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统编版||选必2《法律与生活》
核心素养 课标要求
1.政治认同:认同我国的诉讼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感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科学精神:掌握主要的诉讼权利。(重难点)
分析法律援助制度的适用情形。(难点)
3.法治意识:了解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主要诉讼权利,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树立权利意识。
4.公共参与:树立不滥用诉讼权利、自觉履行诉讼义务的意识。 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学习目标
01
诉讼权利面面观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在诉讼过程中,司法机关办理任何案件均应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等因素的影响,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重要宪法原则在诉讼领域的体现。
判断:对于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律师不必为其辩护
(×)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程序权利是指程序法所确认的权利,如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权、上诉权和辩护权、代理权、申请回避权等。
(1)适用情况: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实体权利是指实体法所确认的权利,如民法中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消费者权益法中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那些人可以担任?
①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P89相关链接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①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②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③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不存在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①律师;
②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地位不同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刑事诉讼中的辩护人与诉讼代理人
知识拓展
思考视频中体现的是公民的哪种诉讼权利?
观看视频
②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1)回避制度含义: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2)回避制度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意:
1.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回避制度中的回避主体
《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四条 在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相关链接
①自行回避:是前述人员发现存在法定事由后主动要求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②申请回避:是当事人等认为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并提出申请要求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③指令回避:是前述人员存在法定事由应当回避,但其本人未主动要求,当事人等也未提出申请,而由公安司法机关依照职权作出决定,命令其退出本案诉讼活动。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案例分析讨论
(1)本案法院驳回赵某的回避申请是否正确?为什么?
正确。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然而本案中因为王某与孙某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关系,因此赵某的回避申请并不符合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
(2)法庭上孙某的表哥是孙某的诉讼代理人,原告赵某能否申请孙某表哥回避?
不能。回避制度指出,在民事诉讼中,回避对象是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诉讼活动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而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旁听的近亲属等。
案例分析讨论
①两审终审: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②上诉自由: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两审终审制的例外是: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一审
诉讼
上诉
二审
→
→
→
③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公民享有哪些诉讼权利
P89相关链接三:上诉期限
想一想:公民对一审判决不服的任何时期都可以提起上诉吗?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实体) 裁定(程序)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法
院
的
组
织
结
构
最高人民法院
高级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
专门人民法院
①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②上诉应当提交书面上诉状,口头上诉无效
判决和裁定
判决 裁定
解决问题 案件的实体问题 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
目的 判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解决纠纷 有效指挥诉讼、推动诉讼进程
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数量
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若干个(比如因为疫情或其他原因,而改变做出新的裁定)
作出
阶段 只能在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可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
知识拓展
判断1:小张16周岁,涉嫌偷盗、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张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诉讼。
判断2:小强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晨晨打伤,晨晨的家长将小强告上法院,进行上诉。
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或者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刑事诉讼,故应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诉,不能直接上诉。
×
×
观点辨析
02
寻求法律援助
(二)寻求法律援助
1.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在生活中,一些公民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未到法定年龄、受教育程度较低、身体存在缺陷等
(二)寻求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1)含义: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2)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未成年人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刑期的、残疾人等
【注】法律援助制度≠司法救助制度
(二)寻求法律援助
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
①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穷人)
②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好人)
(2)在刑事诉讼中:
①对于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②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3)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二)寻求法律援助
4.法律援助的程序与要求
(1)程序: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2)要求: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申请
审查
办理
→
→
知识拓展
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法律援助的组织、责任主体:政府。
法律援助的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法律援助的形式:咨询、代理、辩护。
《法律援助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局(是行政机关,不是司法机关)应当设立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提供法律援助。
知识拓展
法律援助的对象
(1)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2)我国《律师法》规定: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的专业实施主体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可以提供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课堂小结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和内容
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
法律援助的审查及办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公民的诉讼权利
1.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检测
2.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D
课堂检测
3、某造纸厂未正常启用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水排入李某承包的鱼塘,致使大量鱼虾死亡,给李某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李某可以( )
①直接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②独自选择仲裁机构请求裁决造纸厂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③委托代理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④委托辩护人将造纸厂诉至法院请求判决排除妨碍并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课堂检测
4.某区在下辖乡镇打造多家“和顺茶馆”,邀请党员、群众及法律工作者担任人民调解员。当居民、商家、游客发生利益纠纷时,调解员以茶馆为载体,为其提供便捷、专业的服务,从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这种做法( )
①为人民群众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援助
②充分体现了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理念
③实现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
④创设了舒缓环境,使社会治理有温度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课堂检测
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有
①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④被告人不熟悉法律又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A.①③④ B.①②③ C.①②④ D.②③④
B
课堂检测
6.16岁的韩某因伙同他人入室抢劫并致女主人重伤而被捕,他自知罪恶深重,因此决定不委托辩护人。法院遂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法院这样做( )
①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罪责不定
②体现了刑事诉讼过程中对未成年人的特别保护
③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减轻罪行
④可以有助于法官正确、公正运用法律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课堂检测
Lavf58.46.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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