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教学设计 -2025-2026学年统编版(五四学制)道德与法治六年级下册
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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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初中 |
| 学科 | 道德与法治 |
| 教材版本 | 初中道德与法治统编版(五四学制)六年级下册 |
| 年级 | 六年级 |
| 章节 |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
| 类型 | 教案-教学设计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46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2-05 |
| 更新时间 | 2026-02-05 |
| 作者 | 匿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2-0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6351419.html |
|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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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正文:
《9.3 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 》教学设计
姓名: 学科:道德与法治 年级:统编版(五四学制)六年级下册
一、四维核心素养
本课时围绕四维核心素养展开:政治认同上,引导学生认识政府和司法机关的保护职责,体会国家对未成年人的重视,增强对国家治理的认同感;法治观念上,帮助学生了解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法律依据,树立依法维权的意识;健全人格上,让学生感受国家关爱,学会正视自身权利,培养自尊自信的品格;责任意识上,引导学生明确自身既是保护对象,也应遵守法律,主动配合保护工作,树立责任观念。
二、重难点
重点:掌握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实施主体及核心作用,能区分两种保护的不同场景,明确国家通过多渠道为未成年人筑牢保护防线。难点:理解政府保护的系统性、全面性和司法保护的特殊性、保障性,学会在实际生活中识别两种保护,当权益受到侵害时,知道如何借助政府和司法力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法律知识转化为实际运用能力。
三、上课讲义
导入新课:情境激趣,引出主题
师:同学们,上节课我们学习了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知道了在成长路上,家人和老师是我们最亲近的守护者。但仅仅有他们的保护就足够了吗?大家来看这两个场景(PPT展示):场景一,小明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他无人照料,经常辍学在家,当地教育局得知后,上门劝说并协调学校保障他的受教育权;场景二,小红遭遇校园欺凌后,对方还威胁她不准告诉别人,小红无奈之下求助法院,法院依法对欺凌者进行了教育和处罚,还为小红提供了心理疏导。
师:大家思考一下,这两个场景中,保护小明和小红的分别是哪些部门?这些保护和我们上节课学的家庭、学校保护有什么不同?
生1:保护小明的是教育局,属于政府部门;保护小红的是法院,属于司法机关。
生2:这些保护不是来自家人和老师,而是来自国家机构,更正式、更有力度。
师:大家观察得非常仔细!其实,除了家庭和学校,国家也在默默守护着我们的成长,其中最核心的就是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第9课的重点内容——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感受国家给予我们的特殊关爱,学会借助这些力量守护自己。
设计意图:通过真实可感的生活情境,联系学生已学的家庭、学校保护,自然引出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主题,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探究欲望,让学生初步感知两种保护的实施主体和作用,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同时,结合未成年人常见的辍学、校园欺凌问题,贴近学生生活,增强知识的实用性。
新知讲授一:政府保护——国家的全面守护
(一)认识政府保护:谁在保护我们?
师: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一个问题:什么是政府保护?大家结合刚才小明的案例,阅读课本中关于政府保护的定义,试着用自己的话来说一说。
(学生自主阅读课本,小组内交流讨论,然后举手发言)
生:政府保护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
师:非常准确!政府保护的实施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比如我们刚才提到的教育局,还有公安局、民政局、卫健委等等,这些都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它们共同承担着保护未成年人的职责。大家想一想,为什么政府要专门为我们未成年人提供保护呢?
生1:因为我们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成熟,容易受到伤害,需要国家的保护。
生2: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保护我们,就是保护国家的未来和希望。
师:大家说得都很有道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自我保护能力较弱,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和不法侵害;同时,未成年人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而政府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必须履行好这份职责,为我们的成长保驾护航。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的内容,政府保护是国家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全面性、系统性的特点。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通过自主阅读、小组讨论,明确政府保护的定义和实施主体,结合学生的思考,分析政府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因,帮助学生理解政府保护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渗透《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
(二)政府保护的具体内容:守护在我们身边的温暖
师:政府对我们的保护,不仅仅是一句口号,更是体现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案例,一起来看看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到底在哪些方面保护着我们。
案例一(PPT展示):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学校、配备师资,为贫困家庭的未成年人提供助学金、免费教科书,不让一个孩子因贫困而辍学。同时,教育局定期检查学校的办学情况,查处违规办学行为,保障我们在学校能安心学习。
师:大家思考一下,这个案例中,政府的哪个部门在履行保护职责?保护的是我们未成年人的什么权利?
生:是教育局在履行职责,保护的是我们的受教育权。
师:非常正确!受教育权是我们未成年人的一项重要权利,政府通过实施义务教育、加大教育投入、规范办学行为等方式,全力保障我们能够顺利完成学业,拥有受教育的机会。这是政府保护中最基础、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案例二(PPT展示):近年来,校园周边的网吧、游戏厅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得到了有效整治,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严禁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查处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在校园周边增设治安岗亭,加强巡逻,保障我们上下学的安全。
师:这个案例中,涉及到政府的哪些部门?它们保护的是我们的什么权益?
生1:有公安局和市场监管部门。
生2:它们在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不让我们受到不良环境的影响。
师:大家观察得很仔细!公安局负责维护校园周边的社会治安,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规范校园周边的经营行为,净化我们的成长环境。除了这些,政府的卫健委部门还会定期为我们进行体检,开展未成年人健康宣传教育;民政局会对孤儿、留守儿童等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生活救助和关爱服务,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师:大家结合自己的生活实际,想一想,你还感受到过哪些来自政府的保护?和小组内的同学分享一下。
(小组交流分享,然后每组派代表发言)
生1:我们学校每年都会组织体检,是卫健委的工作人员来为我们检查的,这就是政府保护。
生2:我家附近有未成年人活动中心,是政府建设的,我们可以免费去那里看书、参加活动,这也是政府对我们的保护。
生3:疫情期间,政府为我们学生提供了免费的口罩,还指导学校做好疫情防控,保障我们的身体健康和学习安全。
师:大家分享得都非常好!政府对我们的保护,渗透在我们成长的每一个角落,从受教育、人身安全,到身心健康、生活保障,全方位、无死角地守护着我们。总结一下,政府保护的核心就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照法律规定,从各个方面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学习、安全等方面的保障,创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
设计意图:通过多个贴近学生生活的案例,引导学生分析政府保护的具体内容和涉及的部门,让抽象的知识变得具体可感。同时,结合小组分享,鼓励学生联系自身实际,感知政府保护的无处不在,加深对政府保护全面性、系统性的理解,增强学生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进一步体会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爱。
(三)互动探究:我们该如何配合政府保护?
师:政府为我们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那么作为未成年人,我们应该如何配合政府的保护工作,更好地守护自己呢?大家来看这个情境(PPT展示):小刚放学路上,发现校园周边有一家网吧,经常有未成年人进出,他犹豫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举报。
师:大家讨论一下,小刚应该怎么做?为什么?如果是你,你会如何做?
(学生小组讨论,然后发言)
生1:小刚应该举报,因为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是违法的,会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政府一直在整治这种行为,我们应该配合政府的工作。
生2:如果是我,我会拨打110报警,或者告诉老师、家长,让他们帮忙举报,不让更多的同学受到伤害。
师:大家说得非常对!政府的保护需要我们每个人的配合,作为未成年人,我们不仅是保护的对象,也可以成为政府保护的参与者。当我们发现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时,要勇敢地向政府有关部门举报,可以拨打110、12345市民热线,或者告诉老师、家长,让政府及时查处这些行为;同时,我们也要自觉遵守政府的相关规定,比如不进入网吧、游戏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不购买、不吸食烟酒,珍惜政府为我们提供的保护资源,自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设计意图:通过情境探究和小组讨论,引导学生明确自己在政府保护中的角色,不仅是被保护者,也是参与者,培养学生的责任意识和主动维权的意识,让学生学会在生活中配合政府的保护工作,将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
新知讲授二:司法保护——成长的最后防线
(一)认识司法保护:特殊的守护力量
师:了解完政府保护,接下来我们学习另一种重要的国家保护——司法保护。大家依然先阅读课本,结合刚才小红遭遇校园欺凌后求助法院的案例,试着回答:什么是司法保护?司法保护的实施主体是谁?
(学生自主阅读课本,思考问题,然后举手发言)
生:司法保护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依法履行职责,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专门保护。
师:非常准确!司法保护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也就是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行政部门等,它们通过行使司法权,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保护。大家注意,司法保护和政府保护的实施主体是不同的,政府保护的主体是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而司法保护的主体是司法机关,这是两者最核心的区别。
师:那么,司法机关为什么要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的保护呢?大家想一想,未成年人如果涉及违法犯罪,或者遭遇不法侵害,和成年人相比,是不是需要更特殊的对待?
生1:是的,因为我们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有时候可能是一时糊涂做错事,应该给我们改正的机会。
生2:如果未成年人遭遇不法侵害,心理会受到伤害,司法机关应该给予特殊的关怀和保护,帮助我们走出阴影。
师:大家说得非常有道理。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辨别是非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不强,即使涉及违法犯罪,也应当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教育、感化、挽救,而不是单纯的惩罚;同时,当未成年人遭遇不法侵害时,司法机关需要通过专门的程序,依法惩治不法分子,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筑牢最后一道防线。这也是司法保护的特殊性所在——专门性、保障性、救助性。
设计意图: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明确司法保护的定义和实施主体,通过对比政府保护的实施主体,帮助学生区分两种保护;结合学生的思考,分析司法保护的特殊性和必要性,让学生理解司法保护作为“最后防线”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渗透法治观念。
(二)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守护每一位未成年人
师:司法保护的内容非常丰富,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的保护,二是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保护。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案例,分别来了解这两个方面的内容。
案例一(遭受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保护):小丽被邻居张某虐待,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小丽的奶奶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立即立案调查,依法对张某进行了处罚;同时,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为小丽提供心理疏导和生活救助,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障了小丽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帮助小丽走出了心理阴影。
师:大家分析一下,这个案例中,司法机关做了哪些工作?保护了小丽的什么权益?
生1: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处罚了张某;检察院督促提供心理疏导和生活救助;法院判决张某承担法律责任。
生2:保护了小丽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还帮助她进行心理疏导,让她早日恢复健康。
师:非常正确!当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时,司法机关会依法介入,惩治不法分子,为未成年人提供全方位的救助和保护。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会及时立案调查,收集证据,抓获不法分子;人民检察院会依法审查起诉,监督案件的办理过程,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会依法公正审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会采取合适的审判方式,避免对未成年人造成二次伤害,比如不公开审理未成年人案件,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司法行政部门会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生活救助等服务。
案例二(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保护):15岁的小浩,因为一时冲动,参与了盗窃行为,被公安机关抓获。公安机关了解到小浩是初犯,而且是因为家庭困难才走上违法道路,没有对他进行严厉处罚,而是通知了他的家长,联合社区对他进行教育、感化、挽救;人民检察院考虑到小浩的年龄和情节,作出了不起诉的决定;司法行政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对小浩进行心理辅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
师:这个案例中,司法机关对小浩的处理方式,体现了司法保护的什么原则?司法机关做了哪些工作来帮助小浩?
生1: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没有严厉处罚小浩,而是注重教育和挽救。
生2:公安机关对他进行教育,检察院不起诉,司法行政部门为他提供心理辅导和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回归社会。
师:大家总结得非常好!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司法机关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注重教育、感化、挽救,而不是单纯的惩罚。具体来说,公安机关会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情节,采取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等方式,而不是轻易拘留、逮捕;人民检察院会根据案件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给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人民法院会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公开审理案件,保护他们的隐私,同时会安排合适的成年人到场,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司法行政部门会对他们进行心理辅导、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让他们能够重新开始,健康成长。
师:大家思考一下,司法机关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采取这样的保护措施,是不是意味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不需要承担责任?
生:不是的,只是因为我们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所以采取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让我们有改正错误的机会,但如果违法犯罪情节很严重,还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师:非常正确!司法保护并不是纵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而是基于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给予他们特殊的对待,目的是帮助他们改正错误,重新回归社会,同时也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树立法治意识,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设计意图:通过两个不同角度的案例,引导学生全面了解司法保护的具体内容,区分对遭受不法侵害和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不同保护措施,理解“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避免学生产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无需担责”的误解,同时让学生感受到司法保护的温度和力度,增强对司法机关的信任和对法律的敬畏。
(三)互动探究:当我们需要司法保护时,该怎么做?
师:司法保护是我们成长的最后一道防线,当我们遭遇不法侵害,或者面临需要司法保护的情况时,我们该怎么做呢?大家来看这个情境(PPT展示):小芳被同学长期校园欺凌,不仅身体受到伤害,心理也产生了阴影,欺凌者还威胁她,如果敢告诉别人,就加倍欺负她。小芳非常害怕,不知道该向谁求助。
师:大家分组讨论一下,小芳应该怎么做?她可以向哪些司法机关求助?求助时需要注意什么?
(学生小组讨论,然后每组派代表发言)
生1:小芳不能害怕,应该勇敢地求助,她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
生2:她也可以告诉老师和家长,让老师和家长帮助她向司法机关求助,比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生3:求助时,要把欺凌的时间、地点、具体情况说清楚,还要保留好证据,比如受伤的照片、证人证言等,这样司法机关才能更好地帮助她。
师:大家说得都非常好,也非常全面!当我们遭遇不法侵害,需要司法保护时,首先要克服恐惧心理,勇敢地寻求帮助,不要因为对方的威胁而选择沉默,沉默只会让不法分子更加肆无忌惮;其次,我们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求助,还可以告诉老师、家长、其他信任的成年人,让他们帮助我们向司法机关求助;最后,求助时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受伤的照片、视频、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等,清晰地说明事情的经过,这样司法机关才能及时、有效地介入,惩治不法分子,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师:另外,大家还要记住,我国为未成年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如果我们没有能力聘请律师,司法行政部门会为我们指派免费的律师,帮助我们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所以无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有司法机关作为坚强的后盾。
设计意图:通过情境探究和小组讨论,引导学生学会在需要司法保护时,采取正确的求助方式和方法,克服恐惧心理,明确求助的途径和注意事项,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的意识,让学生知道,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司法机关会一直守护着他们,增强学生的安全感。
新知总结:区分政府保护与司法保护,筑牢保护防线
师:今天我们学习了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大家想一想,这两种保护有什么相同点和不同点呢?我们一起来完成这个表格(PPT展示表格,师生共同填写)。
(师生共同填写表格,明确两种保护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1. 实施主体都是国家机构;2. 都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未成年人实施的保护;3. 目的都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4. 都属于《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特殊保护内容。
不同点:1. 实施主体不同:政府保护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司法保护的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等)。2. 保护方式不同:政府保护侧重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提供生活、学习、安全等方面的全面保障,具有全面性、系统性;司法保护侧重通过行使司法权,惩治不法分子,救助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教育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具有专门性、保障性、救助性。3. 保护场景不同:政府保护贯穿于未成年人的日常生活、学习中,无处不在;司法保护主要发生在未成年人遭遇不法侵害、涉及违法犯罪等特殊场景中,是成长的最后防线。
师:总结得非常好!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虽然实施主体、保护方式、保护场景不同,但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和我们上节课学的家庭保护、学校保护一起,构成了未成年人的“四位一体”保护网络,全方位、无死角地守护着我们的成长。
师:作为未成年人,我们要牢记:我们不仅是被保护的对象,也应该学会珍惜这份关爱,树立法治意识,自觉遵守法律,配合各种保护工作,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勇敢地借助家庭、学校、政府、司法的力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设计意图:通过对比总结,帮助学生清晰区分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相同点和不同点,梳理本节课的核心知识,形成完整的知识体系;同时,引导学生回顾“四位一体”的保护网络,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升华本节课的主题,让学生懂得珍惜国家和社会的关爱,努力成长。
巩固练习:学以致用,提升能力
师:为了检验大家今天的学习成果,我们一起来做几道练习题,看看大家是不是真正掌握了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相关知识。
1. 选择题(PPT展示):下列选项中,属于政府保护的是( )
A. 法院对侵害未成年人的不法分子依法作出判决
B. 教育局查处违规办学行为,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权
C. 公安机关为遭受校园欺凌的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
D. 司法行政部门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
(学生举手发言,教师讲解答案)
师:正确答案是B。大家注意,A选项是法院的行为,属于司法保护;C选项是公安机关的行为,属于司法保护;D选项是司法行政部门的行为,属于司法保护;B选项是教育局的行为,教育局是政府部门,所以属于政府保护。
2. 选择题(PPT展示):下列选项中,体现司法保护“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是( )
A. 民政局为孤儿提供生活救助
B. 公安局对参与盗窃的未成年人进行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C. 市场监管部门查处校园周边违规经营的网吧
D. 教育局为贫困家庭未成年人提供助学金
(学生举手发言,教师讲解答案)
师:正确答案是B。A、C、D选项都是政府部门的行为,属于政府保护;B选项是公安机关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处理方式,体现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属于司法保护。
3. 简答题(PPT展示):当未成年人遭遇不法侵害时,应该如何寻求司法保护?
(学生思考后,举手发言,教师补充完善答案)
师:大家回答得都很好,总结一下:① 克服恐惧心理,不要沉默,勇敢寻求帮助;② 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拨打110),或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求助,也可以告诉老师、家长等信任的成年人,让他们帮助求助;③ 保留好相关证据,清晰说明事情经过;④ 必要时,寻求法律援助。
设计意图:通过练习题,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及时发现学生的薄弱环节,进行针对性讲解和巩固,帮助学生进一步掌握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相关知识,区分两种保护的不同场景,提升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和依法维权的能力。
课堂小结与拓展
师: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了解了两种保护的定义、实施主体、具体内容,区分了它们的相同点和不同点,也学会了在生活中配合政府保护、寻求司法保护。希望通过今天的学习,大家能够感受到国家给予我们的特殊关爱,明白我们的成长离不开家庭、学校、政府、司法的共同守护。
师:课后,大家可以做一件事:和家长一起交流今天学到的知识,向家长介绍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的相关内容,然后一起寻找生活中的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案例,下节课我们一起分享。同时,大家也要牢记,法律是我们坚强的后盾,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自己在关爱中健康成长。
设计意图:通过课堂小结,梳理本节课的核心内容,强化学生的记忆和理解;通过课后拓展任务,引导学生将课堂知识与生活实际、家庭生活结合起来,进一步巩固知识,提升知识运用能力,同时促进家校共育,让家长也参与到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中来,形成保护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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