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错06 法律与生活(易错专练)(天津专用)2026年高考政治二轮复习讲练测
2026-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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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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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 |
| 年级 | 高三 |
| 章节 | - |
| 类型 | 题集-专项训练 |
| 知识点 | 法律与生活 |
| 使用场景 | 高考复习-二轮专题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天津市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ZIP |
| 文件大小 | 3.30 MB |
| 发布时间 | 2026-02-27 |
| 更新时间 | 2026-02-27 |
| 作者 | 思辨政治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二轮讲练测 |
| 审核时间 | 2026-02-27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6579533.html |
|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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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易错06 法律与生活
目录
第一部分 易错点剖析
易错典题 避错攻略 举一反三
易错点1 不能正确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易错点2 混淆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
易错点3 混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易错点4 混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易错点5 混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易错点6 混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
易错点7 误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就不能保护劳动者权益
易错点8 混淆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易错点9 混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二部分 易错题闯关
易错点1 不能正确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易错典题
【例1】(2024·天津红桥·三模)目前,我国未成年网民已突破1.93亿人,未成年人用网低龄化趋势明显。有鉴于此,国务院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细化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特殊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关法律保护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特殊保护,是基于未成年人( )
①心智尚未成熟,缺乏分辨能力
②没有自我保护意识
③还没有取得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
④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辨识能力和风险防范意识较弱,容易在网络环境中受到侵害(如信息泄露、诈骗),因此需要特殊保护护,①正确。
②: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弱,并非没有自我保护意识,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未成年人可以从事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如购买学习用品),但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选项“没有取得资格”表述不准确,未成年人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资格,只是受到限制,③错误。
④:依据《民法典》,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以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个人信息保护需法律特殊规定,以弥补其行为能力的不足,④正确。
故本题选B。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无效。
【知识链接】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举一反三
【变式1-1】(2025·天津河西·三模)年满8周岁的小明看到某电商平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后,便按要求加入某密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其转账进行账号解封。小明用自己的零用钱多次转账,共计2500元,随后发现被骗,其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侵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2500元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物证至关重要
④小明父亲有保护小明财产权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②:根据《民法典》,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只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小明转账2500元明显超出其能力范围,需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因此转账行为无效。②正确。
④:监护人负有保护被监护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职责。小明父亲提起诉讼是履行监护职责的体现,符合法律规定。④正确。
①:本案涉及财产权纠纷,侵权关系的客体是财产权而非具体转账款。①错误。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属于电子数据,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而非物证。③错误。
故本题选D。
【变式1-2】小学生小明(7岁)在老师的引导下跟随同学们有序下楼时,在楼梯处不慎摔倒,牙齿磕到了墙面。带队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小明父亲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学校认为,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强调“上下楼梯,按序行走”等内容,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 )
①小明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小明父亲依法维护其身体权
②家长应该厘清责任边界,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带队老师举证学校已经消除隐患
④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小明7岁具备民事权利能力,①错误。
②:在本案中,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家长应理性分析,厘清责任边界,不能盲目认为学校要承担责任,应该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②正确。
③: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且应由学校举证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消除安全隐患,而不是带队老师,③错误。
④:学校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说明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C。
易错点2 混淆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
易错典题
【例2】(2025·天津·高考真题)某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称某民营企业的项目将全国用户积攒的碳排放指标卖给重污染企业。文章阅读量超7万次,对该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2025年5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以更好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表明( )
①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
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③经营者不得实施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混淆行为
④民营企业依法享有的名誉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在原有法律基础上进行补充和完善,体现了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①正确。
②:材料强调法律对民营经济权益的保护,未涉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②排除。
③: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属于商业诋毁行为,并非混淆行为,③排除。
④:该文化公司的不实文章对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侵犯了其名誉权,《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保护民营企业的名誉权等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B。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生命权:保护 "活着的权利",核心是生命存续,侵权后果是死亡(如故意杀人)。身体权:保护身体完整性与行动自由,侵权后果是身体构造完整性被破坏(如强行抽血、非法搜身)。健康权:保护生理与心理健康,侵权后果是身体机能受损或精神异常(如投毒致病、长期诽谤致精神障碍)。
【知识链接】
地位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
表现
①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②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③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侵权
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举一反三
【变式2-1】王某与梁某是一街之隔的邻居,王某发现自家楼下院坝堆放的东西经常丢失,于是在院坝四周安装监控,其中一个摄像头能清晰拍到梁某家客厅。梁某发现后,多次找王某沟通,要求拆除该摄像头。王某以安装监控防盗为由拒绝拆除,梁某一气之下将该摄像头破坏。据材料,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王某侵犯了梁某的名誉权
B.梁某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责任
C.王某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是正当的,有权拒绝拆除
D.王某与梁某应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答案】D
【详解】A:名誉权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不受侵害的权利。王某安装摄像头目的是监控自家院坝防止物品丢失,并非对梁某名誉进行侵害,A排除。
B:王某安装的摄像头对梁某家客厅造成监控影响,王某的行为存在妨碍他人权益的可能,而非梁某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责任,B排除。
C:王某安装摄像头虽有防盗目的,但摄像头能清晰拍到梁某家客厅,侵犯了梁某的隐私权等权益,不能以维护自身权益为由拒绝拆除,C排除。
D:相邻关系中,相邻各方应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王某安装摄像头影响到梁某权益,双方应遵循此原则协商处理,D正确。
故本题选D。
【变式2-2】(2025·天津河西·二模)甲上班路上,骑自行车撞上了乙,乙摔倒在地,右手腕骨折。二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赔偿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对此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B.甲侵犯乙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C.法院受理该案件时,乙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D.甲可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帮其应诉
【答案】C
【详解】A:相比诉讼而言,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是调解,A排除。
B:本案中甲导致乙摔倒在地,右手腕骨折,侵犯的是乙的健康权,并未侵犯生命权,B排除。
C: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乙作为原告主张甲赔偿,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证明甲的侵权行为、自己的损失等事实,C正确。
D:在民事诉讼中,甲可委托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帮其应诉,而不是“辩护人”,D排除。
故本题选C。
易错点3 混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易错典题
【例3】(2025·天津红桥·二模)下侧是何平创作的漫画《摔了一跤》,先后在报刊和杂志上发表并在比赛中获奖。后来,该漫画出现在了高考试卷中。何平以侵权罪将出题的教育部门告上了法庭,虽被法院驳回,但此后所有漫画作文题,如果有明确的作者、出处,均在试卷上进行了标注。由此可见( )
①权利行使有界限,民事主体不能滥用民事权利
②著作权人起诉出题的教育部门,属于行政诉讼
③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作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
④对作品的任何免费使用都不能侵犯作者的著作人身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法院驳回何平的起诉,说明其主张未得到支持,这表明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是有界限的,不能滥用权利。何平虽拥有漫画著作权,但教育部门在高考试卷中使用可能存在合理情形,体现了权利行使需受约束,①正确。
②: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本题中教育部门出题使用漫画的行为并非行政行为,著作权人起诉不属于行政诉讼,②排除。
③:存在一些合理使用的情形,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在这些合理使用情况下,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不构成侵权,③排除。
④: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即使是免费使用作品,也不能侵犯这些权利,④正确。
故本题选B。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著作权:自然人 "一辈子 + 50 年",从死亡日起算,法人 "50 年",从发表日起算,莫言的小说《红高粱》,保护期为其死亡后 50 年;某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 50 年。
专利权:从申请日起算,不看主体,只看类型(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某公司发明的新型电池技术,保护期 20 年(从申请日 2023.1.1 至 2043.1.1)。
商标权:从注册日起算,只看注册状态,不看主体,"可口可乐" 商标,注册后保护 10 年,到期前可申请续展,理论上可永久使用。
【知识链接】
著
作
权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②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专
利
权
①专利保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②商业秘密保护:如果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发明,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商
标
权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举一反三
【变式3-1】(2024·天津河西·三模)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将“南楼煎饼案”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被告某煎饼公司将实体店开在“南楼煎饼”总店附近,各种“傍名牌”做法令“南楼煎饼”不堪其扰,“南楼煎饼”提起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法院判定“南楼煎饼”胜诉。该案件中( )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未经注册不可使用
②商标侵权的认定,关键只看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相同或相似
③被告的行为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被告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一审判决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被告各种“傍名牌”做法令“南楼煎饼”不堪其扰,损害了“南楼煎饼”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于不正当竞争,③符合题意。
④: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在民事诉讼中,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是15日,④符合题意。
①:没有注册的商标是可以使用的,没有注册的商标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都可以随意使用,①说法错误。
②:商标权的侵权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的,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情况,②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D。
【变式3-2】(2024·天津南开·二模)一名12周岁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设计了一款垃圾收纳装置,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这一专利( )
A.保密得当,可以一直受到专利法保护
B.如果未经授权使用,应承担侵权责任
C.五年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D.经该同学授权,厂家可使用专利生产并销售
【答案】B
【详解】A:商业秘密保密得当,可以一直受到专利法保护,这一专利不是商业秘密,是以公开为条件的,A排除。
B:一名12周岁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设计了一款垃圾收纳装置,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这一专利如果未经授权使用,应承担侵权责任,B正确。
C: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10年,C错误。
D:12周岁学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授权需经过其监护人同意或追认,D错误。
故本题选B。
易错点4 混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易错典题
【例4】(2025·天津·二模)本题以中学生酷爱法律,讨论法律案例为情境,考查学生对侵权、违约、举证责、刑事诉讼等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他们讨论案例时所作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被赵某饲养的马踢伤,甲需证明赵某有过错才能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②税务部门查实乙少缴漏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可依法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③丙因擅自销售烟花爆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应举证证明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④丁因涉嫌电信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抓捕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可对丁提起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甲不需证明赵某有过错才能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税务部门查实乙少缴漏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可依法追究乙的行政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②错误。
③:丙因擅自销售烟花爆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行政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应举证证明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③正确。
④:丁因涉嫌电信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抓捕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可代表国家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对丁提起刑事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侵权责任:违反法定义务(如不得侵害他人权利),保护绝对权(人身权、财产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甲逛街,乙无故打伤甲→侵权责任(侵害健康权)
违约责任:违反约定义务(合同约定),保护相对权(合同债权),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甲买乙手机,乙不交货→违约责任(违反交货约定)
甲住酒店,天花板掉落砸伤甲→侵权责任 + 违约责任(酒店可选择其一主张)
【知识链接】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还有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举一反三
【变式4-1】(2025·天津武清·模拟预测)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甲在该商场置换冰箱时与工作人员乙发生争执,心脏骤停。乙拨打急救电话并实施心肺复苏。甲送医后,诊断有心脏病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花费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致其损害,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 )
A.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甲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参与诉讼
C.商场因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甲的损害承担责任
D.对一审不服,甲应在判决生效前15日内上诉
【答案】B
【详解】A:甲在该商场置换冰箱时与工作人员乙发生争执,心脏骤停,在这里,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A不选。
B: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本案中甲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参与诉讼,B正确。
C:本案中甲在该商场置换冰箱时与工作人员乙发生争执,存在过错,所以商场承担侵权责任,不是无过错责任,C不选。
D:本案为民事诉讼,对一审不服,甲可以在(而不是应在)判决生效前15日内上诉,D不选。
故本题选B。
【变式4-2】(2025·天津河西·三模)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大风来袭,屋顶的杂物、屋旁的树木等若造成他人损害,责任人能以“风太大不怪我”免责吗?以下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屋顶杂物坠落造成楼下车辆损坏,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出现极端大风天气,屋顶杂物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③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如果恶劣天气的强度超出了合理预见范围,可能会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屋顶杂物坠落造成楼下车辆损坏,适用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①错误。
②:极端大风天气不等于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现象。本案中,极端大风天气早有预警,物业公司理应预见并提前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少业主损失的发生,因此不能免责,②错误。
③: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大风来袭,屋旁的树木若造成他人损害,若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
④:如果恶劣天气的强度超出了合理预见范围,那么就可能超过了人们的防控能力,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因此可能会适当减轻责任人的赔偿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易错点5:混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易错典题
【例5】(2025·天津红桥·二模)李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两子,大儿子对父母不闻不问,一直是由小儿子悉心照料。二老有一套房产和60万元存款。李老先生临终前,当着老伴、小儿子和一位主治医生的面留下口头遗嘱,交待其死后个人财产全部归小儿子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口头遗嘱属于无效遗嘱,所有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
②由于大儿子对李老先生未尽到赡养义务,故无权继承其财产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儿子可以比大儿子继承更多的财产
④房产和60万元存款应该由李先生老伴和两个儿子各继承三分之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本案中的老伴、小儿子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在没有有效遗嘱的情况下,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顺序继承,①正确。
②: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并不会必然丧失继承权,根据我们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人在继承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②错误。
③: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李老先生和老伴的大儿子对父母不闻不问,一直是由小儿子悉心照料。小儿子可以比大儿子继承更多的财产,③正确。
④:遗产仅指李老先生个人财产(如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需先析产,分割出配偶部分,剩余部分再由三人继承,而非全部财产直接均分。而且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错误。
故本题选B。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先看“有无遗嘱”:无→法定继承;有→遗嘱继承 / 遗赠;再辨“继承人范围”:法定范围内→遗嘱继承;范围外→遗赠。
法定继承:甲去世未立遗嘱,妻子、子女按法律规定均分遗产;遗嘱继承:甲立遗嘱指定遗产由儿子继承(儿子属法定继承人);遗赠:甲立遗嘱将存款赠与好友(好友非法定继承人,需明确接受)。
【知识链接】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抚养
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举一反三
【变式5-1】(2025·天津南开·一模)法律守护家庭生活。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华与女友结婚登记,只可到小华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②婚内小明创作小说,离婚后获得的稿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父母离婚后,双方都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④赵某留下自书遗嘱和以前的公证遗嘱不一致,应以自书遗嘱为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我国婚姻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原则,男女双方可到任意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只可到小华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表述与法律规定不符,①错误。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产生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稿费在离婚后才支付,仍应依法分割。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不能排除其共同财产属性,②错误。
③:父母离婚后,无论子女抚养权归属哪一方,双方均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的法定义务和权利,③正确。
④:根据《民法典》规定,遗嘱效力以最后一份有效遗嘱为准。若赵某的自书遗嘱符合法定形式要件且形成时间晚于公证遗嘱,则应以自书遗嘱内容为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变式5-2】(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5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
②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③该遗产分配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材料中的50万为刘某夫妻共同财产,小说版权收益20万为刘某婚前财产,因此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另外25万属于刘某妻子蒋某)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①正确。
②:蒋某、刘某的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刘某遗产,刘某的哥哥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的情况下,无权继承刘某遗产,②排除。
③:遗产分配纠纷不能通过仲裁解决,③错误。
④: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死亡赔偿金是在自然人去世后才产生的,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专属赔偿,因此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④正确。
故本题选B。
易错点6 混淆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
易错典题
【例6】(2025·天津南开·二模)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夫妻二人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故不享有处理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公司购入的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而不是对公司的购入设备优先受偿,③错误。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夫妻共有,双方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婚前取得或特定来源财产,专属一方所有。
婚前取得→个人财产;婚姻期间取得→共同财产(特殊规定除外)。
共同财产:婚后工资收入、共同经营店铺利润、婚后购买的房产(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汽车、因工伤获得的赔偿金、遗嘱明确只给一方的遗产;特殊情况: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若赠与合同写明 "只给女儿"→个人财产。
【知识链接】
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
①范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夫妻一方
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方式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
后果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②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举一反三
【变式6-1】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先生侄子因与其有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担任其成年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详解】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当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所以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这样能更好地按照老人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①说法正确。
②:女儿常年不在身边,不能直接等同于未尽到赡养义务。在没有明确证据表明女儿未尽赡养义务的情况下,女儿作为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②说法错误。
③:该房产和存款是王先生夫妇的婚后财产,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其妻子的部分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王先生和女儿都有继承权。王先生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不能处分妻子的那部分遗产。所以王先生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全部房产和存款留给侄子,内容部分无效,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③说法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中,只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协商一致,即使与被监护人有利害关系,也可以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法律并没有禁止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成年意定监护人,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变式6-2】张某和刘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女儿刘二一直与父母同住,2010年刘某去世,因与儿子刘大关系不睦,2020年张某亲笔写下遗赠“我名下的房屋自愿赠予刘二。”张某病逝后刘大提起异议,诉至法院。关于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A.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刘大和刘二
B.张某的遗赠有效,房屋应按照遗赠处理
C.刘二因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所以房屋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答案】C
【详解】A:被继承人指去世后留下遗产的人,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张某,A排除。
B:张某的遗赠处分了“我名下的房屋”,但该房屋是张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因此遗赠部分无效,B排除。
C:根据《民法典》继承编,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刘二长期与父母共同生活,对父母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因此在分配张某的遗产时,刘二可以多分,C正确。
D:房屋是张某和刘某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也不能视为张某的个人财产,除非有特殊约定,D排除。
故本题选C。
易错点7 误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就不保障劳动者权益
易错典题
【例7】(2025·天津·二模)郑某是A公司的员工,因未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之后,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幼儿的住院材料。该公司仍然没有批准事假,并以郑某无故旷工三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郑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郑某申请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公司应该合理地行使用工管理权,积极支付赔偿金
③用人单位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④请假是法律事实,可提交书面材料至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仲裁裁决分为终局裁决和非终局裁决。终局裁决对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劳动者不服仍可向法院起诉,因此“不具有法律效力”表述错误,①说法错误。
②:公司未合理行使用工管理权。郑某因幼儿住院申请事假并提供材料,公司无正当理由拒绝并以旷工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应支付赔偿金,②符合题意。
③:本案中公司未履行对劳动者合理诉求的审慎义务,违背和谐劳资关系的要求,用人单位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③符合题意。
④: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提交书面材料至法院提起上诉”,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从属性(管理与被管理),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强制社保,工资受最低工资保障,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主体判断:一方是用人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另一方是适格劳动者(16 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可能是劳动合同。
【知识链接】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形式
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作用
①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②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障各自权益;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④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内容
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②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举一反三
【变式7-1】刘某与“速达”平台签订《网约配送员协议》,接受平台派单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平台按单结算报酬。刘某工作期间每日在线接单超过10小时,无休息日。半年后,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停工半月,要求平台支付养伤期间的病假工资并确认劳动关系。平台以“双方为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平台对刘某进行日常考勤、派单管理和着装要求,则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②刘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支付病假工资并确认劳动关系
③因刘某接受平台管理并获得报酬,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平台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④刘某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刘某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根据《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平台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如考勤、派单、着装等,符合劳动关系实质特征,应认定存在劳动关系,①正确。
②:劳动争议需遵循“仲裁前置”原则,刘某应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②错误。
③:若平台对刘某存在劳动管理关系并按劳支付报酬,即使签订“合作协议”,也可能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平台应承担病假工资等用人单位责任,③正确。
④: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若刘某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但劳动者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诉讼,④错误。
故本题选A。
【变式7-2】王某入职某快递公司时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约定每月增加800元工资。后王某派件途中遭遇车祸致残,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引发赔偿纠纷。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B.用人单位免除法定义务的条款无效
C.公司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D.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答案】B
【详解】AB: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法定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即使双方自愿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导致该协议不能完全具有法律效力,A错误,B正确。
C: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属于侵犯了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与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无关,C错误。
D:劳动争议诉讼需先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非“上诉”,D错误。
故本题选B。
易错点8 混淆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易错典题
【例8】王某在某机票代销平台上购买了一张机票。平台显示票面价格280元,机建+燃油费70元,另外可享受40元优惠,最终实际支付310元,在购买界面未设置是否勾选增值服务的选项。王某后在航空公司官方上发现机票实际票面价格为230元,机建+燃油费70元,总计300元。经查,平台在向王某销售机票的过程中搭售了10元的外卖服务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平台退还机票款并进行三倍赔偿。对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A.平台侵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B.平台有违平等、诚信原则,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C.平台搭售10元外卖服务包,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D.王某在该平台付款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未必有效
【答案】C
【详解】A:平台的行为主要是搭售和价格不透明的问题,并未侵害他人的商业信誉,A排除。
B:平台在销售机票时,虚报票面价格并强制搭售外卖服务,违背了公平和诚信原则,材料不涉及违背平等原则,B排除。
C:平台未设置勾选选项,默认搭售外卖服务,属于强制交易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C正确。
D:本案中,搭售行为因欺诈可被撤销,但合同在被撤销前仍有效。因此,“未必有效”表述不准确,D排除。
故本题选C。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正当竞争:经营者采用合法手段(提升质量、创新技术、优化服务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他人权益的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通过混淆、诋毁、贿赂等欺诈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混淆行为:甲厂仿冒乙厂知名商标包装→不正当竞争;正当创新:丙公司研发新技术提高产品性能→正当竞争(合法创新受保护);虚假宣传:丁店虚构"全市最低价"→不正当竞争;诋毁商誉:戊企业散布竞争对手"产品有毒"的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
【知识链接】
经营者之间
要公平竞争
①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②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
“搭便车”
行为
①内涵: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③要求: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④表现: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进行虚假宣
传、制作虚假
广告的行为
①内涵: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要求: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
竞争行为
①商业诋毁行为;②不当有奖销售行为;③商业贿赂行为;④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不正当竞
争后果
①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造成危害;②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③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
举一反三
【变式8-1】(2025·天津河西·二模)去餐馆吃饭时,在指定平台签到、打卡、发好评,就可以获赠一份小菜或甜品;网购或点外卖时,包装里常夹着“好评返现”卡片,按照指引给好评就能拿到几元红包……在返现驱动下的好评往往失真。商家“好评返现”( )
A.属于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B.旨在让利促销,是正当的产品推广手段
C.属于混淆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
D.涉嫌虚假宣传,侵害其他消费者知情权
【答案】D
【详解】A:商家“好评返现”使得好评失实,这是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且这种行为干扰消费者真实评价,侵犯其他消费者知情权,A排除。
B:“好评返现”虽有让利促销目的,但以返现诱导出的虚假好评,是不正当产品推广手段,B排除。
C: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好评返现”不属于混淆行为,是虚假宣传,C排除。
D:“好评返现”诱导消费者给出不真实好评,这些虚假好评会误导其他消费者,侵害了其他消费者的知情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变式8-2】(2024·天津和平·二模)大数据杀熟是指经营者运用大数据收集并分析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收入水平等信息,以消费者使用的不同手机设备、不同消费频率等为依据,将同一商品或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的行为。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
②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③用数据分析消费者偏好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抓取用户的消费偏好和习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②:大数据杀熟是指经营者运用大数据收集并分析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收入水平等信息,以消费者使用的不同手机设备、不同消费频率等为依据,将同一商品或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的行为。说明“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①②符合题意。
③: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搭便车”。用数据分析消费者偏好不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③说法错误。
④:“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民法典规定,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因此,擅自抓取用户的日常使用数据可能侵犯消费者的信息权益,但不一定侵犯消费者的隐私权,④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A。
易错点9 混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易错典题
【例9】(2025·天津·一模)小张(14周岁)酷爱绘画,并在一次参加绘画比赛时获得一等奖,赛后主办方将其作品发布在微博上。某日小张看到,在微博评论区有大量对他进行人身攻击的不实言论和他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专利权
B.小张及其家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对相关网友提起上诉
C.如果网友仅是对小张的绘画作品发表自己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D.网友曝光了小张的信息并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侵害了其荣誉权
【答案】C
【详解】C:网友对作品发表客观看法属于言论自由范畴,不构成侵权。但若含侮辱、诽谤等,则侵犯名誉权,C正确。
A:专利权保护的是发明创造,绘画作品属于著作权(版权)范畴。小张作为作者,享有著作权,而非专利权,A错误。
B:“上诉”指对已生效判决不服的后续程序,本案中应先“起诉”,B排除。
D:曝光个人信息侵犯隐私权,人身攻击侵犯名誉权,而非荣誉权,D排除。
故本题选C。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甲与乙合同纠纷,甲委托律师丙起诉乙,丙只能按甲授权主张权利,不得自行变更诉讼请求(民事案件,为原告服务,从属地位)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甲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律师乙接受委托为其辩护,提出 "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 的独立辩护意见(刑事案件,为被告人服务,独立地位)
刑事案件→可能是辩护人;民事 / 行政案件→必为诉讼代理人。
【知识链接】
委托诉讼
代理人或
辩护人的
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②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③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④两者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
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
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 一审裁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举一反三
【变式9-1】(2024·天津·一模)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由下图传票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传票
案号
(2021)赣7101行初94号
案由
不履行法定职责
被传唤人
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工作单位或住址
传唤事由
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
2021-03-04 09:30:00
应到场所
第一小法庭
注意事项: 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本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A.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 B.此类案件在诉讼前必须经过仲裁程序
C.被传唤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D.案件中的诉讼当事人都有权获得国家法律援助
【答案】C
【详解】A:案由涉及“不履行法定职责”且被告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是行政机关,所以是行政诉讼而非民事诉讼 ,A错误。
B:行政诉讼并不要求事先经过仲裁程序 ,B错误;
C: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所以被传唤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C正确;
D: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下,只有符合条件的公民和法人才有权申请并获得国家法律援助,D错误。
故本题选C。
【变式9-2】(2024·天津红桥·二模)近年来,某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者的审查,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畅通对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这样做( )
①目的是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经济成本 ②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
③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 ④能够及时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材料反映的是简化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援助的程序,目的是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成本,①说法错误。
②④:畅通未成年人依法维权的“绿色通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利,及时有效地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②④符合题意。
③:材料某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畅通对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是简化对未成年人进行法律援助的程序,没有涉及完善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③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生活处处有法律。小明(18周岁)是某私营快递公司的快递员,由于其父亲是一位国有企业职工,其母亲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工作都挺忙,小明在工作之余便主动地承担起接送四岁的弟弟去幼儿园的任务,小明家里还有年迈的爷爷也需要照顾。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由于年龄差距较大,法律规定小明和弟弟的民事权利能力会有所不同
②父亲和母亲在企业中的收入都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私营企业的员工小明和父亲同样需要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④爷爷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小明为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②:作为国有企业职工的父亲,其工资薪金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国有企业本身需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合伙人分别缴纳个人所得税。母亲作为合伙企业合伙人,其所得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②正确。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允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小明已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爷爷的近亲属,符合该制度的适用条件,④正确。
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出生时起至死亡时止,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与年龄无关。小明和弟弟的民事权利能力相同,①错误。
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非订立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③错误。
故本题选D。
2.芳菲四月,茶香氤氲。习水为了将绿茶叶变致富“金叶子”,成立了习水县黔之源茶叶种植农民合作社,建立“合作社与茶农”的利益联结机制,该社所在村的村民积极给予支持。张某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三年。习水的该模式推动了习水茶经济发展、茶叶增效和茶农增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合作社对张某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②张某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张某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④张某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张某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合作社基于租赁合同对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但合作社享有的是租赁权,属于债权,而非用益物权,①错误。
②:民法典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材料中张某与合作社的租赁期为5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②正确。
③:我国法律规定,以家庭承包方式获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抵押,但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张某对其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③排除。
④:签订租赁合同应遵循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和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的原则,张某和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故本题选D。
3.10岁的小赵与父母一同到动物园游玩,在游览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经父母同意,小赵将手伸进已坏的围栏缺口向猴子喂食,不慎右手被猴子咬伤。事发时,动物园无工作人员在场,且未在明显处设置禁止投喂动物的提醒。因情况紧急,小赵父母自行带小赵到医院救治。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动物园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赵在动物园被动物咬伤,不应由其父母承担责任
③小赵在动物园被动物咬伤,其人格权被侵犯
④因小赵是未成年人,与动物园不是平等主体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动物园未及时修复破损围栏、未设置禁止投喂提醒且无工作人员在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管理疏漏,应承担侵权责任,①正确。
②:小赵作为未成年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有责任确保小赵的安全。但其父母却允许其进行危险行为(伸手喂食),存在监护过失,需承担部分责任,②排除。
③:小赵在动物园被动物咬伤,其身体权和健康权受到了侵害,而身体权和健康权属于人格权的一部分。因此,小赵的人格权被侵犯,③正确。
④:在法律上,无论是否为未成年人,与动物园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未成年人的权益受到法律的特殊保护,但这并不改变其作为民事主体的平等地位,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2023年8月26日,赵某在某小区内散步时,遇到崔某遛狗,因狗没有拴绳撵着赵某追,赵某因恐惧摔倒导致腰部骨折。赵某遂报警,警察记录情况后,将赵某送医院治疗。赵某住院9天,出院后要求崔某支付医疗费。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的健康权受到了损害
②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③执法部门应承担举证责任
④崔某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指公民享有保持身体健康的权利。赵某因被狗追赶摔倒导致腰部骨折,身体健康受到实际损害,①正确。
②:刑事诉讼适用于犯罪行为,本案中崔某遛狗未拴绳导致赵某受伤,属于民事侵权纠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并非故意犯罪。赵某应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而非刑事诉讼,②错误。
③:执法部门(如警察)在本案中仅负责记录情况和协助送医,并非诉讼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应由赵某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执法部门不承担举证责任,③错误。
④:根据《民法典》第1246条,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崔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除非能证明损害由被侵权人(赵某)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本案中狗未拴绳,崔某作为饲养人需承担责任,且题干未提及赵某存在过错,④正确。
故本题选B。
5.9岁的小明由妈妈陪同在某滑雪场滑雪。小明在雪道外侧坐雪圈向下滑行时,撞倒了雪道上正在向上行走的张某,致张某左腕骨骨折。张某遂将滑雪场、小明及小明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雪场提交了相关安全提示照片,但拍摄时间不明确。据此,法院可能做出以下判决( )
①小明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父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雪场提供的物证存在时间瑕疵,将承担不利后果
③雪场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应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④张某存在过错,应对自身损害结果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材料中小明在雪道外侧坐雪圈向下滑行时,撞倒了雪道上正在向上行走的张某,致张某左腕骨骨折,小明侵犯了张某的健康权,不是身体权,①排除。
②:物证是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形状、位置、痕迹)证明事实。书证是以内容表达的思想(文字、符号、图画)证明事实。材料中雪场提交相关安全提示照片属于书证,不是物证,②排除。
③④:材料中小明在雪道外侧坐雪圈向下滑行时,撞倒了雪道上正在向上行走的张某,致张某左腕骨骨折,雪场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应承担部分侵权责任,其中张某向上行走存在过错,应对自身损害结果承担一定责任,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D。
6.S市人民法院对Z公司侵犯H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宣判,Z公司及14名前H公司员工因系统性窃取H公司芯片核心技术,被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主犯张某获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H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张某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后15日内提起上诉
③若张某在职期间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④发明人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其相同的发明构成侵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H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①正确。
②:张某涉及的是刑事案件,刑事诉讼中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上诉期限为10日,而非民事案件的15日,该表述混淆了刑事与民事案件的上诉期限,②排除。
③: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保密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与劳动者协商,③正确。
④: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发明时,若其他人通过独立研发、合法受让等正当途径获得并实施相同发明,不构成侵权;只有以盗窃、利诱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并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才属于侵权,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高中生小张(16岁)独立创作的短视频《晨光中的操场》被某网络平台公开发表,小张及其监护人同意该平台授权第三方非商业性使用该作品。某教育出版社为编写义务教育教科书,在该教科书光盘中引用该作品片段;M公司未经授权,将该视频画面用于商业广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络平台与M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②教育出版社引用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③M公司侵犯了平台的著作权和相关的知识产权
④小张可以在监护人的帮助下对M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网络平台与M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围绕短视频的著作权展开,该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作品),而非行为,①错误。
②:为实施义务教育编写教科书,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法定许可使用情形,无需取得著作权人许可但需支付报酬,②正确。
③:短视频《晨光中的操场》是小张独立创作的,小张是著作权人,网络平台仅获得授权第三方非商业性使用的权利,并非著作权人,因此M公司侵犯的是小张的著作权,而非平台的,③错误。
④:小张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维权行为需在监护人的帮助、代理下进行,因此可以在监护人帮助下对M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8.随着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甚至能够“从事”某些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根据输入的要求,输出一篇逻辑通顺的文章。有些人提出:应当使人工智能成为民法的第三类民事主体。但这一观点当前并不为法学界绝大部分学者所接受。对于人工智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工智能在民法上属于法人
②开发者对人工智能的程序享有所有权
③张三要求人工智能软件完全随机生成的小说不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④人工智能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人工智能的开发者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人工智能属于开发者财产,不能作为民事主体,不属于法人,①错误。
②:人工智能程序属于智力成果,不属于物,权利人不能对其享有“物”的权利,因此开发者不能享有对该程序的所有权,②错误。
③:人工智能完全随机生成的小说只是程序运转的结果,没有人的智力参与,不具有独创性,因此不能成为著作权法中定义的作品,③正确。
④:人工智能属于开发者的产品,因而受害人可以要求开发者承担产品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9.刘某甲与刘某乙是同族堂兄弟,因竹林地界等问题产生矛盾,关系持续恶化。2025年7月,刘某甲为发泄不满,在两人同村的微信群内发布刘某乙的身份证照片,并配文“骗老人家的钱”,该群成员100余人。后刘某甲组建了一个37人的微信群,群内都是两人同族的亲属朋友,再次发布上述不实言论,刘某乙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甲发表对刘某乙的不实言论,侵犯其身份权
②刘某甲的行为降低了刘某乙的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甲,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刘某甲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②:身份权通常指与特定身份相关的权利(如亲权、配偶权)。刘某甲在两个微信群中发布“刘某乙骗老人家的钱”等不实言论,降低了刘某乙的社会评价,侵犯了刘某乙的名誉权,名誉权属于人格权,不是身份权,①排除,②正确。
③: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甲和刘某乙,客体是刘某的名誉,而不是侵权行为本身,③排除。
④:侵犯名誉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刘某乙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可判决刘某甲承担此类责任,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0.张阿姨与亲友在某景区游玩,在一处特色打卡广告牌旁拍照留念时,广告牌突然倾倒将张阿姨砸倒在地,导致其当场失去意识。事故发生后,景区工作人员紧急处置并将张阿姨送医。经诊断,张阿姨多处骨折,后续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协商未果,张阿姨将景区管理方与广告牌负责方一同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本次民事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应主要由张阿姨承担
②被告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两被告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张阿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本次事故中,广告牌倾倒属于建筑物、构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情形,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民法典》第1254条)。举证责任主要由被告(景区管理方和广告牌负责方)承担,即被告需证明自己无过错;张阿姨作为原告,仅需证明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而非“主要由张阿姨承担”,①错误。
②③:根据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等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需承担侵权责任(并非 “无论是否有过错都承担”),因此②正确,③错误。
④: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律师)代为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张阿姨作为当事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11.某培训机构非法收集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并向第三方出售,导致多名家长被骚扰。家长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依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机构侵犯了家长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②若培训机构已删除信息,则无需承担责任
③家长需证明实际损失才能获得相应赔偿
④该机构若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家长的电话号码属于个人信息,培训机构非法收集并出售家长电话号码,导致多名家长被骚扰,属于侵犯公民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的行为,①正确。
②:培训机构即便删除信息,其非法收集、出售个人信息的侵权行为已成立,仍需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道歉等),删除信息仅为后续补救措施,不能免除责任,②排除。
③:侵犯个人信息权益的赔偿责任并非仅以“实际损失”为前提,若无法证明实际损失,法院可根据侵权情节、获利情况等确定赔偿数额;此外,精神损害赔偿也无需严格证明实际物质损失,③排除。
④:若培训机构的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如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则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这是法律对严重侵权行为的惩戒规定,④正确。
故本题选B。
12.(2026·吉林长春·一模)范某与前妻育有一子范小某,范小某因患重病多年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定生活来源。2025年,范某与刘某再婚,同年6月范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其全部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5年11月范某去世后,刘某主张按遗嘱全额继承财产,范小某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范某的遗嘱合法有效,刘某可依据遗嘱取得全部财产
②范某的遗嘱部分无效,应为范小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③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优先于遗嘱继承的继承权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要尊重遗嘱人的意愿又要弘扬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范小某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定生活来源,属于法定的需要保留必要遗产份额的继承人,范某的自书遗嘱未为其保留份额,不符合法律规定,刘某不能取得全部财产,①错误。
②: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范小某符合该情形,故范某的遗嘱部分无效,应先为范小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剩余部分才可按遗嘱由刘某继承,②正确。
③:在继承顺序上,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并不享有优先于遗嘱继承的继承权,其仅享有必要遗产份额的保留权,③错误。
④:遗嘱自由并非绝对,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要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弘扬照顾特殊困难亲属的传统美德,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3.刘某与李某婚后开办一家工厂,经营期间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工厂运营。后刘某因意外去世,未立遗嘱。清算时,该笔借款尚未偿还。同时,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出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放弃继承刘某的遗产,则对50万元借款不负清偿责任
②该50万元借款是刘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李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③刘某的婚前房产因其婚后出租产生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工厂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0万元借款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但本案中50万元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工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便李某放弃继承刘某遗产,仍需对该共同债务承担责任,因此①错误。
②:刘某以个人名义借款但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工厂运营,该借款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需要承担连带责任,因此②错误。
③: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出租的租金收益属于经营性收益,并非单纯的孳息,因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工厂是李某与刘某婚后开办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借款用于工厂运营,属于夫妻共同经营产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4.赵某(男)与李某(女,父母已亡)均已离异,且两人分别抚养着一名12岁的男孩赵甲与一名11岁的女孩李乙。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10万元)中。15年后,李某因突发心梗不幸离世,留下自己与赵某的婚后积蓄60万元,并未留下任何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20万元
②赵某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是三代旁系血亲
④若赵某不幸离世,则李乙可以继承赵某房屋产权的1/2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应当先析产,将其中30万元划分给赵某,剩下30万元再进行遗产分割,因此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10万元,而非20万元,①错误;
②: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因此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是二代旁系血亲,③错误;
④:李乙作为与赵某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对赵某的财产享有继承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5.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1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需结合赠与意思表示认定,若赠与人明确表示赠与一方,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但登记在一方名下并非绝对属于个人财产,需结合购买时间、出资来源、赠与意图等综合判断,②错误。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本案中人民法院未将车位作为共同财产均分,而是结合财产来源(王某父母出资)、登记情况(王某名下),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并由其补偿李某增值部分,体现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及公平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6.刘某与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牛某于2018年7月去世,刘某于2024年8月去世。刘某、牛某名下共同共有房屋一处,刘某于2023年8月在思维清醒、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照顾其晚年生活的大女儿。本案例中( )
①因遗嘱效力优先,牛某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该房产
②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牛某的份额应由继承人均分
③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④大女儿照顾刘某晚年生活,其遗嘱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刘某、牛某名下共同共有房屋一处,其他子女可依法继承牛某的房产份额,①错误。
②: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牛某去世时未留遗嘱,其享有的房屋份额属于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均分,②正确。
③:根据法律规定,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无需登记即可取得所有权,③正确。
④:遗赠扶养协议只存在于非法定继承人,大女儿是刘某的法定继承人,刘某的遗嘱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扶养协议,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7.李某系某公司高级工程师,长期在粉尘超标车间工作,患上尘肺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万元。治疗期间,公司以“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妻子与其协议离婚时,主张分割其伤残补助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本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伤残补助金属李某的个人财产,其妻子无权主张分割
③若公司不愿协商,李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④因劳动合同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都是不可解除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本案中,李某在粉尘超标车间工作,因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本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①正确。
②: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③排除。
④:用人单位在法定条件下可以解除合同,④排除。
故本题选A。
18.生活处处有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小王的外祖母订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王,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
B.小张的爸爸开办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C.小李于婚后购买一处房屋送给妻子小美,小美欣然接受。该房子是小美的个人财产
D.小林需要复印5份小齐的著作用于教研,需获得小齐本人同意
【答案】C
【详解】A:小王作为外孙,是非法定继承人,外祖母将房屋留给小王的行为属于遗赠,A排除。
B: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缴纳个人所得税,B排除。
C:《民法典》第1063条,小李婚后购买房屋并明确赠与妻子个人,这属于赠与行为,小美欣然接受,这属于小美的个人财产,C正确。
D:这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不用获得小齐本人同意,D排除。
故本题选C。
19.2025年3月11日,史某通过中介微信招聘应聘保安岗位,13日起在安保公司指定地点执勤。2025年11月,安保公司将史某辞退,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仅支付1个月工资,史某提起劳动仲裁。安保公司辩称双方通过中介招用,不构成劳动关系。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史某与安保公司之间没有形成合法且有效的劳动关系
②安保公司应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史某提交的微信招聘记录不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④安保公司应对不构成劳动关系的辩称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史某与安保公司之间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7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题干中史某自2025年3月13日起在安保公司指定地点实际执勤,并接受公司管理,符合事实劳动关系的要件,即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依然成立,①错误。
②:安保公司应支付史某正常劳动报酬并承担法律责任。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0条和第82条,用人单位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支付双倍工资。史某工作期间仅获一个月工资,公司应补发剩余工资并可能承担赔偿等责任,②正确。
③:史某提交的微信招聘记录可以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之一。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6条,电子数据(如微信记录)属于合法证据形式,能辅助证明招聘过程、用工意向及实际工作安排。结合史某的实际执勤事实,该记录可与其他证据(如工作地点、工资支付等)共同支持劳动关系认定,③错误。
④:安保公司对不构成劳动关系的辩称应承担举证责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了劳动争议处理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具体内容为: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否则需承担不利后果。因此,安保公司否认劳动关系时,需自行举证证明不存在用工事实(如证明史某是中介雇员或劳务派遣),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0.订立劳动合同,应尊重劳动者意愿,协商一致。吴某家庭负担较重,为提高自身能够拿到手的工资,在与某化工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达成了以下条款:
1.吴某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到吴某工资卡;
2.吴某自愿放弃年休假,公司按照吴某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吴某自愿放弃参加公司体检,公司将向吴某提供体检费用50%的现金补贴。
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社会保险作为必备条款能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②该公司年休假条款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取得工资报酬的权利
③该公司与吴某达成的体检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若吴某维权,应当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在劳动合同中,社会保险是必备条款,能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①符合题意;
②:按照法律相关规定,年休假期间上班应支付平时日工资的300%工资报酬,②符合题意;
③: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该公司与吴某达成的放弃体检协议无效,无效劳动合同内容从订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③错误;
④:吴某若维权,可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维权,不一定通过劳动仲裁维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21.(2026·陕西汉中·一模)2025年2月,崔某到N公司的车间工作。2025年3月,N公司与该车间全体员工(含崔某)签订车间承包协议。承包协议约定,崔某等员工要遵守N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接受公司管理等。N公司于2025年3月、4月、5月分别向崔某支付报酬。2025年6月,N公司单方面解除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崔某与N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②N公司与崔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③崔某可以就解除协议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N公司存在规避用人单位义务的违法用工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崔某在N公司车间工作,需遵守公司制度、接受管理,且公司按月支付报酬,符合劳动关系的核心特征(管理与被管理、劳动报酬支付),因此二者存在劳动关系,①正确。
②:债权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而崔某与N公司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劳动关系,并非债权关系,②错误。
③: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不能直接起诉,③错误。
④:N公司与该车间全体员工(含崔某)签订车间承包协议,这属于通过与劳动者签订内部承包合同规避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形,所以,N公司存在规避用人单位义务的违法用工行为,,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2.A公司与B公司是某市两家规模较大的商砼生产企业,为避免价格战,两公司达成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分配商砼方量和销售利润的协议。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公司启动调查并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两公司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②两公司的行为违反公平竞争规则,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两公司通过混淆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两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行政纠纷不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①排除。
②:两公司达成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分配商砼方量和销售利润的协议,违反了公平竞争规则,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②正确。
③:材料中,两公司的行为不是混淆行为,③排除。
④:如果两公司对市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3.(2025·浙江杭州·一模)某科技公司为推广新产品,在官网发布远超实际的性能数据与虚假用户好评。前员工王某知悉内情,离职后向监管部门举报。该公司被查实后,辩称宣传内容属于“合理营销”,并以王某违反保密协议为由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必须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而不能直接起诉
②若消费者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该公司的行为引人误解,构成虚假宣传
④王某的举报是正当的,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其违反保密或劳动合同
A.①③ B.②④ C.③④ D.①②
【答案】C
【详解】①:消费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不是起诉的前置程序,①排除。
②: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可根据纠纷类型(合同或侵权)、交易方式(线下或网络)选择公司所在地、合同履行地、侵权行为地等多个法院起诉,尤其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住所地或收货地法院通常具有管辖权,②排除。
③④:该公司发布了远超实际的性能数据和虚假的用户好评,这种行为会引发消费者的误解,王某的举报是正当的,公司不能以此为由主张其违反保密或劳动合同,③④正确。
故本题选C。
24.2019年5月1日,甲因资金周转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2021年5月1日还款,并写了借条。三年后甲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乙碍于朋友关系没有催讨,直到2024年的3月份才将甲诉至法院。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件已超过诉讼时效,乙无法胜诉
②借条作为物证,如果丢失乙将承担不利后果
③该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④乙可以委托朋友作为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本案从2021年5月还款期限届满至2024年的3月起诉,未满3年,在诉讼时效范围内,①不选.
②:借条是书证,不是物证,②不选。
③:本案解决的是债权纠纷,客体是行为,③符合题意。
④:不考虑其他因素,当事人可以委托朋友作为诉讼代理人,④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25.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参加岗前培训,公司明确为其安排了相关工作,并要求其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培训第二天,王某步行去公司途中遭遇酒驾汽车碰撞造成骨折,获得肇事方赔偿后,王某又与公司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公司辩称当天未安排王某参加培训,王某的意外事故损失并不属于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王某不服,申请仲裁。关于本案( )
①王某可以委托辩护人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②公司若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当天未安排王某参加培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岗前培训阶段公司并未与王某建立事实的劳动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培训期间王某接受了公司管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才能起诉,王某“直接起诉”表述错误。且刑事诉讼中的被告方或犯罪嫌疑人委托的人叫“辩护人”,民事诉讼中应称“诉讼代理人”,①排除。
②: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公司若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当天未安排王某参加培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④:王某与某公司劳动合同已签订,王某参加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且接受公司考勤管理,说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建立劳动关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上下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属于工伤。王某在步行上班途中被酒驾车辆碰撞,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③排除,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6.2018年陈某因涉嫌犯罪被拘留,妻子张某为避免丈夫不公正定罪对家庭造成影响,遂向其远亲王某借款20万元为陈某聘请律师,欠款一直没还。2020年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2025年,因陈某拒绝偿还王某借款,张某无奈将陈某诉至法院。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为陈某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离婚协议相关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王某
③借款应视为家庭运转所欠下的共同债务
④张某可向陈某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陈某是涉嫌犯罪,属于刑事案件的被告,应该是为陈某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①不选。
②:离婚协议中关于“无共同债务”的约定是夫妻内部约定,仅对双方有效,不能对抗外部债权人王某,②入选。
③:该债务是张某为陈某聘请诉讼律师的借款,不是为了家庭运转所欠,③不选。
④:张某作为原告,起诉陈某偿还债务,属于民事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张某可向陈某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④正确。
故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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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错06 法律与生活
目录
第一部分 易错点剖析
易错典题 避错攻略 举一反三
易错点1 不能正确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易错点2 混淆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
易错点3 混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易错点4 混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易错点5 混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易错点6 混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
易错点7 误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就不能保护劳动者权益
易错点8 混淆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易错点9 混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第二部分 易错题闯关
易错点1 不能正确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易错典题
【例1】(2024·天津红桥·三模)目前,我国未成年网民已突破1.93亿人,未成年人用网低龄化趋势明显。有鉴于此,国务院发布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细化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特殊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关法律保护体系。加强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特殊保护,是基于未成年人( )
①心智尚未成熟,缺乏分辨能力
②没有自我保护意识
③还没有取得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
④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律无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行为无效。
【知识链接】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和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举一反三
【变式1-1】(2025·天津河西·三模)年满8周岁的小明看到某电商平台免费领取游戏装备的信息后,便按要求加入某密群,在客服引导下领取装备。随后客服以账号被冻结为由,要求其转账进行账号解封。小明用自己的零用钱多次转账,共计2500元,随后发现被骗,其父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的是侵权关系,客体是转账款2500元
②小明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转账行为无效
③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作为物证至关重要
④小明父亲有保护小明财产权的监护职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1-2】小学生小明(7岁)在老师的引导下跟随同学们有序下楼时,在楼梯处不慎摔倒,牙齿磕到了墙面。带队老师发现后立即联系家长并陪同送医。小明父亲以学校对学生人身安全监管不力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学校承担医疗费等损失。学校认为,已在课前课后常态化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多次强调“上下楼梯,按序行走”等内容,楼梯等学校设施场所亦不存在导致小明受伤的隐患。经法院审理,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本案中( )
①小明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小明父亲依法维护其身体权
②家长应该厘清责任边界,理性对待孩子受伤和表达诉求
③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带队老师举证学校已经消除隐患
④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不应过度拔高其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易错点2 混淆生命权、身体权与健康权
易错典题
【例2】(2025·天津·高考真题)某文化公司在公众号上发布与事实不符的文章,称某民营企业的项目将全国用户积攒的碳排放指标卖给重污染企业。文章阅读量超7万次,对该民营企业产生不良影响。2025年5月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设置权益保护专章,以更好保护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这表明( )
①我国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体系不断完备
②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施行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③经营者不得实施损害他人商业信誉的混淆行为
④民营企业依法享有的名誉权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生命权:保护 "活着的权利",核心是生命存续,侵权后果是死亡(如故意杀人)。身体权:保护身体完整性与行动自由,侵权后果是身体构造完整性被破坏(如强行抽血、非法搜身)。健康权:保护生理与心理健康,侵权后果是身体机能受损或精神异常(如投毒致病、长期诽谤致精神障碍)。
【知识链接】
地位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①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②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③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权
表现
①生命权——非法剥夺生命(致死);②身体权——损害身体的完整性和行动自由(致残);③健康权——造成身体功能(身心健康)和机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侵权
责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其中民事责任: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②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③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举一反三
【变式2-1】王某与梁某是一街之隔的邻居,王某发现自家楼下院坝堆放的东西经常丢失,于是在院坝四周安装监控,其中一个摄像头能清晰拍到梁某家客厅。梁某发现后,多次找王某沟通,要求拆除该摄像头。王某以安装监控防盗为由拒绝拆除,梁某一气之下将该摄像头破坏。据材料,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王某侵犯了梁某的名誉权
B.梁某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的责任
C.王某维护自身权益的行为是正当的,有权拒绝拆除
D.王某与梁某应按照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变式2-2】(2025·天津河西·二模)甲上班路上,骑自行车撞上了乙,乙摔倒在地,右手腕骨折。二人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乙将甲告上法庭,要求甲赔偿治疗费用、误工费、营养费等。对此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是当事人解决纠纷的优先选择
B.甲侵犯乙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C.法院受理该案件时,乙须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D.甲可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辩护人,帮其应诉
易错点3 混淆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
易错典题
【例3】(2025·天津红桥·二模)下侧是何平创作的漫画《摔了一跤》,先后在报刊和杂志上发表并在比赛中获奖。后来,该漫画出现在了高考试卷中。何平以侵权罪将出题的教育部门告上了法庭,虽被法院驳回,但此后所有漫画作文题,如果有明确的作者、出处,均在试卷上进行了标注。由此可见( )
①权利行使有界限,民事主体不能滥用民事权利
②著作权人起诉出题的教育部门,属于行政诉讼
③任何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而使用作品的行为都构成侵权
④对作品的任何免费使用都不能侵犯作者的著作人身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著作权:自然人 "一辈子 + 50 年",从死亡日起算,法人 "50 年",从发表日起算,莫言的小说《红高粱》,保护期为其死亡后 50 年;某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 50 年。
专利权:从申请日起算,不看主体,只看类型(发明 / 实用新型 / 外观设计),某公司发明的新型电池技术,保护期 20 年(从申请日 2023.1.1 至 2043.1.1)。
商标权:从注册日起算,只看注册状态,不看主体,"可口可乐" 商标,注册后保护 10 年,到期前可申请续展,理论上可永久使用。
【知识链接】
著
作
权
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
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②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专
利
权
①专利保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②商业秘密保护:如果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发明,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商
标
权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举一反三
【变式3-1】(2024·天津河西·三模)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将“南楼煎饼案”作为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开发布。被告某煎饼公司将实体店开在“南楼煎饼”总店附近,各种“傍名牌”做法令“南楼煎饼”不堪其扰,“南楼煎饼”提起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法院判定“南楼煎饼”胜诉。该案件中( )
①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商标未经注册不可使用
②商标侵权的认定,关键只看商品或者服务是否相同或相似
③被告的行为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欺诈,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被告如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一审判决15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变式3-2】(2024·天津南开·二模)一名12周岁学生,在老师指导下设计了一款垃圾收纳装置,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这一专利( )
A.保密得当,可以一直受到专利法保护
B.如果未经授权使用,应承担侵权责任
C.五年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D.经该同学授权,厂家可使用专利生产并销售
易错点4 混淆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易错典题
【例4】(2025·天津·二模)本题以中学生酷爱法律,讨论法律案例为情境,考查学生对侵权、违约、举证责、刑事诉讼等知识的认识和理解。他们讨论案例时所作的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甲被赵某饲养的马踢伤,甲需证明赵某有过错才能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②税务部门查实乙少缴漏缴个人所得税,税务部门可依法追究乙的违约责任
③丙因擅自销售烟花爆竹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市场监管部门应举证证明丙的行为具有违法性
④丁因涉嫌电信诈骗犯罪被公安机关抓捕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可对丁提起刑事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侵权责任:违反法定义务(如不得侵害他人权利),保护绝对权(人身权、财产权),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情况除外),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甲逛街,乙无故打伤甲→侵权责任(侵害健康权)
违约责任:违反约定义务(合同约定),保护相对权(合同债权),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甲买乙手机,乙不交货→违约责任(违反交货约定)
甲住酒店,天花板掉落砸伤甲→侵权责任 + 违约责任(酒店可选择其一主张)
【知识链接】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还有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举一反三
【变式4-1】(2025·天津武清·模拟预测)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甲在该商场置换冰箱时与工作人员乙发生争执,心脏骤停。乙拨打急救电话并实施心肺复苏。甲送医后,诊断有心脏病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花费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致其损害,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本案中( )
A.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B.甲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参与诉讼
C.商场因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甲的损害承担责任
D.对一审不服,甲应在判决生效前15日内上诉
【变式4-2】(2025·天津河西·三模)近日,全国多地出现强风天气,北京发布近10年首个大风橙色预警。大风来袭,屋顶的杂物、屋旁的树木等若造成他人损害,责任人能以“风太大不怪我”免责吗?以下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屋顶杂物坠落造成楼下车辆损坏,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②出现极端大风天气,屋顶杂物坠落无法事先预料,属于不可抗力,物业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
③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④如果恶劣天气的强度超出了合理预见范围,可能会适当减轻其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易错点5:混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
易错典题
【例5】(2025·天津红桥·二模)李老先生和老伴育有两子,大儿子对父母不闻不问,一直是由小儿子悉心照料。二老有一套房产和60万元存款。李老先生临终前,当着老伴、小儿子和一位主治医生的面留下口头遗嘱,交待其死后个人财产全部归小儿子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口头遗嘱属于无效遗嘱,所有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原则进行分割
②由于大儿子对李老先生未尽到赡养义务,故无权继承其财产
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小儿子可以比大儿子继承更多的财产
④房产和60万元存款应该由李先生老伴和两个儿子各继承三分之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先看“有无遗嘱”:无→法定继承;有→遗嘱继承 / 遗赠;再辨“继承人范围”:法定范围内→遗嘱继承;范围外→遗赠。
法定继承:甲去世未立遗嘱,妻子、子女按法律规定均分遗产;遗嘱继承:甲立遗嘱指定遗产由儿子继承(儿子属法定继承人);遗赠:甲立遗嘱将存款赠与好友(好友非法定继承人,需明确接受)。
【知识链接】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抚养
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举一反三
【变式5-1】(2025·天津南开·一模)法律守护家庭生活。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①小华与女友结婚登记,只可到小华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
②婚内小明创作小说,离婚后获得的稿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父母离婚后,双方都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④赵某留下自书遗嘱和以前的公证遗嘱不一致,应以自书遗嘱为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变式5-2】(2024·天津滨海新·三模)刘某因车祸意外去世,获得死亡赔偿金10万元,生前未立遗嘱,留下婚后存款50万元、婚前小说版权收益20万元。妻子蒋某与刘某的父母、哥哥因刘某遗产问题争论不休。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某留下的遗产有存款25万以及小说版权收益20万
②蒋某、刘某的父母、刘某的哥哥均有权继承刘某遗产
③该遗产分配纠纷可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加以解决
④死亡赔偿金不是刘某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易错点6 混淆夫妻的共同财产和夫妻的个人财产
易错典题
【例6】(2025·天津南开·二模)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夫妻二人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故不享有处理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公司购入的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归夫妻共有,双方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婚前取得或特定来源财产,专属一方所有。
婚前取得→个人财产;婚姻期间取得→共同财产(特殊规定除外)。
共同财产:婚后工资收入、共同经营店铺利润、婚后购买的房产(无特别约定);个人财产:婚前购买的汽车、因工伤获得的赔偿金、遗嘱明确只给一方的遗产;特殊情况:婚后一方父母赠与房产,若赠与合同写明 "只给女儿"→个人财产。
【知识链接】
特点
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内容
夫妻共同财产
①范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②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夫妻一方
的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
关键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
方式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法律
后果
①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②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举一反三
【变式6-1】王先生夫妇有一套婚后房产和少量存款,其独生女儿长期在国外生活。王先生的妻子去世后,王先生和侄子到公证处以书面形式签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并以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房产和存款均留给侄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监护协议应在老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签订,更好保障其合法权益
②由于女儿常年不在王先生身边,未尽到赡养义务,因此无权继承财产
③王先生的女儿对房产和存款有继承权,自书遗嘱的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先生侄子因与其有利害关系,因此无权担任其成年意定监护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变式6-2】张某和刘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女儿刘二一直与父母同住,2010年刘某去世,因与儿子刘大关系不睦,2020年张某亲笔写下遗赠“我名下的房屋自愿赠予刘二。”张某病逝后刘大提起异议,诉至法院。关于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A.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刘大和刘二
B.张某的遗赠有效,房屋应按照遗赠处理
C.刘二因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D.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所以房屋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
易错点7 误认为只要不签订劳动合同,法律就不保障劳动者权益
易错典题
【例7】(2025·天津·二模)郑某是A公司的员工,因未满6个月的幼儿住院申请育儿假未获批准。之后,根据公司要求变更请假类型为事假,并提供了幼儿的住院材料。该公司仍然没有批准事假,并以郑某无故旷工三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郑某遂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该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等。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郑某申请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不具有法律效力
②公司应该合理地行使用工管理权,积极支付赔偿金
③用人单位应秉持诚实信用原则,构建和谐劳资关系
④请假是法律事实,可提交书面材料至法院提起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具有人身从属性(管理与被管理),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强制社保,工资受最低工资保障,风险由用人单位承担。主体判断:一方是用人单位(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另一方是适格劳动者(16 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可能是劳动合同。
【知识链接】
含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形式
包括书面形式和口头形式。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一般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作用
①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②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保障各自权益;③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依据,有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维权有据,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要求
劳动合同法规定,①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④劳动合同一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即对双方形成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不得随意变更
内容
①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②可备条款:是除必备条款外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的条款。包括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条款
举一反三
【变式7-1】刘某与“速达”平台签订《网约配送员协议》,接受平台派单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平台按单结算报酬。刘某工作期间每日在线接单超过10小时,无休息日。半年后,刘某因交通事故受伤停工半月,要求平台支付养伤期间的病假工资并确认劳动关系。平台以“双方为劳务关系,非劳动关系”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平台对刘某进行日常考勤、派单管理和着装要求,则应认定为劳动关系
②刘某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平台支付病假工资并确认劳动关系
③因刘某接受平台管理并获得报酬,双方事实劳动关系成立,平台应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④刘某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刘某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变式7-2】王某入职某快递公司时签订《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约定每月增加800元工资。后王某派件途中遭遇车祸致残,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引发赔偿纠纷。对此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双方自愿签订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B.用人单位免除法定义务的条款无效
C.公司侵犯了劳动者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D.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易错点8 混淆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易错典题
【例8】王某在某机票代销平台上购买了一张机票。平台显示票面价格280元,机建+燃油费70元,另外可享受40元优惠,最终实际支付310元,在购买界面未设置是否勾选增值服务的选项。王某后在航空公司官方上发现机票实际票面价格为230元,机建+燃油费70元,总计300元。经查,平台在向王某销售机票的过程中搭售了10元的外卖服务包。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平台退还机票款并进行三倍赔偿。对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A.平台侵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对消费者构成了欺诈
B.平台有违平等、诚信原则,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C.平台搭售10元外卖服务包,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D.王某在该平台付款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未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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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总结】
正当竞争:经营者采用合法手段(提升质量、创新技术、优化服务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损害他人权益的竞争行为。不正当竞争: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通过混淆、诋毁、贿赂等欺诈手段,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混淆行为:甲厂仿冒乙厂知名商标包装→不正当竞争;正当创新:丙公司研发新技术提高产品性能→正当竞争(合法创新受保护);虚假宣传:丁店虚构"全市最低价"→不正当竞争;诋毁商誉:戊企业散布竞争对手"产品有毒"的虚假信息→不正当竞争
【知识链接】
经营者之间
要公平竞争
①市场经济要求公平竞争,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②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
“搭便车”
行为
①内涵: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③要求: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④表现: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姓名,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进行虚假宣
传、制作虚假
广告的行为
①内涵: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②要求: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不正当
竞争行为
①商业诋毁行为;②不当有奖销售行为;③商业贿赂行为;④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不正当竞
争后果
①对其他经营者、消费者造成危害;②对社会造成负面效应;③也为自身带来经济上的不利后果和法律上的制裁后果
举一反三
【变式8-1】(2025·天津河西·二模)去餐馆吃饭时,在指定平台签到、打卡、发好评,就可以获赠一份小菜或甜品;网购或点外卖时,包装里常夹着“好评返现”卡片,按照指引给好评就能拿到几元红包……在返现驱动下的好评往往失真。商家“好评返现”( )
A.属于正当竞争,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B.旨在让利促销,是正当的产品推广手段
C.属于混淆行为,损害了他人的商业信誉
D.涉嫌虚假宣传,侵害其他消费者知情权
【变式8-2】(2024·天津和平·二模)大数据杀熟是指经营者运用大数据收集并分析消费者的消费偏好、消费习惯、收入水平等信息,以消费者使用的不同手机设备、不同消费频率等为依据,将同一商品或服务以不同的价格卖给不同的消费者的行为。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大数据杀熟”等行为违背了自愿公平的市场原则
②经营者应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并尊重其自主选择权
③用数据分析消费者偏好属于搭便车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④抓取用户的消费偏好和习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易错点9 混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
易错典题
【例9】(2025·天津·一模)小张(14周岁)酷爱绘画,并在一次参加绘画比赛时获得一等奖,赛后主办方将其作品发布在微博上。某日小张看到,在微博评论区有大量对他进行人身攻击的不实言论和他的家庭住址、电话号码等信息。下面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小张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专利权
B.小张及其家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对相关网友提起上诉
C.如果网友仅是对小张的绘画作品发表自己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D.网友曝光了小张的信息并对他进行人身攻击,侵害了其荣誉权
避错攻略
【方法总结】
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甲与乙合同纠纷,甲委托律师丙起诉乙,丙只能按甲授权主张权利,不得自行变更诉讼请求(民事案件,为原告服务,从属地位)
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甲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律师乙接受委托为其辩护,提出 "证据不足,指控不成立" 的独立辩护意见(刑事案件,为被告人服务,独立地位)
刑事案件→可能是辩护人;民事 / 行政案件→必为诉讼代理人。
【知识链接】
委托诉讼
代理人或
辩护人的
权利
①原因:当事人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②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者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③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④两者的主要职责: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申请回避
的权利
①回避制度: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的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②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上诉
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如果不服 一审裁决,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举一反三
【变式9-1】(2024·天津·一模)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由下图传票可以得出的结论是( )
南昌铁路运输法院
传票
案号
(2021)赣7101行初94号
案由
不履行法定职责
被传唤人
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
工作单位或住址
传唤事由
开庭审理
应到时间
2021-03-04 09:30:00
应到场所
第一小法庭
注意事项: 1.被传唤人必须准时到达应到处所。
2.本票由被传唤人携带来院报到。
3.被传唤人收到传票后,应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盖章。
A.这是一起民事诉讼案件 B.此类案件在诉讼前必须经过仲裁程序
C.被传唤人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必须承担举证责任 D.案件中的诉讼当事人都有权获得国家法律援助
【变式9-2】(2024·天津红桥·二模)近年来,某市法律援助中心针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特殊情况,简化相关程序,放宽对经济困难者的审查,实行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指派,畅通对未成年人依法维权提供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这样做( )
①目的是降低当事人解决纠纷的经济成本 ②有利于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其诉讼权
③进一步完善了未成年人法律保护体系 ④能够及时有效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1.生活处处有法律。小明(18周岁)是某私营快递公司的快递员,由于其父亲是一位国有企业职工,其母亲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工作都挺忙,小明在工作之余便主动地承担起接送四岁的弟弟去幼儿园的任务,小明家里还有年迈的爷爷也需要照顾。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由于年龄差距较大,法律规定小明和弟弟的民事权利能力会有所不同
②父亲和母亲在企业中的收入都不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只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③私营企业的员工小明和父亲同样需要与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才能确立劳动关系
④爷爷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确定小明为自己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芳菲四月,茶香氤氲。习水为了将绿茶叶变致富“金叶子”,成立了习水县黔之源茶叶种植农民合作社,建立“合作社与茶农”的利益联结机制,该社所在村的村民积极给予支持。张某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三年。习水的该模式推动了习水茶经济发展、茶叶增效和茶农增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合作社对张某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②张某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③张某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④张某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10岁的小赵与父母一同到动物园游玩,在游览至灵长类动物展区时,经父母同意,小赵将手伸进已坏的围栏缺口向猴子喂食,不慎右手被猴子咬伤。事发时,动物园无工作人员在场,且未在明显处设置禁止投喂动物的提醒。因情况紧急,小赵父母自行带小赵到医院救治。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动物园未尽到管理职责,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小赵在动物园被动物咬伤,不应由其父母承担责任
③小赵在动物园被动物咬伤,其人格权被侵犯
④因小赵是未成年人,与动物园不是平等主体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023年8月26日,赵某在某小区内散步时,遇到崔某遛狗,因狗没有拴绳撵着赵某追,赵某因恐惧摔倒导致腰部骨折。赵某遂报警,警察记录情况后,将赵某送医院治疗。赵某住院9天,出院后要求崔某支付医疗费。针对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的健康权受到了损害
②赵某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
③执法部门应承担举证责任
④崔某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9岁的小明由妈妈陪同在某滑雪场滑雪。小明在雪道外侧坐雪圈向下滑行时,撞倒了雪道上正在向上行走的张某,致张某左腕骨骨折。张某遂将滑雪场、小明及小明父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雪场提交了相关安全提示照片,但拍摄时间不明确。据此,法院可能做出以下判决( )
①小明侵犯了张某的身体权,父母应承担侵权责任
②雪场提供的物证存在时间瑕疵,将承担不利后果
③雪场具有安全保障的义务,应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④张某存在过错,应对自身损害结果承担一定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S市人民法院对Z公司侵犯H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商业秘密案作出一审宣判,Z公司及14名前H公司员工因系统性窃取H公司芯片核心技术,被认定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主犯张某获刑6年并处罚金300万元。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H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②张某如果不服人民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后15日内提起上诉
③若张某在职期间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④发明人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其发明,其他人实施与其相同的发明构成侵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高中生小张(16岁)独立创作的短视频《晨光中的操场》被某网络平台公开发表,小张及其监护人同意该平台授权第三方非商业性使用该作品。某教育出版社为编写义务教育教科书,在该教科书光盘中引用该作品片段;M公司未经授权,将该视频画面用于商业广告。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络平台与M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②教育出版社引用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③M公司侵犯了平台的著作权和相关的知识产权
④小张可以在监护人的帮助下对M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随着人工智能不断发展,甚至能够“从事”某些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生成式人工智能可以根据输入的要求,输出一篇逻辑通顺的文章。有些人提出:应当使人工智能成为民法的第三类民事主体。但这一观点当前并不为法学界绝大部分学者所接受。对于人工智能,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工智能在民法上属于法人
②开发者对人工智能的程序享有所有权
③张三要求人工智能软件完全随机生成的小说不属于著作权法中的作品
④人工智能对他人造成损害时,受害人可以要求人工智能的开发者承担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9.刘某甲与刘某乙是同族堂兄弟,因竹林地界等问题产生矛盾,关系持续恶化。2025年7月,刘某甲为发泄不满,在两人同村的微信群内发布刘某乙的身份证照片,并配文“骗老人家的钱”,该群成员100余人。后刘某甲组建了一个37人的微信群,群内都是两人同族的亲属朋友,再次发布上述不实言论,刘某乙因此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刘某甲发表对刘某乙的不实言论,侵犯其身份权
②刘某甲的行为降低了刘某乙的社会评价,侵犯其名誉权
③本案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刘某甲,客体是侵权行为
④刘某甲应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的民事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0.张阿姨与亲友在某景区游玩,在一处特色打卡广告牌旁拍照留念时,广告牌突然倾倒将张阿姨砸倒在地,导致其当场失去意识。事故发生后,景区工作人员紧急处置并将张阿姨送医。经诊断,张阿姨多处骨折,后续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协商未果,张阿姨将景区管理方与广告牌负责方一同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有( )
①本次民事诉讼案件的举证责任应主要由张阿姨承担
②被告若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则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两被告无论是否存在过错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张阿姨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某培训机构非法收集学生家长电话号码并向第三方出售,导致多名家长被骚扰。家长诉至法院要求赔偿。依据《民法典》和《个人信息保护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机构侵犯了家长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②若培训机构已删除信息,则无需承担责任
③家长需证明实际损失才能获得相应赔偿
④该机构若构成犯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2.(2026·吉林长春·一模)范某与前妻育有一子范小某,范小某因患重病多年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固定生活来源。2025年,范某与刘某再婚,同年6月范某订立自书遗嘱,载明其全部财产由妻子刘某一人继承。2025年11月范某去世后,刘某主张按遗嘱全额继承财产,范小某提出异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范某的遗嘱合法有效,刘某可依据遗嘱取得全部财产
②范某的遗嘱部分无效,应为范小某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③范小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优先于遗嘱继承的继承权
④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要尊重遗嘱人的意愿又要弘扬传统美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刘某与李某婚后开办一家工厂,经营期间以个人名义向银行借款50万元用于工厂运营。后刘某因意外去世,未立遗嘱。清算时,该笔借款尚未偿还。同时,刘某婚前购买的一套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出租。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李某放弃继承刘某的遗产,则对50万元借款不负清偿责任
②该50万元借款是刘某以个人名义所借,李某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③刘某的婚前房产因其婚后出租产生的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工厂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50万元借款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赵某(男)与李某(女,父母已亡)均已离异,且两人分别抚养着一名12岁的男孩赵甲与一名11岁的女孩李乙。赵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一家四口共同生活在赵某婚前购买的房屋(价值10万元)中。15年后,李某因突发心梗不幸离世,留下自己与赵某的婚后积蓄60万元,并未留下任何遗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甲可以继承李某的遗产20万元
②赵某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赵甲与李乙为继兄妹,是三代旁系血亲
④若赵某不幸离世,则李乙可以继承赵某房屋产权的1/2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王某与李某婚后共同购置了一套房产,王某的父母又为他们出资购买了相配套的产权车位,车位登记在王某名下。离婚时,李某主张车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均分,人民法院最终判决车位归王某所有,但需补偿李某增值部分15万元。据此可以推断( )
①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②不动产的产权归属以登记为准,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③父母为子女购置的不动产,若明确赠与一方,应认定为个人财产
④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需综合考虑财产来源、登记情况及公平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刘某与牛某系夫妻关系,二人育有四名子女。牛某于2018年7月去世,刘某于2024年8月去世。刘某、牛某名下共同共有房屋一处,刘某于2023年8月在思维清醒、精神正常的情况下自书遗嘱一份,将自己的房产份额全部留给照顾其晚年生活的大女儿。本案例中( )
①因遗嘱效力优先,牛某的其他子女不能继承该房产
②房屋系夫妻共同财产,牛某的份额应由继承人均分
③因继承所取得的房产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④大女儿照顾刘某晚年生活,其遗嘱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7.李某系某公司高级工程师,长期在粉尘超标车间工作,患上尘肺病,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0万元。治疗期间,公司以“医疗期满后无法胜任原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妻子与其协议离婚时,主张分割其伤残补助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是本案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伤残补助金属李某的个人财产,其妻子无权主张分割
③若公司不愿协商,李某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④因劳动合同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都是不可解除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8.生活处处有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小王的外祖母订立遗嘱将房产留给小王,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方式获得房产
B.小张的爸爸开办个人独资企业,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
C.小李于婚后购买一处房屋送给妻子小美,小美欣然接受。该房子是小美的个人财产
D.小林需要复印5份小齐的著作用于教研,需获得小齐本人同意
19.2025年3月11日,史某通过中介微信招聘应聘保安岗位,13日起在安保公司指定地点执勤。2025年11月,安保公司将史某辞退,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仅支付1个月工资,史某提起劳动仲裁。安保公司辩称双方通过中介招用,不构成劳动关系。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史某与安保公司之间没有形成合法且有效的劳动关系
②安保公司应支付正常的劳动报酬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史某提交的微信招聘记录不能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依据
④安保公司应对不构成劳动关系的辩称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0.订立劳动合同,应尊重劳动者意愿,协商一致。吴某家庭负担较重,为提高自身能够拿到手的工资,在与某化工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时协商一致达成了以下条款:
1.吴某自愿放弃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将相关费用以补助形式直接发放到吴某工资卡;
2.吴某自愿放弃年休假,公司按照吴某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吴某自愿放弃参加公司体检,公司将向吴某提供体检费用50%的现金补贴。
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社会保险作为必备条款能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
②该公司年休假条款有效,保障了劳动者取得工资报酬的权利
③该公司与吴某达成的体检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若吴某维权,应当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1.(2026·陕西汉中·一模)2025年2月,崔某到N公司的车间工作。2025年3月,N公司与该车间全体员工(含崔某)签订车间承包协议。承包协议约定,崔某等员工要遵守N公司的各项安全制度,接受公司管理等。N公司于2025年3月、4月、5月分别向崔某支付报酬。2025年6月,N公司单方面解除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崔某与N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②N公司与崔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③崔某可以就解除协议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④N公司存在规避用人单位义务的违法用工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A公司与B公司是某市两家规模较大的商砼生产企业,为避免价格战,两公司达成固定商品价格、分割销售市场、分配商砼方量和销售利润的协议。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两公司启动调查并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两公司不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此纠纷可以通过仲裁或行政复议的方式解决
②两公司的行为违反公平竞争规则,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③两公司通过混淆行为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④两公司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3.(2025·浙江杭州·一模)某科技公司为推广新产品,在官网发布远超实际的性能数据与虚假用户好评。前员工王某知悉内情,离职后向监管部门举报。该公司被查实后,辩称宣传内容属于“合理营销”,并以王某违反保密协议为由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消费者必须先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而不能直接起诉
②若消费者起诉,根据法律规定,只能由该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③该公司的行为引人误解,构成虚假宣传
④王某的举报是正当的,公司不得以此为由主张其违反保密或劳动合同
A.①③ B.②④ C.③④ D.①②
24.2019年5月1日,甲因资金周转向乙借款5万元,约定2021年5月1日还款,并写了借条。三年后甲却以各种理由拒不还钱。乙碍于朋友关系没有催讨,直到2024年的3月份才将甲诉至法院。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案件已超过诉讼时效,乙无法胜诉
②借条作为物证,如果丢失乙将承担不利后果
③该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④乙可以委托朋友作为诉讼代理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5.王某与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参加岗前培训,公司明确为其安排了相关工作,并要求其接受公司的考勤管理。培训第二天,王某步行去公司途中遭遇酒驾汽车碰撞造成骨折,获得肇事方赔偿后,王某又与公司就工伤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公司辩称当天未安排王某参加培训,王某的意外事故损失并不属于公司应当承担的赔偿范围。王某不服,申请仲裁。关于本案( )
①王某可以委托辩护人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②公司若不能提供证据证实当天未安排王某参加培训,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③岗前培训阶段公司并未与王某建立事实的劳动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④培训期间王某接受了公司管理,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6.2018年陈某因涉嫌犯罪被拘留,妻子张某为避免丈夫不公正定罪对家庭造成影响,遂向其远亲王某借款20万元为陈某聘请律师,欠款一直没还。2020年二人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中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共同债务。2025年,因陈某拒绝偿还王某借款,张某无奈将陈某诉至法院。据此,以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张某可为陈某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
②离婚协议相关约定不得对抗债权人王某
③借款应视为家庭运转所欠下的共同债务
④张某可向陈某经常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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