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单元 第5课 第1框 家和万事兴(教用Word)-【金榜题名】2025-2026学年高二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同步学案(统编版)
2026-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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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家和万事兴 |
| 类型 | 教案-讲义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6-2027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136 KB |
| 发布时间 | 2026-03-06 |
| 更新时间 | 2026-03-06 |
| 作者 | 梁山启智教育图书有限公司 |
| 品牌系列 | 金榜题名·高中同步学案 |
| 审核时间 | 2026-01-0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5782622.html |
| 价格 | 2.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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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讲义为高中思想政治“家庭与婚姻”单元第五课第一框内容,聚焦“家和万事兴”主题,系统梳理“育小职责大”中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监护职责与权利,以及“敬老是义务”中成年子女赡养义务、意定监护制度及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的法律责任,构建家庭关系法律与道德规范的知识支架。
资料以议题探究(如刘某夫妇离婚后子女抚养案例)、判一判/想一想互动设计及典例分析为特色,融合法治观念(民法典条文应用)与道德修养(家庭美德培育),通过案例研讨与练习巩固,课中助力教师以案释法,课后帮助学生查漏补缺,强化家庭责任意识。
内容正文: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程标准
1.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搜集有关校园安全的纠纷,分析学校、家长、教师、学生承担责任的不同情形,增强安全意识。
3.以“常回家看看为什么要立法”为议题,引用自己的经验或家人的感受,说明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第一框 家和万事兴
[本框概览]
本框题讲述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本框题包括两目。
第一目“育小职责大”,阐述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本目阐述了亲属关系中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第二目“敬老是义务”,阐述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及侵犯家庭成员权利承担的法律责任。本目阐述了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侵犯家庭成员权利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育小职责大
1.家庭关系
(1)在亲属关系背后,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最为密切。
(2)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2.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1)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
①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
①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3.父母对子女的权利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二、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1)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2)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1)内涵
民法典专门规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 监护职责。
(2)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1)行为
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
(2)承担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判一判]
1.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背后,存在着亲属关系。( )
2.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 提示:在亲属关系背后,存在着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 提示: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想一想]
1.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吗?
提示:应当。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监护职责,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在最近一期的某综艺节目中某嘉宾表示为了阻止父亲再婚不惜以“断绝父子关系”相威胁。他这样做合法吗?
提示:不合法。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要求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
议题一 育小职责大
刘某夫妇有一个4岁的儿子。 2021年10月,二人离异后儿子随妻子薛某一起生活,2022年8月,薛某让儿子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支付生活费。
探究1 与我们联系最密切的是哪种家庭成员关系?
提示: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子女关系与我们的联系最为密切。
探究2 刘某夫妇离婚后,刘某要支付生活费,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什么义务?
提示:抚养义务。
探究3 薛某让儿子改姓薛,刘某便不再支付生活费,刘某的做法正确吗?
提示:不正确。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根据婚姻法,父母与子女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解除,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就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或全部。
探究4 如果薛某再婚,她的儿子与继父之间的权利义务是不是要大打折扣呢?
提示:不是。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于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全面认识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这是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或者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者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未成年子女由父亲还是母亲抚养,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另外,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1)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2)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直到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3)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责任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3.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在未成年子女给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典例 1] 7岁的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11岁的梅梅生病了,妈妈领她到卫生室打针。以上两则事例分别体现了( )
A.抚养 教育 B.教育 保护
C.保护 抚养 D.教育 抚养
解析:选D 刚刚因撒谎被爸爸罚站,是爸爸对刚刚的教育;妈妈领梅梅看病,体现家长对子女的抚养。
议题二 敬老是义务
2022年4月23日,普安县公安局白沙派出所接警处理一起长期虐待老人的案件。白沙乡一村民长期虐待自己80多岁的老母亲,长期辱骂、殴打、不给吃饭等,公安机关查实后,这名男子被依法行政拘留。虐待自己的老母亲,简直太不应该。孝敬老人是每个人的最基本的责任和义务。
探究1 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哪些?材料中涉及哪一行为?
提示:家庭中,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材料中涉及虐待的行为。
探究2 公安机关对该男子的处罚是否合法?为什么?
提示:合法。依据民法典,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全面理解敬老爱老是公民的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谅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但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3.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
(1)家庭暴力: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2)遗弃:是指有义务扶(抚)养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而拒绝扶(抚)养的行为。
(3)虐待: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给治、强迫超体力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肉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4.制止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措施。
依据民法典,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的判决。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典例 2] 由于父母离异,小武的学习成绩直线下降,并开始出现厌学情绪,每次考试后,小武的爸爸就借口小武考得不好而打骂他。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小武爸爸管教小武是正确的
B.小武爸爸打骂小武是家庭暴力行为
C.小武妈妈无探望权
D.小武妈妈是遗弃孩子
解析:选B 小武爸爸打骂小武是家庭暴力行为的表现,属于虐待子女的行为。
1.下列各项中,既是父母的义务,又是父母的权利的是( )
A.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
B.对未成年子女的保护和教育
C.对自己父母的赡养和扶助
D.起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
解析:选B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这同时也是父母的权利,B符合题意。
2.孙华今年13岁,父母以其学习成绩不好为由,让他到城市的一家餐馆打工。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学习不好就得好好干活
B.孙华的父母对孙华未尽到教育义务
C.孙华已满13岁,能干与其年龄相应的活
D.孙华只有靠自己的劳动才能走向独立生活的道路
解析:选B 孙华13岁,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应让孙华入学接受学校义务教育。孙华还只是一个少年,父母以其学习成绩不好为由,让他到城市的一家餐馆打工,这表明父母对孙华未尽到教育义务,B符合题意。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对象是( )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③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④老年人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解析:选D 民法典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②③正确。老年人可以是①②③中的任何一种情况,而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对象只能是②③,因此④不符合题意。
4.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由此可以看出“扶养”与“抚养”的区别是( )
①“扶养”指平辈亲属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扶助
②“扶养”指的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教育保护
③“抚养”指平辈亲属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扶助
④“抚养”指的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教育保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 依题意知,“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依据教材知识可知,这里的“扶养”与“抚养”的区别主要是:“扶养”指平辈亲属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扶助。“抚养”指的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教育保护,①④正确;“扶养”应该是指的是平辈亲属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扶助,②说法错误;“抚养”应该是指是长辈对晚辈亲属的教育保护,③说法错误。故选B。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乙夫妇有三个儿子,均已各自成家。甲与乙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好,基本上没有劳动能力,生活十分困难。不得已,老两口向三个儿子提出要赡养费。对此,大儿子认为自己虽为长子,但父母从未宠爱过自己,且自己最早独立生活,没有再向父母要过钱,没有赡养义务;二儿子认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本身已十分困难,没有能力赡养父母;小儿子说可以让父母来与自己同住,但是不负担任何生活费用。
(1)三个儿子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
(2)甲、乙该怎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解析:第(1)题,考查父母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第(2)题,考查制止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措施。
答案:(1)三个儿子的观点都是错误的。因为依据法律规定,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其中子女赡养父母的条件是:①父母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②子女须成年且有赡养能力。所以,大儿子、小儿子应履行赡养义务,二儿子若确实没有赡养能力可暂不履行,但应担负起从精神上、生活上对父母关心、照顾与照料的义务。
(2)甲、乙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村委会(居委会)或所在单位申请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对有赡养能力但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且情节恶劣的,可以依法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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