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单元 法律与教化 单元整合提升-【正禾一本通】2025-2026学年高二历史选择性必修1同步课堂高效讲义教师用书(统编版)

2025-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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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类型 教案-讲义
知识点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777 KB
发布时间 2025-11-23
更新时间 2025-11-23
作者 山东正禾大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正禾一本通·高中同步课堂高效讲义
审核时间 2025-11-23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5036203.html
价格 2.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本讲义以“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为核心,梳理中国古代礼法结合传统(先秦儒家教化、汉唐法律儒家化、宋明乡约教化),现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核心价值观,西方古代罗马法、中古法律,近代两大法系及新教伦理影响,构建古今中外社会公正与和谐追寻的时空脉络。 资料通过史料实证(如杜佑《通典》、俞荣根研究等)和历史解释,对比中西方法律与教化发展,设计问题引导理解礼法传统对现代法治的借鉴意义,培养法治观念与家国情怀。课中史料分析助教学,课后思维提升(原因分析、比较表格)帮学生查漏补缺。

内容正文:

法律 教化 中国 古代 中国古代最早成文法出现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朝,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以礼法结合为特征的中华法系 古代的教化起源于先秦儒家思想,在汉朝时期逐渐向法律渗透,魏晋时期出现法律儒家化的趋势,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教化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 现代 新中国成立后,逐步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成就,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西方 古代 罗马法形成完整体系,中古时期形成日耳曼法、教会法和英国普通法等 基督教会控制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 近代 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人权利 新教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主题 相辅相成——古往今来对社会公正与和谐的追寻 通过本单元的学习,明确中国古代德治与法治相辅相成、对立统一的关系,掌握古代法律“礼法结合”的特点和儒家教化在不同时期形式的变化。明确法律和教化在社会治理中的不同作用及对当今社会的借鉴意义,培养法治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认识到西方法治传统的传承与发展的史实,理解宗教伦理对西方社会产生的重大影响。 古代中国的“礼法传统” 史料一 夫道理之先在乎行教化……制礼以端其俗,立乐以和其心,此皆先哲王致治之大方也。 ——[唐]杜佑《通典》 史料二 因时制治,设刑宪(法律)以为之防,欲使愚者知惧而善者获宁,传所谓(古人云)狱者(刑罚)万民之命,所以禁暴止邪,养育辟生者也。 ——[明]刘怍谦等《进大明律表》 据史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法律与教化在传统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提示]法律的作用: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提高政府的管理效率、保障社会公正。教化的作用:传播主流文化、敦风化俗、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培养道德品质和文化认同、减少社会矛盾;推动教育和文化的进步。 古代“礼法传统”对“现代法治”的借鉴意义 史料三 先秦儒法之争并非“人治”与“法治”的对立。汉代新儒学融合百家,也终结了儒法之争。中华法系是礼法体制、礼法法系,并形成了帝制中国“礼法之治”的治理模式和志士仁人对“良法善治”的不懈追求。礼法仍存活在中国人的法文化血液深层之处,其中不乏有益于建构现代法治中国的元素和智慧。在法制和法文化领域,建立文化自信和接续、转化、弘扬传统,应从礼法传统入手,一味地从法家“法治”、儒家“德治”去分头寻找,可能本身就已陷于路径选择之误。 ——摘编自俞荣根《超越儒法之争 ——礼法传统中的现代法治价值》 根据史料三并结合所学知识,围绕“礼法传统”与“现代法治”展开论述。 [提示]主题:礼法传统为现代法治提供有益借鉴。 论述:礼法传统强调礼法结合,注重道德教化,这为当今推进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法律政策体系提供了参考。礼法传统重视家庭价值,强调政府的亲民和德政,崇尚实践理性并追求实质正义,为现代法治中国提供了有益借鉴。 总之,我们要坚定文化自信,接续、转化、弘扬传统,进一步推进现代法治文明建设。 西方法律信仰的传承与发展 史料四 从城邦文明的兴起、商品经济的兴盛时期开始就已经埋下了西方走向法治、信仰法治的种子。而中世纪基督教文明的崛起又给西方法治传统提供了更加丰富的素材。法律与宗教的结合,将法律推至新的高度,更新了法律存在的价值与目的,给法律及其传统都带上了神圣光环。文艺复兴带来了古希腊的理性与人文主义,它们将西方世界的目光转至人本身,而信仰本身也在脱离教会势力日益扭曲的掌控的过程中,从盲目走向理性。在新教改革之后,思想上的启蒙,政治上的民主法治都在更广泛的意义上将法律信仰散播在西方世界。而现在,在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以后,西方在对极端主义的反思中及时转身,经历了又一次的浴火重生,完成了从宗教理性到极端理性再到相对理性的蜕变。 ——摘编自林彩霞《西方法律信仰的历史追溯》 根据史料四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西方法律信仰形成与发展的原因。 [提示]原因:雅典城邦时期奠定了法治基础;与基督教结合,神化了法律传统;近代理性主义的发展推动对理性的信仰;宗教改革推广对法律的宣传;两次世界大战后对极端主义的反思。 【思维提升】 1.以儒家思想构建的“礼”“法”结合的法律体系形成的原因及评价 (1)原因 ①政治:官僚制度的等级结构是礼法融合的基础。 ②经济: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根基,构建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体系,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适合社会的需要。 ③思想:中国封建社会宗法观念根深蒂固,重视血缘亲情;儒家思想自汉代以后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中国古代孕育的“天人合一”观是“礼”“法”结合的思想条件。 (2)评价 ①由汉代创设的礼法结合综治模式逐渐成为封建社会治国的主流模式,维护了皇权和封建等级,巩固了封建秩序,促进了封建社会的繁荣发展。 ②重刑主义色彩逐步消退,立法上宽严适中,公允平缓,体现了强烈的人文关怀和人道主义气息。 ③以礼入法使审理案件、定罪量刑不可避免地走向了主观化。儒家经义内容与精神作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使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结果具有相当的主观性及随意性,有失公正客观,不利于人们法治意识的形成。 ④儒法结合重在礼法合一,纳礼入律,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2.古代中西方法律的比较 项目 古代中国 古代罗马法 法律 观念 深受宗法群体观念影响 从法律上确认公民个人权利 法律 地位 君主专制的工具,体现了明显的人治色彩 国家统治的重要依据,体现了明显的法治色彩 法律 结构 民刑不分,以刑为主 私法发达完善,公法不发达 法律 内容 没有法人制度和人格权 法律有最早的法人制度和人格权制度 法学家 地位 完全以官方为主导 法学家地位较高,部分法学家的法律学说有官方效力 历史 影响 影响了日本、朝鲜、越南等东亚、东南亚国家,从而形成了中华法系 影响了中世纪欧洲许多国家,也对近代以来的法律和法学产生了重大影响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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