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维护公民合法权益
第四篇 法治
课时2 家庭与婚姻
内容索引
NEIRONGSUOYIN
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典例精析
考向一 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典例1] (2025·广东卷)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题妙招 《法律与生活》特别强调以法律为依据,运用法律规定进行案例的判断和分析,法律术语的运用强调精准性,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法定的,“必须”“可以”“应当”这些用词应根据法律规定使用,不能随意更改或替换。
[解析]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
考向二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典例2] (2025·山东卷)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题妙招 准确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内涵和要求。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解析] 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购买房屋以及郭某申请贷款行为发生在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房屋用于与何某共同居住,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郭某可以与何某外祖母签订相关协议,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要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受到保护,②排除。遗嘱继承要求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何某作为外孙女,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排除。
考向三 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
[典例3] (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解析] 代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抵触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命题感悟
本部分内容通常依托家庭婚姻中关于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的具体案例,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等知识。
整合重构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家庭侵权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和法定继承
类型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法定
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类型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预测1 以婚姻纠纷为背景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赵某(女)与田某登记结婚,生育一女田某某。2024年4月,赵某与田某分居,后协议离婚未果。同年7月,田某与母亲孙某在未经赵某允许的情况下将田某某带走,此时田某某尚在哺乳期内,赵某多次要求探望均被田某拒绝。2025年1月,赵某以监护权纠纷为由提起诉讼,请求判令田某、孙某将田某某送回,并由自己依法继续行使对田某某的监护权。对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创新预测
①赵某和田某双方平等享有对田某某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 ②孙某行为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权利的侵害 ③判令田某享有对孩子的监护权符合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 ④人民法院判定的具体监护人可以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不予配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①正确。田某、孙某擅自将尚在哺乳期的田某某带走,并拒绝赵某探望,导致孩子无法得到母亲的呵护,这种行为不仅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也构成对赵某因履行监护职责所产生的权利的侵害,②正确。田某某尚在哺乳期,暂由赵某直接抚养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③错误。无论人民法院判决父母哪方享有监护权,该监护人都应对家庭其他成员的探望予以配合,④错误。
预测2 依托具体案例考查遗赠扶养协议
2.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某承担李某的生养死葬义务,李某去世后其全部财产归张某所有。后李某去世,张某完成了对李某的生养死葬义务。李某的儿子得知李某去世的消息后从国外赶回来,他主张自己是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与张某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部分遗产
B.遗赠扶养协议与法定继承冲突时,遗产应由双方平分
C.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张某有权取得全部遗产
D.张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仅能要求李某家属支付扶养费补偿
C
解析: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李某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但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某承担李某的生养死葬义务,李某去世后其全部财产归张某所有,李某的儿子无权继承遗产,A、B错误,C正确。张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李某与张某签订了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直接赋予张某取得遗产的权利,无须额外补偿,D错误。
预测3 依托具体案例考查遗嘱继承
3.谢某生有一子一女,置房三间,存款若干。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城区的房屋留给儿子,将西城区的房屋留给女儿。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由自己的侄女继承朝阳区的房屋,存款由女儿继承。对于谢某遗产的处理,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故谢某的侄女可以获得朝阳区的房屋
B.谢某通过与儿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儿子继承其东城区的房屋
C.如果谢某的侄女对谢某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D.数份内容相抵触的有效遗嘱以最后一份为准,存款由谢某的女儿继承
D
解析:侄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谢某在神志清楚时立的遗嘱为遗赠,A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的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但谢某的儿子为法定继承人,故二者不能签订遗赠扶养协议,B错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但侄女并非法定继承人,即使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也不能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仅可通过遗赠分得遗产,C不选。谢某先订立自书遗嘱,后订立口头遗嘱,两者均有效时,内容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即以口头遗嘱为准,存款由谢某的女儿继承,D正确。
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
典例精析
考向一 婚姻关系
[典例1] 小王和小赵经人介绍相识,交往半年后决定结婚。在筹备婚礼期间,小王发现小赵曾隐瞒重大疾病,且在婚前进行过长期治疗。两人婚后因性格不合经常争吵,感情急剧恶化。关于他们的婚姻关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赵隐瞒重大疾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属于无效婚姻 ②若双方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 ③若双方裁判离婚,需要对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 ④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 小赵隐瞒重大疾病,这种情况属于可撤销婚姻,而非无效婚姻,①说法错误。根据法律规定,若双方协议离婚,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撤回离婚申请,②说法正确。裁判离婚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而不是对子女抚养、财产等事项协商一致,协商一致是协议离婚的要求,③说法错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④说法正确。
考向二 夫妻财产关系
[典例2] (2025·云南卷)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 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 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 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 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协商让债务人提前还款来筹措资金,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的说法错误,这种行为不合法,④排除。
命题感悟
本部分内容通常依托家庭婚姻中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的具体案例,考查结婚与离婚、夫妻地位平等等知识,通常与继承等内容结合起来进行综合考查。
整合重构
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结婚 原则 婚姻自由(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程序 申请→核对→登记
离婚 法律
规定 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
协议
离婚 要求男女双方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法律规定期限内,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核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书面材料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裁判
离婚 凡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都是裁判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2.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
(1)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2)平等的财产关系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
共同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
约定
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预测1 以家庭矛盾为背景考查婚姻关系
1.甲与乙结婚10年,系合法夫妻。甲由于患有疾病,不能外出工作,还需长期吃药。乙每月工资8 600多元,可以承担起一家的日常开销。由于甲的医药费用过于高昂,乙因此与甲经常产生冲突,家庭矛盾不断。乙决定不再为甲承担医药费,此后对甲也置之不理。甲与乙多次协商未果,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乙支付扶养费。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法院会支持甲的诉求 ②乙的行为属于故意遗弃,应当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③温馨幸福的婚姻与家庭,离不开法律的有力保护 ④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创新预测
A
解析:根据民法典,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甲因疾病无法独立生活且乙有经济能力却拒绝承担医药费,不履行扶养义务,法院应支持甲的诉求,①正确。乙的行为虽可能构成民事上的遗弃,但需达到“情节恶劣”(如导致甲重伤、死亡等)才需承担刑事责任,②排除。法律通过明确夫妻权利义务保护婚姻家庭关系,案例中甲的权益通过诉讼得到维护,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家庭的保障作用,③正确。婚姻、扶养等纠纷不适用仲裁,④排除。
预测2 以生活案例为情境考查夫妻财产关系
2.2019年,小陈与小倩登记结婚。2021年,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总价120万元的房产。婚姻存续期间,小陈为自己缴纳了养老保险金2万元,还以个人名义向网络借贷平台借款50万元。2025年5月,夫妻二人感情破裂后,小陈将小倩诉至当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本案中( )
A.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承担
B.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养老保险金缴付的2万元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C.房产应按照双方出资比例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小陈个人名义所借,应视为其个人债务,由小陈独自承担
D.养老保险金2万元属于小陈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借款50万元因以个人名义所借,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小陈个人承担
B
解析:小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自己缴纳的2万元养老保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个人财产,A、D错误。小陈以个人名义所借的50万元,如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或共同投资经营,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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