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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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 一、单选题 1.2023年11月,温先生出版一部小说。2024年1月,温先生和杨女士登记结婚,随后两人获得杨女士外祖父母遗赠的住房一套。5月,温先生取得稿酬并用其购买汽车一辆,双方口头约定汽车归男方所有。10月,温先生私自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并亏损,杨女士得知后提出离婚。关于这一婚姻纠纷,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依据双方约定,汽车归温先生所有 ②案涉房屋和汽车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温先生的34万元借款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人民法院裁判离婚,双方在“离婚冷静期”结束后才能取得离婚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张某从事科技研发,2023年与林某结婚。婚后,张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供夫妻共同居住。2024年,张某将一项自己研发的算法技术以商业秘密的方式许可给K公司使用。2025年,林某的外祖母订立遗嘱,将其名下商铺留给林某。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由张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张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他人独立研发出相同的算法技术并使用,侵犯了张某的专利权 ③若遗嘱未明确商铺只归林某个人所有,则商铺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林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商铺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2024年5月,甲男与乙女登记结婚。婚后,甲男用自己的婚前积蓄2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同年10月,乙女在一次意外中获得赔偿金10万元。2025年初,甲男以个人名义向朋友丙借款5万元用于炒股,盈利2万元。后因感情原因,二人婚姻破裂。关于这些财产和债务的认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男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女获得的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 ③甲男向丙的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乙女有权分割甲男炒股的2万元收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4.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暑假期间,妻子瞒着小刘给孩子报了近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小刘得知后很生气,认为培训合同未经他同意,应认定为无效,要求培训机构退费,但遭到拒绝,小刘一气之下将培训机构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 ②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 ③夫妻一方的家庭支出需征得另一方同意 ④夫妻双方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阿明与小芳通过微信认识并谈恋爱,多次接触之后,发现两人并不合适,小芳多次提出分手均遭拒绝。阿明多次威胁小芳的人身安全,没收她的身份证、手机、银行卡等,并将小芳软禁在自己家里。小芳无奈之下,被迫与阿明登记结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 ②该婚姻违背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 ③小芳应该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 ④小芳可以追究婚姻登记机关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张某已婚,但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女青年王某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她嫁给张某。张某编造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承诺与王某结婚,并与王某同居。王某的父母收取了张某彩礼五万元。对此分析合理的是(   ) ①王某的父母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     ②张某的行为是违法的 ③张某和王某已同居,是合法婚姻     ④张某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与张某协议离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7.撰稿人王某与李某于2023年结婚,婚后王某发表一篇专业论文,论文中引用了知名学者徐某发表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2024年王某与李某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离婚后王某收到稿费5000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稿费5000元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②王某只有将专业论文出版才享有其著作权 ③该论文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 ④王某论文若用于课堂教学需要得到徐某同意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8.崔某与高某(男)于2024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打赏与其有恋情关系的某网红主播叶某36万元。打赏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崔某以高某无权单独处分共同财产为由,主张叶某返还。叶某辩称,高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崔某遂起诉。该案例(   ) ①高某赠与叶某的打赏,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 ②高某的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打赏赠款行为无效 ③崔某若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自动解除夫妻关系 ④高某私自将共同财产赠人,侵害了夫妻共同财产平等处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王某与谭某于2023年3月登记结婚。婚后,谭某父母赠送谭某汽车一辆并明确仅供谭某使用。10月,二人共同出资购买130平米商品房一套,2024年6月两人因感情不和发生纠纷,一方提出离婚。对本案例分析正确的是(   ) ①若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选择裁判离婚,需要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 ③婚姻存续期间王某取得的收入不属于个人财产 ④谭某的汽车和双方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黎某为给丈夫周某10周年婚庆惊喜,特以周某名义向服装店订制了一套高档西服。西服到货后,周某认为未经本人同意,应认定为无效,向服装店退货。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黎某定制高档西服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周某无权退货 B.黎某定制高档西服未经丈夫周某同意,服装店理应退货 C.该笔花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妻子个人无权单独做决定 D.该买卖合同不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周某有权退货 11.甲男经人介绍与乙女相识。相识不久,甲男考虑到年龄问题,婚事不宜拖得太久,便向女方提出结婚;乙女得知甲男有20万元存款便满口答应。不久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后来很长一段时间,乙女又多次向甲男索要衣服、首饰等,甲男都予以满足。到婚礼那天,甲男在饭店订了酒席,并租车接女方,结果乙女又提出如不再给10万元,就不上车,双方闹得不欢而散,婚礼也未举行。如甲男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   ) A.不受理,同时告知当事人应按离婚处理 B.受理,告知当事人要协商达成离婚协议 C.受理,若女方也同意撤销,可以撤销结婚登记 D.不受理,告知当事人必须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12.工程师陈某婚前完成“长江大桥智能监测系统”技术方案,婚后才申请专利获授权并取得收益。后陈某离婚,其妻周某主张专利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陈某称:“技术方案婚前完成,收益归个人。”法院应认定(   ) ①技术方案形成于婚前,收益为个人财产 ②专利授权在婚后,收益属共同财产 ③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属,从约定 ④周某无技术贡献,无权分割收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3.王某与李某为再婚夫妇,婚后购置一套房产,王某以个人名义借的10万元购房款未还。王某去世前立自书遗嘱,将全部房产留给女儿小王。王某去世后,因该套房屋的分割问题,李某和王某的女儿小王发生争议,李某遂将王某的女儿小王诉至法院,要求按照法定继承的法律规定对涉案房屋进行分割。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②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属于王某部分的房产 ③李某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中的50%份额 ④该遗嘱因未公证而无效,李某、小王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4.李壮婚前花了400万元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结婚后以600万元出售;婚前发表了小说一篇,结婚后获得稿酬30万元;婚后夫妻共同存款70万元。后李壮生病去世,在整理遗物时,李壮妻子壮发现了一份遗嘱,遗嘱中写着将存款70万元一半留给在老家的哥哥养老用。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①李壮的遗产共价值650万元    ②李壮的遗嘱具备完全法律效力 ③婚后获得的稿酬3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④婚后出售商品房增值的200万元属于共同财产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15.男子宗某与女子林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24年2月登记结婚。登记结婚之前,林某父亲将两套古籍善本作为结婚纪念品赠与女儿。婚后不久,宗某向林某坦白自己患有重大疾病,且长期服药。林某得知后,认为宗某欺骗自己,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林某可以随时随地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②林某父亲赠与的古籍善本是林某的个人财产 ③宗某和林某的婚姻违背了婚姻中男女平等原则 ④宗某隐瞒重大疾病,林某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6.甲(男)父亲与乙(女)母亲是表兄妹,甲乙结婚当天,甲父亲赠送二人一套价值20万元的茶具。次日,甲父亲私下叮嘱甲茶具只归其一人所有。两月后,甲隐瞒乙与苏某在微信上约好价格、十天后取茶具等买卖事项并支付定金2万元。五天后,乙知情与甲发生争吵不小心将茶具打碎。对此,下列说正确的是(   ) ①苏某支付定金2万元后合同成立,但未取得茶具所有权 ②苏某与甲签订了书面合同,可以要求甲返还定金4万元 ③夫妻的财产地位平等,乙可以以甲妻子的身份主张权利 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17.吴某与王某结婚前,吴某父母全款为两人购置一套婚房,登记在吴某与王某名下。婚后,因吴某在外地工作,王某负担了主要的家务。暑假期间,王某瞒着吴某借款2万元给孩子报了课外培训班。吴某瞒着王某借款2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后双方因感情破裂离婚。本案中(   ) ①婚前购置的一套婚房属于吴某个人财产 ②王某因承担主要的家务可以要求吴某作出补偿 ③2万元孩子课外培训费的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 ④2万元打赏主播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8.2021年3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张小某,2023年1月二人协议离婚,张小某跟随王某生活;2024年3月,张某突发重病,临终前在两名医生见证下口述遗嘱,将张某2019年所购房产一套留给现在的妻子李某。张某去世后,李某主张按遗嘱继承房产,王某起诉要求为张小某保留必要份额。本案中(    ) ①张某的口头遗嘱在危机情况下成立,不采用书面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②依据遗嘱继承相关规定,尊重张某真实意愿,李某可单独继承房产 ③若该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民宿,其收益应视为共同财产 ④因张小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遗产由抚养他的王某代为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9.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夫妻二人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故不享有处理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公司购入的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夫妻二人的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0.崔某某与高某某 (男)于2020年2月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高某某与叶某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并于2023年3月至2025年1月向叶某某共转账73万元。同期,叶某某向高某某回转17万元,实际收取56万元。崔某某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叶某某返还崔某某的73万元。叶某某辩称,高某某转给其的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高某某认可叶某某的主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转款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部分款项已消费,不应返还 ②高某某向叶某某共转账73万元,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高某某将夫妻共同财产多次转给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叶某某行为无效 ④如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二、材料题 21.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先生与乙女士结婚多年,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2024年6月,乙女士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到30万元经营贷款,双方合同约定一年内还清。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还款期临近时,乙女士因意外离世。当银行工作人员上门催收时,甲先生这才知道妻子生前背负的债务。甲先生翻看贷款合同,发现所有签字都是妻子单独完成的。乙女士留下的唯一遗产是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一套房子。经过评估,这套房产目前市场价值56万元。随后银行提起诉讼,要求拍卖这套房产。面对银行的诉求,甲先生为可能失去家庭唯一住房而急得满面愁容。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乙女士生前每月收入较为可观,甲先生则在外打零工收入不多且很不稳定。 假如你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帮甲先生分析银行提出的诉讼要求是否合理。 22.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于某父母早亡,家境贫寒,婚事因此拖了下来。2021年于某在香港的大伯给于某寄来40万元,村民陈某见于某有钱,便找人说媒欲将自己的女儿小陈嫁给于某。于某同意并给陈某送去价值50000元的礼物,并承诺给陈家一笔不菲的彩礼。但该门亲事遭到小陈的强烈反对,表示无论给多少彩礼都不嫁给于某。在陈某的软硬兼施下,小陈违心地和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拒绝去于某家居住。于某没有办法,又怕逼得太急了会鸡飞蛋打,就产生了保住财产的想法。于是在2022年10月,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和小陈离婚,并请求返还彩礼钱和送给陈某的礼物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简要分析于某与小陈两人婚姻的法律效力。 23.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阿明与前妻育有一子小波,两人离婚后,阿明购买了一套房产并登记在了自己名下。之后,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波26岁,小洁9岁。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小洁、珠珠不认可该遗嘱,遂诉至人民法院,认为二人有权继承阿明遗产,要求确认享有该房产的部分份额。小波辩称,阿明通过自书遗嘱方式将该房产指定由其继承,不应再根据法定继承方式进行分配。 假如你是法官,你将如何判决此案?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加以说明。 试卷第1页,共3页 试卷第1页,共3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参考答案 1.C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双方仅口头约定汽车归温先生所有,该约定不具有法律效力,汽车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排除。 ②:案涉房屋是婚后杨女士外祖父母遗赠所得,且未明确约定只归杨女士一方,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汽车是用温先生婚后取得的稿酬购买,稿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汽车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温先生私自借款34万元用于炒股,该行为并非为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也未经过杨女士同意,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正确。 ④: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本案中是杨女士提出离婚并由人民法院裁判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法院判决生效后婚姻关系即解除,④排除。 故本题选C。 2.A 【详解】①:张某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供夫妻共同居住,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 ②:张某以商业秘密方式保护算法技术,他人独立研发出相同技术并使用,不构成侵犯专利权,②排除。 ③:林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遗嘱继承商铺,若遗嘱未明确只归林某个人所有,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外祖母的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孙子女,林某通过遗嘱取得商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A。 3.C 【详解】①:甲男用婚前积蓄购买房产且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①错误。 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乙女的赔偿金10万元属于个人财产,②正确。 ③:甲男以个人名义借款用于炒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甲男炒股本金在婚姻期间产生的收益,若甲乙离婚,乙女有权分割,④正确。 故本题选C。 4.A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培训合同支出的费用属于家庭日常花销,该培训合同对小刘与妻子均发生效力,①正确。 ②:小刘与妻子对孩子的教育理念不同,妻子主张“精英式培养”,小刘则认为不能过度教育,关于孩子的教育理念,夫妻应平等沟通,②正确。 ③:虽然“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但夫妻日常生活中不可能一分一厘的支出都要征得对方同意,法律也规定了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家庭日常消费等事务,夫妻间可以互为代理,③排除。 ④:材料没有涉及夫妻双方合理分工的问题,④排除。 故本题选A。 5.A 【详解】①②:材料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二者的婚姻不合法,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违反了小芳个人的自由意愿,故小芳能以违背自己意愿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请撤销婚姻关系,①②正确。 ③:我国民法典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本案中小芳是受阿明胁迫而结婚的,属于不合法的婚姻,符合民法典中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规定。因此,小芳应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其与阿明的婚姻,而不是提请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其与阿明离婚,合法的婚姻关系在申请离婚诉讼中才可以提请人民法院解除婚姻关系,③排除。 ④:阿明与小芳是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的,故婚姻登记机关没有过错,④排除。 故本题选A。 6.A 【详解】①:王某父母强迫王某嫁给张某,干涉了王某的婚姻自由,①正确。 ②:法律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张某隐瞒已婚事实与王某同居,违反了法律规定,②正确。 ③:结婚需要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法定程序,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③排除。 ④:协议离婚不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④排除。 故本题选A。 7.A 【详解】①:王某的专业论文发表于婚后,根据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后收到的稿费 5000 元属于该论文的知识产权收益,应属于王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①正确。 ②: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王某完成专业论文即享有著作权,并非只有出版才享有,②错误。 ③:王某在论文中引用徐某的研究报告部分内容,属于合理使用,但应标明引用部分的作者和作品出处,这是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要求,③正确。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发表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合理使用,王某论文若用于课堂教学,不需要得到徐某同意,④错误。 故本题选A。 8.C 【详解】①: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同意。高某的打赏行为属于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私自处分,且金额明显超出家庭正常消费水平,因此,高某的赠与行为因侵害共同财产权而无效,而叶某辩称“部分款项已消费”不能成为拒绝返还的理由,①排除。 ②:高某在婚内与叶某存在恋情关系,并赠与巨额打赏,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和社会公序良俗,因此,该赠与行为无效,叶某应返还打赏款项,②正确。 ③:协议离婚需经过30天离婚冷静期,但冷静期届满后,双方需共同申请领取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③排除。 ④:高某私自将3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叶某,明显超出日常生活需要,侵害了崔某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崔某有权主张返还,④正确。 故本题选C。 9.B 【详解】①:根据《民法典》,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①正确。 ②: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裁判离婚(诉讼离婚)不适用,②排除。 ③: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个人财产,③正确。 ④:谭某父母赠送的汽车明确仅供谭某使用,属于谭某个人财产;共同出资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共同财产,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0.A 【详解】A:根据《民法典》第1060条,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黎某为丈夫订制高档西服符合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范畴,黎某的行为构成家事代理,因此该行为对周某具有法律约束力,周某无权单方主张合同无效,无权退货,A正确。 B:夫妻一方因日常家事订立的合同无需另一方单独同意,因此合同有效,B排除。 C:夫妻共同财产制下,日常家庭消费可由一方单独决定,C排除。 D:黎某以周某名义订制西服,基于夫妻关系,其行为可视为代表夫妻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合同系买卖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周某无权退货,D排除。 故本题选A。 11.A 【详解】A: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仅限于 “因胁迫结婚”(如一方被暴力强迫登记),且需由被胁迫方在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本题中,甲乙双方自愿办理结婚登记,无胁迫行为,不符合撤销婚姻的法定条件,A正确。 BC:登记机关无权因财产纠纷或双方协商撤销婚姻,BC错误。 D:当事人有选择离婚的自由,离婚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而不是必须到人民法院裁判离婚,D错误。 故本题选A。 12.C 【详解】①:虽然知识产权成果形成时间在婚前,但知识产权授权和产生收益时间是在婚后,故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①错误。 ②:知识产权收益以权利取得时间为准,婚后取得权利则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 ③: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若夫妻书面约定财产归属,就应从其约定,③正确。 ④: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默认共有,与贡献无关,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3.C 【详解】①:王某以个人名义借的 10 万元购房款,因该房产是婚后购置,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购房),根据法律规定,即便以一方个人名义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支出的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①错误。 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只要满足这些法定形式要件,且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是有效的,本题中王某的自书遗嘱有效,小王可通过遗嘱继承获得属于王某部分的房产,②正确。 ③:该房产为婚后购置,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某作为配偶,可主张分割夫妻共同房产中的 50% 份额,③正确。 ④:公证并非自书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自书遗嘱无需未公证也有效,④错误。 故本题选C。 14.D 【详解】①: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售出得房款600万系李壮个人财产,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稿酬30万,婚后夫妻共同存款70万元,这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析产,其中的一半稿酬、一半存款,合计50万为李壮个人遗产,因此,李壮的遗产共价值650万元,①正确。 ②:根据法律,遗嘱只能处分个人财产,李壮仅能对自己的35万元存款份额享有处分权。因此,遗嘱中涉及配偶35万元的部分无效,仅35万元部分有效,②错误。 ③:根据《民法典》,婚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如稿酬)属于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商品房为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自然增值(非夫妻共同经营或还贷)仍属于个人财产,④错误。 故本题选D。 15.D 【详解】①④: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事起一年内提出。宗某在婚前隐瞒自己患有重大疾病的事实,对此,林某可以在知道其患病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④正确,①错误。 ②:两套古籍善本是林某父亲在林某登记结婚之前赠与林某的,是林某的个人财产,②正确。 ③:宗某与林某的婚姻并没有违背男女平等原则,③错误。 故本题选D。 16.D 【详解】①:所有权转移需完成交付,本题中茶具未交付,苏某确实未取得所有权,但根据《民法典》,双方达成合意协议合同即成立,并非支付定金后合同才成立,①错误。 ②:题干中仅表明在微信上约好价格等买卖事项,未明确签订书面合同,且未提及是否满足定金双倍返还的条件,不能简单认定苏某可以要求甲返还定金4万元,②错误。 ③:甲父亲在婚礼当天赠送茶具,若无明确约定,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婚后甲父亲私下叮嘱“茶具仅归甲所有”不改变赠与性质,乙作为配偶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权利,乙可以就财产相关事宜主张权利,③正确。 ④:题干中甲隐瞒交易、乙争执打碎茶具,均反映夫妻沟通缺失,说明在夫妻财产问题处理上“相互坦荡,遇事商量”确实是避免纠纷、处理好财产问题的关键,④正确。 故本题选D。 17.C 【详解】①:在司法实践中,如父母出资购置的婚房仅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则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 ②③:婚后,因吴某在外地工作,王某负担了主要的家务,对家庭做出了相应的贡献,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吴某作出补偿,2万元孩子课外培训费的债务,是为了孩子的教育成长,由夫妻共同承担,②③入选。 ④:本案中,吴某未经王某同意,私自借款2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应由夫妻共同偿还,④不选。 故本题选C。 18.B 【详解】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8条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①正确。 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41条规定,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排除。 ③:若该房产婚后一直用于夫妻共同经营的民宿,收益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 ④:王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而不是代为继承,④排除。 故本题选B。 19.B 【详解】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 ②: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 ③: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而不是对公司的购入设备优先受偿,③错误。 ④:小张用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小张小陈夫妻共同经营。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故本题选B。 20.D 【详解】①③:本案中,高某某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多次转给与其保持不正当关系的叶某某,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故该行为无效,叶某某应当返还实际收取的款项。法院对叶某某关于部分款项已消费的主张,应不予支持。故①错误,③正确。 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况下,对夫妻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故在本案中,73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 ④: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④正确。 故本题选D。 21.①涉案贷款为乙女士以个人名义所借,甲先生事先并不知晓,贷款合同也未经甲先生签字或事后追认;贷款用途为经营,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无证据证明该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30万元债务应认定为乙女士的个人债务,甲先生不负有法定偿还义务。未成年子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自愿偿还,否则不能强制甲先生以个人财产偿还。 ②涉案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为乙女士遗产。乙女士生前未立遗嘱,她的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乙女士的债务。但拍卖房产将导致收入不稳定的甲先生及其未成年子女“居无定所”,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剩余部分才可用于清偿债务。因此银行诉求拍卖全部房产,是不合理的。 【分析】背景素材:银行贷款债务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述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结合案例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乙女士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到30万元经营贷款,甲先生未签字且不知情;贷款用途为“经营”,非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夫妻二人育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可联系教材知识民事行为能力、夫妻共同债务的知识分析,说明涉案贷款为乙女士以个人名义所借,甲先生事先并不知晓,贷款合同也未经甲先生签字或事后追认;贷款用途为经营,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也无证据证明该经营收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因此,30万元债务应认定为乙女士的个人债务,甲先生不负有法定偿还义务。未成年子女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也不承担偿还义务。除非自愿偿还,否则不能强制甲先生以个人财产偿还。 关键词②:乙女士留下的唯一遗产是登记在夫妻名下的一套房子,且为家庭唯一住房,作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乙女士生前每月收入较为可观,甲先生则在外打零工收入不多且很不稳定→可联系教材夫妻财产平等、法定继承、遗产清偿责任等知识,说明涉案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为乙女士遗产。乙女士生前未立遗嘱,她的法定继承人应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清偿乙女士的债务。但拍卖房产将导致收入不稳定的甲先生及其未成年子女“居无定所”,应当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剩余部分才可用于清偿债务。因此银行诉求拍卖全部房产,是不合理的。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陈某收取大额彩礼钱,强迫女儿小陈嫁给于某,故于某与小陈的婚姻属于包办婚姻。根据法律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小陈因受胁迫而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结婚,她可以请求撤销该婚姻,如果她不请求,于某也可以请求离婚。 【分析】背景素材:胁迫结婚案例 考点考查: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类主观题,主体是于某与小陈,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在陈某的软硬兼施下,小陈违心地和于某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拒绝去于某家居住→运用婚姻的知识,从可撤销婚姻、婚姻自由的角度,说明小陈因受胁迫而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结婚,可以请求撤销婚姻,于某也可以请求离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3.判决小洁继承该房产部分份额,剩余份额根据遗嘱由小波继承,珠珠无权继承遗产。①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该案中房产是阿明的遗产,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②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阿明在订立遗嘱时,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阿明却未给女儿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为充分保障小洁的合法权益,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③我国法律规定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纠纷具体案例 考点考查: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要求考生以法官的身份,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如何判决材料中的案件。考生应首先明确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以及本案中遗嘱的合法性,进而说明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最后说明非夫妻关系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结合材料组织答案即可。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阿明去世前小波悉心照料陪护,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遗嘱,明确房产由儿子小波继承→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阿明在去世前亲笔书写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是阿明的真实意思表示,小波是阿明房产的合法继承人。 有效信息②:后阿明因故去世,其财产仅余自己名下的这套房产,此时小洁9岁。→可运用遗嘱继承的相关知识分析说明女儿小洁年纪尚幼,属于法律上规定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为小洁保留房屋部分份额。 有效信息③:阿明与珠珠相识并同居,两人未婚生育一女小洁。→可运用夫妻财产和法定继承的知识分析说明珠珠与阿明不是夫妻关系,因此无权继承阿明遗产。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答案第1页,共2页 答案第1页,共2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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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同步练习-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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