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5.2薪火相传有传承 导学案
【重点难点】
重点:了解继承、继承制度的意义,了解法定继承的顺序。
难点:理解继承权如何取得。
【预习新知】
考点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含义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给他人所有。
(2)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 。
(3)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 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 。
【特别提醒】: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②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2.债务清偿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 ,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 。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 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 的除外。
3.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 、 、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 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 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 、 、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2)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法律保障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 、 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这有利于继承人的 和整个家庭的 ,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考点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 处分其个人 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赠与遗嘱继承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 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 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 。
3.遗嘱的种类
(1)民法典规定,遗嘱有 、 、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自书遗嘱:由 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 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4)打印遗嘱内容打印后, 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 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 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特别提醒】: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根据所学,完成表格】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易错易混】
1.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继承人。
2. 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称为遗产。
3. 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遗产。
4.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签名即可。
5. 继承就是子女对父母合法财产的继承。
6. 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
【课堂探究一】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课堂探究二】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 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拓展延伸】
反思问题:1、依据目标,我学会了什么 2、在课上学习环节反思错在哪;为什么错;哪还没学会 3、给出新情境或任务,是否会用以学的知识、方法、思维方式去解决问题 4、在自主学习和合作探究学习当中,自己是怎样学会的,怎样参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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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薪火相传有传承 导学案解析
【重点难点】
重点:了解继承、继承制度的意义,了解法定继承的顺序。
难点:理解继承权如何取得。
【预习新知】
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的含义
(1)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3)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2.债务清偿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3.继承方式
(1)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
(1)继承法规定,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
(2)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法律保障
(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这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遗嘱继承重意愿
1.遗嘱的含义: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2.遗赠与遗嘱继承
(1)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2)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3)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的种类
(1)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4)打印遗嘱内容打印后,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4.遗嘱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特别提醒】: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易错易混】
1.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
2.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3.遗嘱继承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4.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遗嘱内容打印后本人签名的遗嘱不属于自书遗嘱。
5.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这里的继承人可以是子女,也可以是其他身份;被继承人,可以是父母,也可以是其他身份。
6.法定继承一般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规定遗产继承人的基础上由法律直接规定其继承顺序、分配原则。并不是所有有血缘关系的人都可以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还分级,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或放弃继承权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课堂探究一】
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小潘的经过辛勤劳动,终于还清父亲去世时留下的债务,是讲诚信的表现,体现了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课堂探究二】
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1、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黄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继承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法定继承,他是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黄丙接受遗产的身份是受遗赠人;接受遗产的条件是遗赠,依据黄甲生前所立遗赠将遗产赠与黄丙,黄丙才获得。
2、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因此,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有效,按遗嘱处理遗产,东边两间房和北边一间房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小儿子继承。
【拓展延伸】
反思问题:1、依据目标,我学会了什么 2、在课上学习环节反思错在哪;为什么错;哪还没学会 3、给出新情境或任务,是否会用以学的知识、方法、思维方式去解决问题 4、在自主学习和合作探究学习当中,自己是怎样学会的,怎样参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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