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乡土中国
发现问题:
①中国人的私心极重。
②中国人的公德极度缺乏。
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
一个和尚有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思考:
对这种现象,费孝通先生是行道德批判还是行学理分析?
情境导入
“你们知道吗,汽车尾气对小麦有污染,里面可能还有铅之类的重金属。”
“我们知道的,这个小麦我们是拿去卖的,不是自己吃的。”
彼得·海斯勒
《差序格局》的逻辑关系
乡下人最大的毛病是“私”——其实城里人也是如此——苏州的例子可以证明——因此“私”的毛病在中国最普遍——但这不是个能力问题(中国人有能力)——得从社会的格局来考虑——对比看,西洋社会的是团体格局——例如家庭,西方是界限分明——而中国的“家”的范围可以伸缩自如——因为我们的亲属关系就是同心圆的波纹一样的性质——其中最重要的特征是自己是中心——另外,地缘关系也是如此——总之,这种差序格局具有伸缩能力——儒家的人伦就是从自己推出去的差序——伦的差等次序是最基本的概念——孔孟都注重这个“推”字——但中心则永远是“己”,是自我主义——儒家的思想就是如此——所以“私”的问题就可以明白了——而且这种差序的推浪形式是有内外(即正反)的方向——方向不同,公私可逆,因此公私是相对的——因此回到和西洋的对比,二者不同;而我们的界限是模糊不清的——所以具体可着手的只有“己”,故“克己”是最重要的德性——所以,道德只在私人联系中发生意义。
《系维着私人的道德》的逻辑关系
简要说明中西社会为什么会产生不同的社会格局——而不同的社会格局引起了不同的道德观念,用以维持不同社会的生存和绵续——西方团体格局的道德体系的特点是这样的①②③④——但介绍西方的团体格局是陪衬,目的是要阐明中国的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特点,因为很多地方二者正相反(过渡)——中国的差序格局中,道德体系的特点是这样的⑴⑵⑶⑷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所著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特点的学术著作。此书写于20世纪40年代后期,缘起于作者在云南大学和西南联大讲授“乡村社会学”课程的经历。最初费孝通参考美国的教材授课,上过几轮后,他利用自己的社会调查成果重起炉灶,以中国基层传统社会——农村为对象,边研究边授课,并撰写了14篇文章,之后整理汇成此书。
作者基于自己田野调查的丰富积累,对中国传统社会结构进行了充分的思考和分析,尝试回答“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社会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社会”这个问题。作为社会学本土化的重要论著,《乡土中国》对研究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具有开创性意义;其通俗自然的用语和深入浅出的阐述,大大增强了该书的可读性。
《乡土中国》
阅读《乡土中国》,总的要求是读通、读懂,理解基本内容,并力求触类旁通,掌握学术著作的一般读法。学术著作大多追求的是在相关领域或者某一专题上的探索与创造,强调科学性、系统性和逻辑性,重在理论发现或解决实际问题。阅读这类著作,除了关注作者运用的材料、提出的概念,以及作出的理论阐释,还要看它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有什么创造,这种创造经历过怎样的探索,具有怎样的价值。
下面的一些策略,可以为我们阅读《乡土中国》这样的学术著作提供帮助。
1.要有阅读的“预期”。阅读学术著作的目的一般比较明确,如阅读《乡土中国》,可能是为了解中国乡村的历史与文化,也可能是想学习一些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还可能是为解决当今农村问题寻找答案,等等。无论带着哪种预期来阅读,目标明确了,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阅读指导
2.先“粗”后“细”,逐步推进。所谓“粗”,一是阅读“序言”“后记”等,了解作者的写作背景和写作目的;二是通过浏览目录大体了解著作的基本内容和章节结构。所谓“细”,即注重概念、材料、论证、推理等要素,深入思考,不断提炼。阅读《乡土中国》中的各篇文章,可以先读篇章标题,预测推想;再读各段,筛选重要的概念或语句,了解各段的内容;最后观照全篇,更好地把握作者的观点和论述的逻辑。
3.抓住核心概念,找出概念间的联系。学术著作往往会提出一些重要的概念,然后从理论上进行阐释。阅读《乡土中国》要特别关注其中的重要概念,如“礼俗社会”“差序格局”“无讼”“无为政治”等。这些都是作者从大量的田野调查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用以归纳某些现象,并从理论高度解释这些现象。抓住并理解核心概念,就掌握了阅读学术著作的钥匙。
4.关注作者研究的思路。《乡土中国》是基于田野调查的研究,阅读时要注意作者怎样从调查材料中提炼典型的现象,形成概念,又怎样上升到理论的高度进行阐释。不仅要知道结论,还要注意形成结论的过程,看作者怎样通过辨识、分析、比较、归纳,提出和研究问题,获得新的理论发现,甚至开拓新的研究领域。
5.反复阅读,积极思考。学术著作理论性强,涉及的术语多,语言表达比较抽象,阅读时难免会遇到不明白的地方。这时就要多读几遍,调动自己的经验和知识积极思考,还可以参阅一些资料,促进对学术著作的理解。
费孝通(1910—2005),江苏吴江(今苏州市吴江区)人,著名社会学家、人类学家、民族学家、社会活动家,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他先后对中国黄河三角洲、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进行实地调查,提出既符合当地实际,又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发展思路与具体策略,写下了数百万字的著作。20世纪90年代后期,开始进行一生学术工作的总结,提出并阐述了“文化自觉”命题,其主旨为:“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出版有《江村经济》《行行重行行》《乡土中国》等著作。
作者简介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著述的一部研究中国乡村社会特点的学术著作。全书由14篇文章组成,涉及乡土社会人文环境、传统社会结构、权力分配、道德体系、法礼、血缘、地缘等各方面。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概述和分析,全面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全书主要探讨了差序格局、男女有别、家族、血缘和地缘等。作为社会学本土化的重要论著,《乡土中国》对研究中国乡土社会的传统文化、社会结构具有开创性意义。中国人民大学前校长陈雨露说:“《乡土中国》是讲述中国乡土社会传统文化和社会治理结构的代表作,为了解中国社会文化的基本特性提供了重要参考。”
学术价值
中国人重视血缘关系
父死子继
农人之子恒为农,商人之子恒为商——那是职业的血缘继替;
贵人之子依旧贵——那是身分的血缘继替;
富人之子依旧富——那是财富的血缘继替。
家族基金—范氏义庄(血缘)
北宋皇祐元年(1049年),范仲淹宣布捐出他一
生积蓄,在祖籍地苏州购置了良田千亩,建立一个 宗族福利基金——“范氏义庄”。按范氏义庄章程, 凡苏州范氏宗族的族人,均可从基金中获得口粮、 婚姻补助、丧葬费、路费等收益。义庄到民国时期 仍然存在。义庄具有封闭性,一般情况下外人无权 染指,但在实际运作中,还是惠及范氏宗族之外的 乡亲与亲戚。范仲淹说:“人苟有道义之乐,形骸 可外,况居室乎?”
请结合《乡土中国》,分析以上材料。
血缘决定的社会关系也反映在地域空间上。
北京四合院的构成尊卑等级分明:“北屋为尊、两厢次之、倒座为宾”(北屋是正房,长辈居住的地方;东西厢房是晚辈住的地方;倒座是南面朝北的房屋,是宾客住的地方)。
血缘的坐标
如果分出去的细胞能在荒地上开垦,另外繁殖成个村落,它和原来的乡村还保持着血缘的联系,甚至用原来地名来称这新地方,那是说否定了空间的分离。这种例子在移民社会中很多。在美国旅行的人,如果只看地名,会发生这是个“揉乱了的欧洲”的幻觉。新英伦、纽约(新约克)是著名的;伦敦、莫斯科等地名在美国地图上都找得到,而且不止一个。(美国的“唐人街”,发达城市中的“山东帮”“河南村”等)以我们自己来说罢,血缘性的地缘更是显著。
——《血缘和地缘》
血缘的当代阐释(移民社会)
现代社会: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能结成一个地方社群,他们之间的联系可以是纯粹的地缘,而不是血缘了。
事实上在中国乡土社会中却相当困难。我常在各地的村子里看到被称为“客边”“新客”“外村人”等的人物。在户口册上也有注明“寄籍”的。在现代都市里都规定着可以取得该土地公民权的手续,主要的是一定的居住时期。但是在乡村里居住时期并不是个重要条件,因为我知道许多村子里已有几代历史的人还是被称为新客或客边的。
——《血缘和地缘》
《击壤歌》:
日出而作,
日入而息,
凿井而饮,
耕田而食。
孩子,在土里洗澡;
爸爸,在土里流汗;
爷爷,在土里埋葬。
——臧克家《三代人》
这片大陆上最大多数的人是拖泥带水下田讨生活的。——费孝通《乡土中国》
作为农业文明异常发达的国家,我们的生存之所系在土地。直接向土里讨生活,是形成乡土社会的大前提。
种地的人却搬不动土地,长在土里的庄稼行动不得,侍候庄稼的老农也因之像是半身插入了土里,土气是因为不流动而发生的。
以农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
——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不流动(稳定)成为乡土社会的第一个重要特征。
小组讨论:
开卷有益:乡土社会的“熟悉”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黏着在土地上不流动,让我们和祖先、后辈一起生于斯、长于斯,终老是乡,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于是产生了乡土社会的第二个重要特征:熟悉。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对人熟悉:熟人社会的由来
乡土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
其以血缘为纽带,因而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是亲属关系,即所谓“血浓于水”;
因不流动也形成以地缘为纽带的其他社会关系,所谓“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
熟人社会里,在对待自己和外人时遵循着不同的规则。只要是自己人,一切可以商量,只要是外人,那就得公事公办,按程序和制度来。
对物熟悉:科学思维不发达的由来
李约瑟难题:
英国学者李约瑟在其编著的《中国科学技术史》中提出:尽管中国古代对人类科技发展做出了很多重要贡献,但为什么科学和工业革命却没有在近代中国发生?
其法略同,其义全阙,学者不能识其由。——徐光启
从熟悉里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并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
在乡土社会中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真理。
——费孝通《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对社会规则熟悉:内心主动遵从礼俗做事
从每个人说,在他出生之前,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
——费孝通《乡土中国》
在乡土社会,人们从熟悉中得到信任,法律无从发生。人们在长时间、多方面、经常性的接触中,通过“学”“习”获得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自由”。“规矩不是法律,规矩是 ‘习’出来的礼俗。” “礼是社会公认合式的行为规范”,在日常生活中,通过教化和个人的克己逐渐内化于人心,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感,人服礼是主动的,最终达到维持乡土社会秩序的目的。
1.下列对《乡土本色》章节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城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往往十分疏远,近邻形同陌路;而在农村,人与人之间十分熟络,近邻堪比亲人,这体现了乡土社会是一个熟悉社会。
B.美国耶鲁大学的一群中国老人,因为在学校的一处荒地上遍种蔬菜,引起了美国媒体的关注,中国老人的行为体现了中国人对土地的敬重与依恋。
C.中国农民聚村而居是出于聚亲连族、抵御外敌、保卫家园等的考虑,福建闽南山区一带的圆形、八角形、纱帽形等土楼村落的形式就是典型例证。
D.在乡土社会中,亲属、村民间借钱也司空见惯,先靠人情做抵押,再辅以签字画押,订立字据,这体现了乡土社会的信用来源在于从熟悉中获得信任。
答案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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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下列理解和分析,符合《乡土本色》文章意思的一项是( )
A.无论是生活环境还是所接触的人物,对乡民而言都是生而有俱,再熟悉不过的,于是他们选择固守乡土,终老于斯。
B.乡土社会的信用产生于对一种行为规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这种信用远胜于法理社会中的一纸契约。
C.礼俗是乡土社会里应对社会生活的根本原则、抽象真理,也是人们处理具体事务时目的与手段间的普遍联系。
D.在乡土社会进入现代社会的过程中,原有的生活方式与现代社会不相适应,暴露出弊端,“土气”一词因而有了贬义。
[解析]A项,“于是他们选择固守乡土,终老于斯”错。原文说的是“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可见“固守乡土,终老于斯”是地方性的限制造成的。B项,“这种信用远胜于法理社会中的一纸契约”错。选项中“远胜于”不正确,原文并没有将两种社会的“信用度”进行比较,原文只是指出,乡土社会的信用不适用于法理社会。C项,“礼俗是乡土社会里应对社会生活的根本原则、抽象真理”错。原文是“乡土社会得来的认识是个别的或个别的关联”,而不是“抽象的真理”“普遍联系”。
D
巩固检测
☆
3.费孝通《乡土本色》中说“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下列选项不能全部反映乡土文化的一项是
①安土重迁②叶落归根③克己复礼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⑤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⑥日新月异⑦兄友弟恭⑧眉目传情⑨人怕出名猪怕壮⑩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
A.①③⑤⑨B.②⑤⑦⑧C.①④⑥⑨D.②⑤⑧⑩
C
[解析]④“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能反映乡土文化。⑥“日新月异”不能反映乡土文化。
2.预习第二、三章,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单。
1.完成学案阅读理解各题
作 业
拓展讨论:男尊女卑的极致——缠足
缠足是中国古代一种陋习。是用布将女性双脚紧紧缠裹,使之畸形变小。一般女性从四、五岁起便开始缠足,直到成年骨骼定型后方将布带解开,也有终身缠裹者。
缠足开始的时间有夏禹、商代、春秋战国、隋、五代、宋等多种说法。学者高洪兴专业著作《缠足史》考证,缠足开始于北宋后期,兴起于南宋。 元代的缠足继续向纤小的方向发展。明清时期缠足进入鼎盛期。缠足之风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 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但不缠足者也不在少数。
清朝被推翻后,孙中山正式下令禁止缠足。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成为各派革命运动和激进分子讨伐的对象,陈独秀、李大钊等人都曾撰文痛斥缠足对妇女的摧残和压迫。新中国成立后,缠足恶习被彻底废止,中国的妇女才得到了彻底的解放。
根据高洪兴《缠足史》考证众多史料证明,“缠足”应该源于北宋中后期。在古人的审美观念中,女子之美就是要体现出其“阴柔”之面,即娇小、柔弱、娴静、柔和之类,除樱桃小口、瓜子脸、杨柳细腰之外,小脚也不例外,例如东汉民歌《孔雀东南飞》中的“纤纤作细步,精妙世无双”。不过,宋朝以前大家虽然喜欢小脚,却并非此后因“缠足”而刻意制造的小脚,而是那种天然的小巧之美。
目前关于“缠足”最早的诗词记载,乃是苏轼于宋英宗熙宁六年(1073年)所做的《菩萨蛮·咏足》,“涂香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无行处踪。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而北宋后期的秦少游也有“脚上鞋儿四寸罗”的词句。北宋时期,“缠足”最初只在皇宫和贵族之间流行,普通百姓家女子由于同样需要从事劳动,因而并不缠足。南宋以后理学大行其道,“缠足”恶习随之开始流行。
北宋末年,“靖康之难”爆发之后,包括北宋宗族女子在内的大量汉人女子惨遭蹂躏,然而这非但没能激起社会各阶层的斗志,反而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于女子贞洁的重视,进而便被融入理学之中,成为了对女性的束缚,也正是从南宋时期开始,妇女的心理和生理都开始受到极大的限制。与此前因审美而“缠足”不同,此时的“缠足”则是为了限制女子行动,是为了将女性束缚在家中,以便让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从而将女子禁锢在一定范围之内,避免轻易抛头露面。正是由于性质的变化,随着理学被广泛接受,“裹脚”习俗也开始迅速得以传播。例如《女教篇》便规定女子“勿出中门,勿窥穴隙,勿越墙垣”,又如《女儿经》中所说“为什事,裹了足?不因好看如弓曲;恐她轻走出房门,千缠万裹来拘束”。
从北宋末期、南宋初期开始,裹脚习俗便已经开始由宫廷走向民间,例如灭掉北宋的金国,便在同宋军作战的时候以获取缠足女子为乐。到了元朝时期,蒙古贵族虽然不缠足,但出于统治需要,还是对这一恶俗持赞赏和支持态度。与此同时,由于蒙古人对汉人的蹂躏,民间对于理学开始广泛接受,这使得理学思想迅速影响普世价值观,于是“缠足”自然也随之广为流传,到元朝末年甚至形成了以不缠足为耻的观念。
明朝时期,妇女缠足之风已开始盛行,缠足甚至成为了社会地位、贵贱等级的标志,朱元璋为了惩罚张士诚旧部,便将其旧部全部编为丐户,并下令“男不许读书,女不许裹足”,像皇后“马大脚”那样的反而成了另类。
到了清初,朝廷虽一度下令禁止民间“缠足”,但因该习俗已经深入人心,并未取得效果,最终只得作罢。而从乾隆时期开始,原本在南方不太流行的缠足也开始流行了起来,甚至连西北、西南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足习俗。
直到清末道光年间,朝廷才在西方思想涌入的情况下,再度开展“天足运动”,并于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开始劝诫“缠足”,此后民国和新中国成立之后,国家一直致力于消灭“缠足”恶习,如此该恶习才逐渐退出历史舞台。
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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