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课堂导入:婚检报告的“秘密”
案例简介
小张与小李婚检,小张被查出患有某种传染性疾病。
小张请求医生保密,担心失去伴侣;小李则认为自己有权知情。
医生陷入两难:保护隐私,还是保障知情权?
核心问题:在亲密关系中,个体隐私与伴侣的知情权,边界在哪里?
1.7.2013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发生在我们身边的热点案例。小张和小李即将步入婚姻殿堂,但一份婚检报告却让他们陷入了困境。小张的健康状况是否应该告知小李?这个案例触及了我们今天要讨论的核心——权利的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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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问题
问题一
你认为医生应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为什么?
问题二
这个案例涉及到我们学过的哪些民事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应该注意什么界限?
1.7.2013
针对这个案例,我想请大家思考两个问题:第一,如果你是医生,你会怎么做?第二,这个案例涉及到哪些民事权利?这些权利的行使又该注意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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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答案
医生的处理原则
医生的处理需要在保护患者隐私和维护公共利益之间寻求平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生有义务为患者保密,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为了保护他人的生命健康权,可以适当突破保密义务。在这个案例中,医生应该首先劝说小张主动告知小李,如果小张拒绝,医生可以考虑将情况告知小李,但需要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对小张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核心法律冲突
这个案例涉及到隐私权和知情权。隐私权的行使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知情权的行使也不得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民事主体在行使权利时,必须注意权利的边界,不得滥用权利。
1.7.2013
好的,我们来公布一下答案。医生的处境确实两难,但法律给出了明确的指引:在保护个人隐私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对他人生命健康权的保护。这个案例主要涉及到隐私权和知情权的冲突。这告诉我们,任何权利的行使都不是绝对的,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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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二框: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第一目:民事权利有限制
第二目: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程标准
权利边界
理解民事权利行使的边界,懂得行使权利不得滥用。
权利限制
掌握名誉权、著作权等权利的行使限制。
相邻关系
理解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能够妥善处理邻里纠纷。
1.7.2013
接下来,我们来看一下本节课的课程标准。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需要达到三个目标:一是理解民事权利行使的边界;二是掌握名誉权、著作权等具体权利的行使限制;三是理解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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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
认同我国民事法律对权利行使的规范,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
科学精神
通过案例分析,培养辩证思维能力,能够理性看待权利行使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
法治意识
树立权利边界意识,养成依法行使权利、尊重他人权利的习惯。
公共参与
在生活中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妥善处理与他人的权利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1.7.2013
同时,本节课也致力于培养大家的四项学科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希望通过本节课的学习,大家能够不仅掌握法律知识,更能够将其运用到实际生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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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点
重点内容
民事权利行使的边界
不得滥用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权利限制
对名誉权、著作权的具体限制情形与适用条件。
相邻关系处理
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如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
难点攻克
界限判断
在具体案例中,如何判断权利行使是否超过必要界限。
权利冲突解决
当不同民事权利发生冲突时,应遵循何种原则进行协调与解决。
1.7.2013
在本节课中,我们需要重点掌握民事权利行使的边界、对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以及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同时,如何在具体案例中判断权利行使是否超过了必要的界限,以及如何解决权利冲突,也是我们需要攻克的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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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主体行使权利的要求
2、法律对人身权的界限(以名誉权为例)
3、法律对财产权的界限(以知识产权为例)
4、法律对物权的界限
5、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结合书本p.35-p.38,自主预习以下内容
案例一:“差评”的代价
案例回顾
小王因购买的手机存在问题给出差评,商家在要求删除未果后,竟将其个人信息公之于众,并进行辱骂和威胁。
问题探讨
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1.7.2013
现在,我们来看第一个案例。小王因为给了商家一个差评,竟然遭到了商家的“报复”。那么,商家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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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答案
商家的行为构成了侵权。首先,商家公布小王个人信息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其次,商家对小王进行辱骂和威胁的行为侵犯了小王的名誉权。商家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采取了非法的手段,损害了小王的合法权益,属于权利滥用。
核心结论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1.7.2013
答案是肯定的,商家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权。商家不仅侵犯了小王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还侵犯了他的名誉权。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进行,不能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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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的含义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2、民事权利行使的要求
(1)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2)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
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的,则构成侵权。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案例二:“知识”的边界
案例背景
某知名教授在学术讲座中引用作家作品并进行解读批评,被作家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告上法庭。
核心问题
教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其引用行为在何种情况下属于合理使用范畴?
本案的核心在于探讨知识产权保护与学术研究自由之间的平衡。
1.7.2013
我们再来看一个关于“知识”的案例。一位教授在学术讲座中引用了一位作家的作品,却被作家告上了法庭。教授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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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二答案
教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教授的引用是为了进行学术批评和研究,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因此不构成侵权。
1.7.2013
答案是否定的,教授的行为不构成侵权。这涉及到著作权的一个重要限制——合理使用。为了促进学术研究和知识传播,法律允许在特定情况下,对他人的作品进行适当引用,而不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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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A、含义: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B、特定情形:
a.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b.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d.为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A、含义: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这属于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B、特定情形:
a.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b.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
………
注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区别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易混易错
在作业中引用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一份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的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材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多台电脑安装软件。属侵权。
用于个人欣赏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
课堂练习
案例三:“阳光”的纠纷
案例详情
李某和王某是邻居,李某住南边,王某住北边。王某在自家院子盖两层小楼,影响了李某家的采光。协商无果后,李某将王某告上法庭。
核心问题
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为什么?
此案涉及相邻关系中的采光权问题,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法律纠纷。
1.7.2013
最后,我们来看一个关于邻里关系的案例。王某在自家院子里盖楼,却影响了邻居李某家的采光。王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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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答案
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王某在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时,没有考虑到邻居的利益,其建筑行为影响了李某家的采光,侵犯了李某的相邻权。
核心原则:不动产相邻权利人行使权利时,应相互给予便利,相互接受限制,不得损害邻人合法权益。
1.7.2013
答案是肯定的,王某的行为构成了侵权。这涉及到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应当相互给予便利,相互接受限制,不能只考虑自己的利益而损害邻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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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原因
①现实原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③法律依据: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2)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2、相邻关系的类型
(1)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2)相邻通行关系
(3)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4)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5)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等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的类型
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民事权利有限制
权利的含义
民事权利行使的要求
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知识小结
易错判断题
1. 公民享有言论自由,所以可以在网络上随意发表言论,不受任何限制。( )
2. 为了个人学习,可以随意复制他人的作品。( )
3.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不必考虑邻居的利益。( )
4. 新闻媒体在进行舆论监督时,即使报道失实,也不承担法律责任。( )
1.7.2013
为了检验大家的学习成果,我们来做几道易错判断题。请大家判断以下说法的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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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与解析
1. (错)
解析:言论自由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但公民在行使言论自由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
2. (错)
解析: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可以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但必须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3. (错)
解析: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4. (错)
解析: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捏造、歪曲事实等除外。
1.7.2013
我们来公布一下答案。这四道题全部都是错误的。大家可以看看解析,加深对这些知识点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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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堂演练
1. 下列行为中,属于滥用民事权利的是( )
A. 消费者对商品质量进行如实评价
B. 为了个人学习,引用他人已发表的文章
C. 在自己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影响邻居采光
D. 新闻媒体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2. 某公司在其产品宣传册中,未经授权使用了某明星的照片。该公司的行为侵犯了该明星的( )
A. 隐私权 B. 名誉权 C. 肖像权 D. 著作权
3. 相邻关系的实质是( )
A. 对不动产所有权的剥夺
B. 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C. 不动产所有权的转让
D. 不动产所有权的变更
1.7.2013
为了进一步巩固所学知识,我们来做几道随堂演练题。请大家认真思考,选择正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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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聆听,下节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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