往杭州参加演唱会,其行为明显属于弄虚作假、骗取病假。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合法,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正确。 ②:李某是通过欺诈手段获取病假,并非合法合规的休假。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管理秩序的合法行为,并未侵犯其休息休假权,也不应赔偿,不选。 ③:诚实信用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的基本原则,李某虚构病情骗取病假,违背了诚信原则;同时,其无故旷工的行为也未遵守敬业原则,正确。 ④:劳动争议案件,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选。 4.王某入职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任站点骑手,劳动报酬支付一半现金、一半超市购物券。入职半年后,王某被突然调去几百公里外的分公司当门卫,王某拒绝到岗,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王某。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可以用超市购物券支付劳动报酬 B.该公司单方作出的调岗安排属于违约行为 C.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D.若王某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补签之日起建立 【答案】B 【详解】A:劳动报酬就是人们常说的工资,它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如超市购物券)替代。该公司用一半超市购物券支付劳动报酬,违反了法律规定,A错误。 B:变更劳动合同(如调岗)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本案中,公司单方面将王某从“站点骑手”调至几百公里外的“门卫”岗位,工作内容和地点发生重大变化,且未与王某协商,属于单方违约行为。王某拒绝到岗是正当的,公司以此为由辞退王某缺乏法律依据,B正确。 C: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本案中王某已入职半年,仅口头约定无效,因此劳动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C错误。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补签劳动合同只是对已有劳动关系的确认,并不改变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即自用工之日)。因此,若补签合同,劳动关系仍自王某入职之日起建立,而非补签之日,D错误。 故本题选B。 5.高某是甲公司员工,2025年3月高某拒绝公司在其工作量饱和情况下新增工作,同年6月公司以“拒绝正常工作交接和安排,构成严重违纪”为由将其开除。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机构仅确认其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并未支持其赔偿请求。高某不服,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为了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一律不得加班加点 ②高某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③甲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④仲裁机构未支持高某全部诉求,本案存在程序瑕疵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劳动者并非一律不得加班加点,在用人单位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可以加班加点,①错误。 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高某的做法符合这一规定,②正确。 ③:甲公司在高某工作量饱和情况下新增工作,高某拒绝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甲公司需承担违约责任,③正确。 ④:仲裁机构的裁决是基于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的,仅从题目所给信息,不能得出仲裁机构存在程序瑕疵的结论,④错误。 故本题选B。 6.胡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外卖骑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胡某在一次送餐途中摔伤致肋骨骨折。对此,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对于此案,法官组织两次调解,公司最终撤回起诉。该案例中(   ) ①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前提条件,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②公司应遵循“或裁或诉”原则,选择诉讼时放弃仲裁 ③法院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因公司的举证能力欠缺,需人社局对自身行为进行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前提条件”表述错误。根据劳动法律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者维权的前提是存在劳动关系,而非必须签订书面合同,①排除。 ②: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劳动争议并不实行“或裁或诉”,公司不能直接选择诉讼而放弃仲裁,②排除。 ③:题干体现的是诉讼调解,人民法院依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③正确。 ④:行政诉讼中,被告(行政机关)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人社局作为工伤认定的行政机关,需对其认定工伤的行为提供证据,④正确。 故本题选D。 7.小蔡和某外贸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工作1年后,小蔡提出休带薪年休假,公司以合同有约定为由拒绝。小蔡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②小蔡劳动合同中“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合法有效 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主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进行裁决 ④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变相强制小蔡放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等,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带薪年休假工资报酬属于劳动报酬范畴,若金额符合条件,仲裁裁决可为终局裁决。本题中,小蔡工作1年,带薪年休假,金额可能较小,符合终局裁决条件,①正确。 ②: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不得约定排除该权利,“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②错误。 ③:劳动争议应主要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进行裁决,而非《民法典》合同编,③错误。 ④: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通过合同等方式变相强制劳动者放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8.唐某2006年进入攀某能公司工作,直到2016年该公司才与唐某正式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唐某在工作时受伤并认定为工伤,但公司未给唐某购买工伤险,并以唐某签订合同时自愿表示不购买社保为由,不愿承担唐某的医药费和手术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唐某自愿,公司可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②唐某和攀某能公司于2016年正式订立劳动关系 ③公司未遵守劳动法规定,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④唐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社保是必备条款,必须购买,①排除。 ②:唐某和攀某能公司是在2006年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建立了劳动关系,②说法错误。 ③:唐某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③说法正确。 ④:唐某可以通过仲裁和投诉维权,④说法正确。 故本题选D。 9.某保安公司招聘李某担任保安,双方订立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月薪3500元,内附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李某未续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担任保安。公司认为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求李某依据合同支付20万元违约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依合同支付违约金 ②李某不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③公司滥用竞业限制协议,涉嫌侵犯李某的择业自由 ④公司索赔数额明显高于李某的工资,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在劳动争议中,劳动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即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能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而应先申请劳动仲裁。所以公司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链接,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李某只是普通保安,不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合同部分条款无效,②正确。 ③:由于李某不具备竞业限制适格主体的条件,公司与李某订立包含竞业限制的合同,限制了李某的正常择业,涉嫌侵犯其择业自由,③正确。 ④:虽然违约金20万元远高于李某月薪3500元(两年工资总额约8.4万元),但公司索赔数额明显高于员工工资是否违背公平原则,需结合《民法典》及相关法律分析,核心在于赔偿应以实际损失为基础,若索赔金额过分高于合理范围,可能违反公平原则;反之,若基于实际损失和合法依据,则通常不违背。另外,该题的核心问题在于竞业限制条款本身无效,而非单纯数额公平性问题。条款无效后,违约金主张无依据,无需进一步讨论公平原则,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0.2025年9月,某公司因业务调整,在未与员工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其月薪从15000元降至12000元,并通过公司系统向张某发送了调薪通知。张某在收到通知后继续工作了一个月,但次月领取工资时发现薪资已被降低,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发送调薪通知构成要约,张某继续工作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变更有效 ②薪资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公司应与张某协商一致后再变更劳动合同 ③张某继续工作一个月应视为接受调薪安排,自愿放弃了主张权利的机会 ④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构成违约,仲裁委员会会支持张某的请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公司发送调薪通知不能视为有效要约,张某继续工作也不构成承诺,因为劳动法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协商一致,单方面行为无效,①错误。 ②:薪资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如薪资)必须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本案中,公司未与张某协商,单方面降薪,违反了协商一致原则,②正确。 ③:张某继续工作一个月不视为接受调薪安排。根据劳动法,劳动者对降薪有异议时,应及时维权(如申请仲裁),但沉默或不作为不构成默认同意。张某在发现工资降低后立即申请仲裁,表明未放弃权利,③错误。 ④:公司单方面降低薪资属于擅自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构成违约。张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和第46条(经济补偿情形)的规定。仲裁委员会通常会支持张某的请求,包括补足工资差额;如果张某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还可获得经济补偿金,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1.2021年7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六个月内张某不得至竞争企业工作、需按月提供履行证明,公司按月支付补偿金10000元。2023年12月张某辞职,此后未按约定报告就业情况,公司多次催促未果,认定其违约并停付补偿。张某称就业情况属隐私、自己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无需提供证明,要求公司支付6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在该案中(   ) ①张某与某科技公司已终止了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②该科技公司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③该公司不能仅以张某未履行义务直接认定其违反了竞业协议 ④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虽然劳动合同终止,但双方签订的《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是独立于劳动合同的附属协议,在约定的期限内仍然有效,双方依旧存在基于该协议的权利义务关系,①排除。 ②:劳动争议诉讼实行仲裁前置,但并非“只能”通过劳动仲裁,还可以通过协商和解、申请调解、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权,②排除。 ③:报告义务属于竞业限制履行过程中的附随义务,而非竞业限制的主合同义务,在公司未举证证明张某存在违反竞业限制核心义务(如入职竞争企业)的前提下,不能仅以未履行报告义务直接认定其违反竞业协议,③正确。 ④:该《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明确约定了竞业限制范围、期限及经济补偿,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要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2.某科技公司为筹备“双十一”活动,安排程序员张某连续三周每日加班至深夜,并口头承诺支付高额加班费。活动结束后,张某被确诊为“过劳性心肌炎”住院治疗。公司以“自愿加班”“行业惯例”为由,仅同意报销部分医药费,拒绝认定工伤并支付加班费。张某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提交了一份张某在加班期间签字的《奋斗者承诺书》,其中载明“自愿放弃加班费申请,以奋斗者精神投身工作”。若该承诺书真实有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司安排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承诺书》相关条款因违法而无效 ②张某签字行为视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应自行承担健康损害与加班费损失 ③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申请工伤认定,张某可在仲裁中直接主张工伤待遇赔偿 ④张某需就其患病与加班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可能面临败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劳动法》,加班时长与加班费支付有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通过协议排除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安排超时加班并以《承诺书》规避加班费支付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该承诺书无效,①正确。 ②:张某签署的承诺书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其健康损害若与加班存在因果关系,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而非张某自行承担全部损失,②错误。 ③:工伤待遇赔偿需先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张某不能在仲裁中直接主张工伤待遇赔偿,需先完成工伤认定前置程序,③错误。 ④:劳动仲裁中,张某需对“患病与加班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若无法证明,可能因证据不足败诉,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林某因拒绝产假期间的调岗安排被公司记过,随后通过邮件向公司领导申诉遭受“不公正待遇”。公司以其申诉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带来不良影响”为由将其解雇。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解雇行为违法。此案涉及劳动争议的解决,给我们带来的法律启示是(    ) ①劳动争议的唯一有效途径是“协商优先”,劳动者不应轻易提起诉讼 ②只要劳动者认为权益受损,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经过其他程序 ③劳动者依法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依法维权而予以解雇解决 ④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行使必须合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劳动争议的唯一有效途径是协商优先”表述过于绝对。协商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可选途径之一,但并非“唯一有效”途径,①排除。 ②: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通常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意味着“仲裁前置”是基本原则,劳动者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②错误。 ③④:林某因拒绝产假期间的调岗安排被公司记过,随后通过邮件向公司领导申诉遭受“不公正待遇”。公司以其申诉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带来不良影响”为由将其解雇。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解雇行为违法,这启示劳动者依法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依法维权而予以解雇解决,也说明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行使必须合法,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小曾系某网店经营者,日常会在朋友圈更新一些品牌珠宝信息。小姜通过微信聊天向小曾购买一枚品牌戒指并完成付款。几日后,小姜收到戒指,但未收到购物小票及其他凭证。经鉴定,该戒指非正品,小曾答应帮助解决但并无实际行动,小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姜与小曾通过微信达成了有效的买卖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曾未提供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购物小票,不利于小姜主张权利 ③小曾以假冒产品冒充正品出售,侵犯了小姜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若小姜对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服,可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小姜通过微信与小曾完成戒指购买交易,双方达成买卖协议,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①正确。 ②:购物小票属于书证,并非电子数据证据,②排除。 ③:小曾用假冒产品充当正品卖给小姜,使小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侵犯了小姜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③正确。 ④: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对生效裁判不服不能再上诉,只能申请再审,若是一审未生效裁判可在法定期限内上诉,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5.2025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出10万元罚单,成功查办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直播电商“职业弹幕人”首案。“职业弹幕人”是指操控虚假账号或者雇用“网络水军”的人,他们通过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预设话术评论,虚构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以达到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制造虚假流量的目的。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职业弹幕人”制造虚假流量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 ②“职业弹幕人”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受欺骗的消费者可要求“职业弹幕人”承担违约责任 ④相关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职业弹幕人”制造虚假流量欺骗误导消费者,侵犯的是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涉及安全权,排除。 ②:“职业弹幕人”虚构产品信息、制造虚假流量,违背了市场交易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正确。 ③:违约责任需以双方存在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前提,消费者是与商家签订合同,与“职业弹幕人”之间没有签订合同,受欺骗的消费者不能要求“职业弹幕人”承担违约责任,可通过主张侵权责任等方式承担责任,排除。 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络平台对平台内的信息内容负有审核义务,若平台未履行该义务,导致虚假信息传播并造成消费者损害,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正确。 16.郑某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郑某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郑某的微信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和商家因“差评”而产生民事纠纷,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②郑某发布的“差评”系对剧本杀服务的主观感受,不属于虚构事实 ③郑某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发表合理差评,属于行使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④商家公开监控录像等,侵害了郑某的肖像权、荣誉权和个人信息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双方因“差评”而产生民事纠纷,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排除。 ②:郑某基于自身真实消费体验发布差评,属于对服务的主观感受评价,不属于虚构事实诽谤,正确。 ③:我国法律保护消费者的批评监督权,郑某基于真实体验发表合理差评,属于正当行使消费者权利,正确。 ④:荣誉权是指民事主体对其获得的荣誉称号及相关利益所享有的保持、支配的权利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材料中商家的行为不构成对“荣誉权”的侵犯,排除。 17.某超市为防止商品被盗,在超市入口处张贴“偷一罚十”的告示。顾客刘某在超市购物时,因有商品忘记结账,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超市依据“偷一罚十”告示,要求刘某按商品价格的10倍支付罚款200元,否则不让其离开。刘某拒绝支付,超市遂扣留刘某1小时。下列关于该纠纷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超市“偷一罚十”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刘某应按规定支付罚款 ②超市无权设定罚款,其要求刘某支付200元罚款的行为违法 ③超市扣留刘某1小时,侵犯了刘某的人身自由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刘某忘记结账属于过失行为,超市应免除其所有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行政处罚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只有法定行政机关有权设定和实施,超市作为企业,无权设定“偷一罚十”的处罚条款,该告示不具有法律效力,排除。 ②:超市非法定行政主体,其要求刘某支付200元罚款的行为超出了自身权利范围,属于违法行为,正确。 ③:根据民法典,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超市无合法依据扣留刘某1小时,侵犯刘某人身自由,应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等侵权责任,正确。 ④:虽然刘某忘记结账可能是过失,但其仍须按商品原价支付货款,超市可要求刘某补付货款,但无权罚款或扣留刘某,免除所有责任的说法错误,排除。 18.某牛公司成立于2008年,拥有“某牛”商标,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器具、电线等。某牛王公司于2020年成立,经营范围含家用电器,某牛公司认为某牛王公司将包含了某牛公司注册商标及字号“某牛”二字的“某牛王”用作自己的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牛公司需举证证明“某牛”标识具有知名度及某牛王公司造成混淆的事实 ②若某牛王公司能证明使用“某牛”字号无主观恶意,则不构成侵权 ③某牛王公司是否侵权取决于其产品是否与某牛公司产品相同或类似 ④某牛王公司使用“某牛”字号易引发消费者误解,侵犯自主选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主张他人使用企业名称构成不正当竞争时,权利人需要证明其商标或字号具有一定知名度,且被诉行为容易导致混淆。因此,某牛公司需举证证明“某牛”标识具有知名度及某牛王公司造成混淆的事实,①正确。 ②:即使某牛王公司无主观恶意,但如果其使用“某牛”字号客观上容易导致混淆,仍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主观恶意并非侵权构成的唯一要件,②排除。 ③:虽然商品类别类似是重要考量因素,但并非唯一决定因素。如果原告的知名度极高,即使商品类别不完全相同,被告的使用行为若足以让公众误认为两者存在特定关联,同样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排除。 ④:某牛王公司将“某牛”作为字号使用,容易导致消费者误认为其与某牛公司存在特定联系,利用了某牛公司的商誉。这种行为导致消费者无法基于真实信息做出判断,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同时也剥夺了消费者在充分知情基础上的自主选择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9.甲公司深耕智能家居领域多年,注册的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乙公司为快速抢占市场,生产与甲公司核心产品外观近似的产品,并使用与甲公司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还在网络平台发布“甲公司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实言论,导致甲公司订单锐减。甲公司收集产品对比、网络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后提起诉讼。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人格权及知识产权 ②网络平台对乙公司侵权言论须承担主要责任 ③乙公司假冒商标与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甲公司收集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乙公司使用与甲公司高度相似的标识,若足以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对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侵犯了甲公司知识产权;但“人格权”通常指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名誉、隐私等权利,‌法人(如公司)虽享有一定的名誉权、名称权等人格权益‌,但此处乙公司的行为更准确归类为‌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范畴,而非一般意义上的人格权侵权。①排除。 ②:平台责任一般适用“通知-移除”规则,如果平台在知道侵权内容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才承担连带责任。题干未提平台知情或放任,网络平台并不是侵权言论的主要责任主体,主要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②错误。 ③:乙公司使用与甲公司高度相似的标识,且甲公司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该行为属于假冒商标的混淆行为;乙公司发布“甲公司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实言论,故意损害甲公司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构成商业诋毁;二者均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制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③正确。 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及《刑事诉讼法》相关解释,电子数据包括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微博、博客、电子签名等以数字化形式存储、传输的信息,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的一种表现形式‌,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0.2024年7月,李女士决定购买一辆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并交付5000元定金。后李女士因资金原因请求车辆延后生产,汽车公司同意自支付定金之日起360日内,李女士可以随时联系汽车公司申请排产(排产,即生产计划与排程)。9月汽车公司依据公司的《汽车购买协议》格式条款,通知李女士在收到通知付款后7日内支付尾款后安排排产,逾期则取消订单且不退还定金。该案中(   ) ①李女士要求车辆延后生产的请求因更改了原订单有效期而属于违约 ②若李女士不同意汽车公司通知则有获得对方两倍返还定金的法定权利 ③汽车公司根据格式条款的通知因侵犯了李女士的安全消费权而无效 ④虽然限制了对方的合同自由,但格式条款被承诺也产生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李女士提出延后生产的请求后,汽车公司明确表示同意,视为双方对原合同的排产期限达成变更协议,是双方合意的结果,并非李女士单方违约,①排除。 ②:汽车公司擅自催款,违反了双方关于“360天内随时排产”的补充约定,构成违约,李女士有权主张双倍返还定金,②正确。 ③:本案中汽车公司的通知涉及合同履行(支付尾款和排产),不涉及产品安全,因此不侵犯安全消费权。格式条款是否无效需依据公平性判断,而非安全消费权,③排除。 ④:汽车公司的《汽车购买协议》为格式合同,其内容确实限制了对方的合同自由,根据《民法典》,格式条款若经对方同意成为合同内容,则产生法律约束力,除非存在法定无效情形,④正确。 故本题选C。 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5月22日,在职大学生魏某入职H公司,双方签订《见习协议书》,包含了合同期限、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周期、上下班时间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见习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并口头约定试用期两个月,魏某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23年7月10日,魏某取得毕业证书。同年8月18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同年9月17日,公司认为魏某业绩不达标不同意转正,18日,魏某以H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后,魏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未予受理,魏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H公司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9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经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并谈谈该案对劳动者的启示。 【答案】法院判决的理由:①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因此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即建立劳动关系。魏某于2023年5月22日入职H公司,双方虽签订《见习协议书》,但该协议包含了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且魏某已实际提供劳动、接受公司管理。②H公司存在未依法为魏某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这些行为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情形,但并不否定劳动关系的存在,反而印证了双方的用工事实。故法院判决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对劳动者的启示:①学习《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关系建立、合同签订、社保缴纳等自身权益。②入职时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避免“见习/实习协议”等规避性合同。③保留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备维权使用。④遇用人单位违法时,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 【分析】背景素材:劳动合同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劳动合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科学精神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有两问,考生首先要根据材料中的法律事实,用劳动合同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 然后分析对劳动者的启示。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信息①:2023年5月22日,魏某入职H公司,双方签订《见习协议书》,包含合同期限、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周期、上下班时间等劳动合同主要条款,约定见习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并口头约定试用期两个月,魏某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可运用劳动合同的知识,说明《见习协议书》虽名为“见习”,但包含了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且魏某已实际提供劳动,应认定双方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关键信息②:同年9月17日,公司认为魏某业绩不达标不同意转正,18日,魏某以H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可运用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知识,说明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H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魏某有权解除合同。 关键信息③:魏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未予受理,魏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从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9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经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可运用劳动合同的知识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知识,说明法院依据事实和法律,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从学习《劳动合同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保留证据等角度说明对劳动者的启示。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2.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案情回顾】 李某于2024年2月26日入职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25年1月24日,李某父亲病危,李某通过手机聊天和邮件向直属领导张某请假,理由是“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当日,李某回家照顾重病父亲。期间,甲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亦通过手机提交了父亲病历照片。1月28日,李某父亲病故。当日,甲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仲裁争议】 李某不服公司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该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审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请假虽未经用人单位批准,但其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旷工,甲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甲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根据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 ①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李某在父亲病危的情况下,已经向公司请假,在照顾患病父亲期间也将其父患病的相关资料传给了公司。 ②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并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承担责任,所以需要对李某进行赔偿。 ③人民法院判决对社会有价值引领作用,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人单位应该给予适当的支持和鼓励。 【分析】背景素材:法律案件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关于劳动合同、劳动者权利义务、用人单位责任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知识,阐述人民法院判决甲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赔偿金的合理性。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李某“父亲病危”“已通过聊天和邮件请假”“提交病历照片”→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者在特殊情况下(如直系亲属重病)享有合理事假权利;履行了告知义务,尽到诚信与配合责任。 关键词②:甲公司以“未批假即视为旷工”为由解除合同→可联系教材知识: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须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不能机械适用规章制度,忽视情理与公序良俗。 关键词③:法院认定“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旷工”→可联系教材知识:司法裁判应兼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弘扬孝老爱亲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5月14日,刘某通过某平台在某食品公司的极低价商品秒杀活动中抢购50包嫩豆腐零食,商品原价为5.99元,叠加平台及商家促销优惠后实际支付0.01元。该食品公司于5月16日发货时未按大豆蛋白制品标准贮存、运输,且快递途经地区气温较高。5月18日,刘某签收后发现5包嫩豆腐零食已出现明显变质、胀袋现象,伴有异味。与商家协商赔偿无果后,刘某诉至法院,请求该食品公司退还货款0.01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嫩豆腐零食系易变质大豆蛋白类食品,其外包装上标有“置于阴凉通风处贮存或冷藏”字样。该食品公司于气温较高月份,仅用塑封包装及普通快递方式运送案涉食品,导致部分食品在运输途中变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中关于食品运输的规定,亦不符合大豆蛋白制品的行业运输标准。审理中,经法院调解,该食品公司当庭向刘某支付赔偿款350元,刘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上述处理结果的现实意义。 【答案】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该案例说明商家即使零利润甚至亏本经营,若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仍需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实行。消费者基于0.01元交易主张1000元的惩罚性赔偿,精准诠释惩罚性赔偿制度的要义,引导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法院通过“释法明理+诉中调解”方式化解消费纠纷,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共同营造高品质消费环境 【详解】本题为意义类主观题,知识限定明确,考生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知识加以分析说明。 有效信息①:刘某通过某平台在某食品公司的极低价商品秒杀活动中抢购50包嫩豆腐零食,商品原价为5.99元,叠加平台及商家促销优惠后实际支付0.01元→可运用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知识,从经营者角度分析说明商家即便零利润或亏本经营,只要违反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相关法规,就需依法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有效信息②:刘某诉至法院,请求该食品公司退还货款0.01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可运用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知识,从消费者角度分析说明0.01元交易主张1000元赔偿,精准诠释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导消费者依法维权。 有效信息③:经法院调解,该食品公司当庭向刘某支付赔偿款350元,刘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可运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知识,从法院调解角度分析说明法院以“释法明理+诉中调解”化解消费纠纷,保障消费者权益,引导企业合规经营,营造优质消费环境。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抢注“DEEPSEEK”等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全文如下: 近期,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研发的DeepSeek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个别企业和自然人以社会公众普遍知悉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名称“DEEPSEEK”或图形(如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个别代理机构涉嫌提供不法服务,具有明显“蹭热点”、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打击此类恶意申请行为,依法对第82848449号“DEEPSEEK”等63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意图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意义。 【答案】①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注册商标受到法律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做法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②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做法有利于督促经营者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规范,打击混淆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民法诚信原则) ③打击商标恶意注册,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有利于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创新活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分析】背景素材:DeepSeek人工智能 考点考查:尊重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意义类主观题,要运用尊重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等知识,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意义。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打击此类恶意申请行为,依法对第82848449号“DEEPSEEK”等63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可运用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有利于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 有效信息②: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意图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可运用民法诚信原则、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的知识,说明本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做法有利于督促经营者遵守市场规则和法律规范,打击混淆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推动公平竞争。 有效信息③:个别企业和自然人以社会公众普遍知悉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名称“DEEPSEEK”或图形,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个别代理机构涉嫌提供不法服务,具有明显“蹭热点”、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可运用保护知识产权、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意义,说明有利于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单元检测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目要求。 1.2023年8月1日,小李与M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双方约定薪资实行年薪制。M公司员工手册中规定:“实行年薪制的员工不同时享受休年假福利。”2023年9月1日,小李到岗上班。2024年12月,M公司以小李严重违纪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关系,并拒绝支付小李的未休年假工资(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双方协商未果,小李提起劳动仲裁追索工资并获得仲裁裁决支持。M公司不服裁决。本案中(   ) ①员工手册中关于年薪制员工不享受休年假福利的规定无效 ②小李与M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起成立 ③M公司因未与小李协商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违法 ④M公司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胡某是M公司员工,其未满1岁的幼儿因病住院遂向单位申请育儿假,但未获批准。之后,胡某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孩子的住院材料。该公司仍未批假,还以胡某无故旷工五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据此,胡某可选择的维权路径有(   ) ①“有话好好说”,可以首选与单位友好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②可以向所在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③任何情况下都能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 ④可以不经过劳动仲裁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年3月17日,一场演唱会在杭州举办,某公司员工李某被发现在现场。此时,她正以腰痛、只能卧床不能上班为由向公司申请病假65天。公司依据相关规章制度以李某弄虚作假、构成旷工为由,于2025年4月2日将她辞退,李某遂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要求公司予以经济补偿。本案中(   ) ①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②公司侵犯了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应予以赔偿 ③李某行为违反劳动者应遵守的诚信、敬业原则 ④李某一开始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王某入职某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仅口头约定任站点骑手,劳动报酬支付一半现金、一半超市购物券。入职半年后,王某被突然调去几百公里外的分公司当门卫,王某拒绝到岗,公司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王某。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公司可以用超市购物券支付劳动报酬 B.该公司单方作出的调岗安排属于违约行为 C.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D.若王某与公司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补签之日起建立 5.高某是甲公司员工,2025年3月高某拒绝公司在其工作量饱和情况下新增工作,同年6月公司以“拒绝正常工作交接和安排,构成严重违纪”为由将其开除。高某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认定劳动关系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仲裁机构仅确认其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但并未支持其赔偿请求。高某不服,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为了保证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利一律不得加班加点 ②高某须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诉讼 ③甲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需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④仲裁机构未支持高某全部诉求,本案存在程序瑕疵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6.胡某入职某公司担任外卖骑手,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胡某在一次送餐途中摔伤致肋骨骨折。对此,人社局认定其为工伤,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社局撤销工伤认定决定。对于此案,法官组织两次调解,公司最终撤回起诉。该案例中(   ) ①合同是劳动者维权的前提条件,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②公司应遵循“或裁或诉”原则,选择诉讼时放弃仲裁 ③法院调解书在当事人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④因公司的举证能力欠缺,需人社局对自身行为进行举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小蔡和某外贸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员工自愿放弃带薪年休假”。工作1年后,小蔡提出休带薪年休假,公司以合同有约定为由拒绝。小蔡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②小蔡劳动合同中“放弃带薪年休假”的条款合法有效 ③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主要依据《民法典》合同编进行裁决 ④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变相强制小蔡放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唐某2006年进入攀某能公司工作,直到2016年该公司才与唐某正式签订劳动合同。2024年唐某在工作时受伤并认定为工伤,但公司未给唐某购买工伤险,并以唐某签订合同时自愿表示不购买社保为由,不愿承担唐某的医药费和手术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唐某自愿,公司可不为其购买社会保险 ②唐某和攀某能公司于2016年正式订立劳动关系 ③公司未遵守劳动法规定,应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④唐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某保安公司招聘李某担任保安,双方订立期限为2年的劳动合同,月薪3500元,内附竞业限制条款(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本单位商业秘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双方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李某未续订劳动合同并入职另一家保安公司担任保安。公司认为李某违反竞业限制约定,要求李某依据合同支付20万元违约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可直接提起诉讼,要求李某依合同支付违约金 ②李某不是竞业限制的适格主体,合同部分条款无效 ③公司滥用竞业限制协议,涉嫌侵犯李某的择业自由 ④公司索赔数额明显高于李某的工资,违背公平原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2025年9月,某公司因业务调整,在未与员工张某协商的情况下,单方面将其月薪从15000元降至12000元,并通过公司系统向张某发送了调薪通知。张某在收到通知后继续工作了一个月,但次月领取工资时发现薪资已被降低,遂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足工资差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公司发送调薪通知构成要约,张某继续工作视为承诺,劳动合同变更有效 ②薪资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公司应与张某协商一致后再变更劳动合同 ③张某继续工作一个月应视为接受调薪安排,自愿放弃了主张权利的机会 ④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构成违约,仲裁委员会会支持张某的请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1.2021年7月,张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双方签订了《保密及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后六个月内张某不得至竞争企业工作、需按月提供履行证明,公司按月支付补偿金10000元。2023年12月张某辞职,此后未按约定报告就业情况,公司多次催促未果,认定其违约并停付补偿。张某称就业情况属隐私、自己一直处于失业状态,无需提供证明,要求公司支付6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在该案中(   ) ①张某与某科技公司已终止了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 ②该科技公司只能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要求张某承担违约责任 ③该公司不能仅以张某未履行义务直接认定其违反了竞业协议 ④竞业限制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某科技公司为筹备“双十一”活动,安排程序员张某连续三周每日加班至深夜,并口头承诺支付高额加班费。活动结束后,张某被确诊为“过劳性心肌炎”住院治疗。公司以“自愿加班”“行业惯例”为由,仅同意报销部分医药费,拒绝认定工伤并支付加班费。张某申请劳动仲裁后,公司提交了一份张某在加班期间签字的《奋斗者承诺书》,其中载明“自愿放弃加班费申请,以奋斗者精神投身工作”。若该承诺书真实有效,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公司安排超时加班违反劳动法强制性规定,《承诺书》相关条款因违法而无效 ②张某签字行为视为对自身权利的处分,应自行承担健康损害与加班费损失 ③公司未依法为张某申请工伤认定,张某可在仲裁中直接主张工伤待遇赔偿 ④张某需就其患病与加班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否则可能面临败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林某因拒绝产假期间的调岗安排被公司记过,随后通过邮件向公司领导申诉遭受“不公正待遇”。公司以其申诉行为“违反劳动纪律、带来不良影响”为由将其解雇。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解雇行为违法。此案涉及劳动争议的解决,给我们带来的法律启示是(    ) ①劳动争议的唯一有效途径是“协商优先”,劳动者不应轻易提起诉讼 ②只要劳动者认为权益受损,即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无需经过其他程序 ③劳动者依法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得因职工依法维权而予以解雇解决 ④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行使必须合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小曾系某网店经营者,日常会在朋友圈更新一些品牌珠宝信息。小姜通过微信聊天向小曾购买一枚品牌戒指并完成付款。几日后,小姜收到戒指,但未收到购物小票及其他凭证。经鉴定,该戒指非正品,小曾答应帮助解决但并无实际行动,小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姜与小曾通过微信达成了有效的买卖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小曾未提供属于电子数据证据的购物小票,不利于小姜主张权利 ③小曾以假冒产品冒充正品出售,侵犯了小姜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 ④若小姜对法院生效裁判所确定的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不服,可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5.2025年,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对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出10万元罚单,成功查办全国市场监管领域直播电商“职业弹幕人”首案。“职业弹幕人”是指操控虚假账号或者雇用“网络水军”的人,他们通过在直播、短视频等互动场景中批量发布预设话术评论,虚构用户评价或交易数据,以达到欺骗或者误导消费者、制造虚假流量的目的。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职业弹幕人”制造虚假流量侵犯了消费者的安全权 ②“职业弹幕人”的行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受欺骗的消费者可要求“职业弹幕人”承担违约责任 ④相关平台若未履行审核义务,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6.郑某因不满某商家的“剧本杀”游戏服务,上网发布差评,该商家遂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与郑某的微信群聊记录、游戏包厢监控视频录像片段、郑某的微信账号信息,还称“可向公众提供全程监控录像”,双方由此产生纠纷。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郑某和商家因“差评”而产生民事纠纷,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②郑某发布的“差评”系对剧本杀服务的主观感受,不属于虚构事实 ③郑某基于真实消费体验发表合理差评,属于行使消费者批评监督权 ④商家公开监控录像等,侵害了郑某的肖像权、荣誉权和个人信息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17.某超市为防止商品被盗,在超市入口处张贴“偷一罚十”的告示。顾客刘某在超市购物时,因有商品忘记结账,被超市工作人员发现。超市依据“偷一罚十”告示,要求刘某按商品价格的10倍支付罚款200元,否则不让其离开。刘某拒绝支付,超市遂扣留刘某1小时。下列关于该纠纷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超市“偷一罚十”的告示具有法律效力,刘某应按规定支付罚款 ②超市无权设定罚款,其要求刘某支付200元罚款的行为违法 ③超市扣留刘某1小时,侵犯了刘某的人身自由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刘某忘记结账属于过失行为,超市应免除其所有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8.某牛公司成立于2008年,拥有“某牛”商标,经营范围包括电力器具、电线等。某牛王公司于2020年成立,经营范围含家用电器,某牛公司认为某牛王公司将包含了某牛公司注册商标及字号“某牛”二字的“某牛王”用作自己的企业字号,构成不正当竞争,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某牛公司需举证证明“某牛”标识具有知名度及某牛王公司造成混淆的事实 ②若某牛王公司能证明使用“某牛”字号无主观恶意,则不构成侵权 ③某牛王公司是否侵权取决于其产品是否与某牛公司产品相同或类似 ④某牛王公司使用“某牛”字号易引发消费者误解,侵犯自主选择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9.甲公司深耕智能家居领域多年,注册的商标具有较高市场知名度。乙公司为快速抢占市场,生产与甲公司核心产品外观近似的产品,并使用与甲公司商标高度相似的标识,还在网络平台发布“甲公司产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不实言论,导致甲公司订单锐减。甲公司收集产品对比、网络聊天记录截图等证据后提起诉讼。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人格权及知识产权 ②网络平台对乙公司侵权言论须承担主要责任 ③乙公司假冒商标与商业诋毁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甲公司收集的网络聊天记录截图属于电子数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2024年7月,李女士决定购买一辆某品牌新能源汽车,并交付5000元定金。后李女士因资金原因请求车辆延后生产,汽车公司同意自支付定金之日起360日内,李女士可以随时联系汽车公司申请排产(排产,即生产计划与排程)。9月汽车公司依据公司的《汽车购买协议》格式条款,通知李女士在收到通知付款后7日内支付尾款后安排排产,逾期则取消订单且不退还定金。该案中(   ) ①李女士要求车辆延后生产的请求因更改了原订单有效期而属于违约 ②若李女士不同意汽车公司通知则有获得对方两倍返还定金的法定权利 ③汽车公司根据格式条款的通知因侵犯了李女士的安全消费权而无效 ④虽然限制了对方的合同自由,但格式条款被承诺也产生法律约束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简答题:本题共4题,共40分。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5月22日,在职大学生魏某入职H公司,双方签订《见习协议书》,包含了合同期限、工资标准、工资发放周期、上下班时间等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约定见习期为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并口头约定试用期两个月,魏某取得毕业证书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2023年7月10日,魏某取得毕业证书。同年8月18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书》。同年9月17日,公司认为魏某业绩不达标不同意转正,18日,魏某以H公司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等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此后,魏某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未予受理,魏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与H公司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9月17日存在劳动关系。经法院审理,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的理由,并谈谈该案对劳动者的启示。 22.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案情回顾】 李某于2024年2月26日入职甲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2025年1月24日,李某父亲病危,李某通过手机聊天和邮件向直属领导张某请假,理由是“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请假时间为2025年1月24日至1月30日。当日,李某回家照顾重病父亲。期间,甲公司要求李某提供有效请假材料,李某亦通过手机提交了父亲病历照片。1月28日,李某父亲病故。当日,甲公司却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仲裁争议】 李某不服公司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该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审判结果】 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请假虽未经用人单位批准,但其有正当理由不构成旷工,甲公司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故判决甲公司支付李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13520元。 根据上述案例,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阐述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合理性。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5月14日,刘某通过某平台在某食品公司的极低价商品秒杀活动中抢购50包嫩豆腐零食,商品原价为5.99元,叠加平台及商家促销优惠后实际支付0.01元。该食品公司于5月16日发货时未按大豆蛋白制品标准贮存、运输,且快递途经地区气温较高。5月18日,刘某签收后发现5包嫩豆腐零食已出现明显变质、胀袋现象,伴有异味。与商家协商赔偿无果后,刘某诉至法院,请求该食品公司退还货款0.01元,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1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嫩豆腐零食系易变质大豆蛋白类食品,其外包装上标有“置于阴凉通风处贮存或冷藏”字样。该食品公司于气温较高月份,仅用塑封包装及普通快递方式运送案涉食品,导致部分食品在运输途中变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经营过程卫生规范》中关于食品运输的规定,亦不符合大豆蛋白制品的行业运输标准。审理中,经法院调解,该食品公司当庭向刘某支付赔偿款350元,刘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上述处理结果的现实意义。 2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5年2月2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依法驳回抢注“DEEPSEEK”等相关商标注册申请的通告》,全文如下: 近期,杭州深度求索人工智能基础技术研究有限公司研发的DeepSeek人工智能大模型在全球范围内引发了广泛关注。个别企业和自然人以社会公众普遍知悉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名称“DEEPSEEK”或图形(如图),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交了商标注册申请,个别代理机构涉嫌提供不法服务,具有明显“蹭热点”、谋取不当利益的意图。 国家知识产权局坚决打击此类恶意申请行为,依法对第82848449号“DEEPSEEK”等63件商标注册申请予以驳回。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保持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高压态势,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意图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维护商标注册秩序,持续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为实现科技自立自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结合材料,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国家知识产权局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的意义。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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