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第六课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金版新学案】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课堂高效讲义教师用书word(统编版)
202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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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摘要:
本讲义聚焦“夫妻地位平等”核心知识点,系统梳理夫妻人身关系(含姓名权、人身自由权等表现)与财产关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约定财产制度),通过阅读教材问题、观点判断、案例分析等学习支架,引导学生从概念理解到实际应用。
资料以案例探究(如子女姓氏争议、家暴事件)和正误判断强化法治观念与家庭责任意识,结合情境分析与对点训练的教学方法,课中助力教师引导互动,课后通过练习题与知识整合帮助学生查漏补缺,提升知识应用能力。
内容正文:
第二框 夫妻地位平等
课标要求
学习目标
知道夫妻人身关系的表现、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明确夫妻关系的核心,培育平等意识和家庭责任意识,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科学精神:通过对具体案例的探究,正确理解个人财产、共同财产及约定财产。
法治意识:树立依法处理夫妻关系的法治意识。懂得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地位平等,懂得在处理夫妻人身与财产关系中应当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
1.阅读教材P53—54,找出下列问题的答案:
(1)夫妻关系包括哪些内容?
(2)夫妻关系的核心是什么?
(3)夫妻平等意味着什么?
(4)夫妻人身关系平等体现在哪些方面?
(5)如何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2.判断下列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1)夫妻地位的平等就是夫妻的人身关系平等。 ( )
提示:× 夫妻地位的平等包括平等的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2)根据传统,孩子必须跟爸爸姓。 ( )
提示:×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传统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3)互敬互爱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 )
提示:×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4)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的自由。 ( )
提示:×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5)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相同的。 ( )
提示:×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但不是指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6)俗话说“男主外,女主内”,因此,家庭义务应该由女方履行。 ( )
提示:× 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妥善安排家务的分配,不应该借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而拒绝履行家庭义务。这是避免家庭矛盾、实现家庭和睦的重要保障。
◎………………………………………………………………………………………………………
1.(2025·浙江台州高二联考)李芳(化名)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生男孩随父姓,丈夫同意。最后李芳生了女孩,在派出所为女儿登记户口时就写了母姓,为此遭到了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约定后不能更改,故女孩必须随母姓 ③李芳的公婆侵犯了李芳的权利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李芳生了女孩,在派出所为女儿登记户口时写了母姓,为此遭到公婆的强烈反对,李芳的公婆侵犯了李芳的权利,③正确。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④正确。女孩随母姓,未打乱直系血亲关系,①排除。夫妻双方的约定可以更改,女孩不必一定随母姓,②排除。
2.河南一女教师在家上网课时,因被提醒吃饭未得到回应而遭到家暴,学生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该事件经多方介入后,施暴男子已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警方表示,被打的老师身体已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双方已和解。广大网友对处理结果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认为对事件的处理不该止步于此。这告诉我们( )
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都具有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 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相尊重成就美满婚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女教师丈夫实施家暴,法治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①符合题意。题干不涉及人格独立问题,②不符合题意。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③错误。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女教师与其丈夫之间应相互尊重,才能成就美满婚姻,④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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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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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阅读教材P55—56,找出下列问题的答案:
(1)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2)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哪些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约定财产制度指的是什么?
(5)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是什么?
2.判断下列观点是否正确,并说明原因:
(1)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 ( )
提示:× 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有差别的。 ( )
提示:× 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3)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
提示:× 婚前的个人财产婚后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
提示:× 对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进行合同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5)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 )
提示:×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奖金、津贴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提示:×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7)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 )
提示:×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8)婚前一方创立的公司,婚后的经营收入属于一方婚前财产。 ( )
提示:× 没有财产约定的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9)有关婚姻的法律规定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 )
提示:“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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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甲、乙婚后共同经营一个由乙注册的短视频账号,用于直播带货,现有粉丝20余万人。后因感情破裂,甲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夫妻双方就短视频账号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存在分歧。对于该离婚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进行调解,调解无效则在三十日冷静期后判决离婚 ②合法经营的短视频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是受法律保护的 ③该短视频账号由乙注册,属于乙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可分割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运营短视频账号的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③④ D.②④
答案:D
解析:诉讼离婚不受三十日“离婚冷静期”制度的限制,①不选。合法经营的短视频账号属于网络虚拟财产,受到法律保护,②正确。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注册并经营的短视频账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于商业经营的短视频账号当拥有一定的粉丝数量时具有一定商业价值,有准物权的属性,具有一定的价值性,故可以作为财产进行分割,③错误,④正确。
2.(2025·辽宁锦州高二期末)2023年元旦,甲与乙广邀宾朋举办了一场盛大婚礼。一周后,甲购买了一辆豪华小轿车。一个月后,甲乙去民政局登记并领取了结婚证。2024年6月,甲写作获得2万元稿酬。2024年8月,乙的父母赠与乙一辆汽车。后因感情破裂,2025年1月,甲乙离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婚礼后甲购买的豪华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婚礼后甲购买的豪华小轿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③乙的父母赠送的汽车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④甲写作获得的稿酬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婚礼后甲购买豪华小轿车时,双方还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甲购买的豪华小轿车属于甲的个人财产,①错误,②正确。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乙的父母赠与乙的汽车属于乙的个人财产,③正确。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写作获得的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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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任务一 理解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材料一 陈某和李某为一对恩爱夫妻。丈夫陈某为一家公司高管,年薪颇丰,妻子李某工作时收入不高,生子后在丈夫要求下辞职全职照顾年幼儿子。家庭财务主要由妻子管理,夫妻商量新生儿随母亲姓李。陈某妈妈心怀不满,认为儿子挣钱多,理应掌握家庭财务权,中国传统是孩子随父姓,其孙子理应随儿子姓陈。
材料二 家和万事兴,体现中华传统的和合文化,反映了中国人民向往和谐美满生活的愿望。但在家庭生活中,夫妻可能因为不同原因发生争吵,给家庭和谐带来不利影响。
右图中的丈夫是某公司经理,妻子是在某企业做文职工作。婚后夫妻俩工作都很忙,双方经常因为工作的问题而无暇顾及家庭和孩子,因此发生争吵。
议题1.材料一中,陈某妈妈的观点是否合理?
提示:①“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陈某妈妈的观点是错误的,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②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议题2.材料二中,丈夫的观点在网上广受批评。结合材料,说明丈夫观点受到批评的原因。
提示:①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是夫妻双方的义务,不只是妻子的责任。丈夫只强调妻子承担家庭责任是不正确的。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无须受“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都可以有自己的事业和独立的经济来源,妻子不必依赖丈夫。
议题3.综合上述材料,谈谈如何才能成就美满婚姻。
提示:①夫妻共同履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共同承担监护职责,平等行使对子女进行教育的权利,使孩子健康成长。②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③遵守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尊重对方的劳动权利,一方不强迫另一方放弃工作的权利,等等。
1.全面理解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含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姓名权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人身
自由权
①内容: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②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在婚后能享有人身自由权,特别是已婚妇女的职业选择权和社会活动参与权,防止丈夫或其他家庭成员的横加干涉和限制
③意义:这一权利把社会、家庭和夫妻双方的个人利益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既是夫妻法律地位平等的标志,又为夫妻平等地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提供了法律保障
住所
选定权
对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平等履
行义务
抚养教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相互扶养、彼此忠实等义务
禁止
行为
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禁止与他人同居、重婚、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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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子女的姓名权
(1)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由夫妻双方共同商量决定。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①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②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③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④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点拨拓展
1.夫妻平等≠夫妻平摊义务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不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也不是指夫妻要平均承担家庭劳务。平等不是均等,家庭劳务要合理分担。对于家庭事务,夫妻双方均有权发表各自的意见,双方协商作出决定,一方不应独断专行。
2.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与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但夫妻双方同样要为家庭共同生活承担相应的义务,自由不等于不受任何约束,不意味着任何行为对方都不能干预。
对点训练1.(2025·广东茂名高二检测)2022年10月,李某与郑某离婚,约定女儿李红(未成年人)由郑某抚养。2023年初,李红更名为“郑红”,之后一直使用“郑红”学习、生活、参赛。2024年2月,李某私自向派出所申请将其女儿姓名变更回“李红”,对其女儿学习、生活、参赛均产生一定困扰。2024年6月,郑某和其女儿多次与李某协商改回“郑红”,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女儿由郑某抚养,所以郑某有权利私自变更女儿姓名 ②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故李某有权利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 ③只有李某与郑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氏 ④该女儿的姓名权现由其父母代为行使,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其姓名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作为未成年人的郑红的姓名变更问题,在李某与郑某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更改,郑某和李某均无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氏,①②不选。
学习任务二 正确认识和处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材料一 李某和林某顺利地进行了结婚登记并进入了婚姻的殿堂,开始了婚姻生活。两人以书面形式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矛盾较多,李某起诉离婚,要求与林某平分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李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李某从叔叔处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副价值10万元的名画,林某上班存的10万元积蓄,李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林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李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万元,李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将生前居住房产赠与李某,并强调与他人无关。
材料二 王先生是一位上市公司的经理,年薪60万元人民币。2018年2月王先生与李女士登记结婚。婚后王先生利用个人的薪资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商品房,供二人共同居住。双方口头约定该商品房归王先生个人所有。后因双方感情破裂,李女士将王先生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王先生离婚并且要求将该商品房作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议题1.请你指出材料一中涉及的夫妻财产哪些是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
提示:夫妻共同财产:李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林某上班存的10万元积蓄,李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李某婚后写作网络小说所得稿酬8万元。
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林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归林某个人所有;李某从叔叔处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幅价值10万元的名画,李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赠与李某的房产,归李某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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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2.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二人离婚,你认为人民法院是否会支持李女士关于平均分割商品房的诉求?结合材料二,谈谈你的看法。
提示:会支持。夫妻双方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工资、奖金、劳动报酬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是平等的。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例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属于王先生与李女士的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该支持李女士平均分割该房产的诉求。
1.全面理解夫妻财产处置及债务类型
内容
处置
具体要求
处置原则
财产
法定
夫妻
共同
财产
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①男女平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⑤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夫妻
一方
个人
财产
处理权归一方财产所有者
约定
约定
效力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约定
条件
①要求双方具有合法的夫妻财产,其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采用书面形式;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债务
共同
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个人
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约定
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2.正确区分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
产权
知识产权本身:
①婚前发表并取得的收益
②婚姻期间创作,离婚后发表并取得的收益
③婚前或婚姻期间发明,离婚后通过专利许可或转让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①婚前投稿,婚后发表取得的收益
②婚前发表,婚后取得的收益
③婚姻期间发表,离婚后取得的收益
④婚前或婚姻期间发明,婚后或婚姻期间的专利许可或转让产生的收益
投资
经营
一方个人财产进行投资的本金
投资、生产、经营的收益。个人财产婚后出租的租金
房产
①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
②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
①婚前,父母为双方购买房屋出资的,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
②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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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③婚后,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③婚后,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双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为共同共有;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应当视为对双方各自的赠与,该不动产应当认定按各自出资的份额按份共有
汽车
①婚前,父母一方购置的汽车
②婚后,父母一方购置的汽车,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明确表示只对一方的赠与,是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后,父母一方购置的汽车,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正确认识夫妻财产约定
(1)约定的时间。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进行约定。
(2)约定的主体。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作出约定。
(3)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胁迫、欺诈、乘人之危而作出的约定可以撤销。
(4)约定的范围。既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作出约定,也可对婚前财产作出约定。
(5)约定的内容。既可以约定共同所有,也可以约定归各自所有;既可以约定部分共有,也可以约定部分各自所有。
(6)约定的方式。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最好采用公证形式。
(7)约定的优先力。夫妻对财产的特别约定是具有优先力的。
(8)约定的约束力。对当事人的约束;第三人知道约定内容时,对第三人有约束力。
点拨拓展
1.夫妻对财产约定的内容
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约定,也可对部分夫妻财产约定;可以约定财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等,也可以约定生活费用的负担和债务清偿;可以婚前进行,也可婚后进行,还可变更,甚至附条件和期限。
2.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的价值
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难免因经济问题产生不同意见或者争执。我国的夫妻财产制有利于保障夫妻中经济能力较弱一方的权益,也有利于实现夫妻地位平等。落实这一制度对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意义重大。
对点训练2.(2025·山西长治高二联考)张某向信用社借款2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其友王某为其提供担保。债务到期后,张某外出躲债,信用社提起诉讼,要求王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判决支持后,王某在执行过程中外出,下落不明。信用社遂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法院追加张某的妻子李某为被执行人。经查询,李某在某学校工作,每月收入约3 000元。在本案中( )
①2万元属于张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李某的工资收入应为个人财产 ③李某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④2万元债务仅由张某负责偿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张某向信用社借款2万元用于家庭生活开支,此债务应为张某夫妻共同债务,故李某应当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①③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取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的工资收入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②不选。2万元属于张某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二人共同偿还,而不是仅由张某负责偿还,④不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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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任务三 知识整合与思维提升
纲举目张
必备知识
1.夫妻关系包括哪些关系?
2.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体现在哪些方面?
3.如何界定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约定与法定”双线看夫妻财产
原告朱某与被告李某登记结婚,并于同年生育一子,现小孩一岁两个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某受工伤。因李某在外地工作,在抚育儿子、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少,以及其他家庭琐事,朱某与李某产生矛盾,多次协商离婚未果,后朱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特别要求分割李某工伤赔偿金20万元。据此可以判断(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两人所得都应视为共同财产
B.家庭财产是李某辛苦工作所得,应归李某
C.被告李某应适当给予原告朱某经济补偿
D.因婚姻关系存续较短财产应各自所得、各自所有
解析:李某工伤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应归李某,A错误。一般来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错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因李某在外地工作,在抚育儿子、照料老人方面付出较少,故被告李某应适当给予原告朱某经济补偿,C正确。夫妻共同财产不因婚姻关系存续时间的长短来判断,D错误。
答案:C
练后感悟:夫妻财产关系包括夫妻财产制、夫妻间的扶养义务、夫妻间的财产继承权等。我国的夫妻财产制采用法定夫妻财产制和约定夫妻财产制相结合的模式,夫妻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夫妻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制
夫妻共
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一
方的个
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约定夫妻财产制
约定范围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约定
债务清偿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它对我们的生活有重要的影响。下列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夫妻双方正式同居,他们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才算开始
B.夫妻关系应坚持一夫一妻、男女平等、实行计划生育的原则
C.夫妻关系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D.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答案:C
解析:领完结婚证,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才算开始,A错误。B是关于结婚应坚持的原则,与题干内容不符,不选。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D说法错误。
2.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正式确立。严某(男)与温某(女)于2025年1月1日登记结婚,他们在处理夫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中做法正确的是 ( )
①严某要求温某生的儿子必须随父姓,女儿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严某认为自己收入高,要求温某辞职回家做全职太太 ③夫妻双方要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 ④温某要求严某承担一定的家务活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夫妻双方所生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严某要求儿子必须随父姓做法错误,①错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②错误。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③正确。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温某可以要求严某分担一定的家务,④正确。
3.(2025·陕西西安高二月考)领到结婚证后,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就开始了。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有( )
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人格独立 ③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的权利
④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④是夫妻双方在财产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符合题意。②③是夫妻人身关系的表现,排除。
4.张某与李某离婚后的一日,王某来找李某,称:“你们没离婚前张某从我这借了10万元,现在我联系不上他,这笔钱你来还吧。”李某说:“钱是张某借的,我并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了,你找他还吧。”协商无效后,王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有义务还债
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无义务还债
C.张某向王某借钱时李某并不知情且现在已经离婚,李某无义务还债
D.如果王某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某和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则李某有义务还债
答案:D
解析:若张某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李某无义务还债,A不选。虽然张某和李某已经离婚,但张某借钱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张某所欠债务是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有义务还债,B、C错误。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王某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张某和李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则李某有义务还债,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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