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单元 第十课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金版新学案】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高效讲义教师用书word(统编版)
2026-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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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摘要:
本讲义聚焦“依法收集运用证据”核心知识点,系统梳理证据的含义、种类,阐明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被告举证、刑事诉讼检察院或自诉人举证的规则,构建从证据认知到举证实践的学习支架。
该资料通过判断辨析(如区分书证与物证)、案例分析(如借款纠纷、工伤认定)、议题讨论等设计,强化法治观念与科学精神,课中辅助教师突破重难点,课后助力学生通过实例巩固证据意识,弥补知识盲点。
内容正文:
第三框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明确证据的含义、种类,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
科学精神:知道证据的概念、证据的种类,树立证据意识,理解不同证据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
法治意识:善于从生活事实中寻找法律事实,深刻把握举证责任及诉讼原则,体会举证对于诉讼成败的意义,提升法治素养。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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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教材P94—96,找出下列问题的答案:
(1)如何理解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2)什么是证据?
(3)如何区分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
(4)诉讼证据有哪些种类?
(5)收集和保存证据有什么重要性?
2.判断下列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1)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证据的最主要的收集主体。 ( )
提示:× 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因此,当事人是证据的最主要的收集主体。
(2)证人提供证言时应当客观陈述所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伪证。民事诉讼中,与当事人有着利害关系的人提供的陈述不能成为证人证言。 ( )
提示:× 证人提供证言时应当尽可能客观陈述所发生的事实,不得作伪证,但是证人只能陈述他所见的“事实”,无法完全保证“客观性”。民事诉讼中,不能正确表达意思的人不得作为证人。
(3)偷拍、偷录的资料能作为证据。 ( )
提示:× 证据的取得要合法,民事诉讼中非法证据排除的根本性标准在于收集该特定证据的手段与结果是否对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侵害。如果偷拍、偷录是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的(如非法进入别人家中),这种资料就不能作为证据。
(4)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可作为书证。 ( )
提示:× 微信聊天记录、短信等可作为电子数据。
(5)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一致。 ( )
提示:× 在诉讼案件中常出现的“事实”指的是法律事实,它和现实生活中的事实(生活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和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所以,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不一定一致。
(6)小张喝完购买的某饮料后身体不适就医,若起诉商家,购买的发票属于物证。 ( )
提示:×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形式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因此,购买的发票应属于书证,而不是物证。
(7)网页、博客、微博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适用证据种类中的电子数据。 ( )
提示:√ 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网页、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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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并写下借条。后来,赵某保管的借条丢失,张某得知后拒不承认借款。赵某气愤之余,遂向人民法院起诉张某,要求还本付息。由于赵某关键证据丢失,其他证据又不足而败诉。这给我们的启示有( )
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 ②借条作为物证丢失了,还可寻找证人证言等证据 ③增强证据意识,注意保留证据 ④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都能证明案件事实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借条属于书证,不是物证,②排除。证据就是证明的根据。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的“证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不一定都能证明案件事实,④错误。
2.石某生前是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员工。2025年1月20日,石某下班后在家中通过社交软件与同事、客户洽谈工作时突然倒地身亡。2025年2月21日,其家属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但遭到拒绝。对于此案,法院认为,为了单位的利益,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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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下班后因工作需要继续占用个人时间处理工作事项的,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延伸,应当视同工伤。原告若想得到法律支持,必须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下列证据有助于石某家属打赢官司的有( )
①石某当晚的快餐店订餐记录 ②石某死亡前的社交软件记录 ③医院开具的死亡时间和死因证明 ④石某死亡前一天的考勤记录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家属需要的证据应该能证明石某下班后因工作需要继续占用个人时间处理工作事项,事发当时的社交软件记录、医院开具的死亡时间和死因证明都可作为证据,②③正确。点餐记录不能证明石某在下班后继续工作,①排除。石某死亡前一天的考勤记录并不是石某死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的证据,④排除。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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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教材P96—97,找出下列问题的答案:
(1)民事诉讼中的举证应坚持什么原则?
(2)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
(3)行政诉讼中的举证责任是如何规定的?
(4)如何理解证据是诉讼的灵魂?
2.判断下列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1)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 )
提示:×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乙应承担举证责任。 ( )
提示:× 甲因被乙打伤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甲、乙双方都可能承担举证责任。
(3)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原告不用提供证据。 ( )
提示:× 原告也应承担对其造成损害事实进行举证的责任。
(4)行政诉讼中,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 )
提示:× 行政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主要举证责任。
(5)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是指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 )
提示:× 在民事诉讼中,原告与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都有责任提供证据。
(6)承担举证责任的都是原告。 ( )
提示:×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在刑事诉讼中,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
(7)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证据问题。 ( )
提示:× 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8)以法律为根据,以事实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 )
提示:×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9)主动承担举证责任是诉讼的灵魂。 ( )
提示:× 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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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甲贷款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乙某支付所拖欠的汽车货款8万元。乙某则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3万元,原告甲公司否认乙某已支付3万元的事实。下列关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原告甲公司应承担乙某拖欠货款8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②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已支付货款3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③原告甲公司应承担被告乙某未支付5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被告乙某应承担自己未拖欠货款8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题干中原告甲公司要求乙某支付所拖欠的汽车货款8万元,并且否认乙某已支付3万元的事实。因此,在举证责任分配时,甲公司应承担乙某拖欠货款8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来证明乙某拖欠其8万元的事实,③错误。题干中面对甲公司要求乙某支付所拖欠的汽车货款8万元时,乙某提出自己已支付其中的3万元。因此,乙某应承担自己已支付货款3万元事实的举证责任,证明自己已支付了3万元的事实,④错误。
2.丁某经历了糟心的一天:带朋友游览动物园时被猴山的猴子挠伤;回家经过公园时,被路边老化的树枝砸伤了胳膊;上网时发现客户对自己网店的服务给予了很多差评……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B.被公园树枝砸伤说明该公园管理不到位,应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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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网店客户对网店服务的差评,侵害了网店经营者的名誉权
D.丁某均可通过仲裁途径将上述“糟心”事变成“舒心”事
答案:A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故适用于举证责任倒置原则,A正确。被公园树枝砸伤可能是该公园管理不到位,应承担侵权责任,不是违约责任,B错误。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因为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C错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因此丁某不一定能通过仲裁解决上述所有问题,D错误。
学习任务一 全面把握证据
材料一 郑某与吕某是生意合作伙伴,也是多年好友。一天,吕某向郑某求助,说他有笔8万元的保险费急需缴纳,手头正紧,请郑某救急,还说几天后就还。看在老朋友的情分上,郑某打了8万元钱到吕某的账户,但未要求吕某写借条。事后吕某不认账,说这8万元钱是郑某应付的加工费,不是借款。多次催款未果,郑某只好起诉吕某。在法庭上,郑某拿出一段录音作为证据。原来,他把吕某提及的借了他8万元钱的对话录了下来。
材料二 小张因为要买车向小王借款4万元。当时小王没有让小张写借条。几年来,小张一直没有还钱,小王要求其还款时,小张却说已经还了1万元,只欠3万元。小王非常郁闷,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张归还4万元。诉讼中小张承认借了4万元,但坚持说已经归还1万,只欠3万。
议题1.材料一中录音属于哪一类证据?郑某的证据能被法庭采纳吗?日常生活中哪些能做证据?
提示:录音属于电子数据,能被法庭采纳。
银行流水和第三方支付凭证;购物票据、交通票据、营业厅业务合同;聊天记录;短信;等等。
议题2.材料二给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②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如果当事人对案件事实发生争议,诉讼证据就变得至关重要。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收集与保存证据非常重要。③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例如,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1.全面认识证据在诉讼中的作用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是诉讼的灵魂。
(1)司法机关:证据是司法机关查明案件事实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2)当事人:①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基础);②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防止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
因此,我们应增强证据意识,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
2.不同诉讼的诉讼证据
(1)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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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3)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3.物证和书证
类别
定义
举例
物证
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和痕迹
作案工具、指纹、脚印、赃款赃物
书证
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图表等表达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有关案件事实的书面文字或者其他物品
反映行为人主体身份的书证,如出生证、工作证、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户口本等。反映人们各种经济关系的书证,如账册、票据、小金库的各种白条、收据、经济合同等;产品质量的认证书、检验文书等;各种公证文书、裁判文书等
4.视听资料与电子数据
视听资料
电子数据
内涵
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
以数字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
侧重点
以模拟录音录像设备形成的数据
以电子方式记录的数据
表现
形式
监控视频、录音笔、MP3、数码相机记录的录音录像等
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网页信息等
备注
根据相关法律解释,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适用电子数据的规定
点拨拓展
1.准确理解有效证据的基本特征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因此证据应该具备三个基本特征。
(1)证据的真实性。证据从形式到内容都必须真实。
(2)证据的合法性。获取证据主体、证据收集方式、证据程序和形式必须合法。
(3)证据的关联性。与待证事实有关系,能够证明待证事实的真伪程度。
2.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尤其是作为诉讼请求根据或反驳诉讼请求根据的事实,向法院所作的陈述。
3.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4.电子数据的种类
(1)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
(2)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
(3)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
(4)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
(5)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对点训练1.(2025·广东广州高二检测)2025年1月24日,刘某从12楼抛掷砖头,砖头掉在刚好路过楼下的李某脚边,虽未造成人员受伤,但刘某因高空抛物违法行为被送进了拘留所。本案中的砖头和监控录像各属于何种证据( )
A.物证和视听资料
B.物证和电子数据
C.书证和视听资料
D.书证和电子数据
答案:A
解析:物证是指能够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物品痕迹。刘某把砖头从12楼抛向地面,实施高空抛物违法行为,该砖头属于物证。视听资料是以录音、录像以及电子计算机等高科技设备记录和再现的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视听资料应当合法取得。电子数据是指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如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A正确,B、C、D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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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任务二 理解权利举证
材料一 白女士在一家商厦购买了一串标明“天然黄水晶”的水晶项链。买回家后,白女士觉得这串项链有问题,便找到一家珠宝鉴定中心进行鉴定,鉴定书果然写明此项链不是天然水晶,而是方解石。白女士赶回商厦,要求其按照信誉卡上的承诺赔偿,但遭到拒绝,于是她将商厦告上法院。在法庭上,由于原告拿不出有力的证据证明这条项链是自己在商厦购买的。一审法院判决白女士败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材料二 小明和小强课间打闹玩耍,小明摔倒在地,右臂受伤,经诊断,右肱骨外侧髁骨折,医疗费用需要4万余元。小明父母向法院起诉,要求小强父母承担上述费用。
材料三 张某创办了提供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公司,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该公司未履行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等义务,决定对张某的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张某对此处罚不服,将市场监督管理局诉至法院。
议题1.材料一中,白女士为什么会败诉?
提示:当事人有责任对自己的说法负责,依法承担提供证据的责任,来证明自己的诉讼主张。如果提供不出证据,就要承担败诉的风险。材料一中白女士无法提供购买证明,所以败诉。
议题2.材料二中小明的父母要求小强的父母承担相关费用,应该由谁承担举证责任?并说明理由。
提示:小明的父母负有举证责任。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决定了“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本案中小明父母提出主张,所以小明的父母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小明受伤是小强行为所致。
议题3.材料三中,谁应该承担举证责任?为什么?
提示:本案中,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该承担举证责任。因为本案属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因此,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议题4.诉讼中“注重证据”体现了诉讼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提示:在诉讼中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
1.三大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
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
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的证据的责任;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
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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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举证责任倒置
(1)举证责任倒置并不等于只有作为侵权者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承担举证责任。法律只是规定了被告承担证明与损害结果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受害人有过错或第三人有过错的举证责任。而侵权行为、损害结果还需要原告进行举证。
(2)举证责任倒置的几种具体情形
情形
举证方式
无过错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负举证责任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负举证责任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
污染者应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负举证责任
续表
情形
举证方式
过错推定责任
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负举证责任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因动物园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动物园就其尽到管理职责负举证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负举证责任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负举证责任
因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侵权诉讼
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负举证责任
点拨拓展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原告需要举证,被告不需要举证。不论原告还是被告,只要自己主张就有举证的责任。
2.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1)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
(2)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对点训练2.(2025·湖北仙桃高二检测)赵某(20周岁)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代销了一批商品,这批商品后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验为假货。赵某被没收了商品,吊销了营业执照。赵某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告上了法庭。在本案中负有举证责任的是( )
A.赵某的父母 B.县公安局
C.县法院 D.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案:D
解析: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D符合题意,A、B、C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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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任务三 知识整合与思维提升
纲举目张
知识必备
1.证据在诉讼中有何作用?
2.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分别坚持什么样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
3.我国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三维分析法”全面解读“证据”
日常生活中不可避免会遇到困难,朋友亲人能够帮助我们渡过难关。但是,借款行为要慎重。下列对借款过程分析正确的是( )
①刘某借38万元给王某并要求王某打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书证 ②张某微信转账借给陈某6万元,因微信转账不是实物不能成为证据 ③若借款不还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对方最后一次赖账之日算起 ④在借款行为中,我们保存证据有利于避免纠纷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选项
分析
正误
①刘某借38万元给王某并要求王某打借条,这里的借条属于书证
借条属于纸质文件,即书证
√
②张某微信转账借给陈某6万元,因微信转账不是实物不能成为证据
电子邮件、微信或者QQ等聊天记录属于证据中的电子数据
×
③若借款不还提起诉讼,诉讼时效期间应从对方最后一次赖账之日算起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所以该案件诉讼时效期间从对方最后一次赖账之日算起
√
④在借款行为中,我们保存证据有利于避免纠纷
保存证据有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不能避免纠纷
×
答案:B
练后感悟:
是什么
证据是证明的根据,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案件事实≠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举证主
体是谁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中,人民检察院承担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自诉人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
为了谁
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实现公平正义
1.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在“打官司”时都遇到过“有理说不清”的烦恼,其根源就在于( )
A.有理,但语言表述不清
B.有理,但不好意思说出来
C.手中没有过硬的证据
D.对方强词夺理,颠倒黑白
答案:C
解析: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判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证据会说话,证据在案件审理中是非常重要的,C正确。A、B、D均为“有理说不清”的烦恼的表现,但不是烦恼的根源,排除。
2.患者与医院发生医疗纠纷。甲认为该医院误诊导致其疾病没有得到及时医治,造成了其财产与精神上的损害,故将医院诉至人民法院。如果病历和X光片在本案中作为证据,则分别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 )
A.物证 书证 B.书证 视听资料
C.视听资料 鉴定结论 D.书证 鉴定意见
答案:B
解析:书证是指以其内容来证明待证事实的有关情况的文字材料。病历属于书证。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等技术手段反映的声音、图像以及电子计算机储存的数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X光片是借助技术手段,属于视听资料。因此,如果病历和X光片在本案中作为证据,则分别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书证、视听资料,A、C、D错误,B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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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山东滨州月考)刘某在某健身馆花费2 000元购买了一年的会员服务,可2个月后健身馆因为经营不善破产倒闭。刘某多次找到健身馆所有人徐某要求其退还剩余费用,徐某以健身馆正常破产为由拒绝退还,随即刘某将徐某诉至人民法院。对此案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刘某在诉讼中可以委托辩护人帮其进行诉讼
②和为贵,刘某应该通过和解方式解决问题
③一审判决生效前,双方都可以提出上诉请求
④刘某应对其提出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刘某在诉讼中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进行诉讼,①错误。刘某多次找到健身馆所有人徐某要求其退还剩余费用,徐某以健身馆正常破产为由拒绝退还,说明刘某与徐某无法和解,②错误。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有权提起上诉,③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刘某应对其提出的诉讼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④正确。
4.城管局在一次执法过程中,将沿街商铺的一家酒楼牌匾摘走。该酒店老板认为城管局违法,将城管局告上法庭,要求法庭确认城管局违法,并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被告城管局对其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B.如果城管局不提供证据,视为没有证据
C.原告需要提供自己损失20万元的证明
D.原告无须承担举证责任,若被告不能提供证据,则承担败诉的后果
答案:D
解析:举证责任倒置,并不意味着原告不承担任何举证责任,若被告不能提供证据,也并不意味着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D错误,但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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