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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集训(八)
一、选择题
1.(2025·河南焦作一模)202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规定: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由此可见( )
①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 ②经营者应当保证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③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④经营者不得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由此可见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法律保护,经营者应当依法保护消费者的个人信息,①③正确。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要求经营者保障其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而材料强调的是规范经营者收集消费者信息的行为,②不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经营者不得过度收集、非法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④错误。故本题选B。
答案 B
2.(2025·辽宁抚顺一模)杨某、王某合伙经营体育培训班,范某(14周岁)在该班参加体育培训。某日,范某进行立定跳远科目训练时,韩某(12周岁)突然从未设防护栏的一侧向范某跑过去,将范某撞倒,导致范某左锁骨骨折。韩某的父母很快赶到现场带范某去医院治疗并垫付了医疗费用。这次事件中( )
①韩某侵害了范某的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等身份权 ②范某和韩某之间的纠纷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③韩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监护人承担违约责任 ④杨某、王某未能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范某进行立定跳远科目训练时,韩某从一侧向范某跑过去,将范某撞倒,导致范某左锁骨骨折,范某的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侵害,但生命权未受到侵害,而且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属于人格权,而不是身份权,①错误。在范某起身跳远过程中,韩某从一侧向范某跑过去,将范某撞倒,导致范某左锁骨骨折,这属于民事纠纷,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②正确。韩某(12周岁)从一侧向范某跑过去,将范某撞倒,导致范某左锁骨骨折,韩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③错误。杨某、王某合伙经营体育培训班,范某在该班参加体育培训,范某左锁骨骨折,杨某、王某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 D
3.(2025·辽宁抚顺一模)消费者小李在抖音平台与二手车商小王商定某车车况信息和价格并支付定金后,发现小王微信朋友圈发布了相似车辆信息但行驶里程不同,小李认为受到欺诈遂要求退还定金,小王解释不是同一辆车,拒绝退定,小李便在小王多个抖音视频下评论“卖车调表”“骗我押金”等内容。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小李与小王的合同成立且有效,小李违约应支付违约金 ②小王可通过诉讼维护个人名誉,小李的评论可作为证据 ③小李有权对小王产品进行评论,但借机诋毁则构成侵权 ④小李并未证实小王的欺诈行为,负面评价涉嫌商业诋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双方合同成立且有效,本案中如果小李违约,应该按照约定适用定金罚则原则,因为本案中未约定违约金,①不选。材料中指出小李在未探查事实时在小王多个抖音视频下评论“卖车调表”“骗我押金”,这侵犯了小王的合法权益,小王可通过诉讼维护个人名誉,小李的评论可作为证据,②正确。材料中指出小李在未探查事实时在小王多个抖音视频下评论“卖车调表”“骗我押金”,这强调小李有权对小王产品进行评论,但借机诋毁则构成侵权,③正确。小李与小王并非商业竞争关系,小李负面评价不涉及商业诋毁,④不选。故本题选C。
答案 C
4.(2025·辽宁辽阳一模)“云上认养——认养一块属于你的土地,开启向往的生活!”李某在看到“云认养”宣传语后找到该商家,花费3888元购买了一年一亩地的“认养卡”,可通过24小时视频监控查看农田画面,随时与农场管家在线沟通需求。在认养过程中,她收到了农场邮寄的稻米、玉米等农产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云认养”宣传属于广告要约情形,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李某认养这一亩土地后,享有这一亩土地的所有权 ③李某认养这一亩土地期间,享有该土地的用益物权 ④若合同期内因洪水毁坏认养作物,商家可部分免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李某通过“认养卡”获得对土地的监控、沟通和农产品收益权,③正确。洪水属于不可抗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0条,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可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商家因洪水导致作物毁坏,可主张部分免责,④正确。商业宣传通常属于要约邀请,需具体明确的条件才构成要约。题目中宣传语未明确具体条款,应视为要约邀请,无法律约束力,①错误。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仅能通过合同获得使用权,不享有所有权,②错误。故本题选D。
答案 D
5.(2025·辽宁丹东一模)“滨滨”和“妮妮”是2025年第九届亚冬会吉祥物,寓意“哈尔滨欢迎您”。为保护“滨滨”和“妮妮”的知识产权,亚冬会组委会不仅提交了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还进行了特殊标志和著作权登记。据此,以下行为可能会构成侵权的是( )
①某卫视在新闻报道中向公众介绍授权店正在售卖的“滨滨”和“妮妮” ②某手机店向到店顾客免费赠送印有“滨滨”和“妮妮”图片的手机壳 ③某美术老师把学生对“滨滨”和“妮妮”进行再创作的形象发到朋友圈 ④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滨滨”和“妮妮”的人偶形象在街面上招揽顾客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卫视新闻报道中介绍授权商品,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①不符合题意。手机店免费赠送印有吉祥物的手机壳,属于未经授权的商业利用(吸引顾客),侵犯特殊标志权或著作权,构成侵权,②符合题意。老师将再创作后的形象发到朋友圈,若为个人学习或教学展示,属于合理使用;但若改编后公开传播超出合理范围,可能被视为侵权,③不符合题意。商场装扮吉祥物形象招揽顾客,属于商业活动中的未经授权使用,侵犯特殊标志权或复制权,构成侵权,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答案 D
6.(2025·湖南衡阳一模)据报道,2024年8月28日凌晨,安徽某县城只有6人的小店“小天鹅东山专卖店”,遭遇“灭顶之灾”。由于电商运营人员价格设置错误,该店铺20分钟内以进货价4至5折的价格,“卖出”货值超7000万元的货品,损失高达3000万元。事情发生后,运营人员发视频致歉,称目前店铺保证金赔付已超过几十万元,希望购买者同意退款。上述案例中( )
A.由于店员非主观故意标错价格,合同无效,商家无需履行
B.用户提交订单成功完成付款时,该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C.部分用户恶意下单,电商可委托辩护人代理维护合法权益
D.电商商城拒绝低价发货,应对下单已付款客户支付违约金
解析 网购平台中商品详情页面符合要约的条件,用户提交订单成功完成付款时,达成承诺,该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店员非主观故意标错价格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缺乏法律依据,A错误,B正确。部分用户恶意下单,电商可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合法权益,而不是委托辩护人,C错误。材料中没涉及约定违约金,因此不承担支付违约金责任,D错误。故本题选B。
答案 B
7.(2025·河南新乡一模)李某看到房屋出租广告,便与出租人王某联系询问租房事宜,双方协商租金为3万元,李某微信转账王某1.3万元作为订金,余款待租期结束后付清,王某同意并接受转账。后由于李某想退租,但王某不愿意退还1.3万元订金,李某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
①王某的房屋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
②王某同意并接受转账属于要约
③双方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王某应该返还
④李某违约在先,无权要求返还1.3万元订金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王某的房屋出租广告属于要约邀请,①符合题意。王某同意并接受转账属于承诺,而非要约,②说法错误。“订金”属于债务的履行范畴,不具有担保性质,不适用定金罚则;在交付标的物的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如果交付“订金”的一方解除合同,那么,他有权请求返还“订金”。李某微信转账王某1.3万元的是订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不属于定金,王某应该返还1.3万元订金,③符合题意。李某虽然违约在先,但是有权要求返还1.3万元订金,④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
答案 A
8.(2025·河南安阳二模)小学六年级学生敖某的科技作品《一种试卷固定垫板》于2018年12月1日开始申请专利保护,在2020年7月1日成功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实用新型专利证书,并荣获第35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武汉市选拔赛科技创新成果(发明类)二等奖。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敖某领取奖金需要家长陪同并追认才能有效
②自2020年7月1日起,该专利10年内有效
③该专利保护期满后,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该技术获得专利保护,需要公开其发明内容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敖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践,未成年人领取奖金通常需要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陪同,未成年人领取奖金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不需要家长的追认,①错误。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即从2018年12月1日起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②错误,③正确。敖某申请的是专利保护,该技术需要公开其发明内容,以换取法律强有力的保护,④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 D
9.(2025·河南开封二模)王先生购买了一套新房,装修后一直闲置未入住。该小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公司应每天巡查1次排水系统,确保其运行正常。2025年1月,因小区公共管道堵塞,水流从王先生家的厨房水槽下方的排水管道接口处反冒,致使其新房惨遭泡水。为此,王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对该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物业服务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②物业服务公司在履行职责中无过错,不应承担举证责任 ③人民法院可依据相邻关系有关法律规定来处理原被告的纠纷 ④王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对房屋疏于管理也存在过错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公司应每天巡查排水系统。公共管道堵塞导致反水,说明物业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存在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①正确。王先生作为房屋所有权人,长期未入住且未对房屋进行必要管理(如定期检查),未能及时发现或避免损失扩大,存在一定过错。根据过错责任原则,需承担部分责任,④正确。物业公司若主张无过错,需自行举证已履行合同义务(如巡查记录),因此“不应承担举证责任”的说法错误,②排除。本案核心是物业合同纠纷,非因相邻关系(如邻里纠纷)引发,故不适用相邻关系法律条款,③排除。故本题选B。
答案 B
10.(2025·内蒙古赤峰二模)截至2025年8月,电影《哪吒之魔童闹海》总票房超150亿,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的票房冠军。但有人在影院内使用各种设备,录制该电影并制作成“枪版”资源,通过社交平台低价售卖或免费传播。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免费传播“枪版”电影不属于违法行为 ②出于好奇心录制热映的电影,用于家人和自己欣赏,不构成侵权行为 ③将该电影的官方宣传片用于课堂教学的行为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 ④未经授权的盗录和贩卖行为扰乱了电影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枪版”电影是未经授权录制的盗版电影,免费传播“枪版”电影侵犯了电影版权方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未经许可复制、传播他人作品,无论是否盈利,均构成侵权,免费传播“枪版”电影属于违法行为,①错误。即使是出于好奇心录制热映电影用于家人和自己欣赏,也构成侵权行为。因为电影作为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未经版权方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录制。这种录制行为侵犯了电影版权人的复制权等权利,②错误。根据知识产权法中关于作品合理使用的规定,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将电影的官方宣传片用于课堂教学,符合课堂教学合理使用作品的情形,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③正确。盗录和贩卖盗版电影属于侵权行为,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损害正版作品的合法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 D
11.(2025·辽宁丹东一模)某市一名8岁男孩将鞭炮扔入化粪池中引发沼气爆炸,造成所处公共草坪上停放的多辆汽车玻璃破碎、车身凹陷。经调查,该化粪池周围无警示标识,也未采取防坠落或隔离措施。事后,车主们将男孩及其父母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下列对本案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男孩承担侵权责任,因其行为直接导致了损害后果发生 ②酒店应承担一定责任,因其员工指挥受损车辆停放草坪 ③化粪池管理者应承担补充责任,因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④车主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因其财产权遭受了严重侵害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8岁男孩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虽男孩行为直接导致损害后果发生,但不是他自己承担侵权责任,而是其父母承担,①错误。酒店员工指挥多辆汽车停放在公共草坪上,说明酒店应承担一定责任,②正确。化粪池管理者对化粪池负有管理义务,由于化粪池周围无警示标识,也未采取防坠落或隔离措施,存在管理上的过错,化粪池管理者应承担补充责任,③正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规定,财产权的侵犯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除非涉及具有特殊纪念意义的物品。本案中车主的车辆玻璃破碎、车身凹陷,未涉及符合财产权受侵害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特殊情况,所以车主不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④错误。故本题选C。
答案 C
12.(2025·山东枣庄一模)蒋某成(2016年生)与唐某怡(2016年生)系居住在同一小区的邻居。2023年8月23日,蒋某成和唐某怡在小区内未注水的泳池边行走时,唐某怡伸手推了走在自己身前的蒋某成致使蒋某成掉入泳池内并受伤。蒋某成母亲孙某连到场后立马报警。蒋某成在受伤之后,在某医院接受检查治疗,诊断结果为左尺骨鹰嘴骨折,伤后护理期为60日。但是唐某怡的父母拒绝承担相关赔偿费用。据此,孙某连起诉,请求依法判决。下列对案件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蒋某成的人格权和身份权受到侵犯
②唐某怡的父母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③本案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
④唐某怡的亲属可以作为辩护人,维护唐某怡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蒋某成的生命健康权受到了侵犯,但身份权是指权利人因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民事权利,材料未涉及蒋某成的身份权受到侵犯,①不符合题意。唐某怡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②正确。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该案属于民事诉讼,③正确。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该案属于民事诉讼,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答案 C
13.(2025·河南开封二模)王某乘坐张某自营的出租车外出,在行驶过程中,A公司的驾驶员谢某驾驶该公司一辆轻型厢式货车迎面驶来,谢某因疲劳驾驶导致操作不当,与张某驾驶的出租车相撞,王某在此次事故中受伤住院。此案中( )
①张某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②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谢某追偿
③王某应当申请法律援助并获得法律咨询
④王某可以主张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项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在运输合同关系中,承运人张某有将乘客王某安全送达目的地的义务,张某作为出租车运营方,对于乘客王某在运输过程中受伤,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①错误。谢某是A公司的驾驶员,其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疲劳驾驶导致事故发生,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但谢某疲劳驾驶,A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依法可以向谢某进行追偿,②正确。申请法律援助有条件限制,比如经济困难等情况,材料未涉及王某是否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且“应当申请”表述不准确,③排除。王某在此次事故中受伤住院,根据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其作为受害者,有权主张因受伤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合理的赔偿项目,④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 D
14.(2025·辽宁锦州一模)李某驾驶G公司运营的共享汽车超速行驶,在一弯道与王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王某腿部骨折。M区交警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李某以车辆刹车失灵为由拒绝赔偿,王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技术鉴定显示共享汽车的刹车系统存在严重故障。案例中( )
①作为经营方,G公司应对王某受伤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②若李某对交警大队认定结果不服,可以就认定结果申请仲裁 ③李某可以刹车故障为由,要求G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④李某与G公司都有过错,可能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G公司作为共享汽车经营方,对车辆安全负有保障义务。刹车失灵是事故诱因之一,适用过错推定原则,G公司需证明无过错方可免责,①符合题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②说法错误。李某与G公司是租赁关系,但本案刹车故障导致第三方王某的损害不属于合同直接违约范畴,③不符合题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72条,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可能承担连带责任或按份责任。本案中,李某超速驾驶存在过错,G公司提供的车辆刹车系统存在严重故障,未确保车辆安全性能,也存在过错。超速与刹车故障共同作用导致事故,双方需承担连带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答案 B
15.(2025·湖南邵阳一模)居民王某行至某6层居民楼下,被住户扔下的空酒瓶砸成重伤。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王某将3层至6层住户全部告上法庭。3层、5层住户提供了案发时段家中无人的证据,人民法院判决4层、6层住户承担侵权责任。后警方查清4层住户范某为加害人,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本案中( )
①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追偿 ②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王某有权将可能加害的楼层住户告上法庭 ③范某被警方查清为实际加害人后,原先被判承担侵权责任的6层住户有权向范某追偿
④王某在提起诉讼时,必须提供确切证据证明范某为加害人,否则人民法院不会受理其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依据法律规定,上述“高空抛物案”中,在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王某有权将可能加害的楼层住户告上法庭,②正确。依据法律规定,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范某被警方查清为实际加害人后,原先被判承担侵权责任的6层住户有权向范某追偿,③正确,①排除。依据法律规定,高空抛物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3层至6层住户需要“自证清白”,王某不需要提供确切证据证明范某为加害人,④排除。故本题选C。
答案 C
16.(2025·山东枣庄二模)甲是某小区业主,其居住的楼房出口区域经常停放乙公司的多辆共享单车,影响正常通行。甲委托律师向乙公司邮寄律师函,要求乙公司在接到律师函30日内,在其公司的手机应用程序中,将上述区域设置为禁停区。乙公司收到律师函后未采取相应措施,甲遂起诉至人民法院。对此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案件中甲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提交的影像资料属于重要物证 ②乙公司若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可在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③乙公司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答辩状,将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该案 ④作为小区的业主,甲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甲主张乙公司共享单车停放影响其通行并要求设置禁停区,所以甲应承担主要举证责任。影像资料是通过记录的声音、图像等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属于视听资料,①排除。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②排除。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③正确。小区业主对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甲作为小区业主,乙公司共享单车在小区楼房出口区域停放,涉及小区共有部分的使用问题,甲有权维护自身对小区共有部分的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D。
答案 D
二、非选择题
17.(2025·河南开封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赵某是一名拥有百万粉丝的航天科技短视频博主,2024年5月开始跟踪报道嫦娥六号登月任务的相关进展。10月,他发现刘某未经授权,擅自将自己的原创视频通过“AI换脸”技术换成刘某本人的脸,在多个短视频平台发布以吸引流量牟利。
赵某遂以刘某侵害其肖像权并非法牟利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刘某停止侵害,删除相关侵权视频及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对赵某的请求加以评析,并就赵某如何通过诉讼维权提出两条建议。
解析 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赵某的请求,从肖像权、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观点判断:合理。
论据①:他发现刘某未经授权,擅自将自己的原创视频通过“AI换脸”技术换成刘某本人的脸,在多个短视频平台发布以吸引流量牟利→可运用肖像权的知识,从肖像权的含义的角度说明赵某的请求合理。
论据②:赵某遂以刘某侵害其肖像权并非法牟利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刘某停止侵害,删除相关侵权视频及链接,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可运用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刘某的过错行为与赵某肖像权被侵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的角度说明赵某的请求合理。
建议:赵某遂以刘某侵害其肖像权并非法牟利为由将其诉至人民法院→可运用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知识,从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的角度分析说明。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答案 (1)评析:①赵某的请求合理,应当获得法律支持。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被告刘某未经赵某同意,通过技术手段伪造成本人的视频,并在多个平台发布非法牟利,该行为侵害了赵某的肖像权。该过错行为与赵某肖像权被侵害之间有因果关系,应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2)建议:正确行使诉讼权利;严格遵守诉讼程序;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18.(2025·山东临沂一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
【案件事实】
金雕是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我省某地四面环山、悬崖矗立,据村民反映,当地很早之前就有金雕并繁衍至今。2023年春,甲公司与村委会签订协议,在该地建设房车露营基地。施工后,村民发现很长时间见不到金雕的踪迹了。某环境研究所和一些爱鸟志愿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认为开发行为破坏了金雕栖息地并侵占生态保护红线。
针对案涉区域是否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人民法院向自然资源局进行函询确认后,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开庭前便制发禁止令,督促甲公司拆除了相关设施。第一次开庭时,甲公司与村委会认为仅凭爱鸟人士拍摄的图片视频和村民证言,难以确定该地有金雕长期生活繁衍。为此,人民法院多次到周边调查,2024年7月,人民法院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委托某大学鸟类专家做出的调查报告,证实了2021年以来金雕在此地的分布和栖息情况,明确指出房车营地项目一旦实际经营,将会影响金雕生存繁衍。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不得开展破坏金雕栖息地的行为。
【法条链接】
《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
第八条 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
【释法析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
①甲公司与村委会签订的协议是否有效?
②本案中某环境研究所适用何种举证原则?
③甲公司与村委会对金雕栖息地的破坏应承担何种责任?
【案例启示】
(2)结合材料,说明该案例对人民法院司法工作有哪些启示。
解析 (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问是依据类主观题。明确本问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协议、环境研究所举证、甲公司与村委会对金雕栖息地的破坏。可运用订约履约诚信为本;依法收集运用证据;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一小问:
关键词:房车营地项目一旦实际经营,将会影响金雕生存繁衍→可调用法理依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第八条: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说明本案中,在该地建设房车露营基地属于开发性活动,违背该办法,无效。
第二小问:
关键词:某环境研究所和一些爱鸟志愿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公益诉讼→可调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说明本案属于环境公益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三小问:
关键词:施工后,村民发现很长时间见不到金雕的踪迹了→可调用侵权责任的情况。说明本案中,甲公司与村委会的行为破坏了金雕栖息地,侵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应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问是措施类主观题。明确本问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人民法院依法履职的启示。可运用感受司法公正知识进行分析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人民法院多次到周边调查,2024年7月,人民法院收到园林绿化部门委托某大学鸟类专家做出的调查报告,证实了2021年以来金雕在此地的分布和栖息情况,明确指出房车营地项目一旦实际经营,将会影响金雕生存繁衍。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不得开展破坏金雕栖息地的行为→可从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调查案件事实的角度回答。
关键词②:针对案涉区域是否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人民法院向自然资源局进行函询确认后,遵循“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在开庭前便制发禁止令,督促甲公司拆除了相关设施→可联系要遵循相关原则,如“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要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答案 (1)①无效。理由:协议内容违反了《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中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的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②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理由:本案属于环境公益诉讼,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③应承担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等。理由:甲公司与村委会的行为破坏了金雕栖息地,侵害了生态环境公共利益。
(2)启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调查案件事实;要遵循相关原则,如“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原则,及时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要严格依法办案,维护法律权威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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