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任务一 家庭与婚姻
真题引领感悟
考向一 父母与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
1.(2024·浙江1月选考)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考向二 继承
2.(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考向三 遗赠
3.(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D。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考向四 夫妻财产及处置方法
4.(2024·山东高考)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小张、小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用于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这说明借款100万是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且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因此100万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葛某有权要求小陈偿还,①正确。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过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民法典第六十条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公司应以其全部财产独立偿还债务,小张、小陈对公司债务没有偿还责任,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④正确。
[高考风向标]
(1)三年高考共同点:多依托家庭婚姻中人身关系和财产纠纷,综合考查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继承与遗赠、夫妻财产处置方法等基本知识。
(2)三年高考变化点:考试频率有所增加;融合德治功能,促进社会和谐;回归教材,考查主干基础知识。
(3)2025高考关注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核心要点整合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②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法律责任
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醒]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时政术语]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制定专门矫治教育规定。
2.继承
(1)析产与债务清偿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②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2)比较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项目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思
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
继承
人
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人,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是遗嘱继承人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
优先
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
(3)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
项目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
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
扶养
协议
①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②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提醒] 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3.夫妻财产的主要内容及处置方法
内容
内涵和范围
处置
夫妻共
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
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夫妻约
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如果夫妻有了约定,按约定处置
[易错知识清零]
1.某人从建筑工地高架摔下致死,用工单位赔偿了60万元,这是死者的遗产。( )
提示:×。死亡赔偿金是因死者非正常死亡而对家庭未来收入的损失赔偿,属于财产损失的赔偿,并非精神损失费,也非死者的遗产,因此这部分财产不是遗产,可以由死者生前供养的人来分,而不是由法定继承人按遗产继承。
2.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遗产。( )
提示:×。遗嘱继承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3.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
提示:×。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只要男女感情好,是否办理结婚登记并不重要。( )
提示:×。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同居关系不受婚姻法律的保护。
5.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提示:×。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命题猜想加练
预测一 依托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1.余某患有先天性白化病,她记得自己出生在农村,父母常年在外地打工,自己由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轮流抚养。7岁的她被父亲带上了火车,父亲先后3次让她在原地等待自己买糖果回来,最后一次终于一去不返,将她抛弃在汽车站附近。18年后,余某来到央视《等着我》节目,希望能够找到曾经抛弃自己的亲生父母。对于余某的人生遭遇评价正确的是( )
①爷爷奶奶作为余某的监护人对她遭到遗弃也有责任
②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后的选择值得同情
③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
④如果余某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D。从材料可以看出,余某的父母是她的监护人,爷爷奶奶并不是她的监护人,①错误。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余某父亲在对孩子的疾病无能为力时,也不得选择遗弃孩子,②错误。余某父亲把她放在汽车站一去不返的行为构成遗弃罪,③正确。余某被父亲遗弃后,如果她没有被收养,她对于父亲依然有赡养的义务,④正确。
预测二 结合遗产继承的典型案例,综合考查继承的相关知识
2.刘老伯去世时留下一套房产。为了这套房子的分配问题,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等7人将刘老伯的侄女朱女士起诉至人民法院,诉称刘老伯生前未立遗嘱,亦无第一、二顺位法定继承人,原、被告都对其尽了生养死葬的义务,可以分得其遗产。经法官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房产由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同时,两人支付朱女士继承所得份额的折价款共计40万元。本案中( )
①诉讼调解可以有效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②剩余房产份额,外甥、外甥女可以通过仲裁来解决继承问题
③房产由刘老伯的外甥、外甥女共有属于代位继承
④朱女士在继承刘老伯房产前需要把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先析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选B。继承纠纷不能仲裁,②错误。朱女士属于继承人,无须析产,④错误。
预测三 结合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学生对夫妻关系的理解
3.甲男和乙女于2024年国庆前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对夫妻财产归属及处理问题未作明确约定。关于甲乙一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实施的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个人财产
③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④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选B。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投资的收益属于共同财产,甲因购买股票所获10万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婚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乙因发表短篇小说所获3万元稿酬属于其共同财产,②错误。甲因购买自己喜欢的名表向丁某借款8万元,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③错误。婚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并且未声明只归一方所有,乙获得其父所赠一辆价值为20万元的小轿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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