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教案--2025-2026学年高二上学期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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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历史 |
| 教材版本 |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
| 类型 | 教案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98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1-09 |
| 更新时间 | 2026-01-09 |
| 作者 | 王巍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6-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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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 0.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教案聚焦当代中国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以“法治与德治如车之两轮”导入,梳理从新中国成立到新时代法治建设(如1954宪法、2020民法典)与精神文明建设(如核心价值观)的历程,搭建历史脉络学习支架。
资料以时空观念构建阶段特征,通过史料实证(分析宪法文本、民法典案例)和合作探究(“法制”与“法治”辨析),渗透唯物史观与家国情怀,助学生理解国家治理现代化,提升教师教学效率与学生核心素养。
内容正文: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课程标准:
了解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成就,了解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方针及其成效。
核心素养:
1.时空观念:认识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所处的特定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2.唯物史观:分析我国法治建设与时俱进的特点,加深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认识。
3.史料实证:引导学生获取可信史料,努力重现现代中国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历程,培养学生筛选、辨析史料的能力。
4.历史解释:深刻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伟大历史意义,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5.家国情怀:培养学生崇尚法治的精神和民主法治意识,加深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形成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感和道德情操。
教学重难点:
1.当代中国的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取得的成就。
2.当代中国不同社会时期与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发展的关系。
教学方法:
讲授法、合作探究法、任务驱动法、多媒体辅助教学法。
教学过程:
新课导入:
法治是社会运行的基石,精神文明是民族进步的灵魂。法治与精神文明相辅相成,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硬实力”与“软实力”。法治合乎世界大势,德治具有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基础。道德是永恒的主题,任何国家的治理都离不开道德教化。中国领导者强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两手抓,把法治和德治比喻为“车的两轮”。于是,法治、德治顺理成章地成为当今中国治理的方式。
基础知识:
一.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基石,从1949年《共同纲领》奠定政权合法性基础,到1954年首部社会主义宪法确立人民民主原则;从改革开放后1982年宪法全面修订,到2018年宪法修正案完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从“依法治国”方略写入宪法,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战略布局的推进——这一历程体现了法治从“有法可依”到“良法善治”的深刻转变。法治建设不仅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制度支撑,更通过法律体系化、人权保障制度化和司法改革深化,推动社会公平正义与公民法治观念的同步提升,为精神文明建设注入持久动力。
1.法制建设的初创时期:20世纪50年代。
⑴开端: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临时宪法)等文件。
⑵性质:社会主义国家实施的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制度。
⑶成就:
①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②1954年的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又称“五四宪法”,于1954年9月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共4章106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第一部宪法,也是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是在对建国前夕由全国政协制定的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进行修改的基础上制定的。
⑷意义:
①确立社会主义中国政治、立法、司法制度。
②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
2.法制建设遭到严重破坏时期:1966—1976年。
“文化在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3.法制建设新发展时期:20世纪80年代。
⑴背景:
①“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②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⑵成就:
①1978年底,十一届三中全会,强调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法制建设“十六字方针”)要保证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有法可依”是指要制定反映以工人阶级为领导的广大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的、确认和保护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法律、法令、条例、决议、命令和地方性法规,等等。有法可依是确立和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的前提。
“有法必依”是普遍守法的原则,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可靠基础。普遍守法就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公职人员、社会团体及全体公民都必须守法。
“执法必严”是特别针对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讲的。这是社会主义法治实现的重要条件。执法必严,首先要求社会主义国家的一切行政机关和检察、审判机关的行为,必须有法律上的根据,不得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违法必究”是指在社会主义国家里任何人,不管地位多高、功劳多大都没有违法、犯法的特权;任何人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被及时揭露,依法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有力保障。
②1982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前后,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一批基本法律。
⑶意义: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4.法治建设完善时期:20世纪90年代。
⑴背景:20世纪90年代,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⑵措施:
①1997年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法治”是法律的运行状态和过程,表达了支配与服从的关系,必须在法律的规范之下,不允许有法律之外和法律之上的特权;而法制是一个静态的概念,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必然是最终实现法治。一字之改,体现了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信心。
②1999年和2004年,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发展。
③到2010年,我国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⑶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意义:
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②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
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④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5.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时期:中共十八大以来。
⑴背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
⑵措施:
①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
②立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③法治: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④司法:深化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⑤治国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方针。
⑶成就:
①民生:修改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
②宪法修正案: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全社会共同意愿。
③民法典: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
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当代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基石,与法治建设共同构成国家治理体系的“双轮驱动”。从邓小平提出“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到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这一历程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在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上的智慧。通过分析思想解放运动、教育体制改革、文化繁荣政策等内容,我们将理解精神文明建设如何为国家发展注入精神动力,塑造公民道德品格,成为民族复兴的精神支柱。
1.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1949-1976年。
⑴背景:面对百废待兴、物质匮乏的困难局面,中国人民发扬英勇奋斗和艰苦奋斗精神,涌现出大批英雄模范集体和个人。
⑵表现:
①道德风尚:艰苦奋斗、健康向上。
②政治氛围: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
③行动准则: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④人际关系: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
⑶意义:极大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热情和干劲,推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取得巨大的成就。
2.改革开放后:1978年后。
⑴背景:
①内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②中央推动:中共中央颁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号召并鼓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⑵表现:
①20世纪80年代:“五讲四美三热爱”是精神文明建设最响亮的口号,即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
②20世纪90年代: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系列创建活动,对促进社会风气好转起了积极作用;1994年,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
③思想道德建设:2001年,中共中央在总结以往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
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供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
⑶意义: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中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006—至今。
⑴历程:
①提出:2006年10月,中共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
②形成:2007年,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
③完善:2012年,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简明扼要、便于传播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⑵内容:
①国家层面:富强、民主、文明、和谐。
②社会层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③个人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间的关系:
①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
②“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③“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反映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属性,是我们党矢志不渝、长期实践的核心价值理念。
④“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
⑷意义:
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杨善洲、黄大年等一大批全国道德模范。
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重难点突破:
1.“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改为“治”的认识。
⑴法制:指法律和制度,是法律制度的简称,是制度范畴,是一种实际存在的东西。其本质是一个国家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到法律监督等方面,都有比较完备的法律和制度。
⑵法治:法律统治的简称,是一种与人治相对应的治理社会的理论、原则、理念和方法,用法律科学管理。法治的基本要求是严格依法办事,法律在各种社会调整措施中具有至上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不是当权者的任性。
⑶关系:前者:产生和发展于所有国家;后者:产生和发展在民主制国家。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要实行法治,必须具有完备的法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制的发展前途是最终实现法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特点及意义:
⑴特点:系统性、继承性、民生性、时代性。
⑵意义:
①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②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③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 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④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3.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作用:
⑴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全民族力量,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必须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国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总过程。
⑶公民道德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对社会的政治经济发展有巨大的能动作用。
⑷关系:爱国主义教育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和有效途径;思想道德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对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有巨大能动作用。
4.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关系:
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只有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精神文明才是可靠的、持久的
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支撑和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也离不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促进和保障。
⑵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和落地生根的过程。
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统一于实现民族复兴的伟大事业中。
5.我国依法治国的原因、特点:
⑴原因:
①吸取历史的教训。
②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
③同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群众期待、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相比,法治建设还存在许多的问题。
⑵特点:
①民主政治建设与法治建设相结合。前者是后者的内容与基础,后者是前者的体现与保障。
②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经济根基和根本任务。
③中共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领导力量、必要条件和成败关键。
④马克思主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指导思想和理论基础,马克思主义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精神支柱。
⑤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⑥增强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6.全面认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⑴概念: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过程中,精神生产和精神生活发展的成果。主要表现为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
⑵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科学文化建设。思想道德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问题;科学文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整个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
⑶地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⑷作用:
①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②精神文明建设对物质文明建设起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为其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④是实现中华民族全面振兴的强大思想武器。
⑸经验:
①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是关键。
②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是保持社会主义文化先进性的根本保证。
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是社会主义文化的价值追求。
④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⑤处理好古今中外文化关系,推动中华文化推陈出新、守正创新。
⑥坚持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相协调,充分重视精神文明建设。
⑦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创新精神文明建设形式。
⑧不断完善法规制度,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⑨宣传教育与树立典型相结合,不断增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
概念解释:
法治建设:
就是按照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下,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制度。表现在完善立法,严格执法,大力普法。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治国方略,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本课小结:
法治是社会运行的基石,精神文明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从“八二宪法”确立依法治国方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从司法体制改革保障公平正义,到法治政府与法治社会的协同推进,中国正以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式维护公民权利、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凝练,到文化自信的全面提升,中国在物质文明跃升的同时,持续塑造着民族的精神品格与文化软实力。本课将通过具体史实与政策解读,揭示法治与精神文明如何相辅相成,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硬实力”与“软实力”。
板书设计:
教学反思:
本课内容理论性较强,相对比较枯燥。对于高二的学上而言,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困难。在具体教学中,多采用视频、图片等形式,力求将课堂内容拉近,加深学生的理解。通过学生活动,在活跃气氛、吸引学生注意力的同时,培养学生自主探索能力和历史学科素养。但存在一定的不足。由于主客观因素,教师对核心素养把握稍显不足,深度上略有欠缺。与政治学科知识连接准备也不够充分,未能有效促成学生在已有知识上生成新知识。在今后的教学中,如何融合政治知识但又能凸显历史学科特色,有待进一步思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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