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年龄 法律规定
0岁以下
0-1
8
14-16
18
20-22
45
《民法典》第十六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
《民法典》1047条规定,从20岁开始,女性获得了结婚的权利能力。 在婚姻领域,男性比女性要迟两年到22岁才获得结婚的权利能力。
此时,你有资格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宪法》第七十九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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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年龄 法律规定
55-60
60-75
75岁以上
死亡
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 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75岁以上发生人身伤害事故致残或死亡的,相应的赔偿金按5年计算。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年满70岁以上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不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去世以后,生前的财产若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将按照《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按照以下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既没有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也没有第二顺位的继承人,财产被宣告为无主财产后,收归国家或集体所有!
除非另有规定,女性公务员到了这个年龄,就该退休了(《公务员法》规定)。而男性公务员可以比女性多干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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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框架
法
律
与
生
活
民法
民事权利与义务
家庭与婚姻
就业与创业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聚焦公民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
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公民,我们应当从生活的各个 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统编教材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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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调整的范围
2025年1月30日,四川内江市资中县一名约10岁的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不慎引发化粪池沼气爆炸,四周车辆被炸翻。资中县委宣传部表示,现场多辆汽车受损,所幸并未造成人员伤亡。经了解,此事件共涉及8辆受损车辆,分别在3家保险公司投保,根据保险公司的预估,涉及车辆受损金额总计约28.5万元。
思考:
(1)该事件牵涉了几方主体?
(2)受损的车辆主要由谁赔偿?为什么?
小孩及其监护人、车主
《民法典》第120条、第1165条、第1184条和第1188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包括车辆的损坏费用、维修费用、拖车费用等都应由该儿童的监护人予以全额赔偿。
同时,若该男孩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则从该男孩本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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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注意:民法调整的主体地位必须平等,不平等不适用民法。(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审题中我们要分析国家机关在干什么,若行使公权力、收税、罚款不归民法;若是与买卖有关,则归民法管。
判断以下情境是否适用于民法:
1.你与水果店老板发生冲突。
2.郭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政府去商户甲处采买公共产品发生纠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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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拓展】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以生命为特征,从出生到死亡)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如公司(营利法人)、公立学校(非营利法人)、政府机关(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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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知识拓展:
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恋爱关系等】
物权、知识产权、债权、股权
买卖、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身体、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
配偶、亲属、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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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身关系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1、民法调整的范围
下列情形分别属于什么关系?适合民法调整吗?
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3.某政府因未能及时偿还银行贷款被银行起诉到法院。
4.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5.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6.小张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财产关系(借贷)
√财产关系(买卖)
×行政关系
×恋爱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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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权利: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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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承担——根据年龄、智力状态】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方面)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注意: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行为。
注意:①可以独立进行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②进行的纯获利行为有效(接受奖励、赠予、报酬)。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
注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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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案情】14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判决】法院判决原告李某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购买游戏账号款36652元。
提示: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法律规定)
②在本案中,原告李某某案发时未成年,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购买游戏账号并支付的行为,显然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李某某的法定代理人亦明确表示对该行为不予追认,故原告李某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购买游戏账号款36652元。(结合案例分析)
【案情】14周岁的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次日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被告不同意全额退款。
【判决】法院判决原告李某某实施的购买行为无效,判决被告向原告全额返还购买游戏账号款36652元。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含义: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类型 客体 举例
所有权关系 物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 在王某与李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
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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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及三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1)含义: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A.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
义务
B.某银行的权利
义务
----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向某银行还款
----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
----向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50万元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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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德治相结合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思考: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参考角度:
1:拾金不昧是道德要求还是法律义务?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1)“拾金不昧”是指拾得他人物品不占为己有。根据民法典,“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若据为己有则会构成“不当得利”)。 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的行为弘扬了传统美德,凸显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符合道德层面的拾金不昧。
(2)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小林认为拾得他人的物品应不计报酬返还失主说明他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但认为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的想法是不正确的。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3)有明确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林履行了拾得遗失物的义务人的责任,失主同样也应该履行交付承诺酬金的义务,以保障小林获得酬金的权利,否则视为违约,所以,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也是合法的。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社会是由不同成员组成的,各成员既有共同利益也有各自的利益。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 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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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民法的基本原则
含义
目的
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互不隶属、不歧视)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内心真实意愿)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权利义务对等,不能片面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权利)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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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刀小试
5、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4、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亲,晒图加五星好评,返现金五元哟!”日常网购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
3、父母为孩子取名“王者荣耀”,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登记。
6、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7、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诚信
√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调整范围
民事法律关系
含义
要素
主体
客体
内容
平等原则
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
诚信原则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绿色原则
结
布
背诵:1、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区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判断
客体)
2、民法的基本原则
预习:1、人身权的重要性、分类和要求
2、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的地位、重要性和要求
3、姓名权的含义、特点和法律规定
4、肖像权的含义和法律规定
5、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含义和法律规定
6、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的含义、法律规定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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