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第一节 法与法律规范(教案)-《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同步精品课堂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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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中职
学科 职教专业课
课程 经济法律法规
教材版本 经济法律法规
年级 -
章节 第一章 经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类型 教案
知识点 经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78 KB
发布时间 2026-02-02
更新时间 2026-02-02
作者 xkw_077393417
品牌系列 上好课·上好课
审核时间 2026-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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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经济法律法规》(高教版第五版) 第一章 经济法律法规基本知识 课 题 第一节 法与法律规范 课 型 新授课 课 时 2课时 授课班级 授课时间 40分钟 授课教师 教材分析 本次教学内容选自《经济法律法规》第五版第一章第一节 “法与法律规范”,作为课程的开篇理论基础,其在整个教材体系中占据核心奠基地位。本节内容以 “法的本质与功能” 为逻辑起点,系统构建了法的基本知识框架,涵盖法的概念、分类、渊源及法律规范等核心模块,既是学生法律思维启蒙的关键内容,也是后续学习公司法、合同法、经济法等具体法律制度的理论前提。 教材编写遵循 “理论联系实际” 的原则,既注重法律概念的准确性和体系的完整性,又通过隐含的生活逻辑和经济场景,为抽象法律知识提供了具象化支撑。但教材文本偏重于理论阐述,案例呈现较少,对学生的具象化理解和实践应用能力培养缺乏直接引导。因此,教学设计需在尊重教材核心知识点的基础上,补充大量贴近生活、贴合财经专业的案例,设计多样化互动活动,将抽象理论转化为可感知、可应用的知识,实现 “从教材到课堂,从理论到实践” 的转化。 学情分析 知识基础:学生虽在高中政治课中接触过零散的法律常识,对 “法律”“权利”“义务” 等概念有初步认知,但缺乏系统的法律理论体系,对抽象的法律术语理解难度较大,容易出现概念混淆。 学习特点:学生思维活跃,好奇心强,乐于参与小组讨论、情境模拟等互动式学习,但注意力集中时间有限(通常为 20-25 分钟),对纯理论讲授的接受度较低;同时,学生具备一定的信息搜集能力和社交媒体使用习惯,适合采用 “案例导入 + 任务驱动”的教学模式。 潜在难点:学生容易将 “法” 与 “道德”“规章制度” 混淆,对 “统治阶级意志”“国家强制力” 等抽象表述的理解存在障碍;在区分不同法的渊源(如行政法规与地方性法规)和法律规范类型时,容易因标准模糊而判断失误。 学习目标 1、精准掌握法的定义、广义与狭义的核心区别,能准确界定不同范畴法律文件的归属。 2、深刻理解法的本质及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等四大特征,能结合具体案例分析特征的实践表现。 3、全面熟知法的六种分类标准及对应类型、八种法的渊源的制定主体、效力层级和实践实例,能独立完成不同渊源的辨析与归类。 4、熟练掌握法律规范的两大分类体系,能结合法律条文和经济场景,准确判断规范类型并说明依据。 学习重难点 (一)学习重点 1、法的概念(广义与狭义区分)、本质及四大特征。 2、法的八种渊源的制定主体、效力层级、实例及辨析方法。 3、法律规范的两大分类标准(按内容、按约束程度)及具体类型的判断规则。 (二)学习难点 1、法的本质的理解,尤其是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区分 “统治阶级意志” 与 “人民意志” 的统一性。 2、不同法的渊源的辨析,以及效力层级的判断。 3、法律规范分类的交叉应用,及在财经场景中的实际判断。 教学方法 讲授法、案例分析法、小组讨论法、多媒体教学法 课前准备 1.教师准备:准备教学课件、案例材料、相关视频等。 2.学生准备:预习法与法律规范部分。收集自己感兴趣的企业或产品的经济法案例,准备在课堂上分享。 教学媒体 多媒体教室、投影仪、电脑、网络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设计 学生活动设计 设计意图 活动一: 创设情境 生成问题 1、导入: 案例: 案例一(生活场景):大学生小王在学校附近的便利店购买了一瓶售价 15 元的饮料,饮用后出现腹痛症状,发现饮料瓶身标注的保质期已过期 1 个月。小王找到便利店老板,要求退还 15 元并赔偿 1000 元,老板却说 “就一瓶饮料,退你 15 元就行了,1000 元赔偿纯属敲诈”,双方争执不下。 案例二(职业场景):某小型企业的会计小张,在月底核算工资时发现,公司老板为了 “减少成本”,要求她将部分员工的工资拆分到 “福利费” 科目,以此规避个人所得税和社保缴费。小张知道这样做可能有问题,但又担心拒绝老板会被辞退,陷入两难。 抛出梯度化提问,引导学生分组讨论(每组 4 人,讨论 3 分钟): 基础问题:“小王要求‘退一赔千’有依据吗?小张为什么会陷入两难?这两个案例的核心矛盾是什么?” 进阶问题:“如果便利店老板坚决不赔偿,小王能通过什么方式维权?小张如果拒绝老板的要求,法律会保护她吗?” 总结学生讨论结果,梳理核心逻辑:“两个案例都围绕‘法律的规定’展开 —— 我们享有什么权利、必须履行什么义务,违反法律会有什么后果。今天,我们就从‘法是什么’开始,系统学习法与法律规范的核心知识,帮小王、小张找到解决问题的答案,也为我们未来的生活和工作筑牢法律防线。” 2.讲解学习目标。 3、明确本节课的重难点。 4、讲解本节的主要内容,以目录的形式呈现。 1.积极参与讨论,回答教师提问,巩固旧知。 2.倾听与思考:认真倾听案例,代入场景思考,结合自身生活经验和预习内容,参与小组讨论,记录讨论要点。 3.发言与提问:主动分享自己的观点。 4.明确目标:带着悬念和疑问,进入新课学习。 用学生感兴趣的案例场景切入,避免抽象理论的突兀感,激发探索欲。 活动二: 调动思维 探究新知 讲解新知 模块一:法的基本知识 1、法的概念: 核心定义:法是人类进入阶级社会后,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逐字拆解关键词,结合案例具象化解释: “国家制定或认可”:举例 《民法典》由全国人大制定,区分 国家意志 与 个人意志、团体意志——“便利店老板不想赔偿,这是个人意志,但不能对抗国家制定的法律”。 “统治阶级意志”:结合我国国情解释 ——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统治阶级是人民,因此我国的法体现的是人民的共同意志。 “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结合小王的案例补充 ——如果便利店老板拒绝赔偿,小王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法院会通过判决强制老板履行赔偿义务,这就是国家强制力的体现。同时区分 “法的强制力” 与 “企业规章制度的强制力”:“公司规定迟到罚款是企业内部约束,而法律的强制力是由国家机关(法院、警察等)保障的,具有普遍约束力”。 2、 区分广义与狭义的法律 ①狭义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宪法、基本法律、普通法律。(《民法典》《刑法》《食品安全法》《会计法》) ②广义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大等。(《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人大)) 模块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1、 法的本质 问题引导:同样是禁止偷窃,法律规定与道德谴责有什么不同?公司的考勤制度与法律的区别是什么? 总结本质核心: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这一本质决定了法与道德、规章制度的根本区别 —— 法具有国家意志性和国家强制性,而道德是社会舆论约束,规章制度是组织内部约束。 2、 法的四大特征 ①国家意志性 法不是自发形成的,必须由国家机关通过法定程序制定或认可,体现国家对社会关系的调整意图。案例:2021 年《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设立,是全国人大通过立法程序确立的,体现了国家对婚姻家庭关系的引导和规范;再比如,我国认可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执行这一国际惯例,也是国家意志的体现。 ②国家强制性 法的实施依赖国家强制力(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但这种强制力是后盾式的,只有当法律被违反时才会启动。 生活场景:消费者购买到过期食品,商家拒绝赔偿,消费者可向法院起诉,法院通过判决强制商家履行赔偿义务,这就是国家强制性的具体体现;如果商家主动赔偿,就不需要启动强制力。再比如,犯罪分子被判处刑罚,也是国家强制性的直接体现。 ③利导性 法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来分配利益,引导人们的行为选择,这就是利益导向性(利导性)。 财经案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企业投入研发的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额外扣除,这一规定通过减税利益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科技创新。 ④规范性 法的内容明确具体,能让人们预知自己或他人行为的法律后果,同时对所有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约束力 生活实例:《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闯红灯罚款 200 元、记 6 分,人们提前知道闯红灯的后果,就会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同时,无论身份、地位、财富如何,只要闯红灯,都要受到同样处罚,体现了普遍适用性。 互动提问:请同学们结合生活中的实例,说说你感受到的法的特征? 易错点纠正:有同学说老师批评学生是国家强制性,这是错误的 —— 老师的批评是教育管理行为,不属于国家强制力;只有国家机关(如法院、警察)的执法行为才体现国家强制性。还有同学将小区公约的约束性归为法的规范性,这也不准确,小区公约是业主自治规则,不具有国家意志性和普遍约束力,与法律的规范性有本质区别。 模块三:法的分类 我们在图书馆借书时,会按照文学类、科技类、经济类分类查找;在超市购物时,会按照食品类、日用品类、家电类分类挑选。法律也一样,按照不同标准分类,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其功能和适用范围,就像给法律贴上分类标签。 ①按历史发展阶段 —— 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实例:我国夏商周时期的禹刑、汤刑是奴隶制法,其核心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唐朝《唐律疏议》是封建制法,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美国《联邦宪法》是资本主义法,体现资产阶级的意志;我国现行法律体系是社会主义法,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 ②按创作方式和表现形式 —— 成文法、不成文法 成文法是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现的规范性文件,有明确的条文内容;不成文法是国家认可的、不具有规范化成文形式的法,主要是判例法,即法院的判决可以作为后续类似案件的审理依据。 对比实例:我国《刑法》《民法典》都是成文法,条文清晰、内容明确,方便人们理解和执行;英国法院的判例(如某一合同纠纷的判决)是不成文法,法官在审理类似案件时会参考之前的判例,这是英美法系的特点。 专业关联:财经类专业学生接触的法律多为成文法,如《会计法》《税法》《公司法》等,这些法律条文具体、操作性强,便于在职业活动中准确应用。 ③按内容 —— 实体法、程序法 实体法规定权利和义务是什么,相当于游戏规则;程序法规定权利和义务如何实现,相当于游戏流程;实体法是结果法,程序法是方法法。 实例:《民法典》规定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实体法,明确权利义务内容);《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纠纷需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程序法,明确维权流程)。再比如,《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实体法);《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检察院起诉、法院审判(程序法)。 互动提问:消费者维权时,《食品安全法》(实体法)告诉我们可以要求退一赔十,那什么法律告诉我们怎么要求赔偿?(引导学生回答 《民事诉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等程序相关法律) ④按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 —— 根本法、普通法 核心要点:根本法仅指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制定和修改程序最严格;普通法是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效力低于宪法,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实例:我国《宪法》是根本法,规定国家性质、公民基本权利等根本问题,修改需全国人大全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民法典》是普通法,规定民事关系,修改需全国人大常委会或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全国人大过半数同意。如果普通法与宪法冲突,普通法无效,比如某法律规定公民的言论自由不受限制,就与宪法中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的规定冲突,该条款无效。 ⑤按适用范围 —— 一般法、特别法 讲解:一般法针对一般人、一般事、一般时间,在全国普遍适用;特别法针对特定人、特定事、特定地区、特定时间,适用范围较窄。 实例:《民法典》是一般法,适用于全国所有民事主体、所有民事关系,没有时间、地域限制;《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特别法,仅适用于香港特别行政区。 补充原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当同一事项既有一般法规定,又有特别法规定时,优先适用特别法。比如 香港地区的民事纠纷,优先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而不是《民法典》;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优先适用《未成年人保护法》,而不是《刑法》的一般规定。 ⑥按适用主体 —— 国内法、国际法 讲解:国内法调整国内社会关系,适用于本国公民和组织;国际法调整国家之间、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国际条约和协定,适用于参与国际关系的主体。 实例:《劳动法》是国内法,调整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国际法,调整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权利义务。 ⑦法律运用的目的划分----公法-私法 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的为公法:宪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保护私人利益的为私法:《民法典》。 快速互动:分类抢答 规则:教师说出法律名称或描述,学生快速抢答其分类(任选一种分类标准),答对者获得课堂积分,积分累计最高者可获得 “法律分类小能手” 称号。 题目: 《刑事诉讼法》按内容分类属于什么法?(程序法)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按适用范围分类属于什么法?(特别法) 《联合国宪章》按适用主体分类属于什么法?(国际法) 《刑法》按历史发展阶段分类属于什么法?(社会主义法) 《民法典》按表现形式分类属于什么法?(成文法) 《宪法》按地位分类属于什么法?(根本法) 模块四:法的渊源(形式) 我们在认识一个人时,会关注他的出身(籍贯、家庭背景)和身份(职业、社会角色);认识法律也一样,法的渊源就是法律的出身—— 它是由哪个机关制定的、以什么形式存在;而不同渊源的法律,又具有不同的身份(效力层级、适用范围),这直接影响法律的执行和适用。 讲解法的八种渊源 表格方式呈现 重点辨析:易混淆渊源对比 对比一:行政法规 vs 地方性法规 核心差异:制定主体(国务院 vs 地方人大)、效力(全国适用 vs 本地适用)、效力层级(行政法规高于地方性法规) 实例对比:《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全国适用)vs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人大,仅广东适用) 应用场景:某企业跨省份经营,涉及工伤保险相关事项,优先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行政法规),广东省内的特殊情形可补充适用《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地方性法规) 对比二:部门规章 vs 地方政府规章 核心差异:制定主体(国务院部委 vs 地方政府)、调整对象(全国性行业事项 vs 本地具体行政事项) 实例对比:《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政部,全国会计行业适用)vs 《广州市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仅广州会计人员适用) 冲突解决:二者效力同等,若发生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模块五:法律规范的分类 如果说法是一部完整的行为指南全书,那么法律规范就是指南中的具体条文指令—— 它明确告诉我们可以做什么、必须做什么、不得做什么,是法律发挥作用的具体载体。 分类一:按内容不同 —— 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 ①授权性规范: 定义:规定人们 “可以” 作出或要求他人作出一定行为的规范,核心是 “赋予权利”,具有任意性(可选择是否行使权利)。 关键词:可以、有权、享有…… 权利、可以要求 生活解读:消费者买到不合格产品,可以要求退货,也可以要求更换,还可以要求赔偿,选择权在消费者手中,这就是授权性规范的体现;再比如,公民年满 18 周岁可以投票选举,也可以选择不投票,这也是授权性规范赋予的权利。 ②义务性规范: 定义:规定人们 “必须” 作出一定行为(命令性规范)或 “不得” 作出一定行为(禁止性规范)的规范,核心是 “设定义务”,具有强制性(必须履行,不得违反)。 关键词:应当、必须、不得、禁止、有…… 义务 命令性规范实例:《会计法》第 13 条 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 禁止性规范实例:《食品安全法》第 34 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分类二:按约束程度不同 —— 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①强制性规范: 定义:规定人们 “必须” 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内容不得随意更改,无选择余地,违反将受到法律制裁。 关联关系:所有义务性规范都是强制性规范(义务必须履行,具有强制性)。 实例:《民法典》第 1047 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不得随意更改结婚年龄)。 ②任意性规范: 定义:规定一定范围,允许人们在该范围内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权利义务内容的规范,核心是 “赋予自由”。 关联关系:大部分授权性规范都是任意性规范(权利可以选择行使或放弃)。 实例:《公司法》第 37 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股东会可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协商确定行使职权的具体方式)。 互动练习:规范类型判断 规则:学生快速判断其属于 授权性 / 义务性规范、强制性 / 任意性规范,并说明判断依据, 条文列表: ①公民有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 关键词 有权,赋予权利,可选择行使或放弃) ②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义务性规范、强制性规范 —— 关键词 必须,设定义务,必须履行) ③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授权性规范、任意性规范 —— 关键词 可以约定,允许协商,具有任意性)。 1.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理解劳动关系的定义和方法。 2.学生思考:通过这些案例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学生议论、回答。 3.学生认真做好笔记。 4.阅读教材,完成学案中的探究部分。 通过讲授和案例分析,引导学生主动探究新知,使学生能够系统地掌握有关劳动和劳务的基本概念、组成要素和特征,提高学生的分析能力和理解能力。 活动三: 巩固练习 素质提升 1.师生互动 出示练习题: 1、下列属于狭义法律的是( )A.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B.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C.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D.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2、法的本质是( )A. 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意志B. 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C. 社会客观规律的反映D. 国家行政机关的意志 1.独立完成练习题,举手回答问题。 2.积极参与游戏,巩固对特征的记忆和理解。 3.分组讨论,积极参与案例分析,运用所学知识解决问题,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小组代表发言,展示讨论成果,认真听取其他小组的意见和建议,拓宽自己的思维。 通过案例分析和小组讨论,巩固学生对经济法律制度的理解,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创新思维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课堂小结 作业布置 (一)课堂小结 法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分广义与狭义,我国法体现人民意志,是维护人民利益的工具; 法的四大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是区分法与道德、规章制度的关键,也是法律发挥作用的基础; 法的六种分类和八种渊源,核心是 “标准 + 实例 + 效力层级”,掌握渊源的辨析的关键在于明确 “制定主体” 和 “适用范围”; 法律规范分两大类型,判断核心是 关键词 + 约束程度,授权性规范赋予权利,义务性规范设定义务;强制性规范必须遵守,任意性规范可协商选择。 (二)作业布置 完成练习册中的相关习题,完成同步练习。 板书设计 《经济法律法规》 法与法律规范 一、法的基本知识 概念:国家制定 / 认可→统治阶级意志(我国→人民意志)→国家强制力→行为规范 分类:广义(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法规等);狭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本质: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特征: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利导性、规范性 三、法的分类(6 类) 历史: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 表现形式:成文法(我国)vs 不成文法(英美) 内容:实体法(权利义务)vs 程序法(实现程序) 地位:根本法(宪法)vs 普通法 适用范围:一般法 vs 特别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 适用主体:国内法 vs 国际法 4、 法的渊源(8 种,效力层级:宪法 > 法律 > 行政法规 > 地方性法规 > 规章) 五、法律规范的分类 按内容: 授权性规范(可以、有权、享有权利) 义务性规范(应当、必须、禁止、不得)→ 命令性 + 禁止性 按约束程度: 强制性规范(必须为 / 不为,无选择) 任意性规范(可协商、选择) 教学反思 时间分配不够合理:法的渊源模块内容较多,虽以表格形式简化呈现,但讲解和互动仍占时长,导致法律规范分类模块讲解略显仓促,部分学生对 授权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的关联关系理解不够深入,互动练习时间不足。 原创精品资源学科网独家享有版权,侵权必究!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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