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件 -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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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三课 民事权利与义务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一 【探究与分享】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合同的基本知识 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种类 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订立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 意义: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法律保障 ①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 合同实质是债权关系。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①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②作用: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不足: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④要求:基于公平原则,法律要求格式条款提供者应提醒对方注意对其不利的地方。 格式条款 【加练】任某与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购买了房产一套登记在李某名下。2022年,李某将市值近150万的此套房产以100万元的价格卖给南某,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任某将李某和南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追回房屋的所有权。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未经原告同意无权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 ②南某作为善意第三人,已经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 ③李某与南某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合法 ④李某与南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任某有权追回此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南某在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情况下购买房产,交易价格明显不合理,且无法认定其购买行为出于善意,故南某的行为不能构成善意取得,故②不选。房产买卖合同如果违反不动产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就是无效合同。 涉案房产系任某与李某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李某无权单独处分,且其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故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任某有权追回此房产,故③不选。 要约承诺订合同 二 合同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   要约 承诺 含义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法律约束力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 名词点击 要约≠要约邀请。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要约的内容明确具体,要约邀请的内容不具体;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判断: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纠正: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平等协商,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 判断: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固定不变的。 纠正: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要约与承诺是可以变化的。 【练习】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 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已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 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故③错误。 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并且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属于不可抗力带来的影响,故甲公司无需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 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生效。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部分无效或全部无效合同 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无条件的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均构成有效合同。 ②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因补正、变通而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不需要任何人主张,是不附任何条件的绝对无效。但是,如果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含义 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对象 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 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区别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有利于履行合同和追究违约责任 ②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结论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判断: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纠正: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取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判断:法律鼓励交易,从宽认定无效合同。 纠正:法律鼓励交易,从严认定无效合同。 【典例2】“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人民法院。本案中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聊天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错误。 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新冠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错误。 【加练】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樊某将建筑面积为90平方米的住宅楼一幢,以人民币120万元卖给顾某,顾某向樊某支付了20万元定金。之后,樊某在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介绍下,与韩某订立书面合同,以150万元将同一幢住宅楼卖给了韩某。顾某得知后要求樊某撤销与韩某的买卖关系,继续履行约定并赔偿违约金。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A.樊某与顾某未订立书面合同,樊某不必承担违约责任 B.樊某与顾某的口头约定也属于合同范畴,樊某构成合同违约 C.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在先,樊某与韩某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D.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不具备法律效力,樊某可以单方面解除 B 【解析】樊某与顾某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有口头约定,也属于合同范畴,樊某应承担违约责任,故A不选,B正确。 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虽然在先,但樊某与韩某已订立书面合同,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买卖合同成立,故C不选。 樊某与顾某口头约定具备法律效力,樊某不可以单方面解除,故D不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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