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与法治 知识梳理-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必修三

2025-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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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高考复习知识清单全面覆盖必修三《政治与法治》核心内容,系统梳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大单元知识,构建“党的领导—人民民主—法治建设”逻辑体系,涵盖党的先进性、根本政治制度、法治中国建设等关键范畴。 清单采用“单元—课—框”三级架构,通过表格对比(如党的执政方式与领导方式)、知识小结(党的核心要素表格)等设计呈现体系,突出政治认同与法治观念素养培养。特设主观题常用句分类(原因+意义、不同主体做法)、重难点标注(如“全过程人民民主”特征),助力学生系统记忆与应用,教师可据此精准指导,提升复习效率。

内容正文:

必修三《政治与法治》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第一单元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为什么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第一课+第二课) 第一课 历史和人民的选择 第一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种政治力量 1.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也是认识和解决近代中国一切社会问题的基本依据。 半殖民地 半封建 ◆ 半殖民地,即形式上是独立自主的国家,实际上在政治、经济、外交、军事等方面都受到外国殖民主义的控制和奴役。 ◆ 半封建,即形式上仍是封建统治和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实际上社会已逐渐近代化,资本主义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不断发展。 2.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决定了近代中国社会矛盾呈现错综复杂的状况。其中,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是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近代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帝国主义和中华民族的矛盾、封建主义和人民大众的矛盾。 3.近代中国的基本国情和主要矛盾决定了近代中国的两大历史任务: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实现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4.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中国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1919年五四运动后,工人阶级成为反帝反封建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的领导力量。 5.中国共产党的诞生: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从此,中国人民在斗争中有了主心骨,看到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出路和希望。 6.20世纪上半叶中国出现的三种建国方案: ⑴先后以北洋军阀和国民党统治集团为代表,维护地主和买办资产阶级统治,让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道路→被中国人民抛弃了,其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 ⑵以某些中间派和中间人士为代表,幻想建立资产阶级共和国,走独立发展资本主义道路→没有得到人民群众认可,它的多数代表者后来也承认这个方案在中国无法实现。 ⑶以中国共产党为代表,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共和国,经过新民主主义走向社会主义→最终赢得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 ⑷结论:中国共产党的方案最终成为唯一正确的选择。中国共产党执政,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人民的选择。 7.中国共产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伟大成就和历史意义: ⑴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推翻了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彻底结束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极少数剥削者统治广大劳动人民的历史,彻底结束了旧中国一盘散沙的局面,彻底废除了列强强加给中国的不平等条约和帝国主义在中国的一切特权,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创造了根本社会条件。 ⑵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从此,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和自己命运的主人。 8.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斗争经验的历史总结,是中国人民在长期探索、艰苦奋斗的基础上共同确认的历史真理。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 一、建立新中国 中国人民站起来 1.新中国成立后的成就及意义: 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力更生、发愤图强,创造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2.1840—1949年中国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主义革命,以五四运动为界限,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阶段。 ⑴旧民主主义革命由资产阶级领导,以建立资本主义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政治目标。旧民主主义革命纲领不彻底,群众发动不充分,不能彻底解决土地问题,最终遭到失败。 ⑵新民主主义革命由无产阶级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作为思想武器,以创建人民民主共和国为政治目标。新民主主义革命提出了彻底的革命纲领,广泛发动群众,解决了民主革命的中心问题,即土地问题。新民主主义革命是社会主义革命的必要准备,社会主义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必然趋势。 2.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⑴三年恢复期:1949—1952年,在着重完成包括土地改革、镇压反革命等在内的民主革命遗留任务的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致力于恢复被长期战争破坏了的国民经济。 ⑵过渡时期:1953年12月,党中央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⑶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颁布: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颁布,这是我国在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取得的新成就。 ⑷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的标志:1956年底,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生产资料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经济制度的基础。这标志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我国确立,实现了我国历史上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 3.艰难探索期: ⑴成就:在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实践中,我国基本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教育、科学、文化、国防等事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国际地位逐步提高。 ⑵意义: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艰辛探索社会主义道路所取得的的物质成就和历史经验,为后来的改革开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实行改革开放 走向国富民强 4.改革开放: ⑴改革开放的时间和地位: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抉择。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⑵改革开放的实质(目的):实行改革开放,就是要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中国人民富起来、中国强起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要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赋予社会主义新的生机活力,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在引领当代中国发展进步中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⑶改革开放的成就(意义): ①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创造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充满新的活力的体制保证和快速发展的物质条件。 ②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增强了社会发展活力,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创造性,使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国际地位显著提高,这是中国共产党对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 三、进入新时代 踏上新征程 5.进入新时代: ⑴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⑵进入新时代的意义: ①意味着近代以来久经磨难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迎来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明前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史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②意味着科学社会主义在21世纪的中国焕发出强大生机活力,在世界上高高举起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③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不断发展,拓展了发展中国家走向现代化的途径,给世界上那些既希望加快发展又希望保持自身独立性的国家和民族提供了全新选择,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在人类社会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 ⑶“党的领导”与“新时代”的关系 ①在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自信自强、守正创新,统揽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创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 ②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不平凡历程,是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牺牲和创造的历程,是不断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新胜利的历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党领导人民取得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胜利,并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实践充分证明,由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是历史的选择,是人民的选择,是正确的选择。 从党的十八大到党的二十大的十年,我们经历了对党和人民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三件大事:一是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三是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团结奋斗赢得的历史性胜利,是彪炳中华民族发展史册的历史性胜利,也是对世界具有深远影响的历史性胜利。 第二课 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衡量一个政党的先进性,就是看它在性质、宗旨和指导思想等方面所具有的优于其他政党的特质,看它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不同阶段所起的引领作用。 1.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⑴产生: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 ⑵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 ⑶根本立场:人民立场。 ⑷根本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⑸要求/党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从来不代表任何利益集团、任何权势团体、任何特权阶层的利益,这是党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所在。在任何时候,党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同甘共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更不允许任何党员凌驾于群众之上。全体共产党员要牢记中国共产党是什么、要干什么这个根本问题,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⑹党的执政理念: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立党为公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都要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都要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 执政为民 就是党的全部工作必须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①原因: a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检验标准); b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c由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d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 ②如何坚持: a.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树牢群众观点,贯彻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接受人民批评和监督,始终同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加强海内外中华儿女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b.必须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即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而奋斗。 2.中国共产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 ⑴党的指导思想与时俱进: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马克思主义 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中国共产党的灵魂和旗帜。马克思主义博大精深,涉及自然界、人类社会、人类思维各个领域,涵盖历史、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党建等方面。同时,马克思主义是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开放的理论体系。 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走在时代前列,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在于它以接续推进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创新理论作为行动指南。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 毛泽东思想 在革命斗争中,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对经过艰苦探索、付出巨大牺牲积累的一系列独创性经验作了理论概括,开辟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的正确革命道路,创立了毛泽东思想。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毛泽东同志提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进行“第二次结合”,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结合新的实际丰富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以来正反两方面经验,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根本问题,借鉴世界社会主义历史经验,创立了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加深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和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认识,形成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 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推进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深刻认识和回答了新形势下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等重大问题,形成了科学发展观。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刻总结并充分运用党成立以来的历史经验,从新的实际出发,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 关系: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 ⑵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永葆生机活力的法宝: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 解放思想 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打破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实事求是 从实际出发,探求事物的客观规律,用以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是中国共产党人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根本要求,是我们党的基本思想方法、工作方法和领导方法。 与时俱进 党的全部理论和实际工作要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求真务实 是要求人们在实际工作中既正确认识事物的本来面目、探求事物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又脚踏实地、实事求是地按照客观规律行事。 ⑶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①含义:是指共产党员坚定马克思主义科学信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通过自己的骨干、带头和桥梁作用,影响和带动身边群众共同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 ②原因: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锋队性质所决定的,也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的直接而具体的体现;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使党始终成为时代先锋、民族脊梁,是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源泉,是党不断取得胜利的坚强保证。 ③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在艰苦的革命战争年代,无数共产党员前仆后继、顽强战斗、英勇牺牲。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广大党员不图名利、辛勤劳动、艰苦奋斗、开拓进取,树立了共产党员的光辉形象。 ④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产党员在新征程上要弘扬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的伟大建党精神,更加珍惜工人阶级先锋队战士的光荣称号,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和使命,做学习的模范,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模范,做克己奉公、无私奉献的模范,做服从组织、严守纪律的模范,做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的模范,做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模范,做密切联系群众的模范,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模范。 第三课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如何做)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进一步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第一框 坚持党的领导 1.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⑴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命运所系。 ⑵党的领导的作用和范围: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必须全面、系统、整体加以落实。 ①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员会、法院、检察院、军队,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企事业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都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②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一切工作都要坚持党的领导。党领导人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等等。我们要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 ⑶总要求:走过百年奋斗历程,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性锻造中更加坚强有力,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增强,党同人民群众始终保持血肉联系。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2.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⑴重要性: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 ⑵如何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 ①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的领导的最高原则,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含糊、不能动摇。我们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两个维护)。 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明确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提出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 ③建立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完善坚定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各项制度,健全党的全面领导制度,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各项制度,健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制度,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供可靠制度保障。 ④我们党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必须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我们党还要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等等。 补充: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确保全党遵守党章,恪守党的性质和宗旨,坚持用共产主 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全党、团结人民,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指导工作,夯实党执政的思想基础。 第二框 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 原因 必要性 ①勇于自我革命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在新形势下,党面临的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是长期的、复杂的、严峻的,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面对四种考验和四种危险) ②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 ③全面从严治党是“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建设的一贯方针和要求。 重要性 ①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这是党的建没的一贯方针和要求,关系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四个关系) ②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保持和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把党建设的更坚强有力。 如何做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 2.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⑴执政方式: 内涵 要求/体现 科学执政 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不断探索和遵循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提高长期执政能力,并按照客观规律执好政、掌好权。 民主执政 坚持为了人民执政、依靠人民执政,强调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地位。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手段保证在国家政治生活的各个方面坚持和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从而巩固和扩大党长期执政的群众基础。 依法执政 ⑴依法执政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 ⑵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党要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化、规范化,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国理政。 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支持人民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能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是党依法执政的重要体现。 三者关系 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是有机统一的,其中科学执政是基本前提,民主执政是本质所在,依法执政是基本途径。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目的在于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领导核心地位和长期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实现党的执政使命,引领承载着中国人民伟大梦想的航船破浪前进,胜利驶向光辉的彼岸。 综合探究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中国共产党要肩负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就必须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小论文示例 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而生 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立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在任何时候都应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与人民同甘共苦,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坚持人民利益无小事,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牢群众观点,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形成同心共圆中国梦的强大合力。 党的知识小结 初心使命 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 地位/重要性 性质 宗旨 立场 执政理念 指导思想 法宝/思想路线 党员、党组织 领导方式 执政方式 党的建设 第二单元   人民当家作主 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承诺,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家的本质要求。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也是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有效运行、充满活力的根本所在。 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健全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从各层次各领域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使各方面制度和国家治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 第四课 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导语: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充分发扬人民民主,激发人民的创造活力,同时要正确行使国家的各项职能,为社会主义事业保驾护航。 一、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 1.我国的国家性质(国体) ⑴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⑵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的意义(重要性):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它明确规定了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庄严宣示了我国国家政权的人民性质。 国家性质亦称国体,是指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国体概念回答的是国家政权究竟掌握在哪个阶级手里、什么人行使国家权力的问题。 2.我国国家政权的特点: ⑴工人阶级的特点、地位、工农联盟的作用: 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工人阶级是先进生产力的代表,具有严格的组织性和纪律性,是领导阶级,是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中坚力量。广大农民与工人阶级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天然的联系,是工人阶级可靠的同盟军。工农联盟不仅是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的重要保证,也是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重要保证。 ⑵我国的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 我国的国家政权坚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3.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 一百多年来,我们党高举人民民主旗帜,领导人民在一个有几千年封建社会历史、近代成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国家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中国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成功开辟和坚持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为实现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确立了正确方向。 4.社会主义民主的特点和优势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党深化对我国民主政治发展规律的认识,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并大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最广泛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14亿多人民共同持续参与,56个民族共同平等享有,不同地域、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不同群体均实现全面覆盖的民主体系。 最真实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真实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真正做到了人民当家作主。一方面,我国已经形成全面、广泛、有机衔接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已经构建多样、畅通、有序的民主渠道,能够确保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另一方面,人民的意愿和呼声,经过民主决策程序顺利成为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进而通过政权体系顺利转化为实现人民意愿的具体实践,能够确保人民真正当家作主。 最管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最管用的民主。民主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发扬民主,又正确集中,能够把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紧密融合在一起,实现各方面在共同思想、共同利益、共同目标基础上的团结一致,使党、国家和人民成为目标相同、利益一致、相互交融、同心同向的整体。 协商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其在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各个方面的统筹推进和制度化发展,保证了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享有广泛持续深入参与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5.坚持民主与专政的统一:人民民主专政包含对广大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两个方面。 对人民实行民主的原因 ⑴决定因素: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 ⑵意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只有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调动亿万人民群众投身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使社会主义各项事业保持蓬勃的生机。(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 对极少数敌人实行专政的原因 ⑴必要性: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 ⑵历史任务: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担负着对极少数敌对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内正常社会秩序,抵御国外敌对势力侵略和颠覆活动的历史任务。 6.国家的职能 对内 维护国家稳定 依法打击危害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破坏活动,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统一的各种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种犯罪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 促进社会发展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开展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对外 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坚定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坚定维护国家的领土完整,坚定维护国家的各项安全和发展利益,坚定维护国家的尊严,构建和维护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国际环境。 7.意义:国家性质决定国家职能,国家职能反映国家性质。 我国的国家职能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可靠保 第五课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导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与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 一、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1.在我国,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的意志,根据人民的利益行使权力。 2.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选择):全国人大和地方人大。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5年,名额不超过3000人,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⑴地位: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⑵全国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⑶职权: ①最高立法权:宪法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唯一立法机关) ②最高决定权:宪法和法律赋予依照法定的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重大事项的权力。eg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③最高任免权:对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等权力。 ④最高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权力。(听取工作报告) 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情况: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间接选举)。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各民族一律平等)。 ⑸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①性质、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②产生: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职权: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其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 ④委员长会议的组成和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 ⑹专门委员会: eg教科文卫委员会、外事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4.人大代表(5年) ⑴地位: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⑵产生:人大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有直接选举(县+县以下直接投票)和间接选举(选民选出代表,代表他们进行选举)相结合的两种方式。 ⑶职权: 审议权 对列入会议议程的各项报告和一案进行讨论,发表意见。 表决权 对交付表决的报告和提案有关事项表明各种意愿。 提案权 人大代表有一有权依法定程序,向人大提出议案。 质询权 有权依法定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⑷义务: ①补充:人大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②要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丰富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 ③人大代表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 1.含义: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由人民定期选出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人民民主专政历史任务的政权组织形式。 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活动原则)eg通过决议、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中央与地方 民主 集中 人大和人民的关系 人民选举人民代表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其他国家机关分别行使各自权力 人大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产生其他国家机关 中央和地方国家机构的关系 地方分权,发挥地方的积极性 中央统一行使权力 2.地位: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突出强调权为民所赋,最充分地体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要求。另一方面,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我国政治制度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国家的其他制度,包括行政制度、监察制度、司法制度等,都是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立法创制出来的,都要受其统领和制约。 3.基本功能(我国国家性质与我国政权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的关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一项基本功能,就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律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 4.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⑴由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⑵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国体决定政体) ⑶优越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的全新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突出的制度优势。 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保证党领导人民依法有效治理国家的显著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坚持和巩固党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地位,保证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 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显著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体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有利于保障全体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 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政治生活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显著优势。 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集体行使职权。这充分体现了民主和效率的高度统一,有力保证国家机关高效协调运转,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保障全面依法治国、实现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显著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促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证宪法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⑸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维护国家统一、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显著优势。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制度保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职权,中央对所有地方行政区域包括民族自治地方和特别行政区拥有全面管治权;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坚持“一国两制”,在香港、澳门设立特别行政区。这些制度安排,有利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和主权、领土完整,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集中力量办大事,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 补充解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动员了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姿态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广泛调动了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凝聚起来,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团结一心,艰苦奋斗,朝着国家的发展目标前进。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在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的前提下,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既能保证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又有利于各个国家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地履行职责。 5.要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我们绝不能照搬西方政治制度的模式。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导语: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三项基本政治制度。这些制度与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相适应,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一项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适合国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2.民主党派的性质和作用:在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中,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一道前进,现已成为各自所联系的一部分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的政治联盟。 3.基本内容: ⑴基本方针: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⑵关系: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 ⑶是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首要前提与根本保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核心地位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得到各民主党派的一致拥护。在政党之间的关系上,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领导是政治领导,主要是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⑷各民主党派的政治地位和权利: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各民主党派具有法律赋予的参政权,包括参加国家政权,参与国家大政方针和国家领导人选的协商,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参与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等等。 ⑸活动准则: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内容,是在社会主义法治的框架下设定和运行的。各政党包括执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4.我国政党制度的特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创立了一种新型的政党关系与政党制度形式,在当今世界独具特色。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既亲密合作又互相监督,而不是互相反对。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各民主党派依法参政,而不是轮流执政。 5.优越性:这一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6.新型之处: 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能够真实、广泛、持久代表和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全国各族各界根本利益,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 ⑵它把各个政党和无党派人士紧密团结起来,为着共同目标而奋斗,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 ⑶它通过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的安排集中各种意见和建议,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 7.机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 ⑴性质:人民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 ⑵组成: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各界的代表,香港特别行政区同胞、澳门特别行政区同胞、台湾同胞和归国侨胞的代表以及特别邀请的人士组成。 ⑶主题和职能: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 【注意】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不能履行国家职能。 ①政治协商(开会):对国家大政方针和地方的重要举措已及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协商。 ②民主监督: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重大改革举措、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解决落实情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等,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协商式监督。 ③参政议政:对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和生态环境等方面的重要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进行协商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 ⑷要求: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重点监督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和重要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在人民政协制度平台上,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发挥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通过全体会议、常委会会议、主席会议、专门委员会会议、专题协商会议、协商座谈会议等,开展提案、委员视察考察、专题调研、反映社情民意等经常性工作,对国家大政方针、经济社会各领域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进行广泛协商、平等协商、有序协商、真诚协商,提出意见建议。中国共产党采纳和集中他们的意见建议,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人士接受党的主张并在各界别群众中宣传解释党的方针政策,增信释疑,最广泛地反映民意,最充分地集思广益,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巩固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我国所有民族凝聚形成的命运共同体。 ⑴我国民族格局特点:多元一体是我国民族格局的最重要特点。 ⑵表现:一方面,各民族有自己的历史和文化;另一方面,各民族都凝聚在一个统一的命运共同体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⑶历史必然性: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历史必然。 ⑷工作主线:我们必须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 3.中国特色民族理论和实践 ⑴中国共产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民族问题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造性地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在这条道路上,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了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开创了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新局面,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少数民族群众生活取得前所未有的进步,我国少数民族面貌、民族地区面貌、民族关系面貌、中华民族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 ⑵处理民族关系的方针:始终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方针,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方针 含义或表现 举例 民族平等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各民族一律平等。”各民族只有人口多少和发展程度上的区别,绝无高低优劣之分;我国各族人民都对祖国的文明作出了贡献,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依法平等地享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的权利,依法平等地履行义务。 少数民族人士参加各级人大、各级政协;重视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各民族都有使用自己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等。 民族团结 在民族平等基础上,我国形成了各族人民和谐相处、友好往来、互相合作、共同奋斗、谁也离不开谁的大团结局面。民族的大团结和凝聚力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之一,是社会稳定的前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证,是国家统一的基础。 反对民族分裂 各民族共同繁荣 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的前提下,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共同繁荣,这是由社会主义本质决定的,是国家实现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经济援助、医疗援助、教育援助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 ⑴含义: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核心)。 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及职权: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自治机关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在行使一般行政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法行使自治权。 ⑶前提和基础: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国家统一为前提和基础,是国家的集中统一领导与民族区域自治的有机结合。 5.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⑴原因:根据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传统,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以及在长期奋斗中形成的相互依存的民族关系,我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⑵地位+作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制度保障。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实践证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6.如何坚持与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 ⑴一方面,要充分保证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切实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积极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另一方面,必须坚定不移地维护国家尊严,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关系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依法打击民族分裂势力及其活动,坚决反对和有力回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渗透、破坏活动。 ⑵要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增进各族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7.处理宗教问题的意义:我国有多种宗教,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对维护国家的统一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8.我国宗教政策的基本内容(即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公民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而现在不信教的自由。 ⑵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宗教信仰自由不等于宗教活动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在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宗教活动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任何宗教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不能干预国家行政和司法。我国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的宗教事务管理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 ⑶我国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任何境外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我国的宗教事务。我国政府支持宗教界在平等友好的基础上开展对外交往,严格禁止境外宗教的渗透和发展,坚决打击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严密防范宗教极端行为的发生。 ⑷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与社会主义)。支持我国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重要任务,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不断推动我国宗教的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是要求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放弃宗教信仰,而是要求他们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要求他们从事宗教活动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的最高利益与中华民族的整体利益;支持他们努力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社会进步要求的阐释;支持他们与各族人民一道反对一切利用宗教进行危害社会主义祖国和人民利益的非法活动,为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和祖国统一多作贡献。 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1.含义:是人民群众在城乡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在居住地范围内,依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民主制度和治理模式。 2.特点:发生领域的基层性、民主参与的直接性、管理活动的自治性等。 3.组织形式: ⑴村民委员会--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①性质: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职能:村民委员会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负责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③成员的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选举产生,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的作用:在农村基层治理实践中,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是村民规范自己和村干部的行为,运用民主的办法来管理本村的日常事务,实现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难题自己解的有效途径。 ⑵居民委员会--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①性质: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城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②任务:其任务是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等。 ③成员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④作用:居委会成员居民选,社区大事居民定,日常事务居民管。这大大调动了广大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也有效提高了居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素质和能力。 基层政权组织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 区别 是最低一级的行政区域的国家政权机关。不论城市还是乡村,其基层政权都是由它的人大和人民政府组成的。 包括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它们不是国家机关,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联系 ①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基层政权组织对村委会和居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委会和居委会自治范围内的事情; ②是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村委会和居委会协助基层政权组织开展工作。 4.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生动实践 5.发展基层民主 ⑴原因: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 ⑵意义: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广泛而深刻的实践,应该将其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加以推进。 6.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实践 ⑴民主选举。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和城市的居民委员会,按法律规定均由本居住地的村民或居民选举产生。在农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产生采取村民直接选举的办法,实行无记名投票、公开计票,选举结果当场公布;在城市,社区居委会正从过去的居民代表选举,向更高比例的居民直接选举发展,选举程序更加规范,给城市基层治理带来显著变化。 ⑵民主协商。城乡基层的公共事务千头万绪,应该也必须由众人商量着办。只有本着有序参与的原则,让居民或村民合理表达意见和建议,求同存异,才能找出解决问题的好方案,促进基层社会的和谐。我国城乡的基层民主协商,在街道或乡镇、社区或行政村以及企事业单位等不同的层次展开,也贯穿基层治理的全过程。 ⑶民主决策。城乡基层的公共决策与每家每户的利益直接相关。按民主决策要求,在农村,凡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项都要由村民以直接或间接参与的方式集体做出决定。在城市,社区公共事务的民主决策通过召开居民会议进行。 ⑷民主管理。在法律上,基层公共事务的管理权属于本村的全体村民或本社区的全体居民;在现实运作中,一般要通过一定的程序,授权给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来进行。依法制定自治章程和议事规则推动日常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是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的关键。 ⑸民主监督。负责城乡基层公共事务管理的居委会和村委会,事实上都掌握一定的权力。要防止以权谋私,尽可能避免管理工作的失误,必须实行民主监督。凡是与基层群众利益密切相关和需要让基层群众知晓的事项都应公开,让每个居民或村民了解,还应对基层自治组织的实际管理工作进行评议。 结语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建立并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实现了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相统一、选举民主与协商民主相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人民追求民主、发展民主、实现民主的伟大创造,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第三单元 依法治国 导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法治是国家长治久安和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以理性方式解决社会矛盾的最佳途径。 第七课 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第一框 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一、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 1.法律的产生: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 2.法律的功能(本质和作用):法律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它既维护公共管理秩序,也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 3.法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不同阶段的特点:在古代社会,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近代以来,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方式。 4.中华法系的形成过程 ⑴辉煌的历史:我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多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中华法系成为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治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开始制定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西汉时期,儒家思想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唐朝时,我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 ⑵曲折的历程:为改变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命运,近代以来,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 二、马克思主义是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1.马克思关于法的起源和本质:马克思主义认为,法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逐步产生的。在阶级社会中,法反映的是该社会中在经济上、政治上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 2.法的本质的决定性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指与人类生存相关的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3.法的分类:法律发展史上也相应地先后产生过四种历史类型的法,它们分别是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和社会主义法。 4.法的基本特征 ⑴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法反映并调整一定的社会关系,用规定权力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法确认、保护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 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制定,是指国家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确立规则的活动。认可,是指国家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的活动。 ⑶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5.法的职能:法在国家治理中既具有政治职能,又具有社会职能。 ⑴法的政治职能是指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如我国社会主义法必须坚持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和改造犯罪分子。 ⑵法的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这部分职能是维护统治所必需的,如维护社会公平、管理社会生产、提供社会服务、维护公共秩序等。 ⑶这两种职能体现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6.我国当代法的性质:我国当代的法是社会主义法。我国社会主义法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三、新中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1.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成就的原因(影响因素):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并与其相适应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 2.新中国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 ⑴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现行宪法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法规,法律体系日趋完备,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立法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和立法质量不断提高,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增强。 ⑵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通过建立健全科学完备的行政执法和司法体制,保证了行政和司法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断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推进。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和实现司法公正和权威。 ⑶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巨大成就。在通过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国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将人权保障贯穿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使人权法治保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事实表明,中国人民享有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权利。 3.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社会公平正义保障更为坚实,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是一场由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中国人民共同参与的、史无前例的伟大社会实践。有着悠久历史和灿烂文明的中华民族,正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阔步前进,努力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 第二框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因: ⑴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⑵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不断前进(要求)。 2.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⑴总目标: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⑵具体要求(科学内涵):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3.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 ⑴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①原因: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②如何做: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与依法执政统一起来。作为执政党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坚持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 ⑵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①原因:人民是依法治国的主体和力量源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 ②如何做:必须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以保障人民根本权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承担应尽的义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共同富裕。 ⑶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①原因: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②如何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的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⑷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①原因: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 ②如何做:必须坚持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⑸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①如何做:必须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同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相适应,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 第八课 法治中国建设 建设法治中国是系统性工程,既需要党和国家的统筹与规划,更需要公民和全社会的参与与推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第一框 法治国家 一、法治国家的内涵 1.内涵:是实行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依法执政、依宪执政的国家。在现代社会,法治国家意味着国家权力依法行使,国家各项工作依法开展。 2.表现: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坚持良法之治;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坚持宪法法律至上 ⑴宪法法律至上是法治的首要内容,即宪法法律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准则,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享有法律之外的特权。 ⑵法律是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反映了民众的意愿,符合民众的利益,体现了社会共同理想和信念,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尊重和遵从。 坚持良法之治 ⑴why: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理,只有良法才能最大限度地得到民众的认同,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法律的效力。 ⑵标准:一方面,良法应内容合理,在制定过程中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符合社会和人民的需要,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理念;另一方面,良法应体系完备、规范系统、类别齐全、协调统一,能够涵盖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⑶how: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方可制定出良法,良法之下才有法治国家。 尊重和保障公民权利 ⑴内容:公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 ⑵why:保护公民的各项权利是法治的主要功能。 ⑶how:在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和尊严应得到法律的确认,并通过执法和司法加以保障。 规范国家权力的运行 ⑴内容:国家的各项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监督权等,都必须在法律之下运行。 ⑵要求:为了规范权力的运行,就需要通过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 二、建设法治国家 3.措施: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 ⑴推进宪法实施。 ①原因: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②要求: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依法撤销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⑵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 ①原因:完备的法律体系是法治国家的制度前提。 ②要求:在宪法之下,要不断建立和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形成一个部门齐全、层次分明、结构协调、体例科学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实现国家治理有法可依。 ⑶完善法律实施机制。 ①原因:已经制定的法律需要得到有效实施。 ②要求:政府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良的公共服务;社会公众自觉遵守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司法机关严格公正司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定分止争,惩罚犯罪,化解矛盾,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4.法治国家的意义: 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能够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第二框 法治政府 一、法治政府的内涵 1、法治政府的内涵(特征) 法治政府就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 2、法治政府的地位作用: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 3.内涵(特征) 职能科学 政府不能什么都管,也不能该管的不管。政府部门之间、上下级政府之间关系的配置必须科学合理。 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等都是法治政府必须承担的基本职能。 权责法定 如果政府权力没有严格的法律界定,就会出现权力行使的错位、缺位和越位等现象。因此,需要完善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执法严明 执法严明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求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方式从事执法活动。只有执法严明,才能保证政府有效履行职能,服务社会公众,确保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公开公正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公正执法要求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将其贯彻于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领域。通过公开公正执法,能够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智能高效 政府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促进依法行政,优化革新政府治理流程和方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廉洁诚信 政府必须清廉,不得利用公权力谋求私人或团体利益;政府要做到诚实守信,不能朝令夕改、言而无信。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对贪腐和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 人民满意 政府要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幸福,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行为中都能看到风清气正、从每一项执法决定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建设法治政府 4.基本要求:就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确保行政权在法治框架内运行。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5.意义 ⑴政府角度: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⑵社会角度:通过建设法治政府,能够更好地促进政府和公民、社会组织的沟通,形成互信互助的新型关系。 第三框 法治社会 一、法治社会的内涵 1.内涵:指法律得到普遍公认和遵从、社会治理依法开展、公共生活和谐有序的社会。 2.重要性: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 3.具体表现(特征): ⑴信法:全社会对法治普遍信仰,实施法治成为全社会的一致追求。在法治社会中,人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体公民、社会组织对于法律发自内心地认可和接受,普遍认可法律是社会生活中所有人都应遵守的基本规范。 ⑵守法: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普遍遵守,社会各个领域依法运行。无论是在私人生活领域,还是在公共生活领域,法律的要求得到普遍遵守,权利得以实现,义务得到履行,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⑶用法:社会纠纷依法得到解决,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在纠纷发生后,人们普遍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利,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有效处理纠纷、化解矛盾。 二、建设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是一个艰巨的任务,需要全方位、长期性的努力) 4.措施: ⑴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法治社会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必须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⑵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 ⑶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 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 ⑷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 强化法律在维护群众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引导和支持人们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5.意义:通过建设法治社会,能够更好地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维护社会秩序;能够更好地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 第九课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做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在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进程中,这四个方面密切联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第一框 科学立法 1.原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 2.内涵:立法要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断提高法律的质量。 3.原则: ⑴从立法的方向上说:科学立法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推动国家发展进步,保障人民各项权利。立法要符合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历史传统,要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相适应,制定出适合中国的良法。 ⑵从立法的实效上说:科学立法符合国情和实际。要立良善之法,立管用之法,完善立法体制机制,使每项立法都能科学合理地规范国家机关的权力与责任,规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与义务,使法律符合社会发展的需求。 ⑶从立法的方法上说:立法必须遵循法律体系的内在逻辑和立法工作规律,遵循立法程序,注重立法技术,努力实现立法过程的科学化。要明确划分不同法律关系的调整对象和界限,形成符合国家发展目标的法律体系。 4.措施: ⑴科学立法要做到依法立法,在法治的轨道上制定合法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在我国,宪法和立法法是国家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最基本的法律依据,所有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都应当按照法定职权、依据法定程序开展立法工作。 ⑵科学立法要充分发扬民主。 必须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要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立法协商中的作用,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⑶科学立法要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应在立法中客观地认识现实生活中的各种利益,并加以合理的确认和保护,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对应。立法还要科学合理地配置权力与责任,根据国家治理需求,授予国家机关必要的权力,并对其加以制约,明确权力行使不当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二框 严格执法 1.内涵: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在法律实施体系中,行政机关是执法的最重要主体。行政机关要带头严格执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2.措施: ⑴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⑵坚持规范执法:严密的执法程序是规范执法的重要前提,也是执法公开公正的重要保障。要完善执法程序,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 ⑶坚持公正执法:行政执法要坚持公正,同等情况平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要恰当地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得违背法律的精神和原则。要有效杜绝执法不公、随意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机关的公信力。 ⑷坚持文明执法:执法部门要改进执法方式,做到语言、行为规范,融法、理、情于一体,坚持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力求实现执法效果最大化。 3.意义: ⑴严格执法,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如果有了法律而不严格执法,法律就成了“纸老虎”和“稻草人”。政府必须带头严格执法。只有这样,政府才能带动全社会尊崇和敬畏法律。 ⑵严格执法,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只有坚持严格执法,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群众正当权益,才能彰显公平,伸张正义。 ⑶严格执法,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各级政府能否切实做到严格执法,体现国家法治文明程度,关系法治中国建设成效。只有不断推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能实现建设法治政府的任务和目标。 第三框 公正司法 1.含义:就是要在司法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中坚持和体现公平正义。具体就人民法院的审判而言,公正司法既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过程做到平等和正当,也要求人民法院的审判结果体现公平和正义。 2.公正司法的地位(作用):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3.表现 司法的程序要公正 含义:程序的公正意味着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司法过程严格依据诉讼法进行。 意义:通过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有效保护公民的程序权利,从而使得审判结果可以更好地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 司法的结果要公正 含义:结果的公正意味着法律适用准确、案件事实清楚、裁判结果合法合理。 意义:只有结果公正,才能有效解决案件纠纷,惩罚违法者,救济受害者。法律的公平正义正是通过一个又一个公正的判决而得以实现的。 3.措施: ⑴必须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 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任何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不得让司法机关做违反法定职责、有碍司法公正的事情,任何司法机关都不得执行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的要求。 ⑵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公正、办案程序公正。 ⑶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司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 ⑷必须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的制度保障。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 第四框 全民守法 1.内涵:指所有社会成员普遍尊重和信仰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状态。 2.意义: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推进全民守法,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3.具体要求(小角度how): ⑴全民守法要求依法行使权利。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⑵全民守法要求依法履行义务。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公民也负有相应的义务。只有所有的人都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才能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⑶全民守法意味着依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应通过合法的手段,理性维权。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不应诉诸暴力或其他违法手段。 4.措施(大角度how): ⑴推进全民守法,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⑵推进全民守法,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⑶推进全民守法,要不断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总结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三者统一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伟大实践。 必修三主观题常用句集合 原因+意义类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先锋队)+党的地位(执政党、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人民相关(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由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是由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党的奋斗目标)+从严治党相关(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2)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我国的国家的职能对内是维护国家稳定,促进社会发展,对外是防御外来侵略,保卫国家安全。 (3)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由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的,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其基本功能是把体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依照法律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共同遵守的法律规范+优越性。 (5)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相适应,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有利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有利于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显著的优越性。 (6)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保证了国家团结统一,又实现了各民族共同当家作主,符合我国国情,在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在加强民族平等团结、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 (7)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8)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9)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 (10)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推动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 注:不同主体根据其地位+职权+作用答;不同制度根据原因+优势答。 不设范围如何做常用句看主体答 (1)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核心,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在…方面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结合立场、宗旨、执政理念、初心和使命、执政方式、法宝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党员、党组织+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最高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我国的唯一立法机关)、最高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最高任免权、最高监督权(听取“一府一委两院”工作报告)+科学立法(结合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尊重和体现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合理设定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 (3)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4)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5)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行使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应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丰富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 (6)人民政协(≠民主党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要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把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完善协商议政内容和形式,着力增进共识、促进团结,加强人民政协民主监督。 (7)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政权组织)坚持党的领导,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推动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多元主体共治。 (8)法治国家意味着法治成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需要完备的法律体系,更需要法律的严格实施。能够有效规范权力运行,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推动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长治久安。 (9)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政府。要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让政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结合严格执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督促政府更好地行使权力,积极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服务水平,实现善政。 (10)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社会矛盾 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形成全社会学法、信法、用法的氛围,增进社会共识, 维护社会秩序,化解社会矛盾,实现社会和谐+全民守法(要着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调动人民群众投身依法治国实践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11)司法机关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确保审判权和检察权依法独立行使;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2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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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法治 知识梳理-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必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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