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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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核心讲解所有权(定分止争)与他物权(物尽其用),通过《商君书》典故、“一房两卖”等案例导入,从财产权地位、物权原则到所有权取得方式、他物权分类层层递进,辅以自主学习问题、表格对比等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案例丰富且贴近生活,如善意取得分析、小汪家征收补偿情境等,结合法治观念(强调物权法定与平等保护)和政治认同(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采用表格对比(所有权与他物权区别)、连线练习等方法,助学生深化法律认知,教师可直接利用结构化素材提升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自主学习
第一框 保障各类物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的含义、地位P12
2.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法律规定、类型? P12-13
3.物权的含义、类型和基本原则?P13
4.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和取得方式?P13-14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5.他物权的含义、类型和目的?P16
6.用益物权的含义和类型?P16
7.担保物权的含义和类型?P16-17
【结合《疑难破》,阅读教材P12-17,找出问题答案,圈画课本知识点,标出疑惑点。
(5分钟)】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1
P12 探究与分享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野地里的兔子
私人财产
市场上的兔子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
野地里的兔子
所有权不确定
市场上的兔子
所有权的归属已确定
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分析:“野地”与“市场”两个情境的区别在于兔子的归属权是否确定。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
分析: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财产制度 含义地位
2.财产权 意义
法律规定
含义种类
财产制度是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的制度,
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包括物权(有形物)、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①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③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财产权
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公共)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私有);
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赔偿)
【P14相关链接】数据、网络虚拟财产受法律保护
3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种类
地位
原则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物权是最基本的财产权。
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P13名词点击】物权法上的特定物指的是有形物,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移动不损害其价值。如书籍、钢琴、汽车、存折。
不受他人干涉
(二)物权
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
4
动产 不动产
教材
手机
自行车
学校的房子
房子下面的土地
校园的树木
仓库里的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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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与分享
议一议:下列物品哪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教材P15)
【案例探究】
因阿克苏迁改工程项目建设需要,需对片区规划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实施征收。老张是该片区居民,其农村宅基地和闲置已久的承包地恰巧都被征收,但老张自认为土地是归自己所有,拒不配合,索取高额征地拆迁费,做起了钉子户。
老张是否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什么是所有权?
分析:老张不具有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只具有使用权。农村的宅基地与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
(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主体不同
分类
取得方式
不动产
动产
善意取得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意:所有≠占有;四项权利可以是完全由物的所有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水流、矿藏、森林、城市的土地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
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如房子、车子等。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对财产的最终处置,转让、消费、出售
拓展延伸:所有权取得方式
取得方式 阐释 特殊情形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可以不登记】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②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P14相关链接】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笔记补充】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三)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含义
主体不同
分类
取得方式
不动产
动产
善意取得
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意:所有≠占有;四项权利可以是完全由物的所有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人相分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如文物、水流、矿藏、森林、城市的土地等
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等
私人所有: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如房子、车子等。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是指无权处分人将他人的动产转让与第三人,若第三人取得该动产系出于善意,则确定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权人不能追回的法律制度。
对财产的最终处置,转让、消费、出售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善意取得】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善意第三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知识拓展】善意取得制度
1.构成要件(1)转让人无处分权;(2)受让人为善意(不知情);(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交付给受让人。
2.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1)动产、不动产。(2)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1)所有权发生转移(直接效果)善意受让人取得物的所有权,原权利人丧失原物所有权。
(2)赔偿请求权(间接效果)原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之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4、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盗脏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
如:B将从朋友A处借来的相机,卖给不知情的C,并当场交付
拓展延伸:所有权取得方式
取得方式 阐释 特殊情形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①无权处分(合法占有)+②善意第三人(不知情)+③合理价格交易支付+④已经登记或交付。
如:B将从朋友A处借来的相机,卖给不知情的C,并当场交付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盗脏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笔记补充】
(C拥有该相机的所有权)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可以不登记】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②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P14相关链接】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笔记补充】
案例二:陈某在电子市场碰到一名男子,该男子称自己有一台全新的笔记本电脑,可以市场价格的三折出售。陈某到其住处,付钱后取走电脑。三个月后,警察找上门来,原来该男子是一盗窃团伙成员,电脑是其行窃所得。警察将该电脑作为赃物。
上述案例中陈某能够取得电脑的所有权?
P14 探究与分享
【答案】①电脑属于动产,所有权取得应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②根据动产善意取得制度,尽管商品的卖方并不是真正所有权人,但买方如果是善意与之交易(即:不知情),并支付了合理价格,则同样能够取得该动产所有权。
③但由于小陈以过低的价格获得,且该电脑是盗赃物,并不适用动产善意取得,小陈不能取得电脑所有权。
(2)买方付钱并不是取得商品所有权的最终条件,因此,买房尽管付了钱,但并没有合法取得所购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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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一房两卖】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刘某与丁某就该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议。
上述案例中房屋的所有权属于谁?
P14 探究与分享
【答案】归属于刘某。【断案、得出结论】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法律依据】王某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的名下,所以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归刘某。【案情分析】
《法律与生活》主观题答案构成:断案+法律依据+案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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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延伸:所有权取得方式
取得方式 阐释 特殊情形
不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物权善意取得的构成条件:①无权处分(合法占有)+②善意第三人(不知情)+③合理价格交易支付+④已经登记或交付。
如:B将从朋友A处借来的相机,卖给不知情的C,并当场交付
◇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盗脏物、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笔记补充】
(C拥有该相机的所有权)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可以不登记】①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②依据法律文书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法律文书生效时发生效力;③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P14相关链接】
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价值较大的动产,如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笔记补充】
共有财产 含义
形式
合伙人共有财产
比如合伙人共同出资开的饭馆
(四)共有财产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拓展:
共有财产包括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共有者共同处理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P15探究与分享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参考答案:(1)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注意: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特征是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以占有为条件。
(1)含义: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两类。
a.含义: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无处分权)
a.含义: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用益
物权
b.类型:①土地承包经营权
②宅基地使用权
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
物权
b.类型: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2)类型
(3)目的:是为了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在他人所有的物上所享有或设定的权利)
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用益物权
【相关链接】三权分置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所有权归集体;承包权归农民;经营权可以流转 例: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含义
主要内容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民
农民
权利人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原因)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建设用地所有权属于国家)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不能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等
拓展延伸:
1.★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是一种他物权。其基本特征是:①没有所有权;②不能处分;③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④以占有为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3.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P16相关链接】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①对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签订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合同有效。
②对于宅基地流转处于非试点地区的,农民出售其宅基地上的房屋给城市居民或者出售给不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该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应认定无效。
③试点地区宅基地买卖的3个条件:
A.购买方必须是农村户口;B.买卖双方户口必须在试点区内;C.买方必须具有宅基地资格:由于“一户一宅”政策,购买方必须具备宅基地的资格,通常需要放弃原有的宅基地,实行“买新退旧”的原则。
探究与分享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2)原因: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小汪家可以获得相应的占用土地补偿。
参考答案:(1)
①商品房和农村老家的三间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农村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
——所有权
用益物权
征收与征用的区别
(1)含义不同。
征收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所有的财产上的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行为。
征用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强制取得原属于私人或集体的财产的使用权的行为。
(2)在法律效果方面,征收得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所有权得改变;征用的法律效果是私人或集体财产使用权的改变。
(3)在补偿方面,在征收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已经移转,因此不存在返还财产的问题,应当依照法定标准对征收人进行补偿。在征用的情况下,因为所有权没有转移,如果标的物没有毁损灭失,则返还原物即可;若毁损灭失,则应当予以补偿;
(4)在适用条件方面,征用一般是在临时性、突发性的紧急状态中适用,如抢险、救灾、战争等;
(5)在适用对象方面,征收的适用对象限于不动产;征用的对象包括不动产和动产。
材料一 云芳的父母为了让她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决定换购一套地段较好的住房,但手头缺钱。房地产公司说可以办理“按揭贷款”,也就是用他们所要购买的商品房作担保,现在入住,以后逐月还款。
材料二 有时人们在街上可以看到有些铺面上写着一个大大的“当”字,类似于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当铺,但现在我们管它叫“典当行”。人们如急需用钱,可以用自己的财产作担保,获取相应的资金,并可在到期还清钱款后取回该担保财产。
法律上把这两种担保方式分别称作什么?它们各有什么特点?
提示:材料一提到的购房“按揭贷款”,实际上就是抵押,即银行向顾客发放贷款(借款合同),顾客向房地产公司购房(买卖合同),顾客将该房屋抵押给银行(抵押合同),从而银行享有抵押权。
材料二提到的“典当行”,实际上是质押。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就在于是否将担保的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而且抵押的财产通常是不动产,质押的财产主要是动产。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担保物权
含义
主要内容
担保物权是(债权人)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 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动产、不动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如:房子按揭贷款)
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主要通过法院拍卖)(债权人享有)
质押
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①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进行质押担保。(如:汽车质押;典当)
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多直接变卖)(债权人享有)
抵押权(债权人享有) 质押权(债权人享有)
含义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P17名词点击】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P17名词点击】
案例 如房子按揭贷款(补) 如汽车抵押给别人(补)
对象 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补) 通常是普通的动产。(补)
特点
权利实现
(1)签订抵押合同。
(2)不动产抵押权要登记才生效;
动产抵押权抵押合同生效时生效,登记可对抗善意第三人。
(3)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补)
(1)签订质押合同;
(2)交付即生效(补)
(4)债权、股权、知识产权要登记生效
(5)债权人占有质押物(补)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补)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补)
知识拓展 区别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留置权:指当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债务时,合法占有债务人动产的债权人有权留置动产并享有对该动产的优先受偿权例如:不交清医疗费不让抱走孩子(不交清维修费不让开走汽车)
抵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动产、不动产均可)例如:按揭购房
质押: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也可以进行质押担保)
例如:汽车典当获取资金
连一连
土地承包经营权
抵押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质押权
房子所有权
汽车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动产所有权
不动产所有权
所有权
他物权
课 堂 练 习
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区别 所有权是完全的财产权,权利人可以支配其所有物,依照自己的意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并享有其利益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不完全的财产权,它针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而设,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的,财产的所有人可以将其财产设定抵押或者质押,一旦债务不能得到清偿,债权人就可以将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目的是为了取得物的交换价值。
联系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属于民法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之利益的权利。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区别与联系
【注意】区分所有权和他物权:所有权对物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但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因为对物不享有所有权。
【案例分析】甲、乙(均为某村村民)订立借款合同一份,作如下约定:甲借给乙10万元,乙交付甲一件做工精美的黄金饰品作担保,3年后乙归还本金和利息,甲归还该饰品,如乙无力还款,则该饰品归甲所有。3年后,乙想给女儿置办嫁妆,想将饰品要回,甲拒绝,声称已经赠给姐姐,乙故以侵犯饰品所有权的名义将其告上法庭。
关于此案,法院应该作何种判决?
答案 甲、乙借款合同是质押合同,质押物为乙交付给甲的饰品,将其作为债权的担保,合同成立。
乙没有按期还款,甲作为债权人有权将饰品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但不能占为己有。
所以法院应该判决乙尽快还清10万元债务,甲将饰品退还,或者甲可通过质押物品的处理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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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各类物权
所有权
(自物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分类
取得方式
不动产——登记
动产——交付
善意取得
他物权
(占有、使用、收益、抵押、质押)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动/不动产;不转移占有
质权——动产;转移占有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个人或共有财产)
(有形物)
总结1:各类物权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财产制度
法 律保 护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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