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4.1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教学设计
姓名: 学科:道德与法治 年级:八年级下册
一、四维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理解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是我国宪法的重要原则,认同公民权利的实现依赖义务履行,增强对我国法治建设的认同。法治观念:明确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树立“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法治意识,学会用法治思维处理二者关系。道德修养:自觉践行权利与义务统一的行为准则,提升责任意识和诚信素养,做到尊重他人权利、履行自身义务。健全人格:理性看待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克服“重权利、轻义务”的片面认知,培养理性平和、勇于担当的人格品质。
二、重难点
重点: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即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难点:引导学生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克服认知误区,做到依法行使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学会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冲突。
三、上课讲义
导入新课:情境激趣,引发思考
教师:同学们,上课前我们先来聊一个大家熟悉的场景——校园里的课后延时服务。大家参与课后延时服务时,能享受哪些便利?(停顿,邀请学生发言)
学生1:可以在学校完成作业,有老师辅导,不用回家着急赶作业。
学生2:能参加学校的兴趣小组,比如书法、篮球,丰富课余生活。
教师:大家说得非常好,这些都是我们作为学生享有的权利。那大家想一想,在享受这些便利的同时,我们需要做些什么?
学生3:要遵守课后服务的纪律,不能打闹喧哗,影响其他人。
学生4:要认真完成作业,尊重辅导老师的劳动,不能敷衍了事。
教师:非常棒!大家发现了吗?我们在享受课后延时服务带来的权利时,也需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例子无处不在——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就要履行受教育的义务;我们享有在公共场所自由活动的权利,就要履行遵守公共秩序的义务。这就是我们今天要共同学习的内容——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设计意图:结合学生熟悉的课后延时服务情境,通过师生互动提问,引导学生直观感受权利与义务的关联,打破抽象概念的枯燥感,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自然导入新课,为后续知识点的讲解奠定生活化基础。
新知讲授一:认识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教师:在学习二者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什么是公民的权利,什么是公民的义务?大家结合课本内容和之前的学习,试着说一说。
学生:公民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可以依法行使的权益,比如受教育权、劳动权、人格尊严权。
学生:公民的义务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比如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依法纳税、遵守交通规则。
教师:总结得非常准确!公民的权利,是指宪法和法律确认并赋予公民享有的某种权益,这种权益受国家保护,我们可以依法行使;公民的义务,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具有强制性,不履行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教师:大家注意观察课本中的图片和案例,思考一个问题:这些案例中的公民,在行使权利的同时,都履行了哪些义务?(展示案例:市民在公园散步,享受休闲权的同时,不乱扔垃圾、不践踏草坪;司机驾驶机动车,享受通行权的同时,遵守交通规则、礼让行人)
学生分组讨论后发言:市民履行了爱护公共财物、维护公共环境的义务;司机履行了遵守交通法规、尊重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义务。
教师:没错!从这些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权利和义务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就像一对孪生兄弟,时刻伴随在我们身边。接下来,我们就深入探究二者之间的具体关系。
设计意图:通过回顾旧知、展示生活化案例,引导学生明确权利与义务的基本内涵,再通过分组讨论强化认知,让学生初步感知二者的关联性,为后续讲解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做好铺垫,同时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合作探究能力。
新知讲授二:探究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为什么相统一
教师:结合刚才的案例和课本内容,我们分三个层面来探究权利与义务的关系。首先,第一个层面: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大家结合下面的情境,思考一下这句话的含义。(展示情境:国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为我们提供教学楼、师资力量等资源,让我们能够顺利上学;而我们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努力学习,将来才能为国家发展贡献力量,让国家有能力为更多人提供更好的教育资源)
教师:谁能结合这个情境,说说你对“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理解?
学生:国家履行了保障我们受教育权的责任,我们才能顺利行使受教育权;而我们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学好本领,才能让国家更强大,国家强大了,又能更好地保障我们的权利,二者是相互依靠、相互推动的。
教师:说得非常透彻!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能够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公民自觉履行义务,能够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为权利的实现提供更好的条件。比如说,我们享有国家安全带来的安宁生活,这是国家和全体公民履行维护国家安全义务换来的;而我们每个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又能进一步保障国家安宁,让我们更好地享受生活。
教师:接下来,第二个层面: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大家翻开课本,结合宪法的相关规定,思考:宪法为什么要明确这一点?
学生:因为宪法赋予我们各种权利,同时也规定了我们必须履行的义务,没有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的人,也没有只履行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人。
教师:非常正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比如说,我们作为子女,享有被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同时也要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我们作为劳动者,享有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无论我们扮演什么角色,都既要享受权利,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教师:第三个层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大家想一想,我们学过的公民权利中,哪些既是权利,也是义务?
学生:受教育权!我们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也有受教育的义务。
学生:还有劳动权!公民有劳动的权利,也有劳动的义务。
教师:太对了!受教育和劳动,既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也是公民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受教育,不仅能让我们个人增长知识、提升能力,还能促进国家和社会的发展,所以我们有权利享受教育,也有义务接受教育;劳动,既能让我们获得收入、保障生活,也能为国家创造财富,所以我们有权利劳动,也有义务通过劳动为社会做贡献。
教师:现在,我们来总结一下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这就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核心内涵,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原则。
设计意图:分三个层面,结合情境、宪法规定和学生已有知识,层层递进地讲解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每个层面都设计师生互动环节,引导学生主动思考、积极发言,避免教师单向灌输。同时,结合学生熟悉的受教育、劳动等案例,让抽象的知识点变得具体可感,帮助学生深刻理解“相统一”的含义,落实法治观念和政治认同核心素养。
新知讲授三: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怎么做
教师:我们了解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知道了二者是相统一的,那在实际生活中,我们应该怎样践行这种理念,做到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呢?我们通过几个案例辨析来一起探讨。
案例一:小明在小区里散步,发现有人在楼道里堆放杂物,影响通行,还存在安全隐患。小明找到物业,要求物业责令对方清理杂物,维护居民的通行权。但物业工作人员说:“这是居民自己的事情,我们管不着。”小明非常生气,于是故意在小区草坪上踩踏,还说:“他们不履行义务,我也不履行义务。”
教师:大家分组讨论,小明的做法对吗?为什么?我们应该怎样正确处理这种情况?
学生分组讨论后发言:小明的做法不对。因为别人不履行义务,我们不能也放弃履行自己的义务,踩踏草坪是破坏公共环境的行为,违反了公民的义务。小明应该依法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向物业投诉,或者向社区居委会反映,要求解决楼道杂物问题,而不是采取违法的方式发泄不满。
教师:总结得非常好!小明的做法是错误的,他混淆了“他人不履行义务”与“自己不履行义务”的关系。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首先要做到: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既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当我们的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要依法行使权利,不能采取违法方式维权;同时,无论他人是否履行义务,我们都要自觉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
教师:那我们应该怎样依法行使权利呢?大家结合课本内容,说说依法行使权利的要求。
学生: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学生: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学生: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教师:非常全面!依法行使权利,就要做到:不得滥用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要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利。比如,我们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不能造谣传谣、侮辱他人,不能损害他人的人格尊严权;我们享有财产权,但不能盗窃、抢夺他人财物,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财产利益。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权,而不是采取暴力、报复等违法方式。
案例二:小红是一名八年级学生,她觉得学习太辛苦,于是偷偷辍学,去外地打工赚钱。小红说:“我享有自由的权利,我想不上学就不上学,这是我的自由。”
教师:大家思考,小红的说法对吗?为什么?我们应该怎样劝说小红?
学生:小红的说法不对。因为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不能随意放弃。辍学打工是不履行受教育义务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学生:我们应该劝说小红,回到学校继续上学,珍惜受教育的权利,履行受教育的义务,只有好好学习,将来才能有更好的发展。
教师:说得非常有道理!小红的错误在于,她只看到了受教育是自己的权利,却忽视了受教育也是自己的义务,随意放弃了自己的法定义务。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其次要做到: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教师:那我们应该怎样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呢?大家结合课本内容和生活实际,说说具体的做法。
学生: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比如,遵守交通规则、依法纳税、接受义务教育、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学生: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比如,不造谣传谣、不盗窃抢劫、不破坏公共设施、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教师:总结得非常准确!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就要做到“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因为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违反法定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不履行受教育义务,可能会受到学校的批评教育,甚至会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违反交通规则,会受到罚款、扣分等处罚;盗窃他人财物,会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会承担刑事责任。
教师: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案例三:小刚的爸爸是一名企业家,他按时足额缴纳税款,同时也依法享受国家给予的税收优惠政策。小刚说:“爸爸既要履行纳税的义务,也要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这就是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教师:大家判断,小刚的说法对吗?为什么?
学生:小刚的说法是对的。因为他爸爸履行了纳税的法定义务,同时也依法行使了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
教师:非常正确!小刚的爸爸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既自觉履行义务,也依法行使权利。这也告诉我们,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不是一句口号,而是要落实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体现在每一件小事上。
设计意图:通过三个典型案例辨析,引导学生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案例中人物的行为对错,明确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具体要求。案例设计贴合学生生活实际,既有反面案例警示,也有正面案例引导,同时通过分组讨论、师生互动,让学生主动思考、积极表达,学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实际生活中,克服“重权利、轻义务”的认知误区,落实道德修养和健全人格核心素养,突破教学难点。
课堂小结
教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学习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相关知识。谁能来总结一下,今天我们都学到了哪些内容?
学生总结:我们学习了权利与义务的含义,探究了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也是义务的承担者,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还学习了如何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要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教师:总结得非常全面!通过今天的学习,我们要明白,权利和义务是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的,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也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要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不滥用权利;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不逃避义务。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还要自觉维护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用实际行动践行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做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合格公民,为我国的法治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设计意图:通过学生自主总结、教师补充完善的方式,梳理本节课的核心知识点,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强化记忆。同时,对学生提出期望,引导学生将所学知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落实政治认同、法治观念和责任意识核心素养,升华课堂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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