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备课笔记系列讲义)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2025-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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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 学段 | 高中 |
| 学科 | 历史 |
| 教材版本 |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
| 年级 | 高二 |
| 章节 |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
| 类型 | 教案-讲义 |
| 知识点 | 新中国的法治进程,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
| 使用场景 | 同步教学-新授课 |
| 学年 | 2025-2026 |
| 地区(省份) | 全国 |
| 地区(市) | - |
| 地区(区县) | - |
| 文件格式 | DOCX |
| 文件大小 | 746 KB |
| 发布时间 | 2025-11-20 |
| 更新时间 | 2025-11-20 |
| 作者 | 粟粟老师 |
| 品牌系列 | 上好课·上好课 |
| 审核时间 | 2025-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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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 | 4.00储值(1储值=1元) |
| 来源 | 学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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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高中历史讲义聚焦当代中国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系统梳理法治建设从1949年初创、文革破坏、改革开放恢复到新时代全面推进的历程,涵盖1954年宪法、1982年宪法、民法典等关键文献;同步呈现精神文明建设从革命建设时期集体主义、改革开放后“五讲四美三热爱”到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演进,构建两者互补的学习支架。
该讲义以唯物史观为指导,通过时空观念梳理阶段特征,结合1982年宪法条文、习近平论述等史料实证,设计宪法宣誓图片解读、《民法典》小组讨论等活动。融入杨善洲、黄大年等模范事迹,培养家国情怀,课中助力教师突破“法制”到“法治”等难点,课后通过问题探究与拓展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深化理解。
内容正文: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了解当代中国法治建设从初创、破坏到恢复发展、全面推进的完整历程,掌握关键法律文献与法治方针;理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发展阶段、核心内容及典型实践;认识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在联系,明确二者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树立法治意识与文明素养。
1.按时间顺序梳理新中国成立以来(1949 年至今)法治建设(初创→破坏→恢复→全面推进)与精神文明建设(革命建设时期→改革开放后→新时代)的关键节点,准确概括不同阶段的核心特征;分析 “法制” 到 “法治”、“五讲四美三热爱” 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演变逻辑,提升历史脉络梳理与深层动因解读能力。(时空观念、历史解释)
2.通过分析 1982 年宪法条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等史料,探究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实践路径;在小组讨论 “《民法典》的时代意义” 时,结合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 的定位论证观点,培养史料分析与合作表达能力。(史料实证、历史解释)
3.认识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适应不同时期国家发展需求(如改革开放后法治服务市场经济、新时代精神文明助力民族复兴),体现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通过了解杨善洲、黄大年等模范事迹,感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力量,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树立法治信仰与文明自觉。(家国情怀、唯物史观)
1.教学重点:
当代中国法治建设进程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法治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的互补性
2.教学难点:
理解 “法制” 到 “法治” 的本质区别
辩证看待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价值
把握法治与德治的协同逻辑
文明进程:从 “革命型治理(法制 + 集体主义)→改革型治理(法治 + 多元文明创建)→现代化治理(全面依法治国 + 核心价值观引领)” 的演变;从 “注重秩序稳定” 到 “兼顾秩序与活力” 再到 “追求高质量治理” 的升级。
社会形态:新民主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初级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
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等重要文件,开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名词解释】《共同纲领》:1949-1954 年起临时宪法作用,规定新中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雏形),为法治建设提供过渡性框架;1954 年宪法在此基础上细化制度设计,标志社会主义法治从 “临时” 走向 “正式”。
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
学习聚焦
法制建设为依法治国及法治建设奠定了基础。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
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国家实施的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法律制度。20世纪50年代,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时期。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等法律、法令。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确立了社会主义中国的政治制度、立法制度、司法制度,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文化大革命”时期,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文革” 破坏法制的后果:宪法成为一纸空文,公民人身自由、财产权利得不到保障(如冤假错案频发),国家治理陷入混乱,这也成为改革开放后 “加强法制” 的重要教训 —— 只有健全法制,才能避免权力滥用。
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强调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保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之上的特权。1982年,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此前后,我国还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一批基本法律。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新的发展时期。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方针,体现了法律制定、实施、监督和保障的完整闭环。这一方针明确了法治建设的核心要求,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
思考点
把“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制”改为“治”。请你谈谈对这一字之改的认识。
①本质区别:“制” 侧重 “法律制度”(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强调制度的存在与执行;“治” 侧重 “治理方式”(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强调法律至上,用法律约束权力、保障权利。②背景需求:20 世纪 90 年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规范政府行为、保护市场主体权益,单纯 “有制度” 已不够,需通过 “法治” 实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③意义:标志我国治理理念从 “以法管理社会” 向 “以法治理国家” 转变,是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里程碑,为后续 “全面依法治国” 奠定思想基础。
20世纪90年代,我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共十五大报告第一次完整地提出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将以往的“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改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和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先后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法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到2010年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逐步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使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自我完善和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
“法制” 与 “法治”:①“法制”(1997 年前):强调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侧重法律制度的存在与执行,不必然包含 “权力制约”;②“法治”(1997 年后):核心是 “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强调法律至上,约束国家权力(如政府依法行政、司法独立),保障公民权利,体现从 “以法管民” 到 “以法治权” 的转变。
史料阅读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关系党执政兴国,关系人民幸福安康,关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习近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团结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22年10月16日)
引文 “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凸显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①“固根本”:通过宪法法律确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保障国家稳定;②“稳预期”:为市场主体、公民权利提供稳定法律保障,增强发展信心;③“利长远”: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民族复兴提供长期支撑。关联知识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不仅是 “法律问题”,更是 “治国理政的核心问题”。
【图片解读】图片展示国家工作人员手按宪法宣誓的场景,誓词中 “忠于宪法、维护宪法权威”“接受人民监督” 体现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 —— 国家权力源于宪法授权,必须受宪法约束。关联知识点:宪法宣誓制度(2018 年写入宪法)强化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是 “依宪治国” 的重要实践。
【图片问题 1】宪法宣誓制度为何要强调 “公开进行”?
答案:公开宣誓使公职人员的承诺接受社会监督,增强其宪法责任感与履职透明度;同时向全社会传递 “宪法至上” 的理念,引导公众尊重宪法、遵守宪法,推动形成全民守法的氛围。
【图片问题 2】对比西方国家的宪法宣誓,我国宪法宣誓中 “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的表述,体现了什么特色?
答案:体现我国宪法的 “社会主义属性” 与 “国家发展目标导向”—— 西方国家宣誓多侧重 “忠于法律、维护民主”,而我国宣誓将 “忠于宪法” 与 “实现国家现代化、民族复兴” 结合,凸显宪法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定位,以及公职人员与国家、人民利益的一致性。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中共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维护宪法权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做到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改革,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国切实贯彻落实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方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依法治国进入一个新阶段。从修改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到颁布反恐怖主义法、国家安全法、网络安全法,立法工作全方位回应民生关切。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中共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实现了国家指导思想的与时俱进,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和全社会共同意愿。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民法典》的意义:①体系化:整合 70 多年民事法律规范(如婚姻法、继承法、合同法),解决 “法律碎片化” 问题;②民生性:覆盖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平等保护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等权利(如 “人格权独立成编”,凸显对人的尊重);③时代性:回应数字时代需求(如网络虚拟财产保护)、生态需求(如绿色原则入典),是 “良法善治” 的典范。
学思之窗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3日)
阅读材料,体会依法治国的重要性。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依法治国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依法治国事关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人民的幸福安康、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学习聚焦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重要保证。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面对百废待兴、物质匮乏的困难局面,中国人民发扬英勇奋斗的革命传统和艰苦奋斗的精神,谱写了无数重整山河的壮丽诗篇。中国社会涌现出大批英雄模范集体和个人,全国劳动模范孟泰、时传祥,“铁人”王进喜,党的好干部焦裕禄,解放军好战士雷锋,科学家李四光、华罗庚等是杰出代表。全社会形成了健康向上的道德风尚,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政治氛围,关心集体、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行动准则,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的新型人际关系。这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人民的热情和干劲。
革命建设时期精神文明的作用:在物质匮乏的背景下,集体主义、奉献精神成为 “超越物质” 的凝聚力,推动鞍钢恢复生产、大庆油田开发等重大工程,印证 “精神变物质” 的力量;但也需注意,这一时期的精神文明与政治运动结合较紧,存在一定 “泛政治化” 倾向(如过度强调 “阶级斗争” 对道德的影响)。
【图片解读】奖章设计融合齿轮(工人)、麦穗(农民)、五星(国家)等元素,体现劳动模范 “来自人民、服务国家” 的属性,是对孟泰、时传祥等劳动者的肯定。关联知识点:革命建设时期的精神文明以 “劳动光荣、奉献可敬” 为核心,凸显劳动者在国家建设中的主体地位。
【图片问题 1】从奖章 “齿轮、麦穗、五星” 的设计元素,分析当时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导向是什么?
答案:导向是 “以工农为主体,服务国家建设”—— 齿轮代表工人、麦穗代表农民,体现工农阶级是国家的主人和建设的主力军;五星代表国家,说明劳动模范的奉献与国家发展目标一致,强调 “个人劳动 - 集体贡献 - 国家富强” 的统一。
【图片问题 2】对比新时代的 “全国道德模范” 评选,革命建设时期的 “劳动模范” 评选有何不同?
答案:革命建设时期的劳动模范侧重 “生产建设贡献”(如孟泰保障鞍钢生产、王进喜开发油田),与国家 “恢复生产、发展工业” 的核心任务紧密相关;新时代道德模范涵盖范围更广(如杨善洲的生态贡献、黄大年的科研贡献、普通公民的见义勇为),体现精神文明建设从 “生产领域” 向 “社会全方位” 的拓展,更契合 “全面发展” 的时代需求。
改革开放后,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共中央颁布有关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号召并鼓励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即“五讲四美三热爱”,是20世纪80年代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最响亮的口号。20世纪90年代,我国又开展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为主要内容的三大系列创建活动,包括推广文明服务用语,制定市民、村民公约,百城万店无假货,社会服务承诺制,文明上岗优质服务等各种形式,对促进社会风气好转起了积极作用。1994年,中共中央先后颁布了《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加以推进。2001年,中共中央在总结以往思想道德建设经验的基础上颁布了《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从以德治国的高度进一步规划思想道德建设。
“五讲四美三热爱” 的提出:改革开放初期,社会风气因 “思想解放” 出现短暂混乱(如拜金主义、不讲文明礼貌),该活动通过具体行为规范(如 “讲卫生”“行为美”),将精神文明建设从 “宏大叙事” 转化为 “日常实践”,易于群众接受和参与,有效改善了社会风气。
思考点
爱国主义教育和公民道德建设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什么作用与影响?
①爱国主义教育的作用:作为 “基础工程”,它将个人情感(爱国)与国家目标(民族复兴、祖国统一)结合,增强民族凝聚力(如《纲要》强调 “反对狭隘民族主义”,引导理性爱国),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 “国家层面” 的向心力。②公民道德建设的作用:通过 “20 字基本道德规范”(如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将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到个人行为,规范社会交往(如市场交易中的 “诚信”、邻里关系中的 “友善”),为精神文明建设提供 “个人层面” 的支撑。③共同影响:二者分别从 “国家认同” 和 “个人行为” 两个维度发力,使精神文明建设既有 “宏大目标”(爱国报国),又有 “微观基础”(道德规范),形成全方位的精神文明体系,保障现代化建设的顺利推进。
史料阅读
2.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目的,是要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把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引导和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上来,引导和凝聚到为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作贡献上来,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为实现四化、振兴中华的共同理想团结奋斗。
…………
4.爱国主义教育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原则。爱国主义决不是狭隘的民族主义,我们既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秀成果,也要学习和吸收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所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只有这样,中国人民才能和各国人民一道,为促进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作出贡献。
——《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1994年8月23日)
①“振奋民族精神、增强民族凝聚力”:针对 1990 年代苏联解体、东欧剧变后,我国面临的 “意识形态冲击”,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凝聚民族共识,维护国家稳定;②“坚持对外开放”:区别于 “闭关锁国式爱国”,强调 “学习世界文明成果”,体现理性爱国 —— 爱国不是排外,而是在吸收借鉴中实现国家富强,这一理念至今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新时代 “开放型世界经济” 与 “爱国” 的统一)。
2006年10月,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战略任务。中共十七大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中共十八大进一步提炼、概括,形成简明扼要、便于传播和弘扬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三个层面相互关联 —— 国家层面(富强、民主等)是目标,社会层面(自由、平等等)是保障,个人层面(爱国、敬业等)是基础,形成 “国家 - 社会 - 个人” 的价值闭环,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如 “诚信”“友善”),又吸收人类文明成果(如 “自由”“平等”),更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如 “和谐”“公正”)。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涌现出杨善洲、黄大年等一大批热爱祖国、奉献人民、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全国道德模范。他们的事迹说明,只要每个人都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由易到难,由近及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变成日常的行为准则,就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凝聚起强大的精神力量。
【图片解读】图片中杨善洲在大亮山带领群众植树,展现 “退休不褪色” 的奉献精神 —— 他放弃城市安逸生活,扎根山区 20 多年,种植 5.6 万亩树林,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 “敬业”“奉献”“友善”(改善当地生态惠及群众)。关联知识点: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以 “模范引领” 为重要方式,让核心价值观 “看得见、学得到”。
进入新时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党和国家隆重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隆重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周年,成功举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青年一代更加积极向上,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明显增强、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昂扬。
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与 “传统文化复古”:新时代强调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如将 “孝道” 转化为 “养老保障制度 + 家庭美德”),并非简单复古;同时通过纪念抗战、抗美援朝等历史事件,将 “爱国” 与 “维护国家主权、实现民族复兴” 结合,赋予传统精神新的时代内涵。
历史纵横
黄大年
黄大年是著名地球物理学家,生前担任吉林大学地球探测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09年,黄大年毅然放弃国外优越条件回到祖国。他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填补了多项国内技术空白。2017年1月8日,黄大年不幸因病去世,年仅58岁。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的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指示,他强调,我们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学习他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爱国情怀,学习他教书育人、敢为人先的敬业精神,学习他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把爱国之情、报国之志融入祖国改革发展的伟大事业之中,融入人民创造历史的伟大奋斗之中,从自己做起,从本职岗位做起,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
黄大年精神是新时代中国精神的生动缩影,其价值不仅在于过去的成就,更在于对未来的指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弘扬黄大年精神,需以爱国情怀为底色、以创新突破为动力、以奉献担当为品格,将个人理想融入民族复兴伟业,共同书写属于这一代人的辉煌篇章。
问题:1954 年宪法与 1982 年宪法在内容上的核心差异是什么?
答案:1954 年宪法基于 “过渡时期总路线”,强调 “逐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确立计划经济相关制度;1982 年宪法基于改革开放,强调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增加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公民权利” 等内容(如将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置于 “国家机构” 之前),更注重权利保障与经济活力,体现从 “革命宪法” 到 “建设宪法” 的转变。
问题:《民法典》为何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答案:因为它覆盖公民从出生到死亡的全部民事生活(如胎儿继承权、未成年人监护、成年后婚姻家庭、老年赡养、财产继承等),涉及物权(房产、车辆等)、合同(买卖、借贷等)、人格权(肖像、名誉等)、侵权责任(交通事故、产品质量等)等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为解决邻里纠纷、物业矛盾、网络侵权等问题提供法律依据,真正做到 “民有所呼、法有所应”。
问题探究
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利于解放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也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率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精神,使社会主义的优越性进一步发挥出来。同时,市场自身的弱点和消极方面也会反映到精神生活中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必须紧密结合改革和发展的实践,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人们正确处理竞争和协作、自主和监督、效率和公平、先富和共富、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关系,反对见利忘义、唯利是图,形成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健康有序的经济和社会生活规范。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1996年10月10日)
结合材料,运用唯物史观,阐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作用与地位。
(1)分析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产生的双重影响。
(2) 说明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解决哪些问题。
(3) 说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体现了哪些优势。
学习拓展
新中国成立后的几部宪法的结构都是四章。1982年以前宪法的结构顺序为“序言”“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982年宪法则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宪法结构的这一变动,表明我国对保障公民享有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的高度重视。从法理上讲,先有公民的权利,然后根据公民的授权产生国家机构。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没有人民的授权,国家机构就失去了权力的基础和来源。因此,宪法在体例设计上要体现这一原则。从逻辑上讲,“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与“总纲”有密切联系,连着写也比较合理。世界上多数国家的宪法也把对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列在对国家机构的规定之前。
查找宪法,结合上述内容,谈一谈你对我国“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理解。
宪法结构的调整,更加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具体表现在:一是充分保障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二是有利于动员人民以国家主人翁的地位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三是有利于保证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实行民主集中制,保证国家统一组织各项事业;四是切实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和发展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法律是最重要的制度形式,也是制度的最高形态。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不断发展,随着人民对包括法治在内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不断增长,随着国内外发展环境和形势的日益复杂,我们要健全保障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健全社会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而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上。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2001 年,节选)
价值:明确社会主义道德的 “核心 - 原则 - 要求 - 着力点”,将抽象的道德理念转化为具体的道德领域(社会、职业、家庭),使精神文明建设更具操作性;同时强调 “为人民服务”“集体主义”,体现社会主义道德与资本主义道德(个人主义)的本质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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