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教案-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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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 课时 | 1 | ||||
备课 教师 |
| 授课学科 | 高中政治 | 授课时间 | 45min | 授课 年级 | 高二 |
目标与素养 | (1)能够说出公民诉讼权利的种类及内涵,理解我国两审终审制度、牢记上诉的情形以及期限。分析诉讼权利行使的边界与条件,提高规则推理能力,培育科学精神。 (2)准确说出法律援助的适用情形与法定程序,能够区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的区别,理解法律援助的意义。 (3)领悟我国诉讼法“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认同依法维权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题中之义。树立“理性、平等、诚信”的诉讼态度,愿意在自身或他人合法权益受损时,选择合法渠道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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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重难点 | 教学重点:诉讼权利的含义及使用情形。 教学难点:上诉期限的不可逆性、回避事由的标准、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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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环节 | |||||||
课前预习: ①民事主体的诉讼权利有哪些? ②诉讼代理人与辩护人区别?程序权利与实体权利区别?当事人必须出席诉讼活动吗? ③回避制度有何意义?哪些情况需要回避? ④上诉的条件(进程、时间)?我国的诉讼制度是? ⑤法律援助制度(原因、意义、内容、范围) 案例一:2019年某日,被告人李某与被害人张某在某餐厅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李某用椅子击打张某头部,致张某重伤二级。案发后,李某主动报警并在现场等待。随后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基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一审中,法院认定李某犯故意伤害罪,虽采纳其自首、赔偿谅解等从轻情节,但认为其持械伤人情节较重,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李某不服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并委托辩护人为其辩护。二审法院经全面审查,认为李某确系初犯,自首、赔偿谅解情节显著,且社区评估表明适用缓刑无重大不良影响,改判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思考:该案件属于什么诉讼类型?原告和被告有哪些诉讼权利?上诉有什么条件?
案例二:孙某与赵某发生借贷纠纷,赵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孙某偿还借款。在开庭准备阶段,赵某申请人民陪审员王某回避,理由是孙某是王某的学生,老师可能偏袒学生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经调查,王某曾是某中学的教师,孙某是该中学的毕业生。但孙某进校时,王某已经退休,二人并不认识。于赵某不服,申请复议。人民法院经复议,维持驳回回避申请是人民法院作出决定,驳回赵某的申请。的决定。
知识点讲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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