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易金卷:高二政治下学期第一次月考(黑吉辽蒙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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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解析文字版答案
2026-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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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
年级 高二
章节 -
类型 试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阶段检测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ZIP
文件大小 554 KB
发布时间 2026-02-26
更新时间 2026-02-26
作者 小政课代表
品牌系列 学易金卷·第一次学情自测卷
审核时间 2026-02-26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6570824.html
价格 4.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外………………○………………装………………○………………订………………○………………线………………○……………… ………………○………………内………………○………………装………………○………………订………………○………………线………………○……………… 此卷只装订不密封 ………………○………………内………………○………………装………………○………………订………………○………………线………………○……………… ………………○………………外………………○………………装………………○………………订………………○………………线………………○……………… … 学校: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班级:_______________考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1~2单元 5.难度系数:0.75。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叶教授与某企业因专利权发生纠纷 ②李某将自己的一幅古画转卖给了吴某,后反悔要求吴某归还古画 ③戴老师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2050元 ④因路面维修的开掘路段未设警示标志,宋某跌入受伤,与市政维修部门发生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年5月,王某与某家装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家装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王某新房的装修工程,王某分三期支付总计10万元装修款,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施工期间,家装公司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环保板材,王某发现后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王某与该家装公司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装修款和2万元违约金 ③履行装修义务、支付装修款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④家装公司擅自换板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变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以下事件中涉及的人身权利对应正确的是(   ) ①张某和赵某因开车斗气,张某下车后将赵某打伤——健康权 ②郑某在写作中冒用知名作家的笔名吸引读者流量——姓名权 ③林某发表A公司的不实言论导致该公司股票大跌——荣誉权 ④某照相馆未经顾客同意擅自用其照片作宣传广告——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甲将登记在自己名下,实际为夫妻共同持有的汽车,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乙,并完成了车辆交付与过户登记。甲的妻子丙得知后,以自己不知情为由,要求乙返还汽车。与此同时,乙将购人的汽车抵押给丁,向丁借款5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戊借款并将汽车质押给戊,完成了车辆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作为善意第三人,已取得汽车所有权,丙无权要求乙返还汽车 ②丁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法取得汽车抵押权 ③因乙取得汽车所有权,丙不能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④戊对汽车的实际占有,使其质押权优先于丁的抵押权受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在学习“知识产权”的内容时,同学们寻找到四个案例进行讨论。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案例一、某作家在甲网站发表“我的青春”一文,乙出版社在《现代文学作品集》中收录该文。 案例二、甲公司长期生产、销售“MJ”牌保健品,但一直未注册商标。李某公司注册了“MJ”商标,并组织生产“MJ”牌保健品。 案例三、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 案例四、甲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明了一项新技术,申请并通过了该发明专利。 ①“我的青春”一文公开发表后,作者才享有著作权 ②李某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③该散文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属于法律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 ④乙企业可在该专利申请之日起20年保护期满后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的是(    ) ①某饮料厂商生产“雷碧”牌汽水 ②某驱蚊灯生产商声称该产品灭蚊效果达到“200%” ③某淘宝店通过“刷单”等方式,宣传其产品是“销量冠军” ④某公司承诺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一份高价值礼品,但实际上礼品是次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赵某于2012年全款购买方某名下房屋,但因当时房产证未办而未过户。2017年,方某又将该房屋出售给其女儿王某并完成登记过户。赵某经诉讼维权,法院判定方某与王某系恶意串通,最终将房屋过户至赵某名下。这一判决结果说明(   ) ①赵某支付全款并签订合同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方某与王某恶意串通,违反民法的平等原则 ③应依据不同物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所有权 ④方某在2017年之前仍享有对该房屋的处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9.2021年5月16日,M企业向N工厂发邮件称“需工装50套,200元一套,货到付款”,N工厂看到邮件后当天传真给M企业,表示“同意价格,款到发货”。因M企业经理出差,5月18日才看到邮件,马上汇款10000元,次日N工厂收到汇款。据此判断(   ) A.M企业的邮件是要约邀请 B.N工厂的传真是承诺 C.M企业的汇款是承诺 D.5月18日合同成立 10.小王在某网店购买一件衣服,下单成功后店家一直没有发货,小王与网店客服联系后被告知∶该衣服已经没有库存,只是销售人员没有及时更新网站所售商品信息,因此无法发货,希望小王能主动取消订单。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商家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小王下单成功,属于对网店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 ③销售人员没有及时更新货源信息,该合同无效,卖家可以撤销 ④网店在网站上展示所售货品信息,并明确定价,属于要约邀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智能防盗门并获得了该产品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就在甲公司计划批量生产该产品时,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发现乙公司新上市的智能防盗门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和本公司的发明专利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乙公司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也是自主研发的,则其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自申请之日起,15年后,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可以被免费使用 ③甲公司若不申请发明专利,也能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该核心技术 ④甲公司享有该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乙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甲和乙承包了村集体土地,分别种植水稻和有机蔬菜(采用天然肥料,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甲种植的水稻位于乙种植的有机蔬菜的西侧。某天,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甲用无人机为水稻喷洒农药时发生药液飘移,造成乙的有机蔬菜农药超标难以销售。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乙逐起诉至法院。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甲因过错侵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甲喷洒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C.因风向等不可抗力造成乙的损失,甲无需承担责任 D.甲和乙享有其承包地的交换价值,获得相应的收益 13.老周早年丧偶,2010年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个人所有的一套单元房、名下40万元存款及收藏的瓷器一套,均由女儿周某继承。2020年,老周因常年受妹妹周某华悉心照料,生活起居全靠其打理,便将收藏的瓷器一套赠与她,并完成交付。2022年老周病逝,其生前尚欠债务18万元。周某持遗嘱主张继承全部财产,由此与周某华之间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双方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②因瓷器已完成交付,周某华通过赠与依法取得该瓷器所有权 ③老周订立的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就可以生效 ④40万和单元房在清偿18万债务之前,周某不得依遗嘱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小孙已年满18周岁,小孙的外公早逝,外婆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小孙的母亲是独生子女。2024年4月,外婆因病去世,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内容为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和全部存款由小孙继承。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小孙获得财产的方式是(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代位继承 D.遗赠 15.原告杨某现年80岁,与前夫育有一女李小。30年前,杨某与前夫离婚,后不顾李小的反对改嫁柳某,当时柳某之子柳大已婚。2024年,柳某病逝。杨某诉称其独居于柳某遗留的老房中,基本生活靠拾荒及领取低保,现年老多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李小、柳大每月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当年未经李小同意而改嫁,现无权要求李小赡养自己 ②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免除,李小应当赡养杨某 ③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义务,柳大也须给付杨某赡养费 ④柳大与杨某之间没有抚养关系,柳大没有赡养杨某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未与李某协商,擅自将该房产卖给第三方;二人育有一子,离婚时李某主张直接抚养孩子并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张某以无固定收入为由拒绝,还以离婚为由拒不赡养自己年迈的母亲。李某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及相关方合法权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擅自处置房产的行为合法有效 ②张某有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③张某离婚后无需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④张某的卖房行为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第Ⅱ卷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农业公司与胡某签订小麦收割协议,约定胡某准备10台以上收割机,收割小麦5520亩,每亩35元,自收割之日起3至6天内收割完成,如因收割车辆不足影响收割进度,需支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同时,该协议还约定当发生争议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2023年6月1日至6月3日,胡某陆续安排进场8台收割机,收割了1130亩小麦,6月4日因大雨天气未正常收割。大雨导致尚未收割的小麦受损,经济损失约为4.5万元,双方产生争议。协商未果,该农业公司遂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胡某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支持该主张的裁定,胡某不服,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8分) 18.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十倍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4分)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2)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3)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4)甲公司和卢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哪项民法基本原则?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广州的陈女士与只有一层楼板之隔的近邻王先生,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于是楼下住户王先生便网购了所谓的“震楼器”,对楼上住户陈女士进行报复。陈女士称,她经常在凌晨或中午休息时间被从楼下传来的噪声惊醒。经过多次与邻居沟通无果后,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下邻居停止对自己的噪声侵害。经法院、人大代表、当地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对原被告的多次调解及释法,原告陈女士长时间所遭遇的噪声侵害终于停止,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陈女士向法院撤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的知识,分析说明楼下住户王先生应如何处理好与楼上住户陈女士的关系。(9分)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陈某、王某系S校高三学生,未满18周岁。某日午饭后,陈某在学校走廊与王某打闹玩耍,在玩耍过程中陈某对王某进行推拉,导致王某因眼镜破裂而受到伤害。事发后,S校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右眼眼球受伤,产生治疗费用(陈某已代付)。经鉴定,尚需后续治疗费用约1万元。 事发前,S校已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事发后,S校也组织双方家长多次协商解决。因对于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陈某监护人赔偿后续治疗费用1万元,S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请求,并说明理由。(9分) 2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例一  初中生小林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打伤,对方家长要求赔偿医疗费2万元。小林父母认为事情发生在学校,自己没有监管责任,拒绝赔偿。 案例二  张大爷年迈后生活不能自理,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以工作忙为由,仅每月支付少量生活费,从未亲自照料;女儿则以哥哥也有赡养义务为由,拒绝独自承担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张大爷多次向子女提出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要求,均被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 案例三  老周与妻子离婚后,女儿小周跟随母亲生活。老周想定期探望女儿,却被前妻以“探望会影响孩子学习”为由多次拒绝,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中小林父母、张大爷子女、老周前妻的行为不合法的理由。(12分) 试题 第7页(共8页) 试题 第8页(共8页) 试题 第1页(共8页) 试题 第2页(共8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 11 )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卷 ( 贴条形码区 考生禁填 : 缺考标记 违纪标记 以上标志由监考人员用 2B 铅笔 填涂 选择题填涂样例 : 正确填涂 错误填 涂 [×] [√] [/] 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并认真核准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在规定位置贴好条形码。 2.选择题必须用 2B 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必须用 0.5 mm 黑 色签字笔答题,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答题;字体工整、笔迹清晰。 3.请按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书写的答案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4 .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 注意事项 ) ( 姓 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准考证号: )答题卡 选择题(请用2B铅笔填涂) (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 [A] [B] [C] [D] 2 [A] [B] [C] [D] 3 [A] [B] [C] [D] 4 [A] [B] [C] [D] 5 [A] [B] [C] [D] 6 [A] [B] [C] [D] 7 [A] [B] [C] [D] 8 [A] [B] [C] [D] 9 [A] [B] [C] [D] 10 [A] [B] [C] [D] 1 1 [A] [B] [C] [D] 12 [A] [B] [C] [D] 13 [A] [B] [C] [D] 14 [A] [B] [C] [D] 15 [A] [B] [C] [D] 16 [A] [B] [C] [D] ) 非选择题(请在各试题的答题区内作答)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 (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 (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 ( 18 . 19 . ) (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 ( 20 . 21 . ) (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 (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卷 日 答题卡 姓名: 准考证号: 贴条形码区 注意事项 1.答题前,考生先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清楚,并认真核准 考生禁填:缺考标记 条形码上的姓名、准考证号,在规定位置贴好条形码。 违纪标记 吕 2.选择题必须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必须用0.5mm黑色签字笔 以上标志由监考人员用2B铅笔填涂 答题,不得用铅笔或圆珠笔答题;字体工整、笔迹清晰。 3.请按题号顺序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区域书写的答案 选择题填涂样例: 无效;在草稿纸、试题卷上答题无效。 正确填涂 4.保持卡面清洁,不要折叠、不要弄破。 错误填涂[×1【1[/1 选择题(请用2B铅笔填涂)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 1[A][B][C][D] 6[AJ[B][C][D] 1I[A][B][C][D] 2[A][B][C][D] 7[AJ[B][G][D] 12[A][B][G][D] 3[A][B][C][D] 8[AJ[B][C][D] 13[A][B][C][D] 4[A][B][C][D] 9[A][B][C][D] 14[A][B][C][D] 5[A][B][C][D] 10[AJ[B][C][D] 15[A][B][C][D] 16[AJ[B][C][D] 非选择题(请在各试题的答题区内作答)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18. 19.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20. 21. 请在各题目的答题区域内作答,超出黑色矩形边框限定区域的答案无效!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1~2单元 5.难度系数:0.75。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叶教授与某企业因专利权发生纠纷 ②李某将自己的一幅古画转卖给了吴某,后反悔要求吴某归还古画 ③戴老师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2050元 ④因路面维修的开掘路段未设警示标志,宋某跌入受伤,与市政维修部门发生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叶教授与某企业、李某与吴某,均属于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财产纠纷,适用于民法调整,①②正确。③:戴老师获得稿费与税务机关发生的税收关系中,是国家和纳税人的不平等主体关系,不适用于民法调整,③排除。④:宋某与市政维修部门发生的纠纷属于行政纠纷,不是适用于民法调整,④排除。故本题选A。 2.2025年5月,王某与某家装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家装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王某新房的装修工程,王某分三期支付总计10万元装修款,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施工期间,家装公司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环保板材,王某发现后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王某与该家装公司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装修款和2万元违约金 ③履行装修义务、支付装修款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④家装公司擅自换板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变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本案中主体为王某与家装公司,①正确。②: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②错误。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本案中家装公司的义务是按约完成装修,王某的义务是支付装修款,二者构成法律关系内容,③正确。④:家装公司擅自更换板材属于违约行为,并非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④错误。故本题选B。 3.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以下事件中涉及的人身权利对应正确的是(   ) ①张某和赵某因开车斗气,张某下车后将赵某打伤——健康权 ②郑某在写作中冒用知名作家的笔名吸引读者流量——姓名权 ③林某发表A公司的不实言论导致该公司股票大跌——荣誉权 ④某照相馆未经顾客同意擅自用其照片作宣传广告——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保持身体机能正常和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打伤他人导致身体受损,属于侵犯健康权,张某打伤赵某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赵某的身体健康,①正确。②:姓名权包括自然人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且涵盖笔名、艺名等特定名称。冒用笔名以牟利,属于侵犯姓名权,郑某冒用他人笔名,侵犯了该作家的姓名权,②正确。③:林某发表不实言论损害A公司声誉,侵犯了其名誉权而非荣誉权,③排除。④:照相馆擅自使用顾客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而非名誉权,④排除。故本题选A。 4.甲将登记在自己名下,实际为夫妻共同持有的汽车,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乙,并完成了车辆交付与过户登记。甲的妻子丙得知后,以自己不知情为由,要求乙返还汽车。与此同时,乙将购人的汽车抵押给丁,向丁借款5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戊借款并将汽车质押给戊,完成了车辆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作为善意第三人,已取得汽车所有权,丙无权要求乙返还汽车 ②丁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法取得汽车抵押权 ③因乙取得汽车所有权,丙不能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④戊对汽车的实际占有,使其质押权优先于丁的抵押权受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详解】①:汽车登记在甲名下,乙并不知晓该汽车为夫妻共同财产,以合理价格完成交易并办理过户登记,符合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乙作为善意第三人取得汽车所有权,丙无权要求乙返还汽车,①正确。②:根据《民法典》规定,动产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无需办理抵押登记,丁与乙签订抵押合同后,丁即取得汽车抵押权,②错误。③:甲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损害了丙的权益,丙有权向甲主张损害赔偿,③错误。④:同一财产既设立抵押权又设立质权的,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丁的抵押权未办理登记,戊完成了汽车交付,所以戊的质押权优先于丁的抵押权受偿,④正确。故本题选B。 5.在学习“知识产权”的内容时,同学们寻找到四个案例进行讨论。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案例一、某作家在甲网站发表“我的青春”一文,乙出版社在《现代文学作品集》中收录该文。 案例二、甲公司长期生产、销售“MJ”牌保健品,但一直未注册商标。李某公司注册了“MJ”商标,并组织生产“MJ”牌保健品。 案例三、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 案例四、甲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明了一项新技术,申请并通过了该发明专利。 ①“我的青春”一文公开发表后,作者才享有著作权 ②李某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③该散文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属于法律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 ④乙企业可在该专利申请之日起20年保护期满后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就由作者自动享有,而不是在公开发表后才享有,①错误。 ②:因为甲公司长期使用 “MJ” 商标但未注册,李某公司注册了该商标,在我国,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构成侵权。但甲公司未注册商标,不具有商标专用权,所以李某不构成对甲公司的侵权,②错误。③: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是法律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所以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属于这种情况,③正确。④: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 20 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保护期满后,该发明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使用,所以乙企业可在该专利申请之日起 20 年保护期满后使用,④正确。故本题选D。 6.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的是(    ) ①某饮料厂商生产“雷碧”牌汽水 ②某驱蚊灯生产商声称该产品灭蚊效果达到“200%” ③某淘宝店通过“刷单”等方式,宣传其产品是“销量冠军” ④某公司承诺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一份高价值礼品,但实际上礼品是次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②:某驱蚊灯生产商声称该产品灭蚊效果达到“200%”,属于对商品作虚假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是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②应选。③:某淘宝店通过“刷单”等方式,宣传其产品是“销量冠军”,属于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是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③应选。①:某饮料厂商生产“雷碧”牌汽水,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混淆行为,①不选。④:某公司承诺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一份高价值礼品,但实际上礼品是次品,属于不当有奖销售行为,④不选。故本题选C。 7.赵某于2012年全款购买方某名下房屋,但因当时房产证未办而未过户。2017年,方某又将该房屋出售给其女儿王某并完成登记过户。赵某经诉讼维权,法院判定方某与王某系恶意串通,最终将房屋过户至赵某名下。这一判决结果说明(   ) ①赵某支付全款并签订合同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方某与王某恶意串通,违反民法的平等原则 ③应依据不同物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所有权 ④方某在2017年之前仍享有对该房屋的处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房屋为不动产,所有权变更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仅支付全款并签订合同无法取得所有权,①排除。②:方某与王某恶意串通损害赵某利益,违反诚实信用原则而非平等原则,②排除。③: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与变更需遵循登记规则,本案判决体现依物的类别合法处置所有权,③正确。④:2017年前房屋仍登记在方某名下,其形式上仍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 8.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B 【详解】B:甲乙双方连续几年都签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在一次合同中,双方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该电机明显指的是交流电机,但甲方因为供不应求,用直流电机交货,违背了诚信原则,B正确。ACD:民法典确立了公平原则、自愿原则、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和绿色原则,根据材料甲方违反了诚信原则,没有体现自愿原则、平等原则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ACD不选。 9.2021年5月16日,M企业向N工厂发邮件称“需工装50套,200元一套,货到付款”,N工厂看到邮件后当天传真给M企业,表示“同意价格,款到发货”。因M企业经理出差,5月18日才看到邮件,马上汇款10000元,次日N工厂收到汇款。据此判断(   ) A.M企业的邮件是要约邀请 B.N工厂的传真是承诺 C.M企业的汇款是承诺 D.5月18日合同成立 【答案】C 【详解】C:M企业的汇款表示同意款到交货,所以是承诺,C说法正确。A:从材料可以看出,M企业发给N工厂的邮件是要约,A说法有误。B:N工厂的传真是要约而不是承诺,承诺内容必需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B说法有误。D:次日N工厂收到汇款,承诺到达对方后,合同成立,故5月19日合同成立,D说法有误。故本题选C。 10.小王在某网店购买一件衣服,下单成功后店家一直没有发货,小王与网店客服联系后被告知∶该衣服已经没有库存,只是销售人员没有及时更新网站所售商品信息,因此无法发货,希望小王能主动取消订单。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商家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小王下单成功,属于对网店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 ③销售人员没有及时更新货源信息,该合同无效,卖家可以撤销 ④网店在网站上展示所售货品信息,并明确定价,属于要约邀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合同成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小王下单成功,属于对网店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购买行为生效,①符合题意。②:店家没有及时更新网站信息,属于店家失误,商家拒绝发货属违约,应由其承担违约责任,②符合题意。③:合同成立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过程,小王下单成功,购买合同生效。卖家不可以单方面撤销,③不选。④:网店在网站上展示所售货品信息,并明确定价,属于要约,④不选。故本题选A。 11.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智能防盗门并获得了该产品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就在甲公司计划批量生产该产品时,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发现乙公司新上市的智能防盗门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和本公司的发明专利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乙公司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也是自主研发的,则其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自申请之日起,15年后,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可以被免费使用 ③甲公司若不申请发明专利,也能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该核心技术 ④甲公司享有该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乙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①:即使乙公司的核心技术是自主研发的,但只要与甲公司已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技术完全一致,且在甲公司专利保护期内,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使用该技术,就构成侵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①排除。②: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不是15年,②排除。③:企业对于自己的技术秘密,可以选择不申请专利,而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进行保护,只要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也可以保护该核心技术,③正确。④:甲公司拥有该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在专利保护期内,乙公司使用与甲公司发明专利完全一致的核心技术,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需要承担侵权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D。 12.甲和乙承包了村集体土地,分别种植水稻和有机蔬菜(采用天然肥料,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甲种植的水稻位于乙种植的有机蔬菜的西侧。某天,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甲用无人机为水稻喷洒农药时发生药液飘移,造成乙的有机蔬菜农药超标难以销售。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乙逐起诉至法院。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甲因过错侵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甲喷洒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C.因风向等不可抗力造成乙的损失,甲无需承担责任 D.甲和乙享有其承包地的交换价值,获得相应的收益 【答案】A 【详解】A:甲在通过无人机为水稻喷洒农药过程中的过错与乙的农作物受损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A符合题意。B:环境污染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B不符合题意。C:风向不属于不可抗力,甲因过错侵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需要承担责任,C不符合题意。 D: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承包地属于用益物权,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答案选A。 13.老周早年丧偶,2010年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个人所有的一套单元房、名下40万元存款及收藏的瓷器一套,均由女儿周某继承。2020年,老周因常年受妹妹周某华悉心照料,生活起居全靠其打理,便将收藏的瓷器一套赠与她,并完成交付。2022年老周病逝,其生前尚欠债务18万元。周某持遗嘱主张继承全部财产,由此与周某华之间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双方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②因瓷器已完成交付,周某华通过赠与依法取得该瓷器所有权 ③老周订立的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就可以生效 ④40万和单元房在清偿18万债务之前,周某不得依遗嘱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详解】①:继承纠纷属于身份关系纠纷,根据《仲裁法》,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申请仲裁,因此即使有仲裁协议也无法通过仲裁解决,该说法前提不成立,①错误。②:老周将瓷器赠与妹妹周某华并完成交付,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周某华通过合法赠与取得瓷器所有权(生前处分行为优先于遗嘱),②正确。③:自书遗嘱的生效条件为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老周的自书遗嘱符合生效要件,③正确。④:根据民法典继承编规定,继承人可以先继承遗产,再在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债务,并非“清偿债务前不得继承”,④错误。故本题选C。 14.小孙已年满18周岁,小孙的外公早逝,外婆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小孙的母亲是独生子女。2024年4月,外婆因病去世,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内容为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和全部存款由小孙继承。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小孙获得财产的方式是(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代位继承 D.遗赠 【答案】D 【详解】A:外婆在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内容为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和全部存款由小孙继承,这种情况不适用法定继承,A排除。B:外孙不在外婆的法定继承人范围,所以小孙依据外婆生前的遗嘱获得房产和存款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B排除。C:代位继承的核心是“子辈先亡,孙辈代位”,材料中并没有小孙的母亲已经先于外婆去世的信息,所以不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C排除。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小孙虽然是外婆的近亲属,但并不是外婆的法定继承人,外婆立遗嘱表示其遗产由小孙继承,实际上是遗赠行为,D正确。 故本题选D。 15.原告杨某现年80岁,与前夫育有一女李小。30年前,杨某与前夫离婚,后不顾李小的反对改嫁柳某,当时柳某之子柳大已婚。2024年,柳某病逝。杨某诉称其独居于柳某遗留的老房中,基本生活靠拾荒及领取低保,现年老多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李小、柳大每月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当年未经李小同意而改嫁,现无权要求李小赡养自己 ②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免除,李小应当赡养杨某 ③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义务,柳大也须给付杨某赡养费 ④柳大与杨某之间没有抚养关系,柳大没有赡养杨某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法定的,不因父母婚姻状况的变化而免除。杨某当年改嫁无需征得子女同意,这并不影响李小应尽的赡养义务,①排除。②: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这一义务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不会因父母离婚、再婚而免除,李小应当赡养杨某,②正确。③: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赡养义务以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为前提。杨某未对柳大履行过抚养教育义务。因此,柳大没有法定赡养杨某的义务,③排除。④: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仅适用于存在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形。本案中柳大成年独立,杨某未抚养过他,故柳大无需承担赡养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D。 16.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未与李某协商,擅自将该房产卖给第三方;二人育有一子,离婚时李某主张直接抚养孩子并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张某以无固定收入为由拒绝,还以离婚为由拒不赡养自己年迈的母亲。李某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及相关方合法权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擅自处置房产的行为合法有效 ②张某有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③张某离婚后无需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④张某的卖房行为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详解】①:该房产是二人婚后共同出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处分共同财产需双方共同决定,张某未与李某协商擅自处置,属于无权处分,行为并非合法有效,①排除。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法定义务,这种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即使张某无固定收入,也必须支付抚养费,②正确。③: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基于血缘关系的法定义务,与张某的婚姻状态无关,离婚后仍需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③排除。④: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张某擅自处分,侵犯了李某对该财产的共有权和处分权,④正确。故本题选D。 第Ⅱ卷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农业公司与胡某签订小麦收割协议,约定胡某准备10台以上收割机,收割小麦5520亩,每亩35元,自收割之日起3至6天内收割完成,如因收割车辆不足影响收割进度,需支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同时,该协议还约定当发生争议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2023年6月1日至6月3日,胡某陆续安排进场8台收割机,收割了1130亩小麦,6月4日因大雨天气未正常收割。大雨导致尚未收割的小麦受损,经济损失约为4.5万元,双方产生争议。协商未果,该农业公司遂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胡某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支持该主张的裁定,胡某不服,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8分) 【答案】 胡某的行为构成违约。 胡某和该农业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关于胡某为农业公司提供收割小麦服务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双方所订立的合同有效,故胡某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胡某到达约定的收割时间后,不能依约提供足够数量的收割机,又逢大雨,致使该农业公司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合同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及原因,需要调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农业公司与胡某签订小麦收割协议,并约定双方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联系合同的有效性。 关键词②:胡某陆续安排进场8台收割机;因大雨天气未正常收割,导致经济损失约为4.5万元→可联系合同的履行。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关键词③:结论→可联系胡某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等相结合。 18.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十倍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释法析理】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4分)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2)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3)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4)甲公司和卢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哪项民法基本原则? 【答案】(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田的用途是违法行为,合同无效。 (2)法院会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仅一字之差,而且读音相同或相近,特别容易让人产生混淆与误解,认为二者是一回事,所以乙公司这是一种混淆是非“搭便车”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制裁。 (3)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甲公司在拆除农药仓库过程中,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事发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由此可见,甲公司需要对柠檬减产的损失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4)甲公司和卢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绿色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法治护航乡村振兴 考点考查:合同、不正当竞争、无过错侵权、民法基本原则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 题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回答“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可联系《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说明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回答“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佰马柠檬”→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的知识,说明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搭便车的行为,侵犯了柏马村的知识产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3)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的设问要求分析回答“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分析说明角度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拆除仓库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可联系无过错侵权责任,说明甲公司的行为属于环境污染,适应“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4)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分析甲公司和卢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哪项民法基本原则。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甲公司违背了绿色原则; 关键词②: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十倍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可联系民法的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卢某要求十倍赔偿的要求,违背了公平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广州的陈女士与只有一层楼板之隔的近邻王先生,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于是楼下住户王先生便网购了所谓的“震楼器”,对楼上住户陈女士进行报复。陈女士称,她经常在凌晨或中午休息时间被从楼下传来的噪声惊醒。经过多次与邻居沟通无果后,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下邻居停止对自己的噪声侵害。经法院、人大代表、当地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对原被告的多次调解及释法,原告陈女士长时间所遭遇的噪声侵害终于停止,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陈女士向法院撤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的知识,分析说明楼下住户王先生应如何处理好与楼上住户陈女士的关系。(9分) 【答案】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楼下住户王先生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尊重楼上住户陈女士的合法权益。 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楼下住户王先生应该本着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好与楼上陈女士的关系。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楼下住户王先生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应照顾到楼上住户陈女士的合法利益。 【分析】背景素材:某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相邻关系、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需要调用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的有关知识,从相邻关系、权利行使,注意界限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于是楼下住户王先生便网购了所谓的“震楼器”,对楼上住户陈女士进行报复;她经常在凌晨或中午休息时间被从楼下传来的噪声惊醒→可联系教材知识相邻关系处理原则、权利行使,注意界限。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陈某、王某系S校高三学生,未满18周岁。某日午饭后,陈某在学校走廊与王某打闹玩耍,在玩耍过程中陈某对王某进行推拉,导致王某因眼镜破裂而受到伤害。事发后,S校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右眼眼球受伤,产生治疗费用(陈某已代付)。经鉴定,尚需后续治疗费用约1万元。 事发前,S校已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事发后,S校也组织双方家长多次协商解决。因对于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陈某监护人赔偿后续治疗费用1万元,S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请求,并说明理由。(9分) 【答案】①法院部分支持王某的请求。②陈某和王某均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实施。陈某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他的推拉打闹造成了王某受伤,这是客观事实。陈某的侵权行为与王某的损害事实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双方都有过错,所以法院应支持王某要求陈某监护人赔偿后续部分治疗费用的请求,但并不支持王某要求陈某监护人承担全部后续治疗费用的请求。③事发前,S校已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因此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法院不支持王某要求S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请求。 【分析】背景素材:王某和陈某的纠纷 考点考查:民事行为主体、侵权责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法律类说明类主观题。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民事行为主体、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说明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请求并说明理由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法院部分支持王某的请求。 有效信息①:陈某和王某均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和王某均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有效信息②:陈某在学校走廊与王某打闹玩耍,在玩耍过程中陈某对王某进行推拉,导致王某因眼镜破裂而受到伤害→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本案中‌陈某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他的推拉打闹造成了王某受伤,这是客观事实。陈某的侵权行为与王某的损害事实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王某在打闹过程中未采取安全措施,对损害的发生存在一定过错,由于双方都有过错,所以法院应支持王某要求陈某监护人赔偿后续部分治疗费用的请求,但并不支持王某要求陈某监护人承担全部后续治疗费用的请求。 有效信息③:事发前,S校已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学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职责时存在不足才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S校无过错,因此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法院不支持王某要求S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例一  初中生小林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打伤,对方家长要求赔偿医疗费2万元。小林父母认为事情发生在学校,自己没有监管责任,拒绝赔偿。 案例二  张大爷年迈后生活不能自理,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以工作忙为由,仅每月支付少量生活费,从未亲自照料;女儿则以哥哥也有赡养义务为由,拒绝独自承担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张大爷多次向子女提出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要求,均被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 案例三  老周与妻子离婚后,女儿小周跟随母亲生活。老周想定期探望女儿,却被前妻以“探望会影响孩子学习”为由多次拒绝,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中小林父母、张大爷子女、老周前妻的行为不合法的理由。(12分) 【答案】①案例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一中小林父母不能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②案例二: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不仅包括经济上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案例二中张大爷儿子仅支付生活费、不照料,女儿拒绝承担照料责任,均未全面履行赡养义务。③案例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案例三中前妻无权无故拒绝老周探望女儿。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中小林父母、张大爷子女、老周前妻的行为不合法的理由。考生结合材料中的法律事实,用相关知识分析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初中生小林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打伤,对方家长要求赔偿医疗费2万元。小林父母认为事情发生在学校,自己没有监管责任,拒绝赔偿。→可用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职责的知识。说明小林父母不能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有效信息②:儿子以工作忙为由,仅每月支付少量生活费,从未亲自照料;女儿则以哥哥也有赡养义务为由,拒绝独自承担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张大爷多次向子女提出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要求,均被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可用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张大爷儿子仅支付生活费、不照料,女儿拒绝承担照料责任,均未全面履行赡养义务。 有效信息③:老周与妻子离婚后,女儿小周跟随母亲生活。老周想定期探望女儿,却被前妻以“探望会影响孩子学习”为由多次拒绝,双方为此争执不休。→可用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的知识。说明前妻无权无故拒绝老周探望女儿。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14 / 1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卷 参考答案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 2 3 4 5 6 7 8 9 10 A B A B D C D B C A 11 12 13 14 15 16 D A C D D D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答案】胡某的行为构成违约。(2分)胡某和该农业公司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关于胡某为农业公司提供收割小麦服务的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双方所订立的合同有效,故胡某应全面履行合同义务。(3分)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胡某到达约定的收割时间后,不能依约提供足够数量的收割机,又逢大雨,致使该农业公司遭受损失,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3分) 18.【答案】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无效。(1分)《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1分)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这从根本上改变了农田的用途是违法行为,合同无效。(2分)②法院会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1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1分)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仅一字之差,而且读音相同或相近,特别容易让人产生混淆与误解,认为二者是一回事,所以乙公司这是一种混淆是非“搭便车”不正当竞争行为,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理应受到法律制裁。(2分)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1分)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承担侵权责任。(1分)甲公司在拆除农药仓库过程中,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事发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由此可见,甲公司需要对柠檬减产的损失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2分)④甲公司和卢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平原则、绿色原则。(2分) 19.【答案】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楼下住户王先生在行使权利的同时要尊重楼上住户陈女士的合法权益。(3分)②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楼下住户王先生应该本着团结互助的原则处理好与楼上陈女士的关系。(3分)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楼下住户王先生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应照顾到楼上住户陈女士的合法利益。(3分) 20.【答案】①法院部分支持王某的请求。(1分)②陈某和王某均未满1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由其法定代理人来代理实施。(1分)陈某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他的推拉打闹造成了王某受伤,这是客观事实。陈某的侵权行为与王某的损害事实之间构成了因果关系,陈某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分)由于双方都有过错,所以法院应支持王某要求陈某监护人赔偿后续部分治疗费用的请求,但并不支持王某要求陈某监护人承担全部后续治疗费用的请求。(2分)③事发前,S校已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因此学校已尽到教育、管理职责,不应承担侵权责任,所以法院不支持王某要求S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的请求。(3分) 21.【答案】①案例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分)案例一中小林父母不能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履行赔偿义务。(2分)②案例二: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不仅包括经济上供养,还包括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2分)案例二中张大爷儿子仅支付生活费、不照料,女儿拒绝承担照料责任,均未全面履行赡养义务。(2分)③案例三: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2分)案例三中前妻无权无故拒绝老周探望女儿。(2分) 1 /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下学期第一次月考卷 (考试时间:75分钟 试卷满分:100分) 注意事项: 1.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答卷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答题卡上。 2.回答第Ⅰ卷时,选出每小题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卡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3.回答第Ⅱ卷时,将答案写在答题卡上。写在本试卷上无效。 4.测试范围:选择性必修2第1~2单元 5.难度系数:0.75。 第Ⅰ卷 一、选择题:本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符合题目要求,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叶教授与某企业因专利权发生纠纷 ②李某将自己的一幅古画转卖给了吴某,后反悔要求吴某归还古画 ③戴老师出版书籍获得稿费后,向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2050元 ④因路面维修的开掘路段未设警示标志,宋某跌入受伤,与市政维修部门发生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2025年5月,王某与某家装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家装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王某新房的装修工程,王某分三期支付总计10万元装修款,任何一方违约需赔偿对方2万元违约金。施工期间,家装公司擅自更换合同约定的环保板材,王某发现后要求返工并赔偿损失。下列关于该民事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王某与该家装公司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10万元装修款和2万元违约金 ③履行装修义务、支付装修款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④家装公司擅自换板材是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变更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以下事件中涉及的人身权利对应正确的是(   ) ①张某和赵某因开车斗气,张某下车后将赵某打伤——健康权 ②郑某在写作中冒用知名作家的笔名吸引读者流量——姓名权 ③林某发表A公司的不实言论导致该公司股票大跌——荣誉权 ④某照相馆未经顾客同意擅自用其照片作宣传广告——名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甲将登记在自己名下,实际为夫妻共同持有的汽车,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乙,并完成了车辆交付与过户登记。甲的妻子丙得知后,以自己不知情为由,要求乙返还汽车。与此同时,乙将购人的汽车抵押给丁,向丁借款5万元,未办理抵押登记。后来乙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戊借款并将汽车质押给戊,完成了车辆交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作为善意第三人,已取得汽车所有权,丙无权要求乙返还汽车 ②丁因未办理抵押登记,无法取得汽车抵押权 ③因乙取得汽车所有权,丙不能向甲主张损害赔偿 ④戊对汽车的实际占有,使其质押权优先于丁的抵押权受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在学习“知识产权”的内容时,同学们寻找到四个案例进行讨论。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案例一、某作家在甲网站发表“我的青春”一文,乙出版社在《现代文学作品集》中收录该文。 案例二、甲公司长期生产、销售“MJ”牌保健品,但一直未注册商标。李某公司注册了“MJ”商标,并组织生产“MJ”牌保健品。 案例三、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当代作家的一篇散文。 案例四、甲企业员工在工作中发明了一项新技术,申请并通过了该发明专利。 ①“我的青春”一文公开发表后,作者才享有著作权 ②李某应停止侵权,并赔偿甲公司的损失 ③该散文是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属于法律对著作权进行限制的情形 ④乙企业可在该专利申请之日起20年保护期满后使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广告是重要的企业营销与产品推广手段,经营者的广告行为应当遵守法律规定。经营者的下列行为中,属于法律禁止的广告行为的是(    ) ①某饮料厂商生产“雷碧”牌汽水 ②某驱蚊灯生产商声称该产品灭蚊效果达到“200%” ③某淘宝店通过“刷单”等方式,宣传其产品是“销量冠军” ④某公司承诺购买其产品可以获得一份高价值礼品,但实际上礼品是次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赵某于2012年全款购买方某名下房屋,但因当时房产证未办而未过户。2017年,方某又将该房屋出售给其女儿王某并完成登记过户。赵某经诉讼维权,法院判定方某与王某系恶意串通,最终将房屋过户至赵某名下。这一判决结果说明(   ) ①赵某支付全款并签订合同即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方某与王某恶意串通,违反民法的平等原则 ③应依据不同物的类别合法取得或变更所有权 ④方某在2017年之前仍享有对该房屋的处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甲、乙双方连续几年订有买卖“交流电机”的合同。有一次签订合同时,在“标的物”一栏只写了“电机”两字。当时正值交流电机热销,而甲方供不应求,故甲方就以直流电机交货。就民法的基本原则而言,甲方违反了(   ) A.自愿原则 B.诚实信用原则 C.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D.公序良俗原则 9.2021年5月16日,M企业向N工厂发邮件称“需工装50套,200元一套,货到付款”,N工厂看到邮件后当天传真给M企业,表示“同意价格,款到发货”。因M企业经理出差,5月18日才看到邮件,马上汇款10000元,次日N工厂收到汇款。据此判断(   ) A.M企业的邮件是要约邀请 B.N工厂的传真是承诺 C.M企业的汇款是承诺 D.5月18日合同成立 10.小王在某网店购买一件衣服,下单成功后店家一直没有发货,小王与网店客服联系后被告知∶该衣服已经没有库存,只是销售人员没有及时更新网站所售商品信息,因此无法发货,希望小王能主动取消订单。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商家拒绝发货属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②小王下单成功,属于对网店发出的要约作出承诺 ③销售人员没有及时更新货源信息,该合同无效,卖家可以撤销 ④网店在网站上展示所售货品信息,并明确定价,属于要约邀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甲公司自主研发了一款智能防盗门并获得了该产品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就在甲公司计划批量生产该产品时,甲公司的销售人员发现乙公司新上市的智能防盗门所使用的核心技术和本公司的发明专利完全一致。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乙公司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也是自主研发的,则其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自申请之日起,15年后,甲公司的发明专利可以被免费使用 ③甲公司若不申请发明专利,也能以商业秘密的方式保护该核心技术 ④甲公司享有该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权,乙公司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2.甲和乙承包了村集体土地,分别种植水稻和有机蔬菜(采用天然肥料,不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甲种植的水稻位于乙种植的有机蔬菜的西侧。某天,由于飞行高度、风向等原因,甲用无人机为水稻喷洒农药时发生药液飘移,造成乙的有机蔬菜农药超标难以销售。双方就赔偿未达成一致,乙逐起诉至法院。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A.甲因过错侵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B.甲喷洒农药造成环境污染,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C.因风向等不可抗力造成乙的损失,甲无需承担责任 D.甲和乙享有其承包地的交换价值,获得相应的收益 13.老周早年丧偶,2010年立下自书遗嘱,载明其个人所有的一套单元房、名下40万元存款及收藏的瓷器一套,均由女儿周某继承。2020年,老周因常年受妹妹周某华悉心照料,生活起居全靠其打理,便将收藏的瓷器一套赠与她,并完成交付。2022年老周病逝,其生前尚欠债务18万元。周某持遗嘱主张继承全部财产,由此与周某华之间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双方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②因瓷器已完成交付,周某华通过赠与依法取得该瓷器所有权 ③老周订立的自书遗嘱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就可以生效 ④40万和单元房在清偿18万债务之前,周某不得依遗嘱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小孙已年满18周岁,小孙的外公早逝,外婆年事已高且体弱多病,小孙的母亲是独生子女。2024年4月,外婆因病去世,去世前留下一份遗嘱,内容为其名下的一套房产和全部存款由小孙继承。在这一民事法律关系中,小孙获得财产的方式是(   ) 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代位继承 D.遗赠 15.原告杨某现年80岁,与前夫育有一女李小。30年前,杨某与前夫离婚,后不顾李小的反对改嫁柳某,当时柳某之子柳大已婚。2024年,柳某病逝。杨某诉称其独居于柳某遗留的老房中,基本生活靠拾荒及领取低保,现年老多病,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李小、柳大每月支付赡养费。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杨某当年未经李小同意而改嫁,现无权要求李小赡养自己 ②子女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离婚而免除,李小应当赡养杨某 ③继子女对继父母也有赡养义务,柳大也须给付杨某赡养费 ④柳大与杨某之间没有抚养关系,柳大没有赡养杨某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张某与李某登记结婚后,二人共同出资购买一套房产登记在张某名下,张某未与李某协商,擅自将该房产卖给第三方;二人育有一子,离婚时李某主张直接抚养孩子并要求张某支付抚养费,张某以无固定收入为由拒绝,还以离婚为由拒不赡养自己年迈的母亲。李某诉至法院维护自身及相关方合法权益。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擅自处置房产的行为合法有效 ②张某有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③张某离婚后无需承担对母亲的赡养义务 ④张某的卖房行为侵害了李某的财产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第Ⅱ卷 二、非选择题:本题共5小题,共52分。 17.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某农业公司与胡某签订小麦收割协议,约定胡某准备10台以上收割机,收割小麦5520亩,每亩35元,自收割之日起3至6天内收割完成,如因收割车辆不足影响收割进度,需支付合同款30%的违约金,同时,该协议还约定当发生争议时,通过仲裁方式解决纠纷。2023年6月1日至6月3日,胡某陆续安排进场8台收割机,收割了1130亩小麦,6月4日因大雨天气未正常收割。大雨导致尚未收割的小麦受损,经济损失约为4.5万元,双方产生争议。协商未果,该农业公司遂提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要求胡某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支持该主张的裁定,胡某不服,又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胡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8分) 18.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 【案情事实】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 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 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十倍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 【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14分) (1)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 (2)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 (3)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 (4)甲公司和卢某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哪项民法基本原则? 19.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广州的陈女士与只有一层楼板之隔的近邻王先生,因为一些生活琐事发生矛盾,于是楼下住户王先生便网购了所谓的“震楼器”,对楼上住户陈女士进行报复。陈女士称,她经常在凌晨或中午休息时间被从楼下传来的噪声惊醒。经过多次与邻居沟通无果后,陈女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下邻居停止对自己的噪声侵害。经法院、人大代表、当地居委会以及物业管理公司相关人员对原被告的多次调解及释法,原告陈女士长时间所遭遇的噪声侵害终于停止,双方达成和解,原告陈女士向法院撤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权利行使、注意界限”的知识,分析说明楼下住户王先生应如何处理好与楼上住户陈女士的关系。(9分) 20.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陈某、王某系S校高三学生,未满18周岁。某日午饭后,陈某在学校走廊与王某打闹玩耍,在玩耍过程中陈某对王某进行推拉,导致王某因眼镜破裂而受到伤害。事发后,S校立即将王某送往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为右眼眼球受伤,产生治疗费用(陈某已代付)。经鉴定,尚需后续治疗费用约1万元。 事发前,S校已通过各种形式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了安全防范、注意事项等的宣传教育,同时制定了学生在校期间的行为规范。事发后,S校也组织双方家长多次协商解决。因对于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陈某监护人赔偿后续治疗费用1万元,S校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王某的请求,并说明理由。(9分) 2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案例一  初中生小林在学校与同学发生冲突并将对方打伤,对方家长要求赔偿医疗费2万元。小林父母认为事情发生在学校,自己没有监管责任,拒绝赔偿。 案例二  张大爷年迈后生活不能自理,育有一子一女。儿子以工作忙为由,仅每月支付少量生活费,从未亲自照料;女儿则以哥哥也有赡养义务为由,拒绝独自承担照顾父亲的日常起居。张大爷多次向子女提出照料和精神慰藉的要求,均被二人以各种理由推脱。 案例三  老周与妻子离婚后,女儿小周跟随母亲生活。老周想定期探望女儿,却被前妻以“探望会影响孩子学习”为由多次拒绝,双方为此争执不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中小林父母、张大爷子女、老周前妻的行为不合法的理由。(12分) 14 / 16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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