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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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民事权利与义务”,系统讲解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及民法基本原则,通过“捡到饭卡是否违法”等生活案例导入,构建从民法调整范围到权利义务关系的知识脉络,辅以案例分析、表格对比等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融合法治观念与道德修养,以“拾金不昧领酬金”案例解析权利义务统一,借朱云飞改名案例阐释公序良俗原则,采用探究式学习与思维导图作业,助学生提升法治意识,教师可高效开展案例教学与考点突破。

内容正文:

法律 与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程序法 全书知识框架 1 透视民法与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 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解析民法 基本原则 必要性 内涵 具体内容(6个) 一、 生命健康俱可贵 姓名肖像受保护 名誉隐私不可侵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人身自由与人格尊严 隐私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课知识体系 在 生 活 中 学 民 法 用 民 法 认真对待民 事权利和义务 积极维护 人身权利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3 一、考点考向 课程标准 考情预测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从命题内容上看,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民事行为能力(完全、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中相关内容是高考考查的重点; 从考查形式上看,选择题和非选择都有考查,案例分析类是考查的重点; 命题常常结合公民法律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来进行考查。 考情回顾 考点 考题 考情分析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2024·黑吉辽、湖南;2023·福建、湖北(选、主); 2022·天津、北京、 高考试题往往着眼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和财产权、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等,提升学生运用必备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研究探索、语言表达能力,及信息获取、理解掌握、知识整合等能力。命题形式上选择题、主观题均有,主观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以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3·全国新课标、海南、山东、辽宁(主); 2022·山东(主观)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2024·广东、湖南; 2023·海南、湖北、湖南(主观); 2022·山东;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湖北、山东(主); 2023·辽宁、海南(主)、广东(主); 2022·山东、辽宁;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024·北京、湖南、广东(主)、新课标卷(主); 2023·湖南、北京高考(主)、山东(主)、江苏、海南(主)、河北; 2022·(选、主)、北京。 5 1.在路上捡到别人的饭卡,并用该饭卡在食堂吃饭,违法吗? 2.李四在彩票站买彩票但没有付款就刮开彩票,发现中了8万。彩票店老板说李四没有付款,所以彩票不是李四的,不能兑奖。中奖彩票是李四的吗? 3.寒假里,你自己拿着5000块的压岁钱买了一部手机,父母可以要求商场退货还款吗? 4.父亲去世时,母亲腹中的胎儿能否继承父亲的遗产? 5、父亲姓朱,母亲姓周,可以给孩子起名朱元璋周天子吗? 探究一 法律明辨——生活中的是与非 可以退货退款,高中生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彩票是李四的,动产交付所有权就转移了。 不是违法行为,但属于不当得利,即没有合法根据而获得利益并使他人利益受损 有继承权 不违法,不合适 1.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①民法调整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主体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 人身关系 民事主体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你的姓名、外貌、身份、尊严等 财产关系 民事主体间基于物质利益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如房子、车子等 判断是否是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排除行政、劳动、犯罪(刑法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7 下列社会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畴的是( ) A.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B.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 C.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D.丁许诺其女友如果求职成功就陪其出国旅游 【详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某市场监管局与自然人乙之间进行办公用品买卖,系平等主体之间产生的财产关系,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B 正确。A反映的是公司与其隶属的内部生产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C反映的是税务管理机关与自然人的行政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D属于男女之间的恋爱关系,属于道德调整的范畴,不适合法律强制调整,这三个选项反映的关系都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畴。 B 易错提醒:主体是“国家机关”不一定不适用民法,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 8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构成要素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请分析下列案例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分别是什么。 1. 法院判决:离婚后,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2. 法院判决:甲公司须在十日内偿还欠乙公司的货款。 3. 刘慈欣将小说《流浪地球》的“电影改编权”授权给中影集团。 4. 法院判决:王同学需删除在朋友圈对李同学的侮辱性言论,并公开赔礼道歉。 探究二 要素剖析——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刘慈欣、中影集团,客体:改编权 民事主体:甲乙公司,客体:偿还贷款 民事主体:夫妻双方,客体:房产 民事主体:王、李同学,客体:名誉权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①民事主体: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机关) 自然人(公民) 组织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P3名词点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P3“名词点击”)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出生、生存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合法成立——终止时止 ◎民事权利: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 ◎民事义务: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出生——死亡)具有普遍性。 ◎民事行为能力: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承担→受年龄、智力限制) 名词点击(P4) 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不是实际的权利。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知识拓展: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益的合同无效。 1.7岁的小学生小刚意获得爷爷遗赠的价值60万的房产。 2.80岁的马某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一个儿子哄骗马某在其事先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马某的全部财产。 小刚7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无效。如果法定代理人认可,其民事行为有效。 马某患有老年痴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无效。 3.13岁的小江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20元的冰淇淋。 小明是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4.17岁的苏某上班挣钱,时不时给家里一些钱。过年前买了件3000元的羽绒服,其父亲以孩子未满18为由主张退货商家退款。 苏某虽未满18周岁,但经济上研究独立,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民事行为有效,父亲主张无效。 学以致用 下列民事行为是否有效,并说明理由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②民事客体: 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A.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B.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C.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刘慈航将《流浪地球》的“改编权”许可给中影集团,拍摄电影《流浪地球》 D.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王同学在微信朋友圈辱骂李同学,法院判决:被告人王同学立即删帖并向李同学赔礼道歉 客体:房产 客体:归还借款行为 客体:改编权 客体:名誉权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要求债务人偿还钱财或履行一定行为的权利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 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债权就是在债的关系中,一方(债权人)请求另一方(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性质是一种请求权,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③民事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同等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名称权 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8权) 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亲权、亲属权、监护权 配偶权 所有权﹙自物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质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民事权利 相关链接 特定权利义务关系 人这一辈子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每个人都生活在民事法律关系当中,都受到民法的保护和制约。 3.民法的作用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0岁以下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0-1岁 《民法典》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8岁 《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4-16岁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18岁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 20-22岁 《民法典》1047条规定,从20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到22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 45岁 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55-60岁 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五年。 死亡 财产被继承 60-75岁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 3.民法作用(意义) ①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结合社会生活实际,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治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②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地保障人民合法权益。(P3一段) ③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P5最后三行) (一)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3 探究三 情理法交融——拾金不昧与悬赏报酬 高中生黎明晚修下课回家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久等无人认领便拿回家,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黎明到家里看到电台播出失主寻物启事,失主表示若有人归自己遗失的皮包,愿付200元酬金。黎明立即联系失主,把皮包归还失主,并接受了失主200元钱酬金。失主转身就向学校举报黎明不是拾金不昧,因为收了酬金。 ♦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黎明及失主的行为。 《民法典》第314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317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1)拾金不昧是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黎明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是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2)《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黎明归还失主皮包,履行了法定义务。失主主动提出支付酬金,领取遗失物时应该按承诺支付酬金。所以,黎明接受酬金是合法的,失主的举报行为于理于法都不合适。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体现:①道德滋养法治: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②法治体现道德理念: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25 小结: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的对象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权利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识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对等 作用/意义 ⑴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 (2)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道德滋养法治:法治体现道德理念 我的姓名我做主? 探究四 2001年的朱云飞现名周景明,13个月内申请改名12次,成功3次。 1. 2024年5月:改名为朱雀玄武(成功)。 2. 2025年1月:改名为朱雀玄武敕令,(成功)。3. 2025年4月16日:改名为周天紫薇大帝。 4. 2025年4月26日:改名为朱咸宁,后反悔未改名。 5. 2025年4月27日及此后改名为周天太上开天执符御历含真体道金阙云宫九穹御历万道无为大通明殿昊天金阙至尊玉皇赦罪大天尊玄穹高上帝、周武王、周黄帝武则天、周佛紫微星明、周遍法界混元一气上方太乙金仙美猴王齐天大圣斗战胜佛孙悟空、周乔治华盛顿。后来在镇领导劝说下,改名为周景明(成功), 后想改回朱雀玄武,申请未通过。 朱云飞认为自己享有姓名权,有决定、使用、变更姓名的权利,想改就改。有人则认为,这种博人眼球的频繁更改姓名,浪费公共资源,应该禁止。 如果你是民警,如何向朱云飞解释他申请改名有的能够通过,有的不能通过?如果你是镇领导,如何劝说朱云飞该如何确定自己的名字? 朱云飞片面强调姓名权的绝对自由,忽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原则。所以频繁、随意更改姓名,尤其是改为夸张、冗长的名称,不应被无限制允许。 理由: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得遵循守法与公序良俗、诚信、绿色原则。 1. 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朱雀玄武敕令、周武王、周黄帝武则天等,涉及传统文化中的神祇、帝王称号,名称夸张且频繁变更,严肃、富有意蕴的姓名具有娱乐化、戏谑性质,有损公序良俗。 2. 诚信原则与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诚实守信、节约资源。频繁改名(如13个月内申请12次),是滥用权利,增加户籍管理部门的行政成本,浪费公共资源,违背诚信原则与节约资源原则。 这个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原因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地位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30 拓展延伸-----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 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含义 目的 基 本 原 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间的利益关系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强调“入场”平等, 民法特有、法律地位平等、合法权益平等保护、无特权无歧视 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由意志) 民法的核心,强调不强迫 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利益均衡) 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的帝王条款、道德标准的法律化) 不滥用权利、规避法律或合同规定的义务、不隐瞒不欺骗 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违背公序良俗(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绿色原则 守法和公序 良俗原则 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民法典新增的原则,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 本课总结: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调整的对象 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权利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识 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权利与义务对等 基本原则的内容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 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民事法律关系 含 义 要 素 人 身 关 系 财 产 关 系 主 体 客 体 内 容 民 法 基本原则 平 等 自 愿 公 平 诚 信 守 法 公 序 良 俗 绿色 板书设计 孙某用高仿奢侈品包冒充正品,并以正品价格出售给周某。下列行为与孙某行为违背的民法基本原则相一致的是( ) A.某健身房强制会员购买私教课程,否则不予退还押金 B.王某在某市场上卖菜,经常将缺斤短两的蔬菜卖给顾客 C.小张以工作繁忙为由拒绝赡养年迈的父亲 D.某企业以“户籍不符”为由拒绝录用符合条件的求职者刘某 B 自愿原则 平等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024·福建)“半城烟火半城仙”出自明代杨慎《泉州》一诗,是描绘泉州的代表性诗句,在市民中广为流传。A公司将“半城烟火半城仙”申请为注册商标,并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在经营中使用该诗句的B公司诉至法院,要求B公司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经审理,法院驳回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A公司行为违反了经营者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要求 ②B公司行为不属于不正当竞争,但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③法院判决贯彻了《民法典》的诚信、公平和公序良俗原则 ④法院判决体现了对A公司权利滥用行为的否定性评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没有探讨A公司的经营行为 不属于不正当竞争,更没有侵害A公司商标专用权 课后作业 1. 绘制思维导图:以“民事法律关系”为中心,绘制其包含的三要素及每个要素下的具体内容。 2.实践应用:留意身边或新闻报道中的一个事例,尝试用一项民法基本原则进行分析评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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