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民
事
权
利
人身权
财产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姓名权、肖像权、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
亲权、配偶权、亲属权等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抵押权、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著作权: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
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商标权:注册商标专用权
......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约定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1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是什么)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过程)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形式)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自主学习P22—28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1.合同的含义、种类、订立原则、意义、国家的态度 P23
2.要约的含义、要求、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P24
3. 承诺的含义、要求、生效时间、转化 P25
4.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的规定 P26
5. 合同的产生及形式 P27
6.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的含义、优缺点、适用情况?P27-28
课前自主学习
(5分钟)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 合同的含义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平等主体
2. 合同的实质:债权关系
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
3. 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种类繁多,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超市购物
房产赠与
使用共享单车
乘坐公交车
运输合同
买卖合同
赠与合同
租赁合同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4. 订立合同的原则
(1)自愿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
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2)平等协商原则(P24)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才能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3)公平原则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意思表示≠意思
【注意】
①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
律效果的。
②意思表示应当体现民事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志,故不
同于仅仅是客套的情谊表达。
③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
行为)。例如:汇款、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
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5. 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市场、资源、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
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④总之,有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维护诚信、健康的市场秩序,保障社会
生活正常运行。(P22导言)
6. 合同的法律保护
(1)保护和鼓励: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
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2)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
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
注意: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1)目的:保护谈判能力与地位处于弱势的一方
(2)含义: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交易
条件,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3)作用: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
的要求。
(4)不足: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5)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
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
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
款予以说明。
对点训练
1.(2024湖北高考真题)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详解】①: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①正确。②: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三请陈六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
③: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故排除。
④:由于二人之前并无返还鸡蛋的约定,陈六最多要求张三补请喝酒而不是返还鸡蛋,故④正确。
对点训练
2. 王某通过网络平台购买某影城当晚电影票,出票后发现错选日期,遂要求改签。但售票网站未设置退票功能,影城以其购票时勾选“不退不改”条款为由拒绝。从法律角度看,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因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不退不改”此格式条款无效
②王某有权要求平台或影城全额退款,且无需承担手续费
③若影城未以显著方式提示“不退不改”条款,该条款无效
④因勾选行为视为对条款的默认,王某需自行承担错选损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 订立合同的过程(阶段)
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 订立合同的过程(阶段)
(1)要约(第一个阶段)
①含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②主体: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③要求: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
具有法律约束力。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数量、质量、价
格等)
②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表明一经受要约人
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相关链接:要约邀请
是指当事人向他方作出的希望对方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注意:
(1)一般情况下,拍卖公告、商业广告、宣传、
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
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
要约。
(2)如果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只包含订立合
同的提议而不包含决定合同的主要条款,
就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
正宗北京烤鸭便宜啦,快来买呀!
广告一
广告二
要约邀请
要约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对点训练
1. 赔本甩卖,一件不留,9.9元起。
2. 赔本甩卖,一件不留,9.9元∕件。
3. 我这里有新鲜的榴莲,快来买啊!
4. 新鲜的榴莲,35元∕公斤,数量有限,快来买啊!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关键是看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 订立合同的过程(阶段)
(2)承诺(第二个阶段)
①含义:
②构成要件:
③法律效力:
A. 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B. 承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到达对方(指要约人)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 订立合同的过程(阶段)
(2)承诺(第二个阶段)
④承诺对要约的变更
(要约失效,未达成一致)——新要约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内容变更
超时
实质性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镜头一 2018年3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送电子邮件:“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3月3日,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 如果价格为每件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 000件。”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 “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甲公司没有回复。
镜头二 小华去超市购物,从货架上拿了两个水杯,然后在收银台结账走人。小华和收银员全程未发一言。
根据你的理解,上述场景如何体现要约与承诺?合同订立是否完成?
探究与分享
没有,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订立。经过多次协商,最后甲公司没有回复,即没有做出承诺,合同没有成功订立。
订立合同完成
请你判断下列是: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承诺?
老王在小区门口摆摊卖新鲜草莓,发生了如下对话:
老王:“刚摘的露天草莓,香甜多汁,路过的都来看看!”
小陈:“这草莓怎么卖呀?”
老王:“15 块钱一斤,买两斤可以便宜 1 块!”
小陈:“12 块一斤我就买三斤,行不行?”
老王:“看你是常客,12 块就 12 块,给你装三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承诺
对点训练
公序良俗: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3.甲商场向乙企业发出采购100台电冰箱的要约,乙于5月1日寄出承诺信件。5月8日,信件寄到甲商场,时逢总经理外出。5月9日,总经理知悉了该信内容,遂于5月10日电传告知乙收到承诺。该承诺生效的时间为 ( )
A. 5月1日 B. 5月8日 C. 5月9日 D. 5月10日
4. 张某打电话问朋友李某是否愿意以1万元购买其一架九成新的某品牌钢琴,并希望李某马上表态,但李某未答复。李某经过考虑,第二天打电话向张某表示愿意购买。李某向张某表示愿意购买属于 ( )
A. 要约邀请 B. 要约 C. 承诺 D. 口头合同
B
承诺生效时间: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对点训练
B
19
无效。虽然双方达成共识,但是相关条款以损害他人的人身为合同标的,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此类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处取一磅肉。
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探究分享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2. 合同的效力
(1)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3)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无效或效力待定)
《民法典》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
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可撤销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注意:(1)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并不都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
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不是国家利益,则是可撤销合同。若被欺诈、胁迫的当事
人不主张撤销,那合同就继续生效。可撤销的合同,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
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
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有效合同
①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包括纯获利行为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3. 有效合同的要求
注意:意思表示一致≠意思表示真实
意思表示一致:指合同订立的双方达成合意,是合同成立的要件。
意思表示真实:指行为人内在意志与外在行为表现的一致,这类行为可
因虚假表示、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原因引起。是合同有效
的要件。
◇甲乙双方为了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时避税,将实际成交价为100万元
的房屋买卖合同价格写为60万元。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为了扩大生产规模,甲公司与原材料供货商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
◇甲公司以扣押人事档案相要挟,与吴某续签劳动合同。
◇甲以较低价格购买李某生产的盗版书籍,有书面合同。
无效
无效
效力待定
有效
可撤销
无效
辨识与判断:合同的效力
对点训练
5.甲因要回老家照顾生病的爷爷,将自己的宠物狗寄养在朋友乙家。一个月后甲向乙提出接回宠物狗,却被告知因宠物狗经常半夜狂吠被乙的妻子丙以低价卖给了丁。甲一气之下遂将丙和丁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丙擅自将宠物狗卖给丁,构成无权处分行为
②丙丁就宠物狗已完成交付,丁获得宠物狗所有权
③丁以低价购买宠物狗不符合善意取得原则
④乙没有尽到保管义务违背诚信原则,该买卖合同无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对点训练
6.13岁的王某找到同校同学孙某,想要购买孙某的某品牌电摩托车一辆。双方协商后,王某转给孙某2700元,两天后,王某的妈妈刘某又转给孙母(孙某的母亲)6250元,双方完成了交易。一周后,王某要求退还车辆,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王某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买卖合同无效并返还支付的8960元。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无效
②刘某支付剩余款项说明同意王某的购买行为
③王某与孙某均为未成年人,二人的买卖合同无效
④王某与孙某的买卖合同得到监护人确认,合同有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镜头一 某商家在现场营销中口头声称,集够一定数量的“赞”可兑换礼品,小羽参加了该活动结果与商家联系兑换礼品时,商家却称一个月后兑换”,后又以“礼品兑换完毕”为由拒绝履行承诺。
镜头二 王某因租房找到房主张某。 两人在短信往来中明确了房屋租赁的价格及期限后,王某入住。入住后不久,周围房租大涨,张某反悔并给王某发函,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要求解除合同,遭到王某拒绝。张某为此诉至人民法院。诉讼中,王某以短信记录为证据,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上述镜头分别涉及哪种形式的合同?合同形式是否影响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探究分享
(1)合同订立的判断:
除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2)合同的形式: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3)采用不同形式合同的意义:
何种形式订立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益产生影响。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 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2. 口头合同
(1)含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范围: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3)优点: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3)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3. 书面合同
(1)含义: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
①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
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②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4)成立条件:相关链接P27
①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
成立。
③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网购)
要求: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7.(2022浙江高考真题)王某打电话给郭某表示欲购买一车冬枣,要求郭某一周内发货,货到付款。王某在买卖合同上签字后将之快递给郭某,郭某因出差而未能及时签字盖章,但还是指派公司员工根据约定时间向王某发货,王某在签收单上确认收到货物。这一买卖过程中( )
A. 郭某没有签字的行为构成违约 B. 王某与郭某达成的是口头合同
C. 郭某发货的行为构成新的要约 D. 王某签收货物确认了承诺到达
D
根据我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双方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没有签字或者盖章的一方已经按照合同履行了主要义务的,该合同有效。现实中,确实存在一方当事人由于路途遥远或者如本案中负责签字盖章的人员不在等,合同又不得不马上履行;对方当事人则由于某些原因,以履行合同一方没有签字或盖章为由提出解约或不承认合同成立。在此情况下,法律本着公正与鼓励交易的原则,采取了保护已履行主要义务一方合法权益的做法,认定此种情形下合同有效。→当王某在签收单上签字确认收到货物后,意味着确认了承诺到达。→D符合题意。
对点训练
8.(2022海南卷)符某与房主邢某签订了1年的书面租房合同。合同到期后,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一个月后,周边租金大涨,邢某欲解除续租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属于要约邀请 ②续租合同已经订立
③邢某表示同意续租的短信属于承诺 ④续租合同应当解除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符某要求续租的短信内容具体明确,且是发给特定的人,指向明确,属于要约,不是要约邀请,①排除。
②③:符某以手机短信向邢某表示,愿以原合同约定的租金及内容续租3年,这是要约。邢某当天以短信回复表示同意,这是承诺。因此,续租合同已经订立,②③正确。
④:续租合同已经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即使周边房租大涨,邢某也不能单方面变更合同。在没有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续租合同不应当解除,否则构成违约,④错误。
对点训练
对点训练
9.(2023年6月浙江卷)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公斤,单价100元/公斤,要求1月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公斤,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公斤1月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公斤1月后2月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
答: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没有形成一致意思表示。
理由:合同的订立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课堂小结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1. 合同的内涵及类型
2. 订立合同的原则——自愿原则
3. 为什么要订立合同——意义、重要性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1. 订立合同的过程
2. 要约
3. 承诺
4. 承诺对要约的变更——新要约
5. 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1. 多种形式的合同及影响
2. 口头合同
3. 书面合同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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