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6-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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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供

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主线: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第一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讲的是《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单元讲的是《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四单元讲的是《诉讼法》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全书知识框架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在生活中 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民法典基础知识 《民法典》第1-4、7编 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侵权责任 民事权利与义务 人身权利 物 权 知识产权 保护创作——著作权 激励创新——专利权 点石成金——商标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 生命健康权 姓名、肖像权 名誉、隐私权 合同订立 违约责任 生活离不开合同 要约承诺订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单元体系 2.2 尊重知识产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 —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 —他物权 类型 取得方式(动产、不动产) 共有财产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建筑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抵押权、质权 一、保护创作 —著作权 三、点石成金 —商标权 二、激励创新 —专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知识体系 著作人身权(不可转让) 著作财产权(可转让) 发明专利(20年) 实用新型专利(10年) 外观设计专利(15年) 商标及要求 注册商标及要求(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 权利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 亲属权、配偶权、监护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人身权 具体来说就是权利和义务关系 知识导图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上节课学习的内容 物 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这节课学习的内容——物权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1 保障各类物权 目录 二 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 物尽其用——他物权 自主学习 第二课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含义、意义、法律规定) 2、财产权(含义、分类) 3、物权(含义、分类、基本原则) 4、所有权(含义、分类、所有权的取得方式、共有财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含义、类型) 2、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 3、担保物权(含义、类型) 引言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必须健全财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的保护。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我国对物权实行物权法定、平等保护等原则; 知识产权是财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保驾护航。 思考: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的兔子 市场上的兔子 私人财产 探究与分享P12 “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 野地里的兔子是无主的野兔,所有权不确定,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 1、财产制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权、合同、知识产权相关法律制度,是我国主要的财产制度。 (1)作用: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2)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什么是财产权?有哪些种类呢? ——基础性法律制度 2、财产权 (1)含义: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2)财产权种类: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股权等。(广义财产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提示】除此之外, 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探究二 情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物权编”,引起了某小区群众的热议。下面是其中的部分观点: “物权编” 的直接作用就是明确物的归属,定分止争。我要投入更多资金到自己的生意中去,大干一场! 企业老板老王: 科研人员小刘: “物权编” 是对劳动、知识、人才、创造的尊重,我要用自己的专利创办一家公司,为科技强国作出更多贡献! 国企高管张总: “ 物权编”对“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人财产所有权”做出了专门规定,激励人们爱岗敬业、积极创业!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结合上述群众的热议,谈谈你对保护财产权的意义。如何保护各类财产权? 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3)保护财产权的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4)国家保护财产权法律规定: ①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财产权 ≠赔偿 【注意】补偿:不带有惩罚性 赔偿:带有惩罚性 结合视频信息思考:物权是什么?物权的种类有哪些? 物权的“物”包括什么?物权有哪些原则? 探究三 3、物权 (1)物权的含义: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动产或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2)物权的分类 所有权 国家所有:文物、河流、矿藏等 集体所有:农村土地等 私人所有:李某自建房等 他物权 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 担保物权:房屋抵押贷款等 两个基本特征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不受他人干涉 (3)物的种类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具有固定、耐久、保值增值等特征)如房子、树木等。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存折、书籍、床、汽车 动 产 不动产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 房子 书籍 汽车 请判断哪些属于动产,哪些属于不动产? 林木 土地 存折 不动产:房子、树木。 动产:存折、书籍、汽车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3、物权 (4)物权的基本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①物权法定原则: (P13二段末) ②平等保护原则: (P13四段)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③物权公示公信原则:物权变动的事实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开。 (使第三人知道物权变动的情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任何基于对公示行为的深信,而从事相关交易的行为,即使公示有误,其交易行为也有效。)(补充) 案例分析 何小姐经人介绍看中了一套房子。双方谈妥价格30万元,根据双方购房协议书,何小姐支付了20万元,先搬过去居住,等办好产权转让后再交10万元。但是,近期房东张先生却告诉她说,不想卖了,愿把定金退还给她。何小姐很气愤,认为张先生看到房价上涨就违约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材料中何小姐是否享有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 何小姐没有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何小姐尽管已经在房子里居住,但由于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结合教材回答:何谓所有权?所有权有哪些类型、取得方式是什么? 探究四 Administrator (A) - 4、所有权 (1)含义: 权能 含 义 联 系 占有 指权利人对自己财产的实际管领和控制 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所有权是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在内的完整权利体系。这四项权利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使用 指权利人对自己财产的使用、运用 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指权利人通过自己的财产获得的收益(天然孳息或者法定孳息) 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权利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意志对财产进行处理、处置。 老王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注意:天然孳(zi)息:树上结果、母鸡生蛋、羊身上剪的羊毛,牛身上挤的牛奶等。 法定孳息:房屋出租收取租金、借贷利息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所有权是物权中最重要的也是最完整最全面的一种物权形式,有绝对性、排他性、永续性的特征 1.老王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登记过户。 2.老王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给小李,由小李居住。 4.老王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3.老王将此房出售、抵押、赠与等 (占有) (处分) (收益) (使用)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2)所有权的类型: 4、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所有权 文物、森林、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国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 房子、车子、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 ① 国家所有 ② 集体所有 ③ 私人所有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如:森林、矿山、河流 如:农村土地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的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使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名下。刘某与丁某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思考: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提示《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案中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刘某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相反,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王某 丁某 刘某 先出售(已付钱) 先行入住 过户登记 后出售 小刘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4、所有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问题: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不动产所有权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的几种特殊情形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 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相关链接 夏某在某商场购买一套茶具,因没有现货,需从仓库调取,与夏某协商后约定:夏某先付款,当日下午商场会指示仓库将茶具快递给夏某。夏某付款并留下快递信息后离开。第二天,夏某了解到,快递运输车因意外翻车,自己的快件在该车内已被损坏。 思考:夏某有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请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参考答案:没有。茶具属于动产,一般是通过交付实现动产所有权的转让。本案中,商场没有将茶具交付给夏某占有,故夏某没有取得该套茶具的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4、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交付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 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注意】动产所有权需登记而发生效力的特殊情形: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买家)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制度。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 (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 【拓展延伸:善意取得制度】 善意取得制度的构成条件:(补充) 1.标的物必须是依法可以流通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特别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流通物(如毒品、麻醉品)等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2.出让人无处分权,但目前又占有该动产。 (非财产所有权人) 3.受让人在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 (“善意”是指受让人对出让人无权处分财产的事实不知情。) 4.受让人有偿受让且价格合理。(以市场价为参考标准) 5.对动产或不动产已经完成交付或依法登记。(完成交付或登记) 例: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而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该案例中丙就属于善意取得。 甲回来后,电动车归丙,甲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不能再卖给第三人,第三人获得也无效。一般是归国家所有。通常在遗失后一定期限内无人认领。耕地时发现的物品,家具中房檐上藏的,河上海上的漂流物,没有主人的动物,禁止流通的动产包括毒品、非法武器、爆炸物、珍稀动物等 小陈在电子市场碰到一男子,该男子称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准备以目前市价的三折出售。小陈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要将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小陈不同意。 问:小陈能否取得该电脑的所有权? 分析: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并且支付了相应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但是该电脑是赃物,且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不属于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案例探究: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注意:盗赃物、遗失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法律禁止流通的动产不动产(毒品、麻醉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 (4)共有财产: 5、所有权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形式:财产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 比如桌子,沙发等家具 夫妻共有财产 比如夫妻共同买的房子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思考:所有权可以多人享有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知识拓展 【案例分析】 2023年7月,妻子王某背着丈夫李某,借用哥哥王某某的名义在市区买了一套房子,房产证写的是哥哥王某某的名字。没想到一年后哥嫂闹离婚,王某的嫂子认为这栋房子的所有权归其丈夫王某某,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要求与丈夫分割这栋房子。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2024年9月1日,王某诉至法院。 王某的嫂子有权分割这栋房子吗?理由是什么? 答:有权 理由如下:房产登记在哥哥王某某名下,在法律上哥哥王某某是该房子的所有权人;由于该房产在王某某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的嫂子有权参与分割。 例题1: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  ) 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张某的手机,应该承担归还失主或交给相关单位的法律责任,排除A。对于遗失物不适用于善意第三人,排除B。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入选。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没有必要返还刘某购机款,返还购机款应该由王某承担,故D错误。 C 例题2:甲将一套房屋转让给乙,乙再转让给丙,二人相继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丙翻建房屋时在地底下挖出一瓷瓶,经查为甲的祖父埋藏,甲是其唯一继承人。丙将该瓷瓶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情的丁,双方钱物交割完毕。现甲乙均向丁主张权利。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B.乙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 C.甲、乙有权主张丙、丁买卖无效 D.丁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 A 【解析】本案中,经过正常转让的是房屋,而不是瓷瓶,所以瓷瓶的所有权还是归原物主甲所有,丙将瓷瓶据为己有并卖给丁的行为损害了甲的合法权益,甲有权向丙请求损害赔偿,A正确,B错误。丙属于无权处分,但丙与丁之间的买卖合同有效,C错误。发现埋藏物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因此,丁不能善意取得瓷瓶的所有权,D错误。 探究与分享 2022年3月5日小林看中了小陈准备出售的一套房子,看房时发现小陈房中有一套高级音响,也有意收购,双方当场分别签订了房子和音响的买卖合同。小林付了房子首付和高级音响的全款并拉走了音响,双方约定2022年3月25日办理该房子的过户手续,并结清尾款。然而事后小陈觉得音响价格低了有点后悔,并于2022年3月20日向小林提出要补偿,双方协商不成,小陈就表示那房子和音响都不卖了,准备退还小林的房子首付和音响款项,要求小林退还音响。 思考: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2022年3月20日时,这套房子和音响的所有权归属及理由? 议题提示 ①音响所有权归小林。音响是动产,动产所有权取得依法交付即可。双方于3月5日签订了买卖合同,小林已经付清音响的全部款项并运走了音响,交付已经完成。 ②房子所有权仍归小陈。房子是不动产,其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虽然双方于3月5日签订了买卖合同,但3月20号双方还没办理过户手续。 物尽其用——他物权 二 议题二:怎样理解他物权? 议学知识: 1.什么是他物权?他物权有哪些类型? 2.保护他物权有什么意义? 3.什么是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哪些? 4.什么是担保物权?担保物权包括哪些?   实例1:农民老冯的家在农村,后来孩子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 实例:2:农民老王承包了村里的5亩地,因年纪大了就把地转包给小李耕种,小李每年向老王支付3000元租金。   实例3:农民老张承包了村里的5亩地,因经营需要他用这5亩地的使用权作为抵押,获得了银行2万元的贷款。 在上述三则实例中,农民老冯、老王和老张的物权有何不同?法律为什么规定不同类型物权?    探究六 1、他物权 (1)含义: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种类: 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实质: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分别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 (4)意义: 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l (l) -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1)含义: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主要内容: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没有所有权; 不能处分; 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 以占有为条件。 l (l) - 探究七   材料一:我国农村土地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制度,稳定土地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切实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 (1)如何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材料二:我国土地和房屋是分别实行管理的。农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村民只有占有和使用权。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 (2)如何理解宅基地使用权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材料三:对房地产商而言,在建造房屋之前需要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对购房者而言,“两证合一”已经走进生活,意思是指原“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不动产登记证” (3)你是如何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的?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2)主要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①地位: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为什么维护: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③如何维护: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经营权的流转: 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可以继承)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不变);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l (l) -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为完善农村集体产权相关制度,落实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的要求,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这将有利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和流转交易。 十九大有关农村土地的规定 相关链接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①地位: 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2)主要内容: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②权利内容: ③保护期限: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16页相关链接】《土地管理法》规定: 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注意:①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农村村民。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使用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的用途仅限于村民建造个人住宅,不能用于商用建设用地。 ③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④宅基地属于农村的土地。在城镇买的地不是宅基地。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2)主要内容:建设用地使用权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含义: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P17第一段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等。 l (l) -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 经营权 农民 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归纳小结:用益物权的主要内容 探究八   材料一:王某借公积金贷款买房后,拒不还款。县法院接到公积金部门诉状后及时开庭,判令拍卖被告抵押房屋,价款优先偿还公积金借款本息、利息、罚息和诉讼费、律师费。   材料二:2020年9月14日,亚太集团接到了绍兴市越城区法院《执行裁定书》。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亚太集团被质押的1100万股股票将被强制拍卖,以清偿债务。 探究问题:什么是担保物权?上述两则材料分别反映了哪两种担保物权?谈谈你对它们的理解?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分类: ——债权人通过抵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 ——债权人通过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 抵押权 质 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抵押 ①含义: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权利效力: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主要通过法院拍卖) 财产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③特征: 张三(债务人)抵押自己的房子(抵押物),向银行(债权人)借款100万,若到期张三不能履行债务。则双方协议后,银行有权以该财产通过以下方式,对价款优先受偿。 折价:就抵押物以折价的方式清偿债权达成协议,并由抵押权人银行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 拍卖:债权人有权委托拍卖机构拍卖用于抵押的抵押物。 变卖:将抵押物进行买卖也就是所有权的转让,以获得价款用以偿还抵押权人债权的行为。 l (l) - 3、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分类: ——债权人通过抵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 ——债权人通过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 抵押权 质 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注意:债权人——抵押权、质权 债务人——抵押、质押 质押 ①含义: ②权利效力: ③特征: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质押;典当)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多直接变卖) 财产可以是动产或不动产 ;不转移财产占有。 张三(债务人)质押自己的联想电脑(抵押物),向李四(债权人)借款1万。 债务到期前,电脑所有权归谁?电脑在谁的手中? (所有权:张三,电脑在李四手里) 若到期张三不能履行债务。则双方协议后,李四有权以该财产优先受偿。 l (l) - 【知识拓展】 虽然抵押的财产或物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但是,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民法典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①土地所有权; ②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③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l (l) - 案例感悟: 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 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后,要求乙尽快清偿余下的债务金额。 知识拓展 (3)留置权 留置权: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 例如:不交清医疗费不让抱走孩子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留置权: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时,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财产。 例如:不交清医疗费不让抱走孩子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 例如:按揭购房 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例如:典当获取资金 拓展区分:抵押、质押、留置权 不转移财产占有 转移财产占有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主体 所用权人 所用权人以外的其他权利人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权 权利内容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完全物权)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限制物权) 优先受偿 (限制物权) 期限 无期限的权利 有一定的存续期限(有限物权) 实现方式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联系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 比较所有权VS他物权 拓展延伸 “是否买方付了钱就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名称 所有权取得方式 动产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不动产 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用益物权 所有权归他人所有,不归受益人。 抵押权 所有权归债务人。 质押权 债务人如不履行债务,所有权归债权人所有。 【议一议】 课堂小结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财产权 含义 种类 保护财产权的原因、措施 物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财产制度:作用、地位 含义 物权类型:所有权、他物权 物的分类:动产与不动产 物权基本原则 所有权 含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国家、集体、个人所有 取得方式:依照法律规定登记或者交付 共有关系: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他物权——含义、种类、实质、意义 用益物权 含义 主要类型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担保物权 含义 分类 抵押 质押 易混易错辨析 1.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解析: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X 2.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解析: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3.财产权包括物权、所有权、他物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解析: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X X 4.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X 解析: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5.用益物权是对个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解析: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X 6.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解析: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 7.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但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归开发商享有。 解析: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X X 8.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X 解析:抵押是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1.(2023·海南高考)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提示: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①③符合题意。 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抵押和质押最主要的区别就是财产的转移,抵押是不会转移财产的占有的,而质押则会转移财产的占有,②错误。 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要处置就必须经过抵押人的同意或者进行起诉通过法院的判决,④错误。 A 学以致用 2.(2023·辽宁高考)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学以致用 D 提示: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①错误。 ②: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 3.(2024•湖南高考)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提示:C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 ③: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高考呈现 4.(2024•广东高考)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提示:B ①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③: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高考呈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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