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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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河北省
地区(市) 衡水市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24.34 MB
发布时间 2025-12-31
更新时间 2025-12-31
作者 xiangni1314777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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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 1.5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系统阐述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及一般侵权与特殊侵权(过错推定、无过错)类型,结合权利行使界限知识点。通过“探究与分享”案例(如小壮打闹致伤、电梯吸烟猝死案)导入,以思维导图梳理知识脉络,搭配自主学习问题、实战演练等支架,引导学生构建从具体案例到抽象法理的认知体系。 其亮点在于“法理情”深度融合,通过多情境案例(如三种狗咬人情境、老李驴车踢豪车案)分析责任认定,结合《民法典》条文培养法治观念;采用过错推定口诀、侵权责任对比表等结构化工具强化记忆,易错易混点辨析提升理解准确性。既助学生明确权利义务、增强责任意识,又为教师提供丰富教学资源,高效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

内容正文:

第四课思维导图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法律依据 (为什么)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一目: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二目: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 课标要求 核心素养目标 1.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 2.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政治认同:树立宪法、法律的权威,认同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科学精神:结合具体案例理解侵权责任的一般条件和特殊情形,明确民事权利的界限。 法治意识:正确处理情、理、法的关系,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公共参与:在生活中正确处理复杂的利益关系,用法律的手段处理各种纠纷,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课程标准 01 03 02 要求:浏览课本P32—34,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04 05 自主学习 为什么要承担侵权责任(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特殊侵权责任(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 案例 分析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系责任? 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①实施侵害行为的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由于小壮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实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在学生管理上存在疏漏,故学校也许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探究与分享1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注意:违约责任 ≠ 侵权责任 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 行政责任 合同约定 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观看视频:惩罚性赔偿: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人身、财产的行为正在发生(进行中或延续)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人身、财产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返还财产 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前提:财产还在。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前提:受损物还在,且有恢复的可能性;恢复原状有必要。 赔偿损失 最常见,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方式: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一般以实际损失为限;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恶意、故意欺诈)的,依照其规定。 赔礼道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的情形,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主要适用于侵害人格尊严(如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隐私权、肖像权)的民事责任,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停止侵害:如甲整天造谣乙是坏人,乙可以要求甲闭嘴(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如甲将自己的车放到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其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邻居的树伸到自家院墙,眼看就倒了,可以要求其将树砍了消除危险。 恢复原状:如手机被别人弄坏可以要求其修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手机被别人弄坏修不好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如在外造谣、诋毁他人,可以要求其赔礼道歉,如登报或者微博发布置顶消息致歉,让别人知道,要消除坏的影响,恢复名誉。 返还财产:如捡了别人手机,别人可以要求返还。 知识拓展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特点 责任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注意: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 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VS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知识拓展 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镯,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镯摔断。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唐某的下列诉求合理的是( ) A.要求姚某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姚某恢复原状 C.要求姚某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要求姚某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侵权责任 没有可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违背了民法中的公平原则 C 实战演练 (1)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不告不理) “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民不告,官不究 一般诉讼时效:3年 特殊诉讼时效:4年 最长诉讼时效:20年 注意: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权利人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诉,但其可能会丧失胜诉的权利。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诉讼时效 2010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2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想一想: 法律谚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1、侵权责任的类型: 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一般侵权责任(过错责任) 含义 构成 要件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 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分为: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无过错侵权责任 有损害事实 有主观过错 有因果关系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故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运用侵权责任的知识分析法官为什么不支持袁某的请求?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劝阻行为本身不会造成死亡结果。方某猝死是因其患有心脏疾病且未能控制自身情绪。 此案判决合情合理合法! 探究与分享2 过错推定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推定你有错,无错需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在诊疗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医疗机构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伪造、篡改、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特殊:高空抛物);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面施工造成他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⑨地下设施(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管理人具有过错。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3、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的口诀: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 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医院/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自己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无过错侵权责任 含义 表现 依照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①【监护人】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 ②【用人】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 ③【劳务】提供劳务的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责任; ④【产品】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责任; ⑤【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按实际情况,可减轻机动车一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⑥【环境污染】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责任; ⑦【高危作业】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⑧【饲养动物】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 ⑨【不动产倒塌】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责任。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4、无过错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口诀: 就是记这些主体——用人单位, 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 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 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条 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 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最高法新规:禁养的烈性犬伤人,无论受害人有无过错,犬主承担全责(2024年2月5日) 相关链接34页 以案说法 思考:你认为在这三个案例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小明被咬,小明可以向李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王某请求赔偿。王某赔偿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明找老王赔偿 老王在小区遛狗 情境1: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情境2: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李某咬伤了。 情境3: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探究分享 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猛扬后蹄,将路边停着的一辆豪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10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为什么? 提示:①老李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应当由老李和斗牛犬的主人共同承担。 ②法律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在本案中老李作为驴的饲养人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③法律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犯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责。案件中商店老板作为斗牛犬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第三人的赔偿责任。 探究与分享3 ④还应考虑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也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22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推定有过错 (侵权人自己负责举证自己无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举证责任倒置) ①存在损害事实 ②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都是你的错)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其他方式 主要为赔偿损失 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个人角度 社会角度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①情: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②理: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③法:过错责任、因果关系等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法) ①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 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情) ②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理) 二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2024年热点事件:独居老人因楼道堆放的杂物绊倒受伤,要求堆放杂物的邻居和物业赔偿。邻居称“自己临时堆放,没想到会出事”,物业称“已提醒过清理,尽到了义务”。法院最终判决邻居承担60%责任,物业承担20%责任,老人因未注意脚下承担20%责任。 1、法院为什么让三方都承担部分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在认定责任时如何考虑“情”与“理”? 2、如果你是法官,会如何平衡侵权责任中的“合法”与“合理”? 探 究 案例: 邻居承担责任的依据:邻居在楼道堆放杂物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即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楼道属于公共区域,是全体业主共同通行的地方,邻居擅自堆放杂物,占用了公共空间,妨碍了他人的正常通行,增加了安全隐患,其行为存在过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邻居的过错行为导致老人绊倒受伤,所以应当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物业承担责任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物业虽然称已提醒过清理,但未能有效阻止杂物的堆放,没有充分尽到维护公共区域安全秩序的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老人承担责任的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 “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走时应当注意观察脚下路况,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但老人未注意脚下,对自身的安全防范不够,对损害结果的发生也存在一定的过错,所以需要承担 20% 的责任。 25 责任认定的 价值考量 法 理 情 抵 “法”是基础:责任认定必须以法律条文为依据(如《民法典》中关于“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担责”的规定 “理”是逻辑:结合行为的危险性、双方的注意义务(如物业对公共区域的管理义务、个人对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判断过错大小和责任比例 “情”是温度: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如老人独居的弱势地位、邻居的主观恶性大小),在法定范围内作出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判决,避免机械执法。 过失相抵规则: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如案例中老人未注意脚下,自身需承担部分责任),体现了“公平分担”的情理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过错责任、因果关系规定在行为人的行为自由与权利人的利益保护之间划定了界线)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责任的认定不是“冷冰冰”的条文适用,而是“法、理、情”的融合。法律既坚守“有侵权必有责任”的底线,也通过考量过错程度、双方处境等因素,让责任划分更公平、更易被接受,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总结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赔礼道歉是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纠正: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纠正: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纠正: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易错易混 5.承担民事责任已经获得物质补偿的就不能够要求获得精神补偿。 纠正:承担民事责任可以既获得物质补偿又获得精神赔偿。 6.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行为人必须有主观故意。 纠正:行为人因过错而侵害他人的民事权益,这里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 7.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无过错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于过错推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8.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 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9.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 是过错推定责任 易错易混 Lavf58.29.100 #[1280x720][30.00fps][840k][0k][C][tv=94c3_atlas-5.9.8] Lavf58.20.100 Packed by Bilibili XCoder v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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