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学历案-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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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学历案围绕“订立合同”核心知识,设置梳理真实案例明确合同含义与原则、分析“要约—承诺”流程区分核心概念、结合高考情境比较合同形式等学习任务,通过思维导图建构与案例探究搭建学习支架。
资料以《法治日报》等真实案例(如外卖订单纠纷、物业合同争议)为载体,通过“探究—反馈—拓展”环节引导学生自主辨析,强化法治观念(提升权益维护能力)与责任意识(树立“立字有据”意识),教师通过重难点梳理与真题情境指导实现教学相长。
内容正文:
天赋就是极致的重复。
选必2-3.1订立合同学问大 学历案
一、学习要求
(一)课标内容要求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2) 学业要求
1.能结合生活实例区分合同的不同形式,准确辨别要约与要约邀请、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2.能运用合同订立程序和效力规则分析现实中的合同纠纷,提出合法合理的解决方案。
3.能在模拟合同订立场景中规范操作,树立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做到依法订约、诚信履约。
(三)学习目标
1.通过梳理《法治日报》报道的真实案例,说出合同的含义、常见类型及订立原则,阐明合同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价值,提升法治意识。
2.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掌握合同订立的“要约—承诺”流程,精准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理解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增强逻辑思辨能力。
3.结合高考真题情境,说明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特点及适用场景,树立“立字有据”的合同意识,提高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能力。
二、课前预习(阅读教材,初步建构思维导图、标注核心概念:合同、要约、承诺、有效合同等,提出预习疑问;用时15分钟;另附活页)
三、探究提升
(一)探究与分享
探究一:生活处处有合同——合同的内涵与价值
据《法治日报》2024年3月报道,消费者李某通过某外卖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奶茶,订单备注“少糖、去冰”,收货后发现奶茶为正常糖且加冰,李某联系商家要求退款遭拒,商家辩称“备注仅为参考,实际制作以库存为准”。另据报道,某小区业主王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区域保洁、安保等服务,后王某以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清理楼道杂物为由拒交物业费,双方产生纠纷。
1.上述两则情境分别涉及哪种类型的合同?两起纠纷的核心争议点是什么?
答案要点:(1)外卖订单涉及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服务合同。
(2)核心争议点:外卖订单纠纷中商家是否应按备注履行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物业公司是否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
2.结合材料,说明合同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意义。
答案要点:(1)对交易者而言,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有序进行,如外卖订单明确商品规格,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
(2)对社会而言,合同促成市场主体合作,形成社会信用机制,减少纠纷乱象,维护市场秩序。
(3)对法治建设而言,合同纠纷的解决推动法律规范落实,增强全社会的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
探究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订立的核心流程
据《社会与法》栏目2024年5月报道,甲公司通过官网发布公告:“新款智能手表,售价1999元,限量500台,下单即赠耳机,7日内答复有效”。乙公司看到公告后,向甲公司发函:“愿以1800元/台采购300台,如同意请3日内回复”。甲公司回复:“价格可降至1850元/台,采购量不少于400台”。乙公司未再回复。
1.甲公司的官网公告、乙公司的发函、甲公司的回复分别属于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请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1)甲公司官网公告属于要约。理由:内容具体明确(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赠品等核心条款),表明经承诺即受约束,符合要约构成要件。
(2) 乙公司发函属于新要约。理由:对甲公司要约的价格和数量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3) 甲公司回复属于新要约。理由:再次变更价格和采购量,未完全同意乙公司的要约内容,构成新要约。
2.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结合高考命题规律,分析判断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
答案要点:(1)合同未成立。理由:乙公司未对甲公司的最后一次新要约作出承诺,双方未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关键要素:高考中判断合同成立需紧扣“要约—承诺”流程,核心看是否存在有效的要约和完全同意要约的承诺,且承诺需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内容与要约一致。
探究三:有效合同辨真伪——合同效力的判定标准
据《法治日报》2024年1月报道,15岁的中学生张某私自将家中价值2万元的玉石以5000元价格卖给古玩店老板赵某,张某父母得知后要求赵某返还玉石,遭赵某拒绝,辩称双方自愿订立合同,应合法有效。另据报道,某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中约定“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商家以此条款拒绝退货。
1.张某与赵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商家的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1)张某与赵某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最终应认定为无效。理由:张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卖玉石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其父母未追认该合同,故合同无效。
(2)商家的格式条款无效。理由:该条款不合理地免除商家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此类格式条款无效。
2.结合高考高频考点,总结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及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常见情形。
答案要点:(1)有效合同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高考常考核心要点)。
(2) 无效合同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主体不适格且未获追认;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等)。
(3) 可撤销合同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高考易混考点,需注意与无效合同的区分)。
探究四:合同形式有讲究——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选择
据《社会与法》2023年12月报道,市民陈某与房东刘某口头约定租赁刘某的房屋,月租金1500元,租期6个月,陈某支付押金3000元。租期届满后,刘某以陈某损坏房屋设施为由拒绝退还押金,陈某无书面证据证明房屋设施完好,双方协商无果。同期,某建筑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材料规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后供应商逾期交货,建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成功索赔。
1.对比两种情境,分析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缺点及适用场景。
答案要点:(1)口头合同优点:订立快捷、简便;缺点:举证困难、权利义务不明确,适用于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简单的民事关系(如小额零售、短途运输)。
(2)书面合同优点:内容清晰、有据可查,便于履行和纠纷解决;缺点:订立程序相对复杂,适用于权利义务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民事关系(如房屋租赁、工程承包)。
2.结合高考真题命题趋势,说明在民事活动中如何选择合同形式以防范风险。
答案要点:(1)优先选择书面形式:涉及重大利益、履行期限较长或权利义务复杂的交易(如购房、合伙经营),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核心条款,留存相关凭证。
(2) 口头合同需留存佐证:小额即时交易采用口头合同时,应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收据等证据,以防纠纷发生时举证困难。
点睛:高考常结合纠纷解决场景考查证据留存的重要性。
(3) 重难点知识
1.核心概念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2.合同订立的核心流程:要约的构成要件→承诺的有效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与标志。
3.合同效力的判定规则: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三大要件的具体应用。
4.合同形式的实践选择:结合交易性质和风险程度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强化证据意识。
四、课堂反馈
(一)选择题
1.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3.某家具店向某木材厂订购一批木材,约定交货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货款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木材厂于2022年3月10日交货,家具店验收合格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木材厂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家具店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②木材厂应先申请商事仲裁,无果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家具店的拒绝支付货款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④木材厂可要求家具店继续履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主观题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协商过程中,甲因情绪激动出现心搏骤停,商场工作人员乙立即拨打120并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诉至法院,请求:(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治疗费等五千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课堂反馈答案:
(一)选择题:1.A 2.A 3.B
(二)主观题:(1)甲要求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请求会获得支持,要求乙赔偿的请求不会获得支持。
(2)理由: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场置换的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侵害了甲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概不退换”的格式条款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而无效,故商场应履行更换义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乙的心肺复苏行为是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符合免责情形,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开放性作业
以“格式条款的利与弊及规范路径”为主题,结合《法治日报》报道的相关案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字的短评。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引用案例真实可信。
答案示例:规范格式条款守护公平交易格式条款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如快递服务协议、APP用户协议等,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优势显著。但实践中,部分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如“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这一现象被《法治日报》多次曝光。格式条款的规范需多方发力。从经营者角度,应遵循公平原则拟定条款,对免除或限制自身责任的内容进行显著提示和说明;从监管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格式条款的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条款;从消费者角度,应增强维权意识,仔细阅读格式条款,对不合理条款及时提出异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唯有多方协同,才能让格式条款回归“简化交易、保障公平”的本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6、 拓展阅读
“不适格”意味着某个个人或组织,由于在法律身份、权利能力、诉讼地位或利益关系等方面存在缺陷,无法成为有效的法律主体,去行使某项权利、履行某项义务或启动/参与某个法律程序。简言之,指主体不具备从事某种法律行为或享有某种法律地位的资格。
举例:
合同领域: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幼童、严重精神病患者)独自签署的巨额买卖合同,其作为合同当事人是“不适格”的,合同可能无效。
继承领域: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对于该遗产的继承是“不适格”的。
公司法领域: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务员)不得成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若其设立公司,则在发起人资格上是“不适格”的。
七、总结反思(学到了什么,还有什么疑问等,可以是体系框架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共6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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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就是极致的重复。
选必2-3.1订立合同学问大 学历案
三、探究提升
(一)探究与分享
探究一:生活处处有合同——合同的内涵与价值
1.上述两则情境分别涉及哪种类型的合同?两起纠纷的核心争议点是什么?
答案要点:(1)外卖订单涉及买卖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服务合同。
(2)核心争议点:外卖订单纠纷中商家是否应按备注履行合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物业公司是否按约定履行服务义务。
2.结合材料,说明合同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意义。
答案要点:(1)对交易者而言,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交易有序进行,如外卖订单明确商品规格,物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
(2)对社会而言,合同促成市场主体合作,形成社会信用机制,减少纠纷乱象,维护市场秩序。
(3)对法治建设而言,合同纠纷的解决推动法律规范落实,增强全社会的契约精神和法治意识。
探究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订立的核心流程
1.甲公司的官网公告、乙公司的发函、甲公司的回复分别属于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请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1)甲公司官网公告属于要约。理由:内容具体明确(包含标的、价格、数量、赠品等核心条款),表明经承诺即受约束,符合要约构成要件。
(2) 乙公司发函属于新要约。理由:对甲公司要约的价格和数量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
(3) 甲公司回复属于新要约。理由:再次变更价格和采购量,未完全同意乙公司的要约内容,构成新要约。
2.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结合高考命题规律,分析判断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
答案要点:(1)合同未成立。理由:乙公司未对甲公司的最后一次新要约作出承诺,双方未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2)关键要素:高考中判断合同成立需紧扣“要约—承诺”流程,核心看是否存在有效的要约和完全同意要约的承诺,且承诺需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内容与要约一致。
探究三:有效合同辨真伪——合同效力的判定标准
1.张某与赵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商家的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要点:(1)张某与赵某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最终应认定为无效。理由:张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出卖玉石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且其父母未追认该合同,故合同无效。
(2)商家的格式条款无效。理由:该条款不合理地免除商家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违反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此类格式条款无效。
2.结合高考高频考点,总结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及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常见情形。
答案要点:(1)有效合同构成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高考常考核心要点)。
(2) 无效合同情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主体不适格且未获追认;意思表示不真实(如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等)。
(3) 可撤销合同情形: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高考易混考点,需注意与无效合同的区分)。
探究四:合同形式有讲究——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选择
1.对比两种情境,分析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缺点及适用场景。
答案要点:(1)口头合同优点:订立快捷、简便;缺点:举证困难、权利义务不明确,适用于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简单的民事关系(如小额零售、短途运输)。
(2)书面合同优点:内容清晰、有据可查,便于履行和纠纷解决;缺点:订立程序相对复杂,适用于权利义务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民事关系(如房屋租赁、工程承包)。
2.结合高考真题命题趋势,说明在民事活动中如何选择合同形式以防范风险。
答案要点:(1)优先选择书面形式:涉及重大利益、履行期限较长或权利义务复杂的交易(如购房、合伙经营),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核心条款,留存相关凭证。
(2) 口头合同需留存佐证:小额即时交易采用口头合同时,应保留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收据等证据,以防纠纷发生时举证困难。
点睛:高考常结合纠纷解决场景考查证据留存的重要性。
四、课堂反馈
(一)选择题:1.A 2.A 3.B
(二)主观题:(1)甲要求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请求会获得支持,要求乙赔偿的请求不会获得支持。
(2)理由: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商场置换的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侵害了甲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概不退换”的格式条款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而无效,故商场应履行更换义务。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乙的心肺复苏行为是自愿实施的紧急救助,无故意或重大过失,符合免责情形,故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五、开放性作业
答案示例:规范格式条款守护公平交易格式条款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如快递服务协议、APP用户协议等,其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的优势显著。但实践中,部分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义务,如“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这一现象被《法治日报》多次曝光。格式条款的规范需多方发力。从经营者角度,应遵循公平原则拟定条款,对免除或限制自身责任的内容进行显著提示和说明;从监管层面,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格式条款的审查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条款;从消费者角度,应增强维权意识,仔细阅读格式条款,对不合理条款及时提出异议或向有关部门投诉。唯有多方协同,才能让格式条款回归“简化交易、保障公平”的本质,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共6页第1页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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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赋就是极致的重复。
选必2-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学习目标
1.通过梳理《法治日报》报道的真实案例,说出合同的含义、常见类型及订立原则,阐明合同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价值,提升法治意识。
2.通过分析典型案例,掌握合同订立的“要约—承诺”流程,精准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理解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增强逻辑思辨能力。
3.结合高考真题情境,说明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特点及适用场景,树立“立字有据”的合同意识,提高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能力。
二、课前预习(阅读教材,初步建构思维导图、标注核心概念:合同、要约、承诺、有效合同等,提出预习疑问;用时15分钟;另附活页)
三、探究提升
(一)探究与分享
探究一:生活处处有合同——合同的内涵与价值
据《法治日报》2024年3月报道,消费者李某通过某外卖平台下单购买某品牌奶茶,订单备注“少糖、去冰”,收货后发现奶茶为正常糖且加冰,李某联系商家要求退款遭拒,商家辩称“备注仅为参考,实际制作以库存为准”。另据报道,某小区业主王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公共区域保洁、安保等服务,后王某以物业公司未按约定清理楼道杂物为由拒交物业费,双方产生纠纷。
1.上述两则情境分别涉及哪种类型的合同?两起纠纷的核心争议点是什么?
2.结合材料,说明合同在日常生活和经济活动中的重要意义。
探究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订立的核心流程
据《社会与法》栏目2024年5月报道,甲公司通过官网发布公告:“新款智能手表,售价1999元,限量500台,下单即赠耳机,7日内答复有效”。乙公司看到公告后,向甲公司发函:“愿以1800元/台采购300台,如同意请3日内回复”。甲公司回复:“价格可降至1850元/台,采购量不少于400台”。乙公司未再回复。
1.甲公司的官网公告、乙公司的发函、甲公司的回复分别属于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请说明理由。
2.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结合高考命题规律,分析判断合同成立的关键要素。
探究三:有效合同辨真伪——合同效力的判定标准
据《法治日报》2024年1月报道,15岁的中学生张某私自将家中价值2万元的玉石以5000元价格卖给古玩店老板赵某,张某父母得知后要求赵某返还玉石,遭赵某拒绝,辩称双方自愿订立合同,应合法有效。另据报道,某商家与消费者签订的格式合同中约定“商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换”,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后,商家以此条款拒绝退货。
1.张某与赵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商家的格式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请分别说明理由。
2.结合高考高频考点,总结有效合同的构成要件及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常见情形。
探究四:合同形式有讲究——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选择
据《社会与法》2023年12月报道,市民陈某与房东刘某口头约定租赁刘某的房屋,月租金1500元,租期6个月,陈某支付押金3000元。租期届满后,刘某以陈某损坏房屋设施为由拒绝退还押金,陈某无书面证据证明房屋设施完好,双方协商无果。同期,某建筑公司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书面《买卖合同》,明确材料规格、交货时间、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后供应商逾期交货,建筑公司依据合同约定成功索赔。
1.对比两种情境,分析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的优缺点及适用场景。
2.结合高考真题命题趋势,说明在民事活动中如何选择合同形式以防范风险。
(2) 重难点知识
1.核心概念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2.合同订立的核心流程:要约的构成要件→承诺的有效条件→合同成立的时间与标志。
3.合同效力的判定规则: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三大要件的具体应用。
4.合同形式的实践选择:结合交易性质和风险程度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强化证据意识。
四、课堂反馈
(一)选择题
1.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温馨斋”私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3.某家具店向某木材厂订购一批木材,约定交货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货款支付方式为货到付款。木材厂于2022年3月10日交货,家具店验收合格后,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拒绝支付货款。木材厂多次催讨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家具店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全面履行原则
②木材厂应先申请商事仲裁,无果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家具店的拒绝支付货款行为构成预期违约
④木材厂可要求家具店继续履行合同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 主观题
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协商过程中,甲因情绪激动出现心搏骤停,商场工作人员乙立即拨打120并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诉至法院,请求:(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治疗费等五千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五、开放性作业
以“格式条款的利与弊及规范路径”为主题,结合《法治日报》报道的相关案例,撰写一篇不少于300字的短评。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引用案例真实可信。
六、拓展阅读
“不适格”意味着某个个人或组织,由于在法律身份、权利能力、诉讼地位或利益关系等方面存在缺陷,无法成为有效的法律主体,去行使某项权利、履行某项义务或启动/参与某个法律程序。简言之,指主体不具备从事某种法律行为或享有某种法律地位的资格。
举例:
合同领域: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幼童、严重精神病患者)独自签署的巨额买卖合同,其作为合同当事人是“不适格”的,合同可能无效。
继承领域:丧失继承权的继承人,对于该遗产的继承是“不适格”的。
公司法领域:根据法律规定,某些特定身份的人(如公务员)不得成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若其设立公司,则在发起人资格上是“不适格”的。
七、总结反思(学到了什么,还有什么疑问等,可以是体系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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