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精讲课件)-【考点全通关】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高效精讲课件(全国通用)

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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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一轮复习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家和万事兴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标要求 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家和万事兴 2025广东、湖南(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选择题) 2025安徽、浙江(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主观题) 本课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考查。高频考点: 1.父母与子女的之间的相互的权利与义务。 2.继承(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难点: 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高频常考) 2.抚养、扶养与赡养的区别。(万金油陷阱) 薪火相传有继承 2025年 河南高考、浙江高考 遗嘱继承(选择题) 2025年 北京高考 遗嘱(选择题) 2025年 山东高考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遗嘱(选择题) 2025年 四川高考 遗产分割(主观题) 2025年 河北高考、浙江1月 赡养义务(主观题) 课标、考情、预测 家和 万事兴 薪火相传 有继承 育小职责大 敬老是义务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 抚养、教育、监护(保护)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教育、保护、约束引导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内涵/优点/缺陷 家庭成员内侵权现象及其法律责任 继承和继承关系 继承权的取得: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遗嘱的含义和形式 通过遗嘱来处分遗产的方式 在 和 睦 家 庭 中 成 长 本课体系 一、育小职责大(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与义务) 【p43相关链接】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但因合法的收养关系而结束。 义务 抚养 教育 监护职责 权利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无过错~) 【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相关链接P43 ①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不等于无需抚养,教育子女。 ②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 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④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A.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注:抚养费用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 B.因迫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不能仲裁!不适用诉讼时效(84页) 知识拓展: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特别规定 赡养义务 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法定监护) 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二、敬老是义务 【注意】 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不能仲裁!)。对有赡养能力而拒不赡养的子女,如果情节恶劣,还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拓展】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抚养/赡养)在法律关系上的地位与婚生子一样;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目的 含义 意义优点 缺点 建议 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遗赠抚养协议)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能力下降,)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注意:意定监护基于自己的意愿,法定监护基于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予以适用。意定监护人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拓展延伸:比较抚养、赡养与扶养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 ◇ 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采用广义的解释。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行为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含义及 表现 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对其家庭成员身体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 经常性、持续性的 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负有赡养、扶养、 抚养义务的一方, 对需要赡养、扶 养和抚养的另一方, 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偶发性、间断性(一次殴打) 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持续性和经常性 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处理 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如遗弃未成年人,属于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有权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注意:家庭暴力是破坏家庭成员关系的罪魁祸首 育小职责大 1、生活中的亲属关系:内容、体现和处理的法律依据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原因、含义、意义、缺陷和建议 3、家庭失和现象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家和万事兴 知识小结 [核心关注] 一对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一个制度: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025·广东)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真题演练 (2024·重庆)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履行赡养义务,①错误。 ④: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经过子女的同意,④错误。 真题演练 (2025·河北)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 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 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 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 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继承 含义 关系 要求 继承制度 继承原则 平等原则 债务清偿 (限定继承) 继承方式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后继承) (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P46相关链接) ◇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放弃继承的,不负清偿责任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的继承权(法律直接规定)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继承权。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与继承制度 继承人接受被继承人的财产权利的同时,也继承了被继承人所留下的财产义务,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负有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权恢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丧失受遗赠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P46相关链接)继承权的丧失情形 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前提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特点 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爸死了,爷没死,爷爷死时,孙子代位) ②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姑死了,爸没死,爸死时,表哥代位) 遗产分配原则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要求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意义 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遗嘱和遗赠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地位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种类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为民法典新增种类)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注意:无论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代书 法律 效力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注意: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遗赠扶养协议(非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P48相关链接 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2.自然增值: 1.孳息: 区别“成年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 比较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不同点 目标 为了保障当事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后,由指定的监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 遗赠人生前将部分或全部财产给扶养人,以此换取扶养人对其进行扶养或赡养。‌ 生效时间 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立即成立并生效。‌ 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扶养人的权利需要等到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实现。 功能 保障当事人在世时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晚年赡养及死亡后的丧葬事宜。 除了为了预防纠纷外,更多的是解决立遗嘱人的生养死葬问题。 是否有偿 一般是无偿的,但也可以是有偿的 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扶养人需对遗赠人承担扶养责任。‌ 比较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法定 继承 遗嘱 继承 遗赠 遗赠 扶养 协议 区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最低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 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 4、遗嘱的意义 2、遗嘱处理财产的方式 3、遗嘱的形式 1、继承和继承关系 遗嘱继承 2、继承权的取得 法定继承 含义 条件 顺序和范围 含义 条件 遗嘱继承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处理原则 小结: 1.进行遗产认定(析产):先将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2.区分处理遗产的方式: (1)根据被继承人是否立了遗嘱,判断是遗嘱方式还是法定继承方式。 (2)根据有效遗嘱的构成要件判断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如无效则按法定继承方式处理。 3.法定继承方式:重点把握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4.遗嘱方式:区分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三种遗嘱方式(法律效力不同)。 [法律效力]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1)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多份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方法点拨:关于“遗产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易错辨析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分析】父母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成年子女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扶养义务。 【分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 3.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分析】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4.意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之后可以依法继承遗产。 【分析】意定监护人通常没有法定继承权,但可通过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获得遗产。 5.根据法律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先分、多分,第二顺序继承人后分、少分。 【分析】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财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6.以遗嘱的方式转移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称为遗嘱继承。 【分析】有遣嘱可能是遗嘱继承,也可能是遗赠。 7.自书遭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方能生效。 【分析】代书/打印/录像录音/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生效。 8.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分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2025·河南)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真题演练 (2025·北京)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C 【解析】A: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D: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D错误。 真题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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