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2025-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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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是一份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的同步教学课件,聚焦第二课“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通过知识分类、对比表格及案例解析等学习支架,系统呈现物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与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核心内容,助力学生构建财产权法律知识体系。 资料特色突出,以“定分止争—所有权”“物尽其用—他物权”等逻辑主线整合内容,通过“三权分置”“善意取得”等生活案例及抵押权与质权对比表格,强化法治观念培养,引导学生理解权利义务统一原则。既帮助学生提升法律知识应用能力,也为教师提供结构化教学资源,助力高效同步教学。 该资料适用于高二学生,此阶段学生已具备一定抽象思维能力,需将法律概念与生活实际结合,通过案例分析培养法治思维和解决争议的能力,为高考复习及公民素养提升奠定基础。

内容正文:

法 律 与 生 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 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 的法律关系和 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学科逻辑 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保障各类物权 第一章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一)财产制度 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 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1、地位: 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2、意义: ①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征用要给予补偿。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3、我国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赔偿 (二)财产权 1.财产权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 财产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用益物权 所有权 …… 担保物权 注意:知识产权属于物权,但习惯单独列出。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数据、网络虚拟财产都属于财产权保护范围。 狭义财产权就是指物权 继承权、其他投资性权利,都属于财产权。 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2、种类: 物 权 他物权 (自物权) 用益物权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 (2)类别: (3)基本原则: ①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②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不动产: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2.物权 (1)含义: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动产: 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3)所有权: ②种类: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 含义 占有 实际管领或控制 使用 运用 ①含义:所有权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矿藏、河海;城市土地、森林;国有文物;国有铁路、电力电信设施、油气管道等【国有财产】 农村土地、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财产】 私人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含义 收益 取得经济效益 处分 处置 ③取得方式: A、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登记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B、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交付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共有财产: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形式: 共同共有 按份共有 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 合伙人的共有财产 善意第三人、动产善意取得制度 (1)善意第三人:即该第三人不知道法律关系双方的真实情况,通常是指非法(瑕疵)交易中,不知情的,已经办理了登记的权利人。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 注意: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非基于当事人意思而丧失占有的物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1、他物权: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法律规定众多类型的物权,是为了充分发挥不动产与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①含义: ①含义: 用益物权 ②类型: 担保物权 ②类型: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没有所有权,不能处分)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抵押权、质权等 (1)含义: (3)目的: (2)类型: 物的使用价值 对应 物的交换价值 对应 2、 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三权分置” 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 如:张三承包了村集体的土地,因外出打工,就把土地的经营权转给了李四,由李四打理土地所有权归村集体,承包权归张三,经营权归李四。 ①主体:农民 ②主要内容:是农民的重要财产权利,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③经营权的流转:土地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12 (2)宅基地使用权 注意:1.宅基地所有权归集体,属于农村的土地,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2.《土地管理法》规定:①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②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①主体:农民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13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主体: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等权利人 ②权利内容: 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③ 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注意: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14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注意:三权分置——承包权可转让,经营权可流转】 宅基地使用权 农民 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农村村民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建设用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购买者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商品房购买者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及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比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1)用益物权不是所有权,而是一种他物权。 其基本特征是:①没有所有权;②不能处分;③以利用物的使用价值为目的;④以占有为条件。 (2)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在城镇买的地属建设用地。 (3)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5)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所有权归集体(不变);承包权归农户,经营权可流转(方式:出租、入股等方式) 注意:流转的不是土地承包权和所有权,是经营权 民 法 知 识 速 递 关于用益物权的问题 3、抵押权、质权——担保物权 (1)含义: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2)分类: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不改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典当获取资金)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如房子按揭贷款) 分类 抵押权 质押权 留置权 对象 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普通动产及权利(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 一般存在于保管、修理、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中 是否转移占有(根本区别) 不转移财产,仍由抵押人保管,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转移财产,由债权人保管 它的实现因法律规定而直接存在,无需约定。 特点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债权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如房子按揭贷款) 交付即生效(登记可对抗), 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如汽车抵押给别人) 债权 、股权 、知识产权要登记 有合同和行为 财产必须占有 权利 实现 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的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自动存在,无需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当一个物品有抵押权、质押权及留置权并存时,应当按照以下的顺序优先受偿: 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 抵押权、质权——债权人,抵押、质押——借贷人 比较抵押权和质权 (1)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2)抵押权中的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权中的债权人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3)抵押权实现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质押则多直接变卖。 (4)主要区别在于担保物是否移交债权人占有,财产不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抵押,移交债权人占有的属于质押。 【注意】不是所有财产都可以成为抵押物。 不得抵押的:土地所有权;宅基地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比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关系   所有权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 含义 分类 保护原则 实现方式 联系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抵押权、质押权等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法律依法保障公民合法的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①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②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用益物权的获得一般要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证书 抵押权和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 三者都属于民法典规定的物权范畴,都是民事主体依法对物进行管理、支配和享受物质利益的权利 尊重知识产权 第二章 (1)含义 (2)种类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等 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 1、知识产权的含义和种类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关系高质量发展,关系人民生活幸福,关系国家对外开放大局,关系国家安全。 2、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 关于知识产权 一、保护创作——著作权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1.含义 2.权利内容 保护: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复制权 发行权 改编权 翻译权 表演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 其他权 著作权 著作人身权 著作财产权 发表权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权 汇编权 出租权 展览权 广播权 放映权 ①发(公)表权。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是一次性权利,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行消灭。发表权通过出版、上网、朗诵等使用作品的方式来行使。 ②署名权。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是署名的权利。包括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笔名等。 ③修改权。指修改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修改通常指内容的修改,报社、杂志社的文字性修改、删节不属修改权控制的范围,可以不经作者同意。 ④保护作品完整权。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法律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歪曲和篡改作品。 【知识拓展】 著作人身权 ⑤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录音、录像、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权利。 ⑥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⑦改编权。即改编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如小说改编成电视、电影。 ⑧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⑨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公众号转载网络小说) ⑩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公开表演作品被称为现场表演或直接表演;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被称为机械表演或间接表演,如酒店、咖啡馆等经营性单位未经许可播放背景音乐就可能侵犯音乐作品的机械表演权。 著作财产权 3.保护期限: 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出版者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权利,保护期限为十年。 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没有期限限制)。 激励创新——专利权 1、含义: 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意义: 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专利权获得: (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2)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 27 知识拓展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 专利保护 商业秘密保护 产生方式 申请授权 无须 是否公开 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 不需要公开 保护期限 发明专利 20年 实用新型 10年 外观专利 15年 没有期限 保护方式 法律 自行保护 相关链接:发明人如果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则只需要将该发明保密得当,就可以一直得到保护。但是,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4、法律保护: (1)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2)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 (3)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否则构成侵权。 5.专利权的分类及保护期限 ①发明专利 ③外观设计专利 ②实用新型专利 20年 15年 10年 发明包括可见的产品和不可见的方法,原创性要求高。 实用新型只能是可见的产品,是对产品形状、结构的改进,原创性要求低。 外观设计仅涉及产品的美观效果,不涉及技术的创新。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30 三、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1)含义: (2)表现: (3)意义: 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 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 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31 2、注册商标 (1)含义: (2)允许注册情形: (3)禁止注册的情形: ①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 ②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 ③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注意:政府间国际组织的相关标志,也不能作为商标。 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32 3、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之日起计算。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知识拓展:各类知识产权在法律特征上的区分: 名 称 保护对象 是否需要办理手续 保护期限 著 作 权 专 利 权 商 标 权 商业秘密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 发明创造 商标 经营信息或 技术信息 不需要 需要 注册商标需办理手续 不需要 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专利15年 10年,期满可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无 发表权一旦发表即行消失,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永久保护,其他权利作者在有生之年加死后50年或者是作品发表后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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