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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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登山的过程和实现合同目标的过程有相似之处
登顶
整装待发
攀登
实现合同目标的过程
合同的签订——明确内容
合同的履行——履行义务(行动)
合同目标实现——达成、变更、解除
探究与分享
一、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1.合同履行
含义: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要求: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注意:(1)合同双方当事人都依法同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能只享有权利不履行义务,也不能只履行义务不享有权利。
(2)合同的履行,表现为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当合同义务执行完毕时,合同也就履行完毕。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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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履行合同的原则
全面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
协作履行原则
绿色原则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通知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向对方告知、报告有关信息。例如: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又如:当时人一方依法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
协助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有必要在某些情况下为对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如:约定期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迟迟不办理,违背协助义务。
保密义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如: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获得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的隐私;医生在执业活动中应当保护患者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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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深化
诚信履行原则
赵某在保险公司投保了5万元重大疾病险,后被医院诊断出患精原细胞瘤,住院接受治疗。出院后,赵某只申请了患精原细胞瘤疾病的赔付5000元,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受理申请时发现,赵某此次所患属于恶性肿瘤,还可以同时申请重大疾病赔付。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赔付给赵某4.5万元。
①保险公司全面地、适当地完成其合同义务,从而使赵某的权益得到完全实现,坚持了全面履行原则。
②一方当事人由于对疾病性质存在认识错误,所以没有主张足额赔付。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发现了问题,积极履行了重要情况的告知义务,并基于诚信原则给予了足额的赔付。
③保险公司在合同范围内进行理赔,履行了协作履行原则。保险公司的做法值得肯定。
思考:请从合同履行的原则角度评价保险公司的做法?
探究与分享
周某与李某是邮票收藏爱好者,双方通过电子邮件签订了1980年猴票的买卖合同,但忘记在合同中明确邮票的交易价格,后来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说一说:材料中的当事人为什么会产生争议?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
解析:当事人因为合同内容不完整,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交易价格而产生争议,导致双方就合同的履行产生分歧。可见,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探究与分享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
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如合同标的、诉讼标的。
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行为。诉讼标的属于诉讼请求的范围。
(1)含义:
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2)合同条款:
注意:
实现合同的关键——履行合同
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的内容
履行合同的核心——履行合同义务
3.合同内容(履行合同的关键)
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特别提示:一般条款≠必备条款
笔记: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数量这三样(如:我要买一只烤鸭),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刚出锅的、中等大小的等)。
拓展深化
老李和小王以1200元/月签订了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生效一年后,周边房屋的租金开始上涨,老李也想涨房租,于是找小王商量,小王当即表示不同意,双方因此闹得很不愉快。
老李的儿子小李得知自己的同学小陈也想租他们家的房子,可给租金1800元/月,小李把这件事情告诉了老李。随后他们在未通知小王的情况下与小陈签订了新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小王尽快搬离。
思考:老李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吗?如何评价老李转租的行为?
探究与分享
探究与分享
思考:老李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吗?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等。老李可以要求变更合同,但必须双方协商一致!
思考:如何评价老李转租的行为?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案例中,老李单面解除了与小王的房屋租赁合同,已经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1)原因: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要求:
可以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
不能变更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注意:法定情形规定也可以变更,如欺诈、胁迫、不可抗力等情形,可以变更合同。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具体表现为两方面
构成要件
违约方:因违约应该付出的代价。
守约方: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1.违约责任
二、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续、补、赔、付、定,违约金与定金条款2选1)
条件:有实际损失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
注:这些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多种责任承担方式
条件:合同约定(不管有无损失)
1.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
2.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3.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拓展深化
违约责任 表现
继续履行
赔偿损失
采取补救措施
支付违约金
适用定金罚则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订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需事先约定/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要求
拓展深化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作为守约方甲:
如果选定金赔偿,作为守约方甲:
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5万
甲
乙(交货)
定金4万
违约
约定违约金5万
如果选择违约金赔偿,作为守约方乙:
如果选定金赔偿,作为守约方乙:
√选择违约金赔偿,对守约方乙更有利
5+4=9万(支付违约金+退还甲定金)
4×2=8万(收定金方违约,赔偿双倍)
先还甲定金4万,甲违约需付违约金5万
4万(罚没定金)
实质上对乙的惩罚只有4万
(1)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
拓展深化
(2)违约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
实际中存在的问题: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要求:增加违约金;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要求:适当减少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赔偿。
拓展深化
甲
乙(交货)
违约
约定违约金1000万
甲实际损失1100万
甲实际损失900万
100x1.3=130万
在1000万元违约金基础上,应增加100万的赔偿金作为补偿。
按违约金1000万赔偿。
甲的实际损失只有100万
——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
——违约金适当略高于实际损失
——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4)没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直接赔偿损失。
(3)定金与损害赔偿金的关系:可以并用,但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总额。
甲
乙(交货)
定金50万
违约
实际损失80万
50x2 + (80-50)=130万
惩罚50万
甲实际得到多少元的赔偿?
50万定金本来是甲原有的+80万是补偿损失的
拓展深化
①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②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注意:约定免责不能违法,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3.责任免除
约定免责
法定免责
可以≠应当
法定免责——不可抗力
A.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B.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C.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必须同时具备)
①含义
②范围
A.自然灾害:洪水、地震…
B.政府行为:征收、征用…
C.社会异常事件:战争、疫情、罢工…
③效力
④当事人义务
及时通知对方、及时提供有效证明、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拓展深化
【不可抗力】
1.对于客观情况的发生,如果当事人能够预见却没有预见,或者没有尽最大努力克服或避免的,则不构成不可抗力。
2.不可抗力的免责是可以免除,而不是应当免除。如果仍旧有能力履行的,则可以继续要求其履行义务。可以免责≠免除义务
3.不可抗力在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注意: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不可抗力免责免的是什么责?——违约责任
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一方的合同义务。
比如:在买卖合同中不可抗力免责仅仅是指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而非供货责任,疫情过后,供货方依然有供货责任。
再如,房屋租赁合同中,若有不可抗力,大多是免除迟延交付房租的违约责任,而并非不用交房租。
合同公式:七步法
合同订立(要约承诺)+合同有效+变更解除+履行+违约+违约责任+不可抗力
口诀(合同七步走)
订立有效变更履 违约担责不可抗
1.小华在送货途中,突遇山洪,导致延误送货。
2.某房产公司因夏季天气炎热延迟交房。
3.小明事急坐出租车去西城,双方约定,车价加倍且安全事故王某概不负责。
4.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而无法按时交货。
5.某公司仓库因雷击突发大火烧毁,该公司应当免除交货义务。
法定免责
可预见,不能免责
约定免责,但无效
以下情形属于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吗?
法定免责
免责≠免除义务
课堂小练
1.合同履行的关键使明确违约责任?
2.合同一旦订立,就不得变更?
3.后来的补充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提示: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提示: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提示:补充合同有效即有法律效力
4.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同时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5.合同违约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
提示:违约金与定金不可同时适用
提示:约定免责或法定免责
易错明辨
1.(2025·湖南·高考真题)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典例分析
【详解】①:茶树属于不动产,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①正确。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枫桥经验”的核心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将赵某和李某的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正是“枫桥经4:验”就地解决矛盾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④正确。
2.(2024·江西·高考真题)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详解】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可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家具公司因突发火灾导致烧毁其货物,可全部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其违约责任,但并不是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①说法错误。
②:李某作为零部件生产商,在自己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这是其自身行为引起的受伤,与他人无关,因此,其支出的医药费应由其自行负担,②正确。③:为加快供货,张某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这是有效合同。可见,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③正确。④:一方面,针对商事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中未提及,另一方面,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途径来解决,而不一定要通过仲裁解决,④错误。
3.(2022·山东·高考真题)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要约邀请仅仅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并不包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因此,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即要约邀请→①正确),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廖某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时买卖合同就成立,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属于新要约下的新合同→②错误
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法律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③错误。
4.(2022·辽宁卷)“双减”政策实施后,小玲妈妈为高一的小玲报名寒假兴趣班,微信记录如图所示。小玲去上课时被要求在报名表上签字,其上记载:课费不退。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9次课程,小玲妈妈向兴趣班主张退费被拒,遂诉诸法院。本案中( )
①销售人员发送价目表的行为是要约邀请,具有法律约束力
②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不作为合同内容
③合同自小玲签字时生效,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
④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详解】①:要约邀请是希望别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排除。
②④:材料中的合同系以书面形式订立,微信记录构成电子数据证据,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课费不退”是报名表上记载的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②④符合题意。
③:合同在回复“好的”时成立,后受疫情影响小玲未能完成剩余课程,可以主张不可抗力请求退费,③排除。
5.(2020·浙江卷)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C
【详解】A.因“不可抗力”不是免除还款义务,而是不承担没有如期还款的违约责任,A排除。
B.“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这一规定表明了定金和违约金是不能同时并用,而只能选择其一适用,B错误。
C、抵押权人有权主张优先权,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本案中赵某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C正确。
D.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这属于履行不能,而不是履行迟延,D排除
(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2分)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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