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1.(2024·天津红桥区期中)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从法律角度理解继承,继承是指( )
A.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全部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B.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全部财产依法转移给家人所有
C.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D.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家人所有
解析:选C。根据教材可知,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C符合题意。
2.随着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个人的合法财产也日益增多。通过遗嘱处分财产的好处有( )
①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
②可以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
③体现互谅互让的精神
④可以保证整个家庭的和睦
A.①④ B.②③ C.①② D.③④
解析:选C。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但不能保证整个家庭的和睦,①②正确,④排除;材料与体现互谅互让的精神无关,③排除。
3.张某因病住院,子女们不仅不照顾,反而一直为了张某名下的财产如何分配争吵。张某见状立下遗嘱,将自己的财产全部捐献给慈善机构,并在出院后办理了公证。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A.张某行使了对自己财产的使用权
B.张某所立遗嘱有效,属于遗赠
C.张某的遗嘱因侵犯子女的继承权而无效
D.子女没有尽孝,可依法剥夺其继承权
解析:选B。自然人立遗嘱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这是法律允许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获得遗嘱中指定的遗产,属于遗赠。题干中张某所立遗嘱有效,属于遗赠,B符合题意。
4.下列关于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 )
A.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
B.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
C.分配遗产要遵循男女平等、养老育幼等原则
D.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财产
解析:选D。遗嘱继承的最大优点在于被继承人能够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合法财产,D错误,符合题意。
5.(2024·辽宁六校协作体联考)王家有甲、乙、丙三兄弟。丙幼年时被送给胡某作养子,丙结婚时,胡某为其盖了新房,后发生火灾致使该房屋被烧毁。丙的生母就将自己的住房腾出来一间,让丙夫妇及胡某居住,不久丙的生母病故。甲与乙欲收回房子,丙认为自己有权继承母亲遗产,拒不搬出。依照法律规定,死者遗产的继承人是( )
A.甲和乙 B.甲、乙和丙
C.甲、乙、丙和胡某 D.甲、乙和胡某
解析:选A。养子女因收养关系成立,失去了对生父母遗产的继承权,而有权继承养父母的遗产,所以甲和乙可以继承死者遗产,A正确;B、C、D错误。
6.(2024·浙江杭州联考)张爷爷和刘奶奶结婚多年,所居住的房子为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因子女都在国外,张爷爷与刘奶奶一直由保姆王阿姨照顾。刘奶奶想让王阿姨给自己养老送终,因而立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明刘奶奶去世后,房子由王阿姨继承。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遗嘱继承可以在法定继承人以外指定其他人继承
B.刘奶奶的遗产应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法定继承效力优先
C.刘奶奶可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将所居住的房子留给王阿姨
D.刘奶奶的遗嘱并不能改变其子女对张爷爷遗产的继承份额
解析:选D。该房产属于刘奶奶和张爷爷的共同财产,刘奶奶可订立遗赠扶养协议,只能将房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留给王阿姨,但刘奶奶所做决定无法改变其子女对张爷爷遗产的继承份额,D正确。
7.(2024·江苏南通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女士夫妇双方父母已过世,共同育有三个孩子,老大和老二都是女儿,老三是儿子。多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第二套房需缴纳较高的税款。为了“避税”,大女儿将自己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半年前,刘女士老伴去世,弟弟妹妹要求大姐按照相应份额折算现金补偿他们。无奈之下,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去世后,将自己这套商品房的全部份额都给大女儿。刘女士去世后,三个子女因该房产继承产生纠纷,老二老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均分房产。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如何分配房产继承份额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时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商品房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因此房产属于刘女士夫妇的共同财产。
②刘女士老伴去世后,首先进行析产,刘女士分得二分之一份额,剩余二分之一份额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刘女士以及三个孩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分,则每人分得八分之一份额。刘女士一共可以获得房子的八分之五份额。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将全部房产份额都给大女儿,其他兄弟姐妹无权获得属于刘女士的房产份额。因此大女儿应该获得该房产的四分之三份额,老二老三各得八分之一。
理由: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8.(2024·山东青岛期末)李某夫妇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登记在李某名下,大儿子成年后一直与李某夫妇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小儿子成年后很少探望和照顾李某夫妇,李某老伴去世后,想通过订立自书遗嘱的方式将此房产留给大儿子。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儿子不与老人住在一起,不需履行赡养李某夫妇的义务
②该房产虽登记在李某名下,但不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③李某可以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大儿子
④大儿子可以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在继承房产时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D。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这与是否与父母住在一起没有关系,①错误;该房产是李某夫妇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符合题意;李某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是合法房产份额,李某可以通过签订买卖合同的方式将自己享有的房产份额过户给大儿子,③错误;本案中大儿子一直与李某夫妇共同居住,并悉心照顾二老日常起居,尽到了主要赡养义务,若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大儿子在继承该房产时可以多分,④符合题意。
9.张某一家共4口人:张某、张某妻子王某、9岁的儿子及张某父亲。2024年5月张某去世时,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现金6 000元。张某去世后,在不考虑遗嘱继承及特殊情况下,对这6间房屋和6 000元现金处理正确的是( )
A.王某应当分得4间房屋和4 000元现金
B.应该由王某、张某儿子、张某父亲平均分配
C.理应全部由张某父亲继承
D.可以全部由张某儿子继承
解析:选A。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中张某和王某共有面积相同的房屋6间和现金6 000元,属于王某的是房屋3间和现金3 000元,属于张某留下的遗产的是房屋3间和现金3 000元。王某、张某儿子、张某父亲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分别分得房屋1间和现金1 000元,故王某应当分得4间房屋和4 000元现金,A正确。
10.(2024·山西大同期末)刘某的丈夫早逝,夫妻二人育有二子一女,均由刘某抚养长大。长子与王某结婚育有一子周甲,两年后长子因病去世,刘某自此与王某同住并由其照顾,次子和女儿并未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一年后,刘某去世,生前立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遗产交由王某和周甲继承。对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尊重刘某意愿
②周甲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不适用遗嘱继承
③王某作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享有继承权
④次子和女儿未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已经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依据民法典,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应尊重刘某意愿,王某作为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①③符合题意;周甲是法定的第二顺序继承人,适用遗嘱继承,②排除;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次子和女儿虽未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但并未丧失继承权,④排除。
11.(2024·江苏南通模拟)男子吕某带着父亲从辽宁大连乘坐火车前往内蒙古呼伦贝尔景区,离开时将其年迈的父亲故意遗弃在当地景区气温极低的观景台,并造成其父亲双脚被严重冻伤的后果。当地警方通过调查取证并确认吕某的犯罪事实后,将犯罪嫌疑人吕某抓获归案。在本案中(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A.吕某故意遗弃被继承人,该行为使其丧失继承资格
B.吕某没有履行赡养的法定义务,最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C.吕某作为成年子女,不应当对父亲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
D.吕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解析:选A。本案中,吕某故意遗弃被继承人,且情节恶劣,这个行为将使其丧失继承资格,A入选;该行为是故意遗弃,而不是没有履行赡养的法定义务和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B、C不选;吕某应该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D不选。
12.(2024·河北保定检测)原告张甲、张乙系张某芳的法定继承人。张某芳于 2023 年 8 月去世。原告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被告张丙持有的 2023 年7月订立的遗嘱不发生法律效力。审理中,张丙向法庭提交一份 2023 年 7 月的代书遗嘱复印件,在该遗嘱复印件下方见证单位处加盖有某法律服务所公章及该所一名法律工作者印章。本案中( )
①法庭应认定张丙持有的遗嘱为无效遗嘱
②代书遗嘱应当有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④张甲、张乙在继承张某芳遗产前需要把属于自己的那部分析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根据法律规定,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故张丙持有的遗嘱为无效遗嘱,①正确,②错误;张丙与张甲、张乙因遗产继承问题引发纠纷,对此,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③正确;张甲、张乙为张某芳的法定继承人,但未提及是否存在其与张某芳的共同财产,所以不涉及遗产析出问题,④不选。
13.(2024·湖南益阳检测)李某退休后进城与儿子一起居住,其间,他立下一份遗嘱,决定在其去世后,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并就该遗嘱做了公证。后来因儿媳妇不孝顺,李某搬回老家并请了保姆袁某照顾自己的生活,一年后,李某认为袁某尽心尽力照顾自己,又自书了一份遗嘱,遗嘱明确在其去世后,该房产归袁某所有,全部存款归儿子和已出嫁的女儿平分。李某去世后,其儿子与保姆袁某就遗嘱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李某女儿能继承其部分存款 ②李某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根据李某生前遗嘱,袁某可以获得李某的该套房产的继承权 ④公证遗嘱法律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全部存款和房产应当由儿子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本案中李某生前立有遗嘱,全部存款归儿子和已出嫁的女儿平分,因此李某女儿能继承其部分存款,①正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②正确,④错误;③中“继承权”说法错误。
14.(2024·山东菏泽期末)年事已高的李某与老伴育有两儿一女。2016年老伴去世后,李某搬出老宅与女儿同住。两年后女儿因病去世,李某多次表示要到儿子家养老,但两个儿子始终不愿接李某到自己家中,李某就一直由女婿照顾,两个儿子只是每月过来探望一次。2023年8月,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根据材料,对老人留下的老宅如何继承问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未留有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 ②李某的女儿已去世,老宅由两个儿子和女婿平分 ③李某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李某的两个儿子遗弃了李某,所以丧失了继承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A。李某去世,未留下遗嘱,老宅应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①正确;女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多分;李某的两个儿子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不愿接李某到自己家中,只是每月探望一次,在分配遗产时应不分或者少分,故老宅不应由两个儿子和女婿平分,②不选,③正确;李某的两个儿子没有遗弃李某,而是没有尽到赡养义务,④不选。
15.(2024·黑龙江哈尔滨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林某退休后跟儿子一起生活。2018年,他立下自书遗嘱,决定在其去世后,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由儿子继承。后因儿子不孝顺,林某搬到女儿家居住。2020年,林某又立了一份遗嘱并作了公证,将全部存款给女儿,房屋由儿子继承。2023年,林某病重住院期间,女儿悉心照顾,但儿子很少去探望。林某弥留之际,在神志尚且清楚之时,当着两位医护人员和一位社区工作人员(均与当事人无利害关系)的面立下口头遗嘱,将其全部存款和一套房屋都留给女儿继承。林某去世后,儿女在继承遗产时发生纠纷,林某的儿子坚持适用公证遗嘱,要求获得房屋的继承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说林某的遗产应如何处理并阐明理由。
答案:①林某遗产应该按照其口头遗嘱处理,全部存款和房屋由女儿继承。②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③林某在弥留之际且神志清楚的情况下,有三个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用口头遗嘱的方式变更之前的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是有效的、最后的遗嘱。④民法典确立了公序良俗的原则,林某儿子在其父亲病重住院期间,未能尽好孝道,有悖中国传统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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