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二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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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就业与创业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2.38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3-10 |
| 更新时间 | 2026-03-10 |
| 作者 | 张俊芳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3-10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6731928.html |
| 价格 | 3.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内容正文:
大单元十三
法律与生活
政治
2026届二轮复习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两会代表委员热议: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持续优化 民企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激发民营经济活力”成为代表委员热议的焦点话题。大家围绕政策保障、法治环境、融资支持、市场准入、企业创新、转型升级等关键话题各抒己见,并形成广泛共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既要靠政策精准护航、环境持续优化,为民营企业发展松绑减负、撑腰鼓劲;也要靠企业主动作为、苦练内功,在融入国家战略、深耕主业创新中增强核心竞争力,双向发力,共同推动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技术/质量/品牌/服务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成焦点,用法治刚性为劳动者筑牢维权“防护网”
群体规模庞大:全国总工会数据显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已达8400万人,占职工总数21%
制度短板突出: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保覆盖不全、算法管理缺乏规范等问题突出。人社部等部门已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指引》系列文件,但法律位阶低、执行乏力
劳动法典编纂提上议程:全国政协总工会界别小组会议(2026年3月9日)强调,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已奠定基础,但缺乏劳动基准法、集体合同法、民主管理法等配套法律,亟需出台适配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法典;在《检察公益诉讼法(草案)》中增设“劳动者权益保障”专项领域,聚焦欠薪、社保违规、就业歧视、算法歧视等
情景:国网泰兴市供电公司六级职员张强代表表示,传统劳动争议解决机制已难以适配当下的维权需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劳动关系认定难、社会保障体系覆盖不全等问题,不少劳动者因法律意识薄弱、举证困难或经济压力大而放弃维权。
思考:如何破解这些现实难题,让劳动者维权有门、有路、有底气。
专题3
企业主体有活力(就业与创业)
01
考情透视·目标导航
考什么? 1.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理解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解释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2.列举与创业有关的企业登记、企业信息公示、税收和知识产权保护等基本法律制度;
3.评述市场竞争的基本规则,说明依法经营的必要性。
怎么考? 1.了解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明确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依据;
2.理解劳动关系、劳动者的内涵,知道法定就业年龄的规定。
3.了解劳动合同的内容,理解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则及意义。
4.把握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主要义务;
5.通过清清楚楚维权,熟悉劳动者依法维权的途径和方式。
6.掌握自主创业的相关知识
7.能辨识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会分析其带来的危害以及怎样治理
8.经营者的义务: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纳税
【课标要求与高考评价体系】
7
02
思维引航·考点突破
生产资料
所有制关系
(核心)
决定
决定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决定
生产
关系
生产力
劳动者(人)
劳动资料(工具)
劳动对象(对象)
在生产过程中起决定作用
生产力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决定
反作用
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
产品的分配关系
生产资料
物质资料生产方式
2.2 尊重知识产权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自主创新
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活力。
外部制度环境
外部制度环境
内部激励机制
劳动法
劳动合同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1.对象
2.原则
3.意义
①完成劳动任务 ②提高职业技能 ③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 ④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①劳动报酬 ②休息休假 ③获得安全卫生保护 ④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 ⑤其他:平等就业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提请劳动争议处理、参与民主管理
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权利
义务
市场主体
①协商→和解协议 ②调解→调解协议书 ③1年内书面仲裁→仲裁裁决必经程序?
④诉讼→法院判决 投诉: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者含义
劳动者保护
具有劳动能力、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满十六周岁)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劳动关系
①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②劳动者平等竞争③特殊劳动保护
提供法律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1.含义和构成
2.效力
3.要求
4.意义:
主体
形式
内容不得
原则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必备(期限、内容地点、时间和休息休假、报酬、保险、保护条件防护)
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须按合同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须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注意:劳动合同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①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变更;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纸质
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保证;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维权
途径
注意:用人单位可解除合同的情形
国家:
宪法
行动
法律
★
劳动法 含义
主体
:劳动者
意义
★
基本原则
1、法律保护劳动者
①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宪法赋予公民)
②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和改善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③我国制定以《劳动法》为代表的系列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权利
主要调整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劳动关系。
①含义:指具有劳动能力、以从事某种社会劳动获得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人。
②要求:应当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有助于为公民的合法劳动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11
基本原则 具体表现和要求 意义 注意 本质
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明确规定
劳动者应享有的各项权利
同时规定
用人单位必须履行的义务 提升劳动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劳动法对劳动关系双方的保护存在偏重倾斜和优先保护。 劳动法的本质: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因为劳动者处于事实上的弱势地位,对劳动者倾斜保护,达到实质上的平等
劳动者平等竞争 a.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b.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c.坚决防止和纠正,营造公平就业制度环境。 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强度,用人单位可以对劳动者性别进行限定。
特殊劳动保护 注重对未成年工、残疾劳动者、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军人劳动者等特殊劳动者的劳动保护 显示国家对劳动者的关怀,社会进步的标志 国家对女职工和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劳动法
劳动关系
主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地位:不平等的主体(从属性)
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调整对象
适用:劳动法而不是民法
①劳动关系的特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不是平等主体关系,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具有从属性。劳动关系不适用于民法调整。
②劳务关系:平等主体依据双方劳务的提供与报酬的给付所达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隶属关系。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
劳动合同 含义
意义
内容
确立形式
原则
法律效力 无效、部分无效
有效合同
要求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2.劳动也要签合同——劳动关系的确立和变更、接触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纸质)
【相关链接】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可备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和重要保证。
劳动者维权有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是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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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涵 情形
合法 指劳动合同的主体、形式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用人单位的职能部门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一方达不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
劳动者提供假学历、学位证书。
公平 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公平、合理。 如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岗位的80%,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标准。
平等自愿 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劳动合同的订立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愿,任何一方都不得强制对方接受某种条件。 无条件服从岗位调动;
不得扣押劳动者证件、索要担保金、财物
协商一致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双方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劳动合同。
诚实信用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应诚实,恪守信用。(必备条款) 隐瞒自己的年龄、学历、伪造证件
效力 原因/要件 法律效力 后果/要求
无效部分无效
有效合同
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的;
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④主体不适格+形式不合法
无效劳动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只能自认倒霉?
2.劳动也要签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①内容: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②形式
③原则
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合同履行对劳动者的各项义务,且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并遵守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经付出的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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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明白白工作
劳动者权利 内容 其他
重要性
法律规定及具体要求
1.取得劳动报酬/工资的权利
3.获得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2.休息休假的权利
5.劳动者还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7.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8.参与民主管理的权利、
9.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等。
4.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②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③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应发工资)
④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宪法规定的劳动者的基本权利
①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②带薪年休假制度: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劳动创造财富,劳动者理应得到全社会特别是用人单位的关心和保护。
①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②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防护用品
③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劳动者会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从而丧失基本的生活保障。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物质帮助,即社会保险。
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②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福利待遇。
③违法: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缴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
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是用人单位依据国家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
①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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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明白白工作
权利义务 关系
劳动者义务 内容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情形
① 完成劳动任务;② 提高职业技能;③ 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例:不戴安全帽④ 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劳动者在维护自己劳动权益的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权利和义务不分先后。履行义务是实现权利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前提和基础)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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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
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
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或者当事人对劳动争议调节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仲裁裁决不服的,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如果不想协商不想调解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在自愿、平等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
自愿、合法原则达成,签订调解协议书
与用人单位发生争执
劳动者的维权路
【第一步:协商→和解协议(无约束力)】
【第二步:调解→调解书(有约束力)】
【第三步:仲裁→裁决书(有约束力和强制力)】
【第四步:诉讼→判决书(有约束力和强制力)】最后一道防线
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当事人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的
2.清清楚楚维权
情形
纠纷解决方式/
维权方式 内容(情形、解决机构、解决成果) 效力和地位 是否必经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纠纷→出现劳动争议 非租赁 买卖 借贷合同
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
协商
调解
仲裁
诉讼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自愿平等)
和解协议不具有必须履行的法律效力,靠双方自觉
和解不是必经程序
调解协议书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没有强制力),当事人应当履行。
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达成协议后不履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申请仲裁,由仲裁委员会以第三方身份居中进行裁决
仲裁申请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有强制执行力
法院判决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强制执行力
调解不是必经程序
仲裁是最重要的环节,是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除特定情形,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最后一道防线
考点一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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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5·浙江·高考真题)基于甲的个人行为或者甲的公司经营活动,以下诉讼主张能够得到法院支持的是( )
①甲与女主播乙互动,向其所在直播平台充值数万元用于点歌,后甲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
②丙应聘到甲的公司,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据此要求解除与丙的劳动合同
③甲与丁签订采矿协议,发现矿区在行政法规禁止采矿的自然保护区内,甲要求解除协议
④戊通过网络发文捏造甲的公司虚假消息导致其经营困难,甲要求戊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A.①②B.①③C.②④D.③④
C
【详解】①:甲如果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向直播平台充值打赏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属于有效民事行为,要求平台返还充值款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但如果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甲的主张应该得到法院的支持,①排除。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甲的诉讼主张会得到支持,②正确。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采矿协议因违反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法律约束力,无需“解除”,甲要求解除协议的主张缺乏法律依据,③错误。
④:戊捏造虚假消息导致甲公司经营困难,构成对甲公司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和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受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该主张会得到法院支持,④正确。
2.(2025·天津·高考真题)某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称某民营企业的项目将全国用户积攒的碳排放指标卖给重污染企业。文章阅读量超7万次,对该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2025年5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以更好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表明( )
①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
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③经营者不得实施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混淆行为
④民营企业依法享有的名誉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①:《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体现了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①正确。
②:材料强调法律对民营经济权益的保护,未涉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②排除。
③: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属于商业诋毁行为,并非混淆行为,③排除。
④:该文化公司的不实文章对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保护民营企业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④正确。
3.(2025·江西·高考真题)2024年3月,在校大学生甲在某公司实习,公司与甲口头约定,待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同年7月,甲取得毕业证书后,公司却以各种借口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个月后,公司以甲业绩排名末位为由将其辞退,并扣除一个月工资。甲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本案中( )
①甲与公司不成立劳动关系
②公司辞退甲应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③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
④劳动行政部门应责令公司向甲支付克扣的工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详解】①:甲在公司实习时,公司与其约定在甲取得毕业证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从题干中还可以推知,甲在2024年7月就已经告知公司其已取得毕业证,并要与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虽然直到甲被辞退,公司也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并不影响两者之间事实劳动关系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由此可知,甲与公司之间已形成劳动关系。故选项①错误。
②: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故选项②正确。
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故选项③错误。
④: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或者履行了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后,用人单位须依法依约支付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和第九十一条及《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故选项④正确。
4.(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永与某公司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通过电话或微信给小永布置工作,小永在家花费大量时间按要求完成了交办的任务。临近年底,小永要求公司支付“隐形加班”报酬却遭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
②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
③公司应支付小永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
④公司没有保障小永享有的休息休假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详解】①: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是“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小永在节假日在家通过电话或微信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①错误。
②: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②错误。
③:《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小永在节假日为公司工作,公司应支付其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费,③正确。
④:劳动者拥有休息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属于劳动者个人休息时间。公司领导经常在节假日给小永布置工作,占用了其休息时间,没有保障小永的休息休假权利,④符合题意。
实现形式
要求准备
经营者与消费者
成立条件、组织结构和承担责任
①安全消费权: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向消费者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标明;发现存在缺陷,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等措施
②知情权: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③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④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监督权
①混淆行为/搭便车: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②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其他③商业诋毁 ④不当有奖销售 ⑤商业贿赂 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⑦网络领域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公平竞争
保护消费者
市场主体
①协商和解 ②调解 ③投诉 ④(仲裁协议)仲裁或诉讼
自主创业
1.依据
2.不正当竞争行为
表现危害
①确定形态 ②准备文件 ③登记执照 ④信息公示 ⑤治法管理
企业义务依法诚信经营
依法纳税
1.依据
2.要求
3.维权
法律规定: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依法经营。
法律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是企业信用的最好体现,是企业最好的市场名片。
(1)需要考虑创办什么样的经营主体 不同形态的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等方面有所不同
(2)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 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3)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①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③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依法及时公示。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企业是不需要向社会公开
(5)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导致创业失败的原因:创业者缺乏法律意识
一、创办企业的程序(迈出创业第一步)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知识拓展:
《合伙企业法》规定两类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前者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后者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无限责任:如果企业或商户资产无法清偿对外所欠债务,创办人即出资者必须以其个人财产承担偿还企业债务的责任;
◇有限责任:在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最坏的结果就是公司破产,股东无须以个人财产对公司无法清偿的债务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当其他投资人无力偿还其名下的债务时,自己有义务代其偿还债务;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股东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
办
公
室
财
务
室
信
息
部
审
计
室
后
勤
部
其
他
部
门
监督机构
执行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决策机构
公司制:权责明确,互相制衡,运行效率和管理科学
负责处理公司重大经营管理事宜
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宜
对董事会和经理的工作进行监督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划分
(是否等额划分)
股东表决
(如何表决)
股票和股金
(是否可买卖)
股东对公司
承担的责任
关键词技巧
全部资本
要划分为等额股份
全部资本
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实行一股一票原则
股东按出资比例
行使表决权
可发行、买卖股票
股金不能随意转让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
对公司承担责任
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①通过关键词判断:提到发行股票、买卖股票、炒股等,均是股份有限公司;若提到股本(或股金)不能随意转让,则是有限责任公司。
②从决策机构判断:股东会还是股东大会
知识扩展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反对不正当竞争
依据
常见不正当竞争行为 表现
危害
要求
表现
要求
其他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混淆行为
“搭便车”
“傍名牌”
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虚假宣传行为
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②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的商业宣传
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
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
③商业诋毁行为 ④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⑤商业贿赂行为
⑥侵犯商业秘密行为 ⑦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原因与依据 (为什么)
法律依据
必要性
重要性
意义
《中国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①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市场上商品种类的不断增多,消费者仅凭一己之力很难分辨商品的实际品质。
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呈现一种“信息不对称”状态,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其利益容易受到损害。
①有利于平衡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关系;
②有助于守法诚信的经营者扩大市场;
③增进社会整体福祉。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2.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经营者的义务)(是什么)
安全消费权
(我安全)
知情权
(我知道)
自主选择权
(我自主)
①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如水壶标线,提示危险;药品食品用法用量禁忌)
②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如召回问题汽车)
①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②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
③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
①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
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监督权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3.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怎么做)
国家
经营者
消费者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要求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①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依法、诚信经营;
②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保障消费的知情权、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①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②可以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进行调解;
③可以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④还可以通过仲裁(与经营者有仲裁协议的)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与经营者之间的争议(商事仲裁规则二选一)
一、诚信经营 保护消费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3.我国的主要税种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征税对象 商品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 个人应税所得额(居民个人在境内外取得的收入或者非居民个人从境内取得的收入)
纳税人 生产经营者
我国境内企业 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个人独资与合伙企业,避免重复征
负税人 消费者 企业 个人
特点和
作用 有利于减少重复征税,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升级、培育新动能、改革 组织财政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实施宏观调控等 调节个人收入分配、实现社会公平的有效手段;
增强公民纳税意识和法治意识
注意: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5%;
小型微利企业适用20%税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适用15%税率;
考点二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2025·重庆·高考真题)2022年实施的《汽车驾驶自动化分级》将驾驶自动化分为L0到L5六个等级。其中,L0、L1、L2为驾驶辅助,驾驶主体为驾驶人;L3、L4、L5为自动驾驶,当功能激活时,驾驶主体是系统。当前,国内量产汽车最高仅达L2。阅读材料,回答15~16题。
5.关于汽车厂商的营销宣传,说法正确的是( )
①贬低竞争对手夸大自家汽车的自动化水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②某款汽车的自动化水平接近L3,“L2.9”的宣传不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
③“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语会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
④厂商应避免夸大驾驶自动化水平,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①:贬低竞争对手侵害的是对手的公平竞争权,而非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①错误;
②:“L2.9”并非行业标准分级,“L2.9”的宣传模糊了L2与L3的界限,会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②错误;
③“解放双手”“开智驾可睡觉”等宣传夸大了驾驶自动化水乎,导致消费者盲信,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③正确;
④:厂商应避免夸大宣传并提示风险,以免侵害消费者安全消费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驾驶人在使用驾驶自动化系统时,确实避免了一些车祸的发生,但也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如交通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关于汽车生产厂商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
A.只有生产汽车时有过错,厂商才承担责任
B.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承担责任
C.如能证明生产汽车时没有过错,厂商就无须承担责任
D.不管生产汽车时有没有过错,厂商都应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
6.B:系统缺陷导致交通事故时,汽车生产厂商的责任适用产品缺陷责任原则,即无过错责任——无论生产时是否有过错,厂商都需承担责任,B正确。
AC:这两个选项均强调“有过错才承担责任”,不符合无过错责任原则,AC排除;
D:事故纯粹因系统缺陷导致,驾驶人无责,不能要求厂商与驾驶人共同承担责任,D错误。
故本题选B。
7.(2025·广东·高考真题)某中学高二(1)班开展专题研讨,同学们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适用范围问题展开热烈讨论。下列社会关系适用民法典调整的是( )
①甲承包经营的村集体鱼塘期限未满被收回
②乙自主创业,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
③丙丢失宠物猫,发寻猫启事,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
④丁对同学表示,如果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将来就报考体育学院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详解】①:甲承包经营村集体鱼塘,这涉及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民事财产关系。村集体在鱼塘期限未满时收回,属于民事主体之间因财产权益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中关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等相关规定进行调整,①符合题意。
②:乙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企业登记,这是乙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行政许可关系,不是由民法典调整,②不合题意。
③:丙丢失宠物猫后发寻猫启事并承诺给予送还者酬金300元,这在丙与送还者之间形成了一种以悬赏为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等方面的调整范畴,适用民法典调整,③符合题意。
④:丁对同学表示自己在跳高比赛中获得冠军就报考体育学院,这仅仅是丁对未来行为的一种意愿表达,属于情谊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属于民法典调整的范围,④不合题意。
8.(2025·江苏·高考真题)汪某大学毕业后,与三位同学均以股东身份各出资10万元,设立主营人工智能产品服务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发展势头迅猛,获利颇丰。竞争对手甲企业在网络上散布不实消息,对公司恶意诋毁,致使公司商业信誉受损而负债20万元,汪某深受打击,情绪低落。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属于非法人组织
B.在公司章程中应当载明汪某及三位同学各自的出资额
C.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
D.汪某及三位同学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
B
【详解】B: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股东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需要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的占资额,机构等事项),B正确。
A: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A排除。
C: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C排除。
D:汪某等人成立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D排除。
9.(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详解】①: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
②:该专卖店声称“同城最优,全场5~7折”,但对小郑选中的一款篮球却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这说明该专卖店涉及虚假宣传,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
③: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
④: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10.(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预付式消费是实现消费者和商家共赢的一种模式,但“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频发。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此举进一步( )
①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 ②保障预付资金存管,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③以法治红线织密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网 ④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详解】①③:为解决“卷款跑路”“霸王条款”等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能规范消费市场秩序,引导商家诚信经营,从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①③符合题意。
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主要是解决预付式消费中侵犯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未提及保障预付资金存管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②不符合题意。
④: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④不符合题意。
11.(2025·浙江·高考真题)廖某自主创业。廖某与王某签订书面协议,双方约定:实施王某的玫瑰萃取技术;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半年后,因与廖某发生劳动争议,王某辞职。随后,廖某聘请李某,李某拥有与王某相同的萃取技术且获得发明专利。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
②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
③李某实施的发明专利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但不构成侵权
④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详解】①: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本案中,王某遵守管理制度,服从安排,领取报酬,可见双方已经建立劳动关系,①排除。
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②排除。
③:李某的发明专利是独立研发并获得了专利权,那么即使与王某的技术相同,也不构成侵权,③正确。
④: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选择协商、申请调解、申请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因此王某与廖某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采取人民调解方式化解,④正确。
12.(2025·黑吉辽蒙卷·高考真题)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详解】①: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
②: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
③: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
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03
热点探究·思维提升
(2025·福建·高考真题)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
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
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
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
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
【直击高考】
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
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
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
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情形。
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
【直击高考】
(2025·江苏·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入职某信息技术公司,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
后来甲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甲的平台账户中还剩1500余元消费券无法使用和提现。甲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以现金形式支付工龄补贴差额1500余元,并主张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双方协商不成,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公司行为和甲主张权益过程中存在的不合理之处。
【直击高考】
①工资中的工龄补贴部分不应以消费券的形式发放,而应以货币形式进行发放。
②诉讼之前必须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③甲因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权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直击高考】
12.(2024·北京·高考真题)法安天下,德润人心。人民法院应切实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裁判。下列是法院受理的三个案件:
案件一
林某是A公司某部门负责人,公司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任职期间林某对公司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林某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私自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造成A公司经济损失。A公司向法院起诉林某,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二
C公司是某食品生产商,因不满D公司网店售卖的同类食品价格比自己网店的售价低,遂向电商平台投诉,提供虚假材料,谎称D公司食品侵犯其商标权,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损害了D公司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D公司向法院起诉C公司,要求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案件三
吴某突发疾病,路过的医生刘某进行初步判断之后,立即对他进行心肺复苏。最终吴某脱离生命危险,但心肺复苏造成其肋骨骨折。吴某向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其赔偿损失。法院驳回了吴某的诉讼请求。
阅读材料,参考示例作出裁判结果,并说明理由,完成下表。
【直击高考】
【直击高考】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 ②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
【直击高考】
案件 裁判结果 裁判理由
案件一 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义务。林某与A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义务,其将A公司的客户信息提供给竞争对手B公司,损害了A公司利益,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同时,林某的行为有违职业道德,不符合敬业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案件二 ①支持原告诉讼请求。 ②市场主体应该遵循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法律还规定,禁止实施商业诋毁行为。C公司提供虚假材料向电商平台投诉,属于商业诋毁行为,侵犯了D公司的名誉权,并导致平台对D公司采取了惩处措施,使D公司合法权益受损。C公司的行为符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要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D公司有损害后果,C公司行为与后果有因果关系,所以C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案件三 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③根据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医生刘某的行为属于自愿实施紧急救助的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与公平竞争相关的评价类试题的解法
第一步,辨别材料中的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结合只是说明进一步说明属于哪一类不正当竞争。
第二步,分析带来的危害,或者分析对该企业进行处罚的必要性。
第三步,分析案例给予的警示意义。
【方法技巧】
评价经营者行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消费者权利+消费者维权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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