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2023级高三政治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期末复习(一)
一、选择题。
1. 2023年10月,小花驾驶搭载有同乘人员小牛的家用小型轿车与小草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小花、小牛、小草三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花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草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小牛入院治疗产生了多项费用,小牛便诉至法院要求小花、小草赔偿损失。该案中( )
①小花对小牛所受的伤害没有主观故意,故不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②小草在交通事故中也受到了伤害,故不需要承担对小牛的赔偿责任
③责任方应当赔偿小牛因最基础的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④若小牛对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则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2. 2025年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不经他人同意而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
④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3. 应用算法推荐技术,能够通过抓取用户日常的使用数据,分析得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是,这些服务的推送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给人们定制的,甚至提供者滥用定制。近年来,“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诱导沉迷等不合理应用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烦恼。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擅自抓取用户日常使用数据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②“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
③“定制”网络服务模式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网络服务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4. 任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购买了房产一套登记在李某名下。2022年,李某将市值近150万的此套房产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南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任某将李某和南某诉至法院,要求追回房屋的所有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经原告同意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
②南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③李某与南某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
④李某与南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任某有权追回此房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5.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
第三十七条 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实行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使用、管理。
集体财产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
对材料中集体财产的理解正确的是( )
A.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所有财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用益物权
B.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集体财产行使全部的占有、支配、收益、处分的权利
C. 集体财产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D.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就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商事仲裁解决
6. 2024年春节档期间,国产电影市场火爆,《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第二十条》《熊出没之逆转时空》等电影深受观众欢迎。但在电影内外也有一些案例值得深思,下列事件中涉嫌侵权的有( )
①《热辣滚烫》授权改编自日本电影《百元之恋》
②某观众拍《飞驰人生2》短视频上传社交媒体
③某up主剪辑《第二十条》精彩片段做电影解说
④某网报道《熊出没之逆转时空》时播放其片段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7. 李某大学毕业后,响应国家的创业要求,联合同学张某创办了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动漫软件的开发,二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设计使用了自己企业独特的商业标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合伙企业对自己设计的标志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二人需要以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二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法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权利
④该企业应诚信经营,及时依法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8.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签订《养殖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乙公司按照每头牛每年520元价格支付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还有其他双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7月1日,乙公司以邮政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单,理由:租赁期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粪污外运、协调工作,导致厂区氧化包严重鼓包、环保不达标。该案中( )
①因甲公司未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故乙公司有权通过邮政快递解除合同
②双方签订的《养殖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③若甲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则《养殖租赁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④若甲公司不整改,乙公司可直接通过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9. 2024年9月,某校高二年级学生小明(15周岁)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购买了一款新上市的彩色笔套装。回家后发现其中一支蓝色笔无法正常出水。第二天,小明带这支蓝色笔到文具店要求更换。店主表示,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并拒绝了他的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行为无效,文具店无需退换
B. 小明有权要求退换,但店主声明的“售出概不退换”合法有效
C. 小明购买行为有效,店主应当退换,其声明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D. 小明可主张退换,但仅部分瑕疵,只能更换蓝色笔不能退全款
10. 小明,男,8周岁,某日在小区内玩耍,被小区业主陈某家中跑出来的大黄狗追赶并扑倒。虽然邻居甲及时救助,但小明身体多处被抓伤。小明父亲多次打电话要求陈某承担责任,都被陈某拒绝。陈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因为小明不跑,大黄狗就不会追赶;邻居甲没有第一时间制止大黄狗,也应该承担责任。协商无果后,小明的父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邻居的帮助与小明受伤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②陈某应以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监护人的小明父亲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1. 近年来,老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频发,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遭遇诈骗、虐待等现象时有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不断,老年人再婚受到阻挠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列选项有助于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是( )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②选择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其承担扶养自己的义务
③选择信任的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④通过遗赠方式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确定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2. 李某在某公司工作了十年,2023年3月1日,李某因生育要请产假128天,公司没有给李某购买生育保险,还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李某不服,经协商无效后李某诉诸法律,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降低李某的工资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用工单位不得侵犯法律赋予女职工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休息休假的权利和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李某如果选择仲裁,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13. 2021年6月,王某与M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2023年8月,M公司变更王某岗位为后勤助理,并向王某发送《新岗位报到通知书》,要求其于9月到新部门报到。王某对该通知书及岗位调动书面表示拒绝,并仍在原岗位进行考勤打卡。一周后,该公司以王某未到新岗位报到累计旷工三天为由,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王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后M公司不服劳动仲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中( )
①王某必须与M公司达成协议仲裁才能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不被受理
②用人单位享有管理自主权,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③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应当举证证明其工作调整的合法性
④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征得了王某的同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14. 某品牌与贵州茅台推出联名咖啡“酱香拿铁”,刷屏朋友圈、霸榜热搜不说,咖啡单日销售额突破一亿元。很多商家闻风而动,甲咖啡店在现磨咖啡里直接倒2小杯茅台,并在其产品宣传、包装上借用“茅台”商标、标志进行引流吸粉,进而提高自己产品销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甲咖啡店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其“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甲咖啡店的行为损害了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商业利益,构成商标侵权
③甲咖啡店行为没有遵循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④茅台酒厂可选择商事仲裁或诉讼进行维权,并单方面要求公开进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15. 某小区居民魏某请专业装修队对卫生间进行施工改造,楼下住户陈某认为楼上装修妨碍其正常生活,且自家房顶发生渗水、墙体起皮,坚决不同意继续施工,魏某则表示已花费几千元的设计费和施工费,不能停工。双方互不相让,经社区调委会几次调解不成,魏某报警,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当地派出所治安纠纷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申请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派出所的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若双方认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则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魏某因房屋装修而妨碍他人房屋正常使用,应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④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二、非选择题。
1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顾】
某餐饮公司向消费者推出手机扫码点餐服务。具体操作步骤为: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2021年7月27日,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孔某使用手机进行线上点餐,并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某结账后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被获取的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无法删除。孔某以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北京某中院经审理查明,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服务人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且没有明示如何删除个人信息。故某餐饮公司构成侵权。遂依法作出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删除信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例的警示意义。
17. 【案件事实】
原告:孙某某
被告:北京X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X网)
X网在2019年至2022年间发布多篇涉及孙某某的报道,例如《视频|孙某某遭FBI调查疯狂割韭菜!曾套现1.8亿美元!》《90后“币圈大佬”孙某某陷入税务调查危机》《孙某某身陷洗钱等调查危机,90后“币圈大佬”行至何方?》《区块链之狼孙某某:只要跑得够快,法律就追不上我》等文章。孙某某随即通过社交媒体辟谣,称相关内容为虚假信息,并多次发函要求X网删除侵权内容,但未获回应。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因为:①________
而被告则提出抗辩: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作为网络媒体,上述报道内容具有消息来源,系进行客观报道,没有以偏概全,也没误导受众,故没有侵犯原告名誉权。
2024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下:被告北京X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原告的名誉权成立;同时承担③________等责任,并承担本次诉讼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民法典法条提示】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请写出此处原告主张的法理依据。
②该处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③填出此处X网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类型。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19. 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8年9月22日,某职业学院对王某某作出《关于给予戴某某等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王某某不服,于2018年9月30日提出申诉。职业学院于同年10月24日作出《关于对王某某同学申诉的复查决定》,维持上述处分。王某某不服,于2018年11月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是王某某的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王某某,男,出生年月,汉族,住J市W区。
①委托代理人:蔡某,G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职业学院,住所地J市L区。
法定代表人:秦某,院长。
委托代理人:冯某、刘某,M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请求:1、撤销被告作出的开除原告学籍的处理决定;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学校学生,2018年9月22日被告作出《关于给予戴某某等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认定2018年8月28日,原告向戴某某购买试卷及答案,并转卖给张某某和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等四人,该行为已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违反校规校纪,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原告开除学籍处分。原告认为自己不存在转售行为,且被告作出决定前未告知事由、依据,也未告知原告有申述和申辩的权利。收到该处分决定后,原告于2018年9月30日提出申诉。被告于同年10月24日作出《关于对王某某同学申诉的复查决定》维持上述处分决定,并于同年10月26日向原告送达。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处罚过当,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②此致 人民法院
附1.本诉讼状副本1份
2.证据及证据来源:XXXXXX
起诉人:王某某
2018年11月2日
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委托代理人的主要职责。
(2)填写出该处的法院,并说明理由。
(3)该案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原告胜诉,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请阐释该类诉讼被告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21.
【案情回溯】
2022年6月中旬,刘某从微信上了解到湘潭市S快递有限公司发布了招聘信息,在与公司H快递点负责人微信交流后,于6月24日在快递点从事分拣、取件工作。7月6日,刘某在外出取件过程中与小型客车相挫,车祸造成刘某骨折,当日入住医院。
9月8日,刘某向当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10月11日,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S快递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当地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S快递公司不服,向湘潭市Y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核实】
原告S快递公司认为其与第三人刘某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以下事实:
◆原告S快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刘某名下个人银行账户转入165.5元,附言“7月”。
◆第三人刘某需要每天到快递点分拣、收取快递,工作地点、时间、内容均由原告S快递公司单方决定,刘某须服从原告的指挥,无自主决定权,因此,双方之间具有从属关系。
◆2022年10月11日被告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履行了受理申请、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调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文书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法院判决】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对原告S快递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认定,判决驳回原告S快递公司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本案争议焦点有两个,争议一:第三人刘某与原告S快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争议二:当地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否合法?请任选其一说明判决理由。
(2)本案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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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级高三政治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期末复习(一)
一、选择题。
1. 2023年10月,小花驾驶搭载有同乘人员小牛的家用小型轿车与小草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小花、小牛、小草三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花负事故主要责任,小草负事故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小牛入院治疗产生了多项费用,小牛便诉至法院要求小花、小草赔偿损失。该案中( )
①小花对小牛所受的伤害没有主观故意,故不需要承担相关赔偿责任
②小草在交通事故中也受到了伤害,故不需要承担对小牛的赔偿责任
③责任方应当赔偿小牛因最基础的权利受到侵害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④若小牛对事故发生也存在一定过错,则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虽然小花对小牛所受伤害可能没有主观故意,但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根据侵权责任相关法律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以小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①排除。
②:小草在事故中虽也受伤,但负次要责任,同样根据侵权责任相关规定,对小牛因事故造成的损害,需按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②排除。
③④:小牛的健康权等基础权利因交通事故受到侵害,责任方(小花和小草按责任比例)应当赔偿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若小牛对事故发生存在一定过错,根据过失相抵原则,应当自行承担部分责任 ,可以适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责任,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 2025年6月1日,《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人脸识别“非强制性原则”,即“不得将人脸识别技术作为唯一验证方式”“个人不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的,应当提供其他合理、便捷的方式”。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任何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该坚持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
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③不经他人同意而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了他人的身份权
④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不得将人脸识别作为唯一验证方式等,体现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等基本原则,保障个人在人脸识别使用上的自主选择权,①正确。
②:题干主要强调的是人脸识别技术应用的规范及个人信息保护相关内容,未涉及对他人肖像权以丑化、污损、伪造等方式侵害的问题,②排除。
③:未经他人同意通过人脸信息进行身份验证,侵犯的是他人的个人信息权益,而非身份权。身份权是基于特定身份产生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等,③错误。
④:该办法规定个人不同意用人脸信息验证时应提供其他合理方式,体现了处理个人信息遵循正当原则,这有利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防止个人信息不当使用带来的风险,④正确。
故本题选B。
3. 应用算法推荐技术,能够通过抓取用户日常的使用数据,分析得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给人们带来了便利。但是,这些服务的推送大多是网络服务提供者给人们定制的,甚至提供者滥用定制。近年来,“大数据杀熟”、流量造假、诱导沉迷等不合理应用也给我们的生活带来烦恼。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擅自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②“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
③“定制”网络服务模式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网络服务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因此,擅自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可能侵犯消费者的信息权益,但不一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故①不选。
②:“大数据杀熟”的后果是导致消费者购买相同商品或接受服务时支付的价款更高,而并且该售价差别不反应成本差别。因此,“大数据杀熟”一般情形下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故②入选。
③: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搭便车”。“定制”网络服务模式是根据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因此,“定制”网络服务模式不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故③不选。
④:通过抓取用户日常的使用数据,分析得出人们的行为、习惯和喜好,进而精准化地提供信息、娱乐、消费等各类服务,往往容易侵犯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甚至隐私权,有人容易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因此,网络服务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故④入选。
故本题选C。
4. 任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购买了房产一套登记在李某名下。2022年,李某将市值近150万的此套房产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南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任某将李某和南某诉至法院,要求追回房屋的所有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经原告同意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
②南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③李某与南某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
④李某与南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任某有权追回此房产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案涉房产系任某与李某婚后购置,虽然登记在李某名下,但不改变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属性。因此,李某未经原告同意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故①正确。
②:南某在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无法认定其购买行为出于善意,故南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故②不选。
③④:房产买卖合同如果违反不动产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就是无效合同。案涉房产系任某与李某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李某无权单独处分,且明显低于市场价格,也不符合善意取得,故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任某有权追回此房产,故③不选,④入选。
故本题选B。
5. 2024年6月28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于2025年5月1日实施。
第三十七条 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依照农村土地承包的法律实行承包经营。集体所有的宅基地等建设用地,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使用、管理。
集体财产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代表成员集体行使所有权,不得分割到成员个人。
对材料中集体财产的理解正确的是( )
A. 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集体所有财产享有充分的所有权、使用权等用益物权
B. 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对集体财产行使全部的占有、支配、收益、处分的权利
C. 集体财产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集体经济组织与集体成员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D. 集体经济组织与成员就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可以双方协商商事仲裁解决
【答案】B
【解析】
【详解】A:对于所有权和用益物权的关系理解错误,所有权不属于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属于他物权范畴,A排除。
B:根据材料,集体财产由集体组织代为行使所有权,因此可以行使全部的占有、支配、收益、处分的权利,B正确。
C: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民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C排除。
D:商事仲裁是平等主体之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其他权益纠纷而采取的仲裁形式,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有单独的仲裁程序,不适用商事仲裁的程序,D排除。
故本题选B。
6. 2024年春节档期间,国产电影市场火爆,《热辣滚烫》《飞驰人生2》《第二十条》《熊出没之逆转时空》等电影深受观众欢迎。但在电影内外也有一些案例值得深思,下列事件中涉嫌侵权的有( )
①《热辣滚烫》授权改编自日本电影《百元之恋》
②某观众拍《飞驰人生2》短视频上传社交媒体
③某up主剪辑《第二十条》精彩片段做电影解说
④某网报道《熊出没之逆转时空》时播放其片段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著作权人享有改编权,未经授权私自改编系侵权。《热辣滚烫》获得改编权进行翻拍,因此不构成侵权,①不选。
②:著作权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故某观众拍《飞驰人生2》短视频上传社交媒体涉嫌侵犯权利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②符合题意。
③:对于版权明确的影视作品,原创作者具有保持作品完整性权利,在征得版权人授权前,任何人不得非法剪辑,否则属于侵权行为。故某up主剪辑《第二十条》精彩片段做电影解说即涉嫌侵权,③符合题意。
④:为新闻报道,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是作品的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故某网报道《熊出没之逆转时空》时播放其片段不属于侵权,④不选。
故本题选C。
7. 李某大学毕业后,响应国家的创业要求,联合同学张某创办了一家合伙企业,从事动漫软件的开发,二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并设计使用了自己企业独特的商业标志。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合伙企业对自己设计的标志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②二人需要以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③二人缴纳个人所得税依法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权利
④该企业应诚信经营,及时依法足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商标要经过注册,才能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该合伙企业只是设计使用了商业标志,未提及注册,所以不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①错误。
②: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要用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所以二人需要以个人资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②正确。
③:根据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纳税人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享有专项附加扣除的权利,合伙人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也享有此权利,③正确。
④: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④错误。
故本题选C。
8. 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签订《养殖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五年,乙公司按照每头牛每年520元价格支付租金,付款方式为一年一付,还有其他双方权利和义务。2022年7月1日,乙公司以邮政快递方式向甲公司发出提前解除合同通知单,理由:租赁期间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粪污外运、协调工作,导致厂区氧化包严重鼓包、环保不达标。该案中( )
①因甲公司未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故乙公司有权通过邮政快递解除合同
②双方签订的《养殖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甲公司应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
③若甲公司同意解除合同,则《养殖租赁合同》自始至终无效
④若甲公司不整改,乙公司可直接通过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虽然甲公司可能未履行相关合同义务,但合同解除需要符合法定或约定程序。仅通过邮政快递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单,不一定就符合合法解除合同的要求,不能简单认定乙公司有权这样解除合同,①错误。
②:双方签订的《养殖租赁合同》是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合法有效。甲公司未按约履行粪污外运等义务,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等违约责任 ,②正确。
③:若甲公司同意解除合同,这属于合同的协议解除,合同是从解除时起终止权利义务关系,并非自始至终无效,自始至终无效一般适用于合同存在法定无效情形(如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③错误。
④:若甲公司不整改,其违约行为持续,乙公司作为守约方,可直接通过诉讼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C。
9. 2024年9月,某校高二年级学生小明(15周岁)在学校附近的文具店购买了一款新上市的彩色笔套装。回家后发现其中一支蓝色笔无法正常出水。第二天,小明带这支蓝色笔到文具店要求更换。店主表示,商品售出概不退换,并拒绝了他的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 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行为无效,文具店无需退换
B. 小明有权要求退换,但店主声明的“售出概不退换”合法有效
C. 小明购买行为有效,店主应当退换,其声明属于无效格式条款
D. 小明可主张退换,但仅部分瑕疵,只能更换蓝色笔不能退全款
【答案】C
【解析】
【详解】A:小明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能力人,但购买彩色笔作为学习用品,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合同有效,A选项错误。
B:店主“售出概不退换”的声明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B不选。
C:小明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购买彩色笔作为学习用品,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合同有效,店主“售出概不退换”的声明属于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店主应当退换,C正确。
D:购买的是套装,小明有权选择退换瑕疵商品或全部商品,D选项错误。
故本题选C。
10. 小明,男,8周岁,某日在小区内玩耍,被小区业主陈某家中跑出来大黄狗追赶并扑倒。虽然邻居甲及时救助,但小明身体多处被抓伤。小明父亲多次打电话要求陈某承担责任,都被陈某拒绝。陈某认为自己没有责任,因为小明不跑,大黄狗就不会追赶;邻居甲没有第一时间制止大黄狗,也应该承担责任。协商无果后,小明的父亲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邻居的帮助与小明受伤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
②陈某应以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原则,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为监护人的小明父亲可以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材料中,小明被小区业主陈某家中跑出来的大黄狗追赶并扑倒,邻居甲及时救助,但小明身体多处仍被抓伤,可见,邻居的帮助与小明受伤不存在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责任,①正确;
②:饲养的狗对小明造成伤害,陈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可以采用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②正确;
③: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而不是过错推定,③排除;
④:民事诉讼的原告应为当事人,小明的父亲不能以原告身份提起诉讼,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1. 近年来,老年人权益受侵害事件频发,主要表现为: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老年人遭遇诈骗、虐待等现象时有发生,遗产继承纠纷不断,老年人再婚受到阻挠等。这些问题严重侵害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下列选项有助于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是( )
①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保障自身权益
②选择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其承担扶养自己的义务
③选择信任的人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维护自身权益
④通过遗赠方式将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确定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C
【解析】
【详解】①:自书遗嘱虽可依个人意愿分配财产,但需注意《民法典》规定需为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份额,因此“完全按照自己意愿”表述不严谨,且自书遗嘱仅解决遗产分配问题,未直接解决养老质量、虐待等生前权益问题,①错误。
②:遗赠扶养协议允许老年人选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签订协议,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以此保障老人生前生活质量和身后事务处理,直接针对养老服务质量等问题,②正确。
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老年人提前指定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在自身丧失能力时维护权益(如防止虐待、诈骗),直接保障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③正确。
④:遗赠可让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获得遗产,但受遗赠人并非“继承人”,且遗赠仅涉及遗产分配,未直接解决生前权益问题,甚至可能引发纠纷,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2. 李某在某公司工作了十年,2023年3月1日,李某因生育要请产假128天,公司没有给李某购买生育保险,还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李某不服,经协商无效后李某诉诸法律,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了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降低李某的工资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②用工单位不得侵犯法律赋予女职工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③该公司侵犯了李某休息休假权利和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
④李某如果选择仲裁,仲裁裁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某公司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的规定,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①入选。
②: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权益是合法权益,而不是特殊权益,②表述不当。
③:由题干可知,某公司没有给李某购买生育保险,还以李某休产假影响公司的经营为由只发给李某最低标准的工资,这没有侵犯李某休息休假的权利,而是侵犯了李某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权利。且本题不涉及劳动卫生保护的权利,③不选。
④:如果当事人不愿意协商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后不履行,都可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仲裁委员会依法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裁决。仲裁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3. 2021年6月,王某与M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入职。2023年8月,M公司变更王某岗位为后勤助理,并向王某发送《新岗位报到通知书》,要求其于9月到新部门报到。王某对该通知书及岗位调动书面表示拒绝,并仍在原岗位进行考勤打卡。一周后,该公司以王某未到新岗位报到累计旷工三天为由,向王某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王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后M公司不服劳动仲裁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案中( )
①王某必须与M公司达成协议仲裁才能提起劳动仲裁,否则可能不被受理
②用人单位享有管理自主权,可以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
③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王某应当举证证明其工作调整的合法性
④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调整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应征得了王某的同意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D
【解析】
【详解】①: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无需达成协议才能提起仲裁。只要符合劳动仲裁受理条件,劳动仲裁委就会受理,①错误。
②:用人单位依法享有一定的管理自主权,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在合理范围内有权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不过这种调整要合理合法,不能随意侵害劳动者权益,②正确。
③:在劳动争议纠纷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本案中是公司以王某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应由公司举证证明其解除劳动合同及工作调整的合法性,而非王某举证,③错误。
④: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对其调整属于劳动合同的重大变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即应征得了劳动者王某的同意,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 某品牌与贵州茅台推出联名咖啡“酱香拿铁”,刷屏朋友圈、霸榜热搜不说,咖啡单日销售额突破一亿元。很多商家闻风而动,甲咖啡店在现磨咖啡里直接倒2小杯茅台,并在其产品宣传、包装上借用“茅台”商标、标志进行引流吸粉,进而提高自己产品销量。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甲咖啡店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其“搭便车”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②甲咖啡店的行为损害了驰名商标注册人的商业利益,构成商标侵权
③甲咖啡店的行为没有遵循诚信原则,侵犯了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④茅台酒厂可选择商事仲裁或诉讼进行维权,并单方面要求公开进行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答案】A
【解析】
【详解】①:甲咖啡店的经营行为容易与某品牌的商品相混淆,属于“搭便车”的行为,是不正当竞争,①正确。
②:甲咖啡店未经茅台同意使用茅台商标,侵犯了茅台的商标权,②正确。
③:甲咖啡店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不涉及安全消费的权利,③错误。
④:仲裁审理一般不公开进行,且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④错误。
故本题选A。
15. 某小区居民魏某请专业装修队对卫生间进行施工改造,楼下住户陈某认为楼上装修妨碍其正常生活,且自家房顶发生渗水、墙体起皮,坚决不同意继续施工,魏某则表示已花费几千元的设计费和施工费,不能停工。双方互不相让,经社区调委会几次调解不成,魏某报警,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当地派出所治安纠纷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申请调解。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派出所的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②若双方认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则达成的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③魏某因房屋装修而妨碍他人房屋正常使用,应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④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答案】B
【解析】
【详解】①④:双方当事人共同向当地派出所治安纠纷民间纠纷联合调解室申请调解,派出所的行政调解属于诉讼外调解,达成的协议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魏某因卫生间进行施工改造对邻居陈某造成一定的影响,而导致二者发生了纠纷,因此,要解决这一纠纷,双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①④正确。
②:若双方认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经人民法院确认才具有强制执行力,②错误。
③:魏某因房屋装修而妨碍他人房屋正常使用,应停止侵害,排除妨碍,③错误。
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16.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情回顾】
某餐饮公司向消费者推出手机扫码点餐服务。具体操作步骤为: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2021年7月27日,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店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孔某使用手机进行线上点餐,并被注册为某餐饮公司的会员。孔某结账后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被获取的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无法删除。孔某以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遂将某餐饮公司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北京某中院经审理查明,孔某在某餐饮公司用餐时,服务人员未告知孔某可以人工点餐。变相强制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且没有明示如何删除个人信息。故某餐饮公司构成侵权。遂依法作出判决:某餐饮公司停止侵害,删除信息,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例的警示意义。
【答案】判决依据:①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或“诚信原则”)。某餐饮公司强制授权收集孔某的微信昵称、头像、手机号码信息,且不明示删除方法,违背了自愿原则(或“诚信原则”)。
②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某餐饮公司强制收集、储存孔某的微信昵称、头像、手机号码等信息,违反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关规定(或“属于侵权行为”)。
③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遵循平等、公平原则。某餐饮公司强制收集孔某相关信息,违反了平等、公平的原则,侵犯了孔某的人身权利。意义:法院支持原告维权,有利于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依法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手机扫码点餐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和意义类主观题,设问要求分析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并说明该案例的警示意义,需要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有关知识,从原因和意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人民法院对本案终审判决的依据:
关键词①:具体操作步骤为: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授权商家获取消费者的微信昵称、头像、地区、性别、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线上点餐;若不同意授权商家获取前述信息,则无法进行线上点餐→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或“诚信原则”)和平等、公平原则角度,说明该餐饮公司,违背了自愿原则。
关键词②:孔某结账后发现,其取消关注“某餐饮公司”微信公众号后,仍是某餐饮公司的会员,被获取的个人信息仍存储在某餐饮公司处无法删除→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或“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角度分析说明。
该判决的意义:
关键词①:孔某以个人信息权受到侵害,遂将该餐饮公司诉至法院→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有利于依法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
关键词②:该法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支持孔某主张的判决→可联系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有利于引导经营者自觉守法、诚信经营角度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7. 【案件事实】
原告:孙某某
被告:北京X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X网)
X网在2019年至2022年间发布多篇涉及孙某某的报道,例如《视频|孙某某遭FBI调查疯狂割韭菜!曾套现1.8亿美元!》《90后“币圈大佬”孙某某陷入税务调查危机》《孙某某身陷洗钱等调查危机,90后“币圈大佬”行至何方?》《区块链之狼孙某某:只要跑得够快,法律就追不上我》等文章。孙某某随即通过社交媒体辟谣,称相关内容为虚假信息,并多次发函要求X网删除侵权内容,但未获回应。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
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因为:①________
而被告则提出抗辩: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作为网络媒体,上述报道内容具有消息来源,系进行客观报道,没有以偏概全,也没误导受众,故没有侵犯原告名誉权。
2024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下:被告北京X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原告的名誉权成立;同时承担③________等责任,并承担本次诉讼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
【民法典法条提示】
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请写出此处原告主张的法理依据。
②该处被告的抗辩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③填出此处X网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类型。
【答案】
①自然人享有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被告的报道易导致公众降低对于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对原告的诽谤,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②不成立。报道虽属于新闻报道,但内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若为失实将严重贬损原告名誉,被告未尽到新闻报道实施主体的合理核实义务,故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③侵犯人身权利的,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一则具体的民事案件审理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民事权利与义务,设问指向是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X网在2019年至2022年间发布多篇涉及孙某某的报道;孙某某随即通过社交媒体辟谣,称相关内容为虚假信息,并多次发函要求X网删除侵权内容,但未获回应。故原告将被告诉至法院。在法庭辩论阶段,原告认为被告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的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本案中,被告的报道易导致公众降低对于原告的社会评价,构成对于原告的诽谤,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有效信息②:而被告则提出抗辩: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作为网络媒体,上述报道内容具有消息来源,系进行客观报道,没有以偏概全,也没误导受众,故没有侵犯原告名誉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本案中,报道虽属于新闻报道,但内容明显可能引发争议,若为失实将严重贬损原告名誉,被告未尽到新闻报道实施主体的合理核实义务,故侵害了原告的名誉权。因此被告的抗辩理由不成立
有效信息③:2024年12月31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如下:被告北京X互联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侵犯原告的名誉权成立;同时承担③________等责任,并承担本次诉讼的律师费、公证费等相关费用→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本案中,被告侵犯侵犯了原告人身权利,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18.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2021年,郑某在涉案田地中种植的农作物遭遇减产,认为是苏某侵占了郑某家田地的0.21亩土地,且苏某在其西侧的田地种植树木吸收了自家田地的养分,导致自家农作物减产。两家多次协商未果,郑某遂将苏某诉至法院。
办案法官在调查中了解到,在郑某与苏某二人的父辈时,两家就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后来在村委会的调解下两家的矛盾得以平息。再次产生矛盾后,双方的关系进入了冰点。鉴于双方的同村邻里关系,法官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基础上决定首先采取调解方式解决。11月22日,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重新测量确认土地的四至划分界限,苏某及时移除两家界限之间的树木。郑某与苏某共同签署调解笔录并签字确认,自此,两家的矛盾得以根除,重新回归于久违的安宁。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
(2)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请对此观点进行评析。
【答案】(1)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用益物权”、或“财产权”),即农民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农民可以自主决定以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2)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应当按照协议履行,依法经人民法院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而诉讼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诉讼需要严格依法进行(或“具有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和终局性”),是解决纠纷的最后途径,但可能导致双方当事人伤和气。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应该根据具体情况依法自主选择恰当的解决方式。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田地边界纠纷
考点考查:用益物权、社会争议的解决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说明材料中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的权利,需要调用用益物权的有关知识,结合材料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郑某与苏某系同村村民,苏某的两块田地分别位于郑某田地的东西两侧,两家因田地边缘界限不清而产生纠纷→可联系教材用益物权的知识,说明村民对集体土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评析类主观题,要求对“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这一观点进行评析,需要调用社会争议的解决的有关知识,辩证的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官与郑某、苏某共同来到案涉田地,就争议土地进行了长达三个小时的测量、调解,两家达成一致意见→可联系调解的知识,说明调解体现和为贵,往往成为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观点具有合理性。
关键词②:有人认为,调解的法律效力不如诉讼,有纠纷还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好→可联系我国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包括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各种方式各有优势,功能各有侧重。调解与诉讼的法律效力要加具体分析。说明观点片面。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9. 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
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答案】(1)
①甲侵害了王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乙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②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甲应向乙履约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确认乙对汽车享有抵押权。
(2)
尊重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知识产权纠纷案
考点考查: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感受司法公正等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探究和论证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回答设问中的三个小问题,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甲与王某的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说明甲将王某的作品署名自己,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和网络传播传,乙未经许可改编了王某的作品,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
关键词②: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可调用仲裁的知识,说明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王某与乙之间并未签订任何仲裁协议,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关键词③: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可调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甲乙的合同有效,甲违约,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并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说明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该判决体现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促进发展。
关键词②:法院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可调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坚持了绿色发展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体现了公序良俗的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18年9月22日,某职业学院对王某某作出《关于给予戴某某等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给予王某某开除学籍处分。王某某不服,于2018年9月30日提出申诉。职业学院于同年10月24日作出《关于对王某某同学申诉的复查决定》,维持上述处分。王某某不服,于2018年11月2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以下是王某某的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
原告:王某某,男,出生年月,汉族,住J市W区。
①委托代理人:蔡某,G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某职业学院,住所地J市L区。
法定代表人:秦某,院长。
委托代理人:冯某、刘某,M律师事务所律师
诉讼请求:1、撤销被告作出的开除原告学籍的处理决定;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原告系被告学校学生,2018年9月22日被告作出《关于给予戴某某等同学纪律处分的决定》,认定2018年8月28日,原告向戴某某购买试卷及答案,并转卖给张某某和刘某某、李某某、杨某某等四人,该行为已严重扰乱正常教学秩序,违反校规校纪,经学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原告开除学籍处分。原告认为自己不存在转售行为,且被告作出决定前未告知事由、依据,也未告知原告有申述和申辩的权利。收到该处分决定后,原告于2018年9月30日提出申诉。被告于同年10月24日作出《关于对王某某同学申诉的复查决定》维持上述处分决定,并于同年10月26日向原告送达。原告认为,被告作出的处理决定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错误,程序违法,处罚过当,请求法院依法维护原告权利。
②此致 人民法院
附1.本诉讼状副本1份
2.证据及证据来源:XXXXXX
起诉人:王某某
2018年11月2日
根据上述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说明委托代理人的主要职责。
(2)填写出该处的法院,并说明理由。
(3)该案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原告胜诉,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请阐释该类诉讼被告应承担的举证责任。
【答案】(1)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审理。
(2)J市L区人民法院,我国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坚持“原告就被告原则”。
(3)该案属于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因为该类诉讼的核心问题是查明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被告抗衡。这样的举证责任方式体现了公平。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行政诉讼案
考点考查: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调动与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小问1详解】
本题为简答题,根据教材知识直接回答即可,详解略。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要求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知识,从王某某提起诉讼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被告住所地为J市L区→可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知识,从王某某提起诉讼角度分析说明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我国的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的管辖坚持“原告就被告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小问3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阐释类主观题,要求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知识,从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学生王某某对某职业学院给予其开除学籍处分等提起行政诉讼→可运用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知识,从行政诉讼中被告承担的举证责任角度来分析基于公平,被告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1.
【案情回溯】
2022年6月中旬,刘某从微信上了解到湘潭市S快递有限公司发布了招聘信息,在与公司H快递点负责人微信交流后,于6月24日在快递点从事分拣、取件工作。7月6日,刘某在外出取件过程中与小型客车相挫,车祸造成刘某骨折,当日入住医院。
9月8日,刘某向当地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10月11日,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刘某受到的事故伤害为工伤。S快递公司不服该工伤认定决定,向当地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当地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S快递公司不服,向湘潭市Y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调查核实】
原告S快递公司认为其与第三人刘某之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受理后查明以下事实:
◆原告S快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刘某名下个人银行账户转入165.5元,附言“7月”。
◆第三人刘某需要每天到快递点分拣、收取快递,工作地点、时间、内容均由原告S快递公司单方决定,刘某须服从原告的指挥,无自主决定权,因此,双方之间具有从属关系。
◆2022年10月11日被告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履行了受理申请、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调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文书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法院判决】
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对原告S快递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法不予认定,判决驳回原告S快递公司的诉讼请求。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
(1)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争议一:第三人刘某与原告S快递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争议二:当地人社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是否合法?请任选其一说明判决理由。
(2)本案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为什么?
【答案】(1)争议一判决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仅以双方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为依据,而应以用工过程中所体现的双方当事人的事实权利与义务关系来确定。本案中第三人刘某的工作地点、时间、内容均由原告某快递公司单方决定,刘某须服从原告的指挥,无自主决定权,同时快递公司也有转账行为 ,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争议二判决理由:人社局通过调查核实,认定原告某快递公司与刘某之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刘某在工作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属于工伤,其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因此,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合法。
(2)本案为行政诉讼(或“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作为被告的人社局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原因在于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解析】
【分析】背景素材:刘某工伤纠纷
考点考查:做个明白的劳动者、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小问1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解决争议焦点,注意作答需要调用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原告S快递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刘某名下个人银行账户转入165.5元,附言“7月”。 第三人刘某需要每天到快递点分拣、收取快递,工作地点、时间、内容均由原告S快递公司单方决定,刘某须服从原告的指挥,无自主决定权,因此,双方之间具有从属关系→可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劳动关系的认定不能仅以双方是否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为依据,而应以用工过程中所体现的双方当事人的事实权利与义务关系来确定,说明本案中第三人刘某的工作地点、时间、内容均由原告某快递公司单方决定,刘某须服从原告的指挥,无自主决定权,同时快递公司也有转账行为 ,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关键词②: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履行了受理申请、下达协助调查通知书、调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文书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可联系“劳动关系的成立”“劳动者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说明其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小问2详解】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是本案诉讼过程中,举证责任由谁承担,注意作答主体为人社局,需要调用社会争议解决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S快递公司不服,向湘潭市Y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联系行政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说明作为被告的人社局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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