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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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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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思想政治 |
| 教材版本 |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订立合同学问大 |
| 类型 | 课件 |
| 知识点 | -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PPTX |
| 文件大小 | 23.93 MB |
| 发布时间 | 2025-12-25 |
| 更新时间 | 2025-12-25 |
| 作者 | 洋葱的心 |
| 品牌系列 | - |
| 审核时间 | 2025-12-25 |
| 下载链接 | https://m.zxxk.com/soft/55638256.html |
| 价格 | 1.5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订立合同学问大”,涵盖合同的含义、类型、订立原则、要约与承诺过程、效力及形式等核心知识。通过生活场景导入,衔接上节课人身权内容,以知识框架为支架构建财产权中债权的学习脉络。
其亮点在于采用案例教学与比较辨析法,结合法治观念(如张三保险合同案解析格式条款)和道德修养(强调诚信订约原则),通过王大妈买菜等情境案例帮助学生理解法律概念。学生能提升法治实践能力,教师可借助清晰框架与实例优化教学效果。
内容正文:
民事权利体系
财产权
人身权
民事权利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人格权
身份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债 权
上节课学习的内容
本节课学习的内容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知识框架
3.1订立合同学问大
一、生活离不开合同
(是什么)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
(过程、效力)
三、立字有据更可靠
(形式)
1.含义
2.类型
3.订立原则(意思表示)
4.意义
5.法律保护
要约
承诺
1.合同订立的阶段
+“承诺”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2.合同的效力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1.合同的形式和意义
2.口头合同
3.书面合同
树立合同意识
提到合同,我们脑海中可能会浮现出一幅幅庄重的合同签字仪式的画面。其实,在每天的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合同打交道,乘坐公交车、买文具、点外卖,都是在与他人订立合同。
那么,什么是合同呢?有哪些种类?有什么特点?
打车
点外卖
骑共享单车
超市购物
租房
网购
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基本知识 )
1.含义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注意】
①“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协议。“平等主体”是民事关系的核心特征。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设立:是指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变更: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发生变化
终止:是指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消灭
平等主体
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属于劳动法)
劳务合同: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法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以提供劳务为内容而签订的协议。(属于民法)
②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合同实质是一种债权关系,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为什么说合同是债权关系?
- 合同的核心就是“你答应为我做某事,我答应为你做某事”,这种相互承诺的权利义务,就是债权债务关系。
- 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法要求赔偿(比如不发货就退款+赔偿),这就是债权的强制力。
2.类型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如超市购物)、赠与合同(如房产赠与)、租赁合同(如使用共享单车)、运输合同(如乘坐公交车)等
超市购物
买卖合同
房产赠与
赠与合同
使用共享单车
租赁合同
乘坐公交车
运输合同
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基本知识 )
3.订立合同的原则
①自愿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无论哪种合同,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P23
②平等协商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P24
【名词点击】意思表示≠意思
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注意】
①意思表示需要有表示,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意思存于内心,是不能发生法律效果的。
②意思表示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口头的、甚至没有语言的行为(直接履行的行为)。例如: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都属于意思表示。
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基本知识 )
有效意思表示:你去超市拿了一瓶可乐,到收银台付款,这个拿可乐 + 付款的行为,就是向超市表达 “我要买这瓶可乐” 的意思表示。
不算意思表示:你在超市里对着可乐自言自语 “这瓶可乐真好喝”,旁边人听到了也没法确定你想买,这就只是内心感慨,不是意思表示。
名词讲解:意思表示
4.订立合同的意义
①交易者角度:在市场经济中,市场交易者参与交易活动最常见的形式就是订立合同,利用合同参与交易活动,就能够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自愿订立的合同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5.法律保护(法律对订立合同的态度)
①保护:法律保护依法订立的合同。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P23相关链接)(比如:格式条款、霸王条款)
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基本知识 )
这些“须知”,其实就是合同,叫格式条款。
p23【相关链接】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
思考:是否所有的合同都是当事人双方约定好的?为什么?
相关链接:“格式条款” P23
①含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②优点:格式条款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
③缺点:限制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还有可能出现霸王条款。
④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设置最低消费、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特价商品概不退换)
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小试牛刀
张三和保险公司签订机动车投保合同时,张三拿到了一份打印好的密密麻麻小字的保险合同,张三也没有细看,立刻签名,几个月后,张三的车出了事故,为打官司张三只诉讼费一项就花了9000元。在理赔时张三才注意到合同里有这么一条:未经保险人书面同意,保险人不承担诉讼或仲裁费用。双方对这一条款发生分歧,张三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
思考:你觉得张三能胜诉么?
保险合同因其特殊性而广泛采用格式条款。
本案中,保险公司对于该条款显然没有尽到提醒张三注意的义务,没有向张三说明,减轻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张三的责任。
法院最终判决:该条款的约定违背公平原则,内容完全取决于被告的意志,该条款无效。
1.含义
2.类型
3.原则
4.意义
5.法律保护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①“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从管理角度来看,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之间、企业与职工之间都是不平等主体,都不属于“民事主体”。
②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合同的实质是债权关系,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如超市购物)、赠与合同(如房产赠与)、租赁合同(如使用共享单车)、运输合同(如乘坐公交车)等
①交易者角度: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
②社会财富角度: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①保护:法律保护依法订立的合同。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P23相关链接)
一 、生活离不开合同(合同的基本知识 )
①自愿原则 (最基本的原则):一致的意思表示
②平等协商原则: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P24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
承诺
合同的订立需要当事人各方的平等协商,很多时候需要经历反复协商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法律将这个过程概括为要约与承诺两个阶段。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1.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与承诺)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1.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与承诺
定义: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主动出击”)
当事人: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约束力: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要约不能随意撤销或更改)
(1)要约 (第一个阶段)
【知识拓展】要约的构成条件: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数量、质量、价格等)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受要约人
要约人
含义: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形式: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属于要约邀请。但是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P25相关链接:要约邀请
“要约引诱”
注意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内容
举例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价格的标签,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如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悬赏广告。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具体明确,即是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商品、价格、数量等都明确)
内容只是表达了行为人愿意订立合同的意图并不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
(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易混易错: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广告一:
广告二:
/件
广告一:不是要约。因为内容不确定、不具体。没有具体到哪件商品、到底多少钱?所以其广告是要约邀请。(不具有法律效力)
广告二:是要约。在宣传材料上配图并明确规定:全场9.9元/件,因内容具体确定,则属于要约,不得反悔。(具有法律效力)
1.某化妆品广告称:水晶四季是引进日本全新技术专业除皱消眼袋组合,能有效消除眼袋、黑眼圈及暗沉。咨询订购热线66668888,免费送货。
要约邀请,目的是希望他人看到广告后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要约。
2.戴尔电脑型号XX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999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该广告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要约。意味着一经接受即受约束的意思表示。
3.戴尔电脑型号XX本周六促销、价格为2999元,欲购从速,数量有限。
4.“正宗的北京烤鸭,18元一只,快来尝,快来买!”
5.“正宗的北京烤鸭,快来尝,快来买!”
要约
6.“全场9.9元起一件不留”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有可能来了也买不到,即没有法律约束力。
【易混易错】:要约与要约邀请
课堂小练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2)承诺(第二个阶段)
①含义: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②构成要件:
a.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且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
b.承诺的意思表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货架上超市标明商品价格
顾客从货架上拿商品去结账
要约人:超市
受要约人:顾客
买卖合同订立完成
要约
承诺
③法律效力:承诺到达对方(指要约人)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常见的承诺有:汇款、答应、表示购买、把车停在收费停车场、传真邮件订货、向自动贩卖机投币、签名或手印…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2)承诺(第二个阶段)
④、承诺对要约的变更:(P25-2)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P25相关链接:实质性变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内容+超时)
订立合同的阶段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第二阶段
订立合同的过程结束
讨价还价
P25链接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新要约
P24探究与分享
场景一:甲公司:愿以每件59元的价格购买贵公司新款双钻陀螺玩具1万件,贵公司负责运输,货到付款,30天内答复有效。
乙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如果每件价格为65元,可以卖给贵公司1万件。
甲公司收信后当日以电子邮件邮件回复:如果价格降到每件62元,愿意购买8000件。
乙公司在3月5日回复:如果降到每件62元,必须购买1万件。
甲公司没有回复。
思考:
最后甲乙公司成功订立合同了吗?
新要约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没有,民法典规定:合同订立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合同订立。
经过多次协商,最后甲公司没有回复,即没有做出承诺,合同没有成功订立。
23
以下是王大妈到菜市场买菜的情景对话:
菜贩:新鲜蔬菜,快来瞧,快来买!
王大妈:芹菜多少钱一斤?
菜贩:芹菜4块钱一斤。
王大妈:太贵了,3块一斤行不行?
菜贩:最少也要3块8一斤!
王大妈:3块2一斤,我就买!
菜贩:3块5一斤,不能再少了!
王大妈:好吧,那给我来2斤。
要约邀请
要约邀请
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新要约
承诺
请你判断下列是:要约、要约邀请、还是新要约、承诺?
案例
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思考:只要合同订立完成是不是意味着合同生效?都受法律保护?
:在莎士比亚的戏剧《威尼斯商人》中,狡诈的夏洛克与安东尼奥约定,若在三个月期限内未能清偿债务,就要由夏洛克在安东尼奥心口所在处取一磅肉。在现实生活中,像“夏洛克”们与“安东尼奥”们订立这样的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无效。
虽然双方达成共识,但是相关条款以损害他人的人身为合同标的,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因此,在现实生活中,此类合同是无效的合同。
探究与分享P25
(1)有效合同(★订立有效合同的要求)
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
①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主体适格)
与年龄、心智相符合。如:成年后的小明
去购买一台8000块的电脑
②意思表示真实
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方式订立合同。如:隐瞒“凶宅”事实买卖房屋、强买强卖
③内容合法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如:赌债、高利贷、代孕合同
三、合同效力
(2)无效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待定)
①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
②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注意:以欺诈、胁迫等手段签订的合同并不都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是国家利益,是无效合同。若损害的不是国家利益,则是可撤销合同。若被欺诈、胁迫的当事人不主张撤销,那合同就继续生效。
三、合同效力
小张刚刚大专毕业,买了一个假的本科学历证书和一个知名院校硕士学历证书,被某企业作为技术人员录用,月薪8000元,双方签订了一个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一个月后,企业发现了事情的真相,提出解聘小张。
♦企业已经和小张签订了三年的劳动合同,中途解聘是否违法?
小张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有虚假内容,因此,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企业解聘小张并不违法、是合理合法的。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想一想]: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
提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
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以案说法
(1)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2)违背公序良俗。(全部无效或部分无效)
(3)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无效或效力待定)
《民法典》第144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4)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可撤销合同)
(2)订立合同≠合同的生效
【注】可撤销的合同,撤销前有效,撤销后无效。
二、要约承诺订合同(合同的订立过程、效力)
有效合同
①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意思表示真实
③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所有合同都是无效的,包括纯获利行为的合同。
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和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无效合同
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
知识拓展:合同的效力
注意:可撤销合同与无效合同中的欺诈、胁迫有何不同
都是通过欺诈胁迫的手段。无效合同损害的是国家利益,而可撤销合同损害的是当事人利益。在做题时分清楚情形。
小试牛刀:判断下列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甲和乙签订协议,由乙帮忙买一只枪,报酬1000元。
甲为了转移走私货物和乙订立货物运输合同,乙知道是走私货物后坚决拒绝。
甲威胁说:你如果拒绝运输,小心你的小命!乙在甲的胁迫下签订了合同。
3. 甲年满9周岁,经过讨价还价,将自家手机卖给邻居乙。
4. 有妇之夫甲委托未婚女乙代孕,约定事成后甲补偿乙50万元。
5. 甲与某网店签订了购买A型号小米手机的合同,收到货时发现手机被换成了B型号。
违法,无效
胁迫,可撤销
主体不适格,待追认
违法,无效
合同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情况下签订的,所以有效。只是网店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
公序良俗: 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
判断
合同形式
意义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外,只要各方当事人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就是订立了合同。
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采用不同形式的合同有时会对当事人能否顺利实现其合法权利产生影响
1.合同订立
三、立字据更可靠——合同的形式
2.口头合同
(1)含义:
口头合同是现实生活中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2)适用场合:
它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如商店中的零售、熟人之间的小额借贷等)
(3)优点:
口头合同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4)缺点:
口头合同的问题在于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3. 书面合同
(1)含义:
书面合同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优点:
书面合同内容清晰,有利于督促各方当事人根据确定的义务履行合同,有利于守约方根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
书面合同有据可查,能够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3)适用条件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
一
(4)成立条件:相关链接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特别提醒】:
(1)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网购)(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4.订立合同的要求
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3. 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学问大
生活离不开合同
1.合同的含义及类型
2.订立合同的原则
3.订立合同的意义
要约承诺订合同
1.订立合同的过程——要约、承诺
2.“承诺” 转化为新要约的情况
3.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立字有据更可靠
1.合同订立的判断与合同形式
2.口头合同
3.书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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