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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建筑类专业综合编写说明:《建筑法规基础考点同步练》严格依据《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2025版新考纲)编写,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与核心技能。考点精准覆盖,每个试卷的核心考点均源自考纲,确保复习内容不偏离考试方向,实现精准复习,旨在科学评估教学成效,有效促进学生发展。
《建筑法规基础》
第19练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考试时间60分钟 满分100分
班级 姓名 学号 成绩
考点定位
2.5.2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2.5.2.1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分类和法律特征、程序。
2.5.2.2了解合同的履行、变更及终止、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2.5.2.3熟悉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中的有关法律规定。
一.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在下列每小题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
1. 下列哪项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最核心的法律特征( )。
A. 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的
B. 标的物为不动产
C. 合同双方可以任意变更内容
D. 无需遵守国家强制性计划
2. 根据我国法律,以下哪种合同变更情形是有效的( )。
A. 发包人单方面大幅降低工程价款
B. 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C. 承包人未经同意,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他人
D. 因项目经理个人要求而改变设计图纸
3.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属于( )。
A. 要约邀请 B. 要约 C. 承诺 D. 意向表示
4. 下列哪项通常不能作为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 )。
A. 发生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B. 因承包商管理不善导致的工期延误
C. 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D.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免责条款
5. 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 定金合同 B.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 保管合同 D.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6. 根据《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A. 三分之一 B. 二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D. 四分之三
7.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仍应履行的义务是( )。
A. 主给付义务 B. 从给付义务 C. 后合同义务 D. 附随义务
8. 投标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 )。
A. 支付中标后的合同履约担保
B. 补偿招标人的招标成本
C. 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D. 作为中标后的预付款
9. 下列哪种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 )。
A.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B. 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C.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表示有兴趣
D.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10.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若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不能直接行使的权利是( )。
A. 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B. 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
C. 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并立即撤场
D. 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二. 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中,选出正确答案,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
1.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
A. 合同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
B.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受到国家严格监督
C. 合同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
D. 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2.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A. 继续履行 B. 采取补救措施
C. 赔偿损失 D. 支付违约金
3. 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包括( )
A.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B. 合同解除
C.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D.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混同)
4. 根据《招标投标法》,下列哪些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
A.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C.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项目
D. 私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商品住宅项目
5.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情形有( )
A. 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 对方商业信誉下降
C. 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D. 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三. 问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20分)
1. (5分)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分类。
2. (5分)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3.(5分)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哪些关键环节?
4. (5分)什么是合同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四. 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30分)
1. (6分)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
2.(6分)分析导致合同终止的“解除”与“履行完毕”两种情形的主要区别。
3.(6分)阐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及各自的适用情形。
4.(6分)说明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与限制。
5.(6分)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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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建筑类专业综合编写说明:《建筑法规基础考点同步练》严格依据《江苏省中职职教高考专业综合理论考试大纲》(2025版新考纲)编写,全面考查学生基础知识与核心技能。考点精准覆盖,每个试卷的核心考点均源自考纲,确保复习内容不偏离考试方向,实现精准复习,旨在科学评估教学成效,有效促进学生发展。
《建筑法规基础》
第19练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考试时间60分钟 满分100分
班级 姓名 学号 成绩
考点定位
2.5.2 建设工程合同法规
2.5.2.1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概念、分类和法律特征、程序。
2.5.2.2了解合同的履行、变更及终止、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免责事由。
2.5.2.3熟悉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程序,建筑工程招标与投标中的有关法律规定。
一. 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3分,共30分。在下列每小题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
1. 下列哪项属于建设工程合同最核心的法律特征( )。
A. 合同形式可以是口头的
B. 标的物为不动产
C. 合同双方可以任意变更内容
D. 无需遵守国家强制性计划
【答案】B
【解析】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物是特定的工程项目,属于不动产,这是其区别于其他承揽合同的核心特征。ACD选项描述均不符合法律规定。
2. 根据我国法律,以下哪种合同变更情形是有效的( )。
A. 发包人单方面大幅降低工程价款
B. 承发包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C. 承包人未经同意,将主体结构工程分包给他人
D. 因项目经理个人要求而改变设计图纸
【答案】B
【解析】合同变更需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且通常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这是法律的基本原则。ACD均属于单方或违法变更。
3.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法律性质属于( )。
A. 要约邀请 B. 要约 C. 承诺 D. 意向表示
【答案】C
【解析】招标公告为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而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表示接受投标人的要约,构成承诺,此时合同即告成立。
4. 下列哪项通常不能作为合同履行的免责事由( )。
A. 发生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B. 因承包商管理不善导致的工期延误
C. 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D. 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免责条款
【答案】B
【解析】免责事由主要指不可抗力、法定或约定的免责情况。承包商自身的管理过错属于其应当承担的责任,不能免责。
5. 下列建设工程合同中,属于诺成合同的是( )。
A. 定金合同 B.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 保管合同 D.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答案】D
【解析】诺成合同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属于诺成合同。A选项通常为实践合同(以交付定金为准),B选项自然人借款合同以交付借款为成立要件,D选项保管合同以交付保管物为成立要件。
6. 根据《招标投标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中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
A. 三分之一 B. 二分之一 C. 三分之二 D. 四分之三
【答案】C
【解析】这是《招标投标法》的强制性规定,旨在保证评标工作的专业性和公正性,技术、经济专家需占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7.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仍应履行的义务是( )。
A. 主给付义务 B. 从给付义务 C. 后合同义务 D. 附随义务
【答案】C
【解析】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仍负有通知、协助、保密等后合同义务。ABD均为合同履行期间的义务。
8. 投标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 )。
A. 支付中标后的合同履约担保
B. 补偿招标人的招标成本
C. 担保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撤销投标文件
D. 作为中标后的预付款
【答案】C
【解析】投标保证金的核心目的是约束投标人的投标行为,防止其在提交投标文件后随意撤回或撤销,保证招标活动的严肃性。A是履约担保的作用,D错误。
9. 下列哪种情况会导致要约失效( )。
A. 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
B. 要约人依法撤回要约
C. 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表示有兴趣
D. 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
【答案】B
【解析】要约在送达受要约人之前可以撤回,撤回通知先于或与要约同时到达,则要约失效。A是要约被承诺,合同成立;C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意思表示;D是确定了要约的存续期间。
10. 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若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工程款,承包人不能直接行使的权利是( )。
A. 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B. 与发包人协议将工程折价
C. 单方面宣布解除合同并立即撤场
D. 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答案】C
【解析】承包人行使合同解除权有严格程序,通常需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逾期仍未履行方可解除。C选项未经催告直接解除并撤场,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构成违约。
二. 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在下列每小题中,选出正确答案,将答题卡上对应选项的方框涂满、涂黑)
1. 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包括( )
A. 合同主体应具备相应资质
B.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受到国家严格监督
C. 合同标的额大、履行周期长
D. 合同为单务、无偿合同
【答案】A、B、C
【解析】建设工程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D错),且法律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ABC均准确描述了其法律特征。
2.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
A. 继续履行 B. 采取补救措施
C. 赔偿损失 D. 支付违约金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赔礼道歉主要适用于人身权侵权责任,非典型的违约责任方式。
3. 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包括( )
A. 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B. 合同解除
C. 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D.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混同)
【答案】A、B、C、D
【解析】ABCD均为《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定情形。E选项“要求提前履行”属于对履行期限的变更请求,并不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4. 根据《招标投标法》,下列哪些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
A. 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B.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
C. 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地位的项目
D. 私营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商品住宅项目
【答案】A、B、C
【解析】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ABC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范围。D选项,若私营项目不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等,且非使用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资金,则不属于法定强制招标范围。
5. 在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履行的情形有( )
A. 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B. 对方商业信誉下降
C. 对方有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D. 对方丧失商业信誉
【答案】A、C、D
【解析】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有严格条件,需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存在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
三. 问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20分)
1. (5分) 简述建设工程合同的基本分类。
【答案】
建设工程合同主要分为工程勘察合同、工程设计合同和工程施工合同。此外,还包括工程监理合同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采购合同等。
2. (5分)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有哪些。
【答案】
当事人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5分)招标投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哪些关键环节?
【答案】
主要包括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书面合同等环节。
4. (5分)什么是合同的变更?其法律后果是什么。
【答案】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成立后,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的修改或补充。其法律后果是原合同内容被改变,双方应按变更后的内容履行义务。
四. 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共30分)
1. (6分)试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特征。
【答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具有一般合同的共性外,还具有以下显著特征:第一,合同主体的特殊性,承包人必须是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法人单位。第二,合同标的的特殊性,指向特定的建设工程项目,具有不可移动性和长期存在性。第三,合同履行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履行周期长,涉及资金、材料、人力、管理等多方面协作,受自然和社会环境影响大。第四,合同形式的要式性,法律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第五,国家干预的强烈性,从订立、履行到质量、安全、造价等各方面都受到法律法规和行政部门的严格监管。这些特征使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成为一项专业性强、风险高的工作。
2.(6分)分析导致合同终止的“解除”与“履行完毕”两种情形的主要区别。
【答案】
“履行完毕”与“解除”是合同终止的两种不同方式,存在本质区别。“履行完毕”是合同最正常、最理想的终止状态,指当事人完全、适当地履行了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实现了合同订立的目的,是一种积极、圆满的终结。而“解除”则是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或未完全履行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提前终止合同效力。解除的原因可能是一方违约、双方协商一致或出现不可抗力等。解除的法律后果,对于已履行的部分可能需要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进行恢复原状、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处理,它是一种非正常的、提前的合同终结方式,往往伴随着责任追究或损失分担问题。
3.(6分)阐述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主要区别及各自的适用情形。
【答案】
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是两种主要的招标方式,核心区别在于竞争范围不同。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其特点是信息公开发布,所有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参与,竞争充分,透明度高,但程序复杂、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且无特殊要求的项目。邀请招标则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通常为3家以上。其特点是竞争范围有限,程序相对简化,效率较高,但竞争性可能不足。它主要适用于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或者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的项目。法律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公开招标为原则,邀请招标需经过批准。
4.(6分)说明施工合同中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与限制。
【答案】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需满足以下条件:第一,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第二,承包人需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但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第三,建设工程性质上适宜折价或拍卖。其行使的限制主要包括:第一,权利主体仅限于与发包人订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第二,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第三,权利行使有法定期限限制,承包人需在法定期限内(通常为自工程款履行期届满之日起的18个月内)行使。第四,该权利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但不得对抗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购房款的商品房买受人。这项权利是法律为保障广大建筑工人工资和承包人基本债权而设立的特殊保护制度。
5.(6分)简述合同履行中的“情势变更”原则与“不可抗力”免责条款的异同。
【答案】
相同点在于,两者都是合同订立后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且都可能导致合同无法按原约定履行。其核心区别在于:第一,性质与影响程度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战争等,它导致合同“履行不能”。而“情势变更”是指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如政策剧变、异常市场波动等,它导致合同“虽然能履行但继续履行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第二,法律后果不同。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可直接免除或部分免除违约责任,并可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并非免责条款,其法律后果是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内容(如调整价款)或解除合同,以恢复公平。第三,程序要求不同。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通知对方并提供证明即可。而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非常严格,必须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请求,由司法机构裁决是否变更或解除,当事人不能自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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