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时测评15 薪火相传有继承-【金版新学案】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高效讲义配套练习word(统编版)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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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薪火相传有继承
类型 作业-同步练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93 KB
发布时间 2026-03-18
更新时间 2026-03-18
作者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金版新学案·高中同步课堂高效讲义
审核时间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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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课时测评15 薪火相传有继承 (时间:30分钟 分值:60分) (本栏目内容,在学生用书中以独立形式分册装订!) (1—7每小题4分,共28分)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的法定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③通过遗嘱获得遗产都属于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④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也有可能是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①③错误。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正确。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④正确。 2.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设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推定被继承人的意愿,并确定法定继承顺序。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姨妈、舅舅、叔叔、姑姑,这些人属于(  ) A.法定继承人的范围 B.第一顺序继承人 C.第二顺序继承人 D.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答案:D 解析: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此,姨妈、舅舅、叔叔、姑姑,这些人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D符合题意。 3.何某死后留下一间价值6万元的房屋和4万元现金。何某立有遗嘱,4万元现金由四个子女平分,房屋的归属未作处理。何某女儿主动提出放弃对房屋的继承权,于是三个儿子将房屋变卖,每人分得2万元。现债权人李某主张何某生前曾向其借款12万元,并有借据为证。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何某已死,债权债务关系消除 B.四个子女平均分担债务,每人偿还3万元 C.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2万元由四人平均分担 D.四个子女各自以继承所得用于清偿债务,剩下2万元四人可以不予清偿 答案:D 解析:债权债务关系并不因债务人死亡而消除,A错误。根据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平均分担债务”说法错误,B排除。三个儿子均获得遗产3万元,女儿获得遗产1万元,他们各自以继承所得清偿债务即可,超过部分可以不予清偿,C错误,D正确。 4.高某与妻子胡某离婚,女儿小高被判给胡某抚养。高某后来与宋某再婚,宋某有一个已成年的儿子小宋,在外地独立生活。高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高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有(  ) ①妻子宋某 ②前妻胡某 ③女儿小高 ④继子小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高某未立遗嘱,故其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父母、配偶和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故妻子宋某和女儿小高继承遗产。前妻胡某已与高某离婚,不能继承高某遗产,继子小宋与高某无扶养关系,故不继承遗产,①③正确,②④排除。 5.王老先生年迈卧病在床,因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在生前与侄子小王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小王扶养王老先生到其死亡,并在王老先生去世后操办丧葬事宜,则王老先生的所有遗产归侄子小王所有。王老先生去世后,其子女回来对侄子取得遗产表示不满,认为自己才是法定的继承人,小王不能取得遗产。对此,正确观点是(  ) ①子女的法定继承权优于小王的遗赠扶养协议 ②小王的遗赠扶养协议优于子女的法定继承权 ③如果小王尽到了约定义务则能获得遗赠④只要小王持有遗赠扶养协议则永远不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小王的遗赠扶养协议优于子女的法定继承权,①排除。小王不仅要持有遗赠扶养协议,更为关键的是小王要履行对王老先生生养死葬的义务,④说法绝对,排除。 6.李某退休后进城与儿子一起居住,其间他立一份遗嘱,决定在其去世后,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并就该遗嘱做了公证。后来因儿媳妇不孝顺,李某搬回老家并请了保姆袁某照顾自己生活,一年后,李某认为袁某尽心尽力照顾自己,又自书了一份遗嘱,明确在其去世后,该房产归袁某所有,全部存款由儿子和已出嫁的女儿平分。李某去世后,其儿子与保姆袁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李某女儿能继承其部分存款 ②李某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根据李某生前遗嘱,袁某可以获得李某的该套房产的继承权 ④公证遗嘱法律效力优于自书遗嘱,全部存款和房产应当由儿子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本案中李某生前立有遗嘱,全部存款由儿子和已出嫁的女儿平分,因此李某女儿能继承其部分存款,①正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②正确。根据李某生前遗嘱,袁某可以获得李某的该套房产,但不是继承权,而是遗赠,③错误。公证遗嘱法律效力并不优于自书遗嘱,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④错误。 7.(2025·山东淄博期中)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自书遗嘱效力最强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若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则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表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②符合题意。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④符合题意,①错误。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亲自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而不是自书遗嘱,③错误。 (8—12每小题4分,共20分) 8.(2025·安徽安庆高二期中)我国民间有“人死债消”和“父债子偿”两种说法。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两种说法都不利于保护债务人子女的权益 ②债权人与债务人子女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 ③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债务承担责任 ④继承人对超过继承的遗产的部分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人死债消”有利于保护债务人子女的权益,①排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子女的矛盾是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调和的,②错误。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③④正确。 9.(2025·湖南岳阳高二期末)年事已高的李某与老伴育有两儿一女,2018年老伴去世后,李某搬出老宅与女儿同住。两年后女儿因病去世,李某多次表示要到儿子家养老,但两个儿子始终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中,李某就一直由女婿照顾,两个儿子只是每月过来探望一次。2024年2月,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据材料,对老人留下的老宅如何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留有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②李某的女儿已去世,老宅由两个儿子和女婿平分 ③李某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的两个儿子遗弃了李某,所以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①正确。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李某的两个儿子有扶养能力和条件,不愿接老人到自己家中,只是每月探望一次,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者少分,故老宅不应平分,②不选。2018年老伴去世后,李某搬出老宅与女儿同住,女儿因病去世后女婿一直照顾李某,故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正确。李某的两个儿子没有遗弃李某,而是没有尽赡养义务,④不选。 10.(2025·江苏无锡高二检测)张某父母离世后,离异的张某将女儿交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张某女儿改名为田小某。30年后张某病重,儿子小张久居国外,很少回国,田小某便将张某接到家中照顾。3年后张某去世,生前立下有效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小某,小张提出疑问。不考虑其他情况,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 ①小张是该房产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可继承该房产 ②该遗嘱有效,田小某获得该房产属于接受张某的遗赠 ③田小某与小张都是张某法定继承人,都有继承权 ④因收养关系成立,田小某丧失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D 解析:按法定继承,儿子小张应是张某房产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但遗赠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由于张某生前立下遗嘱将其房产留给田小某,该遗嘱有效,所以田小某获得该房产,属于接受张某的遗赠,②正确,①错误。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本案中离异的张某将女儿交给田某夫妻收养,田某办理了收养手续并将其改名为田小某。因收养关系成立,田小某已不是张某的法定继承人,丧失对张某遗产的继承权,只有儿子小张是张某的唯一法定继承人,有继承权,④正确,③错误。 11.(2025·河南商丘期中考试)甲、乙系胡某的儿子,因乙在外打工很少回家,胡某只得一直与甲生活。后甲早逝,甲妻张某一直尽心赡养胡某。2025年胡某立下有效的自书遗嘱,写明其遗产只留给张某一人。胡某病逝后,乙与张某就遗产分配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乙要求继承胡某部分遗产,张某则要求乙补偿一定的赡养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张某不是胡某的法定继承人,故无权继承胡某的遗产 ②根据胡某生前立下的自书遗嘱,张某有权继承其遗产 ③乙是胡某的法定继承人,故能够获得胡某的部分遗产 ④张某无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可要求乙补偿其赡养费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根据胡某生前立下的自书遗嘱,张某有权继承其遗产,乙无权继承,②正确,③不选。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张某作为儿媳没有赡养胡某的法定义务,乙在外打工很少回家,甲早逝后其妻张某一直尽心赡养胡某,故张某可要求乙补偿其赡养费,④正确。张某作为丧偶儿媳,对胡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张某是胡某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胡某的遗产,①错误。 12.“我们都没有配偶和子女,我们能立遗嘱将房子给我另外两个姐妹吗?”三名中年女子来到某公证处。当事人拿出办理遗嘱公证所需的资料交给公证人员并将她们的疑虑告知公证人员。公证员的回答应该是(  ) A.可以,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合法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B.可以,兄弟姐妹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符合遗嘱的受益人要求 C.不可以,兄弟姐妹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范围 D.不可以,兄弟姐妹继承遗产不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答案:A 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兄弟姐妹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通过遗嘱继承的方式继承遗产,A正确,C错误。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B错误。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没有配偶和子女的,将遗产留给自己兄弟姐妹有利于家庭和睦,D错误。 13.(12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花费十余万元治疗费用,细心赡养照顾舅舅走过“最后时光”。舅舅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他留下的遗产吗?A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遗赠扶养协议纠纷案。   李某庆是A市人,李某庆在村里生活,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共有李某南、李某琴、李某清、李某菊兄妹四人,妹妹李某菊精神失常,未婚未育,与哥哥李某庆生活在一起。   2023年5月,50多岁的李某庆被诊断患有胰腺癌,由于后续治疗费用高昂,李某庆希望经济条件较好的哥哥李某南负担其生养死葬问题,但李某南未予允诺。陈某某是姐姐李某清的儿子,平日里与舅舅李某庆关系不错。2023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李某庆病重期间,有能力的兄妹几人也经常看望李某庆,并凑钱出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外甥陈某某承担了主要送医、照顾、支付医疗费用的责任。2024年12月李某庆去世,其身后事也是由陈某某一手料理的。然而,当陈某某想处置舅舅留下的房屋和20万元存款时,大舅舅李某南却不乐意了,认为外甥陈某某并没有继承权,不能处理李某庆的遗产。众人关于遗产的分配产生了争议。 (1)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判断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的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并说明理由。(6分) (2)结合材料,运用“遗产继承”的法律知识,分析李某庆的遗产应该如何分配。(6分) 答案:(1)本案中李某庆签订的遗嘱,实为遗赠扶养协议,即陈某某向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李某庆将其农村的一栋房屋指定由陈某某继承。此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系双方主体适格,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2)①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这份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陈某某可以获得李某庆农村的这栋房屋。其余的遗产在遗嘱中并未进行分配,所以20万元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由于李某庆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所以其兄妹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剩余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但考虑到李某菊精神失常,缺乏劳动能力,可以适当多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判断说理类主观题,需调用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2023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可联系自然人可通过立遗嘱或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处分个人财产。此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双方陈某某与李某庆主体适格,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遗产继承的相关知识。注意知识限定不要用错,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依据设问要求,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信息①:2023年7月,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由陈某某对李某庆履行赡养义务,待李某庆百年之后,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可联系此遗嘱(遗赠扶养协议)双方陈某某与李某庆主体适格,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亦未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陈某某可以获得李某庆农村的这栋房屋。 关键信息②:李某庆与外甥陈某某签订一份遗嘱,约定其名下农村一栋房屋交由陈某某继承→可联系其余的遗产在遗嘱中并未进行分配,20万元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关键信息③:李某庆在村里生活,父母已经去世,其终身未婚、无儿无女。共有兄妹四人,妹妹李某菊精神失常,未婚未育,与哥哥李某庆生活在一起。李某庆病重期间,有能力的兄妹几人也经常看望李某庆,并凑钱出了一部分医疗费用→可联系其兄妹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其剩余遗产,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应当均等,考虑到李某菊精神失常,缺乏劳动能力,可以适当多分。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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