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专题06 法律与生活
4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考点03就业与创业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地 城
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赵某和钱某婚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钱某名下。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钱某的母亲去世,钱某法定继承了10万元遗产。2024年底,赵某和钱某协议离婚。李某获悉后要求双方共同归还债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钱某个人财产 B.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借债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5万元 D.如钱某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答案】B
【详解】A: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排除。
B: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遗嘱中明确指定只归一方所有。故本案中钱某法定继承的10万元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B正确。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而不是5万元,C错误。
D: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某可要求赵某和钱某共同归还债务,D排除。
故本题选B。
2.(24-25高三上·江苏宿迁·期末)2024年1月4日,李女士从超市购买一箱鸡蛋后回家,经过某住宅楼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物品砸中,导致李女士头部受伤,鸡蛋也被打碎。砸伤李女士的是一个快递包装盒及里面的金属玩具,警方通过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找到了肇事者王某(12岁)。因赔偿问题无法谈拢,李女士将王某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李女士的生命权、身体权以及财产权受到了侵害
B.李女士如果经济困难,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C.王某的父母作为侵权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D.王某所扔的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和金属玩具是物证
【答案】B
【详解】A:李女士的身体权、财产权受到了侵害,生命权没有受到侵害,故A不符合题意。
B: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我国设定的有法律援助制度,经济困难的群众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故B符合题意。
C:王某是侵权人,王某的父母不是侵权人。但是王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代替王某承担侵权责任,故C表述错误。
D:王某所扔的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是书证,故D表述错误。
故本题选B。
3.(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期末)体育课上,初三学生小李在练习一项球类项目时摔倒受伤。任课教师立即通知家长、陪同就医、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小李及其家长诉至法院,认为任课教师未能提供必要指导和保护,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有举证责任
②学校如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此判决可为校园安全事件责任界定提供司法参考
④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详解】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可见,这一规定说明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侵害的过错推定归责原则不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侵害,学校承担侵权责任的原则为过错责任,即学校在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情况下,才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该案例适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有举证责任,证明学校存在过错,①正确。
②:民法典规定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根据过错推定原则,承担侵权责任,但学校如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本案中,小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适用过错原则,由原告举证学校是否有过错,法院根据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来判定学校要不要承担侵权责任,②排除。
③:法院通过厘清学校的责任边界,判决结果摒弃“学生出事学校必担责”的认知偏见,释放尽职不担责的信号,有利于保障学校及其教职人员安心开展正常教学活动,此判决对于类似的校园安全事件责任界定可以提供司法参考,③正确。
④:无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接受教育期间,学校都应承担合理必要的安全保障义务,④排除。
故本题选A。
4.(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小何入职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后他在工作取餐途中不慎摔倒造成左臂骨折。小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申请工伤认定,索要赔偿,仲裁委未予支持。小何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市人社局也作出了工伤认定,最终该公司被判全额支付小何各种费用共计323707元。据上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解决双方争议的必经程序
B.小何维护了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C.小何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其为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之日起
D.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答案】C
【详解】A: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这并不代表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因为双方还可以协商、调解解决争议,A排除。
B:《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小何只是享受了工伤保险待遇,但不等于享受工伤保险权利,因为小何没交社保,B排除。
C: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按照法律规定,小何与公司虽然未订立书面合同,但是由于其已经开始从事外卖配送工作,因此小何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其为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之日起,C正确。
D: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但是小何与人社局之间不是平等的主体,因此不受民法调整,所以该工伤认定不涉及民事法律关系,D排除。
故本题选C。
5.(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有时在午睡,有时在深夜,或者工作中,手机不合时宜地发出“叮”的一声,点开一看,信息内容是:秒杀、低价、退订回TD等,南京的李先生因多次收到X公司营销相关骚扰短信影响正常休息,便把商家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本案中( )
A.李先生作为原告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B.X公司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干扰的行为 D.X公司扰乱李先生生活侵犯其隐私权
【答案】D
【详解】A: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李先生作为原告,主张X公司侵权,需自行提供证据(如短信记录、影响休息的证明等),因此原告需承担举证责任,A错误。
B:若法院认定X公司侵权,其可能需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是违约责任承担方式,B错误。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本案涉及人身利益侵权,客体应该是人身利益,C不符合题意。
D:隐私权包括私人生活安宁不受干扰。X公司未经同意多次发送营销短信,干扰李先生正常休息,侵犯其生活安宁权,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6.(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王某和赵某是门挨着门的邻居,赵某将原本向内开的门改成了向外开,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家人通行,且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王某觉得“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多次找赵某协商更换房门无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②若王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不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行诉讼
③若赵某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可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是王某自己的感觉,没有科学依据,不属于民法保护的公序良俗,①不选。
②:若王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还是自行诉讼,②正确。
③: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上诉,而不是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③错误。
④:作为相邻关系一方的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C。
7.(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期末)甲公司系某轻奢时尚品牌箱包和服饰的提供商。该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销售的包品上使用了与其系列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并采用近似的包品装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乙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 )
A.甲公司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15年
B.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排除妨碍、赔偿经济损失
C.乙公司如不服处罚,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乙公司实施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答案】D
【详解】A: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而不是15年,A错误。
B:乙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商标权等权益,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等,“排除妨碍”一般适用于物权等相关权益受侵害时的救济方式,B错误。
C:乙公司如不服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应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而不是民事诉讼,因为是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C错误。
D:乙公司生产销售使用与甲公司注册商标近似标识及近似包品装潢的产品,是想借助甲公司品牌的影响力来获取利益,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这种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D正确。
故本题选D。
8.(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某公司系音乐作品《追梦赤子心》的著作权人,该作品是多部知名动画片的主题曲。某跆拳道协会在未经该公司许可、未支付使用费的情况下,使用该作品制作了视频短片,并发布在自己账号下,用于广告宣传。该跆拳道协会( )
A.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B.侵犯了该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
C.对该音乐作品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 D.可以为制作的视频短片申请注册商标
【答案】B
【详解】A:案例中某跆拳道协会的行为属于侵权,而非不正当竞争,A错误。
B:著作权是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B正确。
C: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该跆拳道协会的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C错误。
D: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该跆拳道协会未经许可使用他人作品制作视频短片,构成侵权,不可申请注册商标,D错误。
故本题选B。
9.(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期末)从事家居装饰销售的M公司向某电商平台发起知识产权投诉,认为N公司在网店内售卖的某款瓷砖贴图案与其登记的美术作品完全一致,侵犯了其著作权。电商平台于次日删除涉案商品链接,致该链接相应无形资产丧失。近日,法院审理认为,M公司明知其作品发表时间晚于N公司且未撤回投诉,故M公司对涉案图案不享有著作权。这说明( )
A.M公司的行为易对消费者形成欺诈,属于“搭便车”行为
B.N公司售卖相关商品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应支付费用
C.M公司恶意投诉,损害N公司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D.法院判决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维护了公平正义
【答案】C
【详解】AC:M公司明知其作品发表时间晚于N公司,却仍然向某电商平台发起知识产权投诉,导致N公司利益受损,属于恶意诋毁行为,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而不是“搭便车”行为,A错误,C正确。
B:N公司售卖相关商品属于对自身著作权的使用,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对他人著作权的使用,B错误。
D:法院判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10.(24-25高三上·江苏常州·期末)2004年,H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M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某中医药生产技术;后者将产品销售给前者指定的经销商;后者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经销则应赔偿前者2000万元;双方均应对本项目技术保密。2010年,M制药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将技术转让给企业Y。H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遂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件中( )
A.M公司已不具备履约能力,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B.M公司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C.如不服省高院判决,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Y企业的行为属于“搭便车”,应向H公司赔偿2000万元
【答案】C
【详解】A:本案中,M公司虽已不具备履约能力,但M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仍需承担违约责任,A排除。
B:题目中并未提及H公司是否拥有该中医药生产技术的专利权,而且M公司如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侵权责任,B排除。
C:本案中,H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遂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属于一审,因此,当事人如不服省高院一审判决的,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C正确。
D: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搭便车行为,主要是指经营者利用他人的市场影响力、知名度或者其他优势条件,通过混淆手段使消费者误认为是该他人的商品或者与该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从而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题干中没有信息表明Y企业的行为属于“搭便车”行为,且Y企业与H公司之间并没有直接的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判定Y企业应向H公司赔偿2000万元;根据题意可知,依照H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M制药有限公司约定的赔偿数额,M制药有限公司应赔偿H医药科技有限公司2000万元,而不是Y企业向H公司赔偿2000万元,D排除。
故本题选C。
11.(24-25高三上·江苏宿迁·期末)小丽是甲公司员工,业余时间受雇于乙直播平台做主播,但未与乙签订劳动合同。小丽在一次直播时无意泄露了乙直播平台的商业秘密,严重影响了乙的效益,乙决定不再聘用小丽做主播,甲公司知道此事后以私自兼职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决定对小丽予以辞退。本事件中的小丽( )
A.没有与乙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公司辞退她属于违约
B.在直播时泄露了乙直播平台的商业秘密,并非主观故意,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C.如果对甲和乙公司的处理不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仲裁申请
D.若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答案】D
【详解】A:虽然小丽没有与乙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小丽业余时间受雇于乙直播平台做主播,双方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故A表述错误。
B:小丽在直播时泄露了乙直播平台的商业秘密,不管是否是主观故意,都构成了侵权事实,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故B表述错误。
C:劳动仲裁一般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而不是口头申请,故C表述错误。
D: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若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12.(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张某某、王某某两人在深夜连续三次故意将点燃的鞭炮扔到邻居李某某院中,导致其因受惊吓脑出血。李某某本身为高血压病人,具有脑出血发病的病理基础。法院判决张、王二人对李某某脑出血及左侧肢体偏瘫担责75%。根据材料,张、王二人( )
A.未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侵犯了李某某的相邻权
B.其行为与李某某的高血压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侵犯李某某人身权利,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存在主观过错,法院以过错程度衡量责任大小
【答案】D
【详解】A:相邻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处理相邻关系时所享有的权利 ,比如相邻通行、排水等权利。张、王二人的行为主要是故意扔鞭炮惊吓李某某致其脑出血,并非侵犯相邻权行为,A排除。
B:张、王二人的行为与李某某脑出血及左侧肢体偏瘫存在因果关系,而不是与李某某的高血压病存在因果关系,B排除。
C:无过错侵权责任是指行为人只要给他人造成损失,不问其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应承担的责任。但在此案例中,张、王二人是故意实施行为,并非无过错侵权责任,C排除。
D:张、王二人在深夜连续三次故意将点燃的鞭炮扔到邻居李某某院中,存在主观过错。法院判决二人担责 75%,说明法院是以过错程度衡量责任大小,D正确。
故本题选D。
13.(24-25高三上·江苏常州·期末)出于安全考虑,黄某在自家屋顶安装了摄像头,但该摄像头可以采集到隔壁张某的活动情况。张某认为,黄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黄某拆除摄像头。但黄某认为,摄像头安装在自己家里,不同意拆除。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黄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作为相邻关系一方,应照顾相邻方的权利
B.黄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C.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D.张某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黄某应拆除摄像头
【答案】B
【详解】A:黄某作为相邻关系一方,应照顾相邻方的权利,A错误。
B:黄某的行为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黄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B正确。
C: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而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不适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C错误。
D:张某的隐私权受法律保护,黄某应拆除摄像头,D错误。
故本题选B。
14.(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王某驾驶电瓶车在回家途中被一棵倒下的树木砸伤,经诊断为左侧多发肋骨骨折。为此,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该树木管理人某园林公司赔偿18万余元。园林公司抗辩称,树木倒伏是前几天的强台风导致,并提交台风预警信息作为证据。下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园林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②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园林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园林公司提交的预警证据能够证明己方没有过错
④园林公司只有证明了自己没有过错,才可以免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详解】①:虽然台风属于不可抗力,但是本案发生在台风过后几天,园林公司作为树木的管理人,在恶劣天气期间更应该加强对树木的管理和养护,及时发现并防范风险,王某受伤的事实与被告管理的树木倾倒的损害行为存在因果关系,故本案中园林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①错误。
②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②④正确。
③:园林公司未尽到养护职责,其提交的预警证据不能证明己方没有过错,③错误。
故本题选C。
2、 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2年9月,史某与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约定史某于指定平台使用公司为史某提供的虚拟形象开展直播,公司对直播账户享有管理权。合同还约定了史某每月最少直播时间和开播天数,并约定违约金。
2023年7月,因史某长达3个月未直播,且经多次提醒仍不直播,公司向史某发送违约通知,明确解除合同并要求史某支付违约金4万余元,双方协商无果,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后,判决史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7000元,并解除双方合同。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判决的合理性。
【答案】①史某与某公司签订有效合同,史某不按约定进行直播构成违约事实,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②法院坚持公平原则,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酌情调整违约金,使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③法院解除双方合同并让违约方付出代价,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引导树立合同意识,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
【分析】背景素材:史某与某公司的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有约必守,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是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对该案判决的合理性。需要运用“民法基本原则”“有约必守,违约有责”的知识,说明其判决的法理依据。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史某与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并约定违约金,史某长达3个月未直播→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史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史某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直播,构成了违约事实,因此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有效信息②:法院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后,判决史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7000元→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基本原则中的公平原则;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本案中,法院在判决时坚持公平原则,使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相当于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有效信息③:法院解除双方合同并让违约方付出代价→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诉讼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合同履行及其原则。本案中,法院在判决时坚持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有利于引导树立合同意识,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2021年12月14日,某发电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欲采购碳排放配额,遂发出“比选公告”,就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当日,某环保公司向其发送《报价表》并载明了交易配额数量、单价、交割时间及违约责任等,同时承诺“若我司无法完成上述承诺,贵司可在市场上按商业合理的方式购买,如有差价,应由我司补足”。次日,发电公司向环保公司发送中标通知书,确定该环保公司为中标人。
环保公司中标后,多次致函发电公司提出推迟碳排放配额交割时间、修改碳排放配额交易中标价格,但未得到发电公司同意,环保公司拒不履行。发电公司要求环保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碳排放配额采购差价289万余元及利息。庭审中,双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判决采购差价289万余元及利息由违约的环保公司承担。
请你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释判决的法理依据和司法意义。
【答案】
①发电公司发布比选公告,属于要约邀请。环保公司参与比选并向发电公司发送报价表,载明了采购标的物名称、数量等内容确定具体,应认定发出要约。发电公司发送中标通知书的方式作出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自中标通知书到达时即2021年12月15日成立。②环保公司向发电公司交割碳排放配额的合同关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属合法有效,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③司法机关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民事主体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该判决体现了民法的绿色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分析】背景素材:碳排放配额交易案
考点考查: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两小问,第一小问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第二小问属于意义类,需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发电公司发出“比选公告”,就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当日,某环保公司向其发送《报价表》并载明了交易配额数量、单价、交割时间及违约责任等,同时承诺“若我司无法完成上述承诺,贵司可在市场上按商业合理的方式购买,如有差价,应由我司补足”。次日,发电公司向环保公司发送中标通知书,确定该环保公司为中标人。→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四百七十九条规定: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本案中发电公司发布比选公告,属于要约邀请。本案中环保公司参与比选并向发电公司发送报价表,载明了采购标的物名称、数量等内容确定具体,应认定发出要约。发电公司发送中标通知书的方式作出承诺,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自中标通知书到达时即2021年12月15日成立。
关键词②:环保公司中标后,多次致函发电公司提出推迟碳排放配额交割时间、修改碳排放配额交易中标价格,但未得到发电公司同意,环保公司拒不履行。→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环保公司向发电公司交割碳排放配额的合同关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应属合法有效,一方违约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关键词③:发电公司要求环保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碳排放配额采购差价289万余元及利息。庭审中,双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辩论。→可联系教材: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民事主体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3.(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某瑜伽馆AB两家门店相距10公里。2024年10月,李女士在该瑜伽馆A店办了会员,并购买了私教课多节。某天,李女士接到瑜伽馆临时通知,A店因经营不善关闭,要求其至B店完成剩余课程。李女士考虑到B店离自己住处较远,不便前往,申请退款。然而,瑜伽馆认为A店关闭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瑜伽馆退还未消费的课程费用。
课程协议第一条 报名后费用不退。
……
第五条 乙方不得因出现以下情形向甲方申请退费:
……
(3)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原场所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安排将乙方课程迁转至其他门店,且该门店距离原门店不超过8公里的,乙方应予配合。
第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单方面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可在扣除已消除课程费用后,退还余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1)①双方订立合同,形成买卖合同关系。“报名后费用不退”违背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
②A店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关闭不属于不可抗力,瑜伽馆要求李女士至超出合同约定距离的B店完成剩余课程,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构成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返还相应费用。李女士的诉求能得到法院支持。
【分析】背景素材:民事合同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知识、违约责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要求分析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合同、违约责任的有关知识,从法理依据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课程协议规定报名后费用不退→可联系教材知识有效合同、订立合同原则分析;说明“报名后费用不退”违背公平原则,该条款无效。
关键词②:A店因经营不善关闭,要求其至B店完成剩余课程;认为A店关闭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款→可联系教材知识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违约责任及其承担方式,指出A店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关闭不属于不可抗力,单方面变更合同内容,构成违约。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4.(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城郊村民李某已有宅基地,后村民小组又给他“分了”一份宅基地。时逢城市开发土地升值,李某便与本村王某签订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李某将第二份宅基地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王某已向李某支付全部款项。当王某开始建房时,被邻居张某阻止,致使王某无法建房。
王某以侵权为由,将邻居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邻居张某以王某无权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为由,请求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依据材料,结合相关链接,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王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答案】①根据《土地管理法》第62条法律规定,李某在已拥有宅基地的情况下,不能取得这份宅基地的使用权。
②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从本案来看,李某因不能取得争议宅基地的使用权,则争议宅基地的使用权就不能作为合同的标的物,因此,该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
③因李某与王某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王某不能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则王某建房的权益就不受法律保护,邻居张某就不能构成对王某的侵权。因此,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同时,还应当向土地管理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对该案所反映的情况予以调查处理。
【原卷无答案,本答案仅供参考】
【分析】背景素材:城郊村民的宅基地纠纷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公共参与、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围绕城郊村民的宅基地纠纷,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来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土地管理法》第62条法律规定→可联系李某在已拥有宅基地的情况下,不能取得这份宅基地的使用权。
有效信息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可联系李某与王某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
有效信息③:李某与王某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可联系王某建房的权益就不受法律保护,邻张某不构成对王某的侵权。
有效信息④:张某不构成对王某的侵权→可联系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5.(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宝应县·期末)我们的生活需要美,生活需要创造美,美把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
法律让社会变得更美好。张某(住二楼)下班时被杨某(住一楼)家拴在楼梯扶手上的宠物犬咬伤。张某找到杨某说明情况要求赔偿,杨某反而指责张某不小心,二人争论不休,并发生肢体冲突,张某辱骂杨某是“垃圾”。邻居王某(一楼)将二人争吵全程录拍下来并配文“芝麻绿豆大的事,两个成年人吵翻天”发布到社区微信大群,同时还曝光了两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码等相关信息。张某、杨某、王某三人在诉讼调解中化解了矛盾。
创新让社会变得更美好。某城煤矿闭坑后留下巨大的矿坑,成为“城市伤疤”。近年来,政府转变治理思路,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会、社会听证会、社区走访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专家、基层群众、投资公司等方面意见,集思广益,专题商讨治理问题,确定了治理方案。如今,该城开展生态复垦,让矿坑变身公园,并将城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周边建成生态健身广场,一幅“美丽画卷”展现眼前。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该城以宜居宜业的城市风貌,见证了转型发展的蝶变。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如何评析张某、杨某、王某三人各自行为。
【答案】张某:辱骂杨某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应合理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解决纠纷。
杨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杨某家饲养的宠物犬咬伤张某,侵犯张某的健康权,杨某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王某: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王某将二人争吵的视频发布到社区微信大群并公布两人相关信息,侵犯二人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对张某、杨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分析】背景素材:我们的生活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如何评析张某、杨某、王某三人各自行为,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有关知识,从原因、措施等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张某(住二楼)下班时被杨某(住一楼)家拴在楼梯扶手上的宠物犬咬伤→可联系教材知识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杨某家饲养的宠物犬咬伤张某,侵犯张某的健康权,杨某应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
关键词②:张某辱骂杨某是“垃圾”→可联系教材知识辱骂杨某的行为侵犯了杨某的名誉权,应合理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解决纠纷;
关键词③:邻居王某(一楼)将二人争吵全程录拍下来并配文“芝麻绿豆大的事,两个成年人吵翻天”发布到社区微信大群,同时还曝光了两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码等相关信息→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王某将二人争吵的视频发布到社区微信大群并公布两人相关信息,侵犯二人肖像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权,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对张某、杨某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该城在“美丽画卷”塑造中运用的思维方法,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创新思维的有关知识,从措施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政府转变治理思路,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会、社会听证会、社区走访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专家、基层群众、投资公司等方面意见→可联系教材知识坚持发散思维方法;
关键词②:集思广益,专题商讨“城市伤疤”治理问题,确定了治理方案→可联系教材知识利用聚合思维方法;
关键词③:该城开展生态复垦,让矿坑变身公园,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该城以宜居宜业的城市风貌,见证了转型发展的蝶变→可联系教材知识恰当运用逆向思维方法,对已有的有关事物存在状态的认识作转换性思考;
关键词④:将城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周边建成生态健身广场,一幅“美丽画卷”展现眼前→可联系教材知识超前思维方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地 城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黄某离婚后,独自一人抚养儿子黄甲和女儿黄乙。黄甲成年后,常年在外工作,无暇照顾黄某,黄某与黄乙共同生活。2021年,黄某患病,自书遗嘱表示名下房产由女儿黄乙继承,全部存款由儿子黄甲继承。2022年8月,黄某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全部存款留给一直精心照顾自己的外孙女于某。2022年底,黄某病故,留有商品房一套、存款若干。2023年2月,黄乙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和肖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黄某的公证遗嘱有效,于某可按照遗嘱继承全部存款
B.黄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故其与肖某订立的合同无效
C.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黄甲无权获得黄某名下房产
D.黄某自书遗嘱无效,因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答案】C
【详解】A: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于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于某不是按照遗嘱继承继承的全部存款,而属于遗赠,A说法错误。
B: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所有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故本案中黄乙虽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但因继承取得该房屋所有权,因此与肖某订立的合同有效,B说法错误。
C: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黄甲无权获得黄某名下房产说法正确,C符合题意。
D: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自书遗嘱不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因此黄某的自书遗嘱有效的,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2.(24-25高三上·江苏常州·期末)某独居老人一直受刘某照料,老人决定将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刘某,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公证,刘某承担了监护人职责。老人去世后,因遗产分配问题刘某与老人的妹妹对簿公堂,刘某提出获得老人遗产的诉讼请求,法院给与支持。下列选项能支持法院判决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嘱继承,其法律效力要优于法定继承
②老人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老人的遗产分配
③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刘某履行了意定监护人的职责
④刘某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详解】③:老人决定将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刘某,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公证,刘某承担了监护人职责”,说明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刘某履行了意定监护人的职责,③符合题意。
④:老人去世后,因遗产分配问题刘某与老人的妹妹对簿公堂,刘某提出获得老人遗产的诉讼请求,法院给与支持,说明刘某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④符合题意。
①: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相互附有条件的,它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是自然人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和个人签订的协议,而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遗赠扶养协议不属于遗嘱继承,①错误。
②:独居老人没有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老人的遗产分配,②错误。
故本题选D。
3、 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女士夫妇双方父母已过世,共同育有三个孩子,老大和老二都是女儿,老三是儿子。多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第二套房需缴纳较高的税款。为了“避税”,大女儿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产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半年前,刘女士老伴去世,弟弟妹妹要求大姐按照相应份额折算现金补偿他们。无奈之下,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去世后,将自己的这套房的全部份额都给大女儿。刘女士去世后,三个子女因该房产继承产生纠纷,老二老三请求法院判决均分房产。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法院判决应如何分制该房产继承份额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根据法律规定,继承开始时需要将个人合法财产从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本案由于商品房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准,因此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刘女士老伴去世后,首先进行析产,刘女士分得二分之一份额,剩余二分之一份额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则刘女士以及三个孩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均分,则每人分得八分之一份额。刘女士一共可以获得房子的八分之五份额。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将全部房产份额都给大女儿,其他兄弟姐妹无权获得属于刘女士的房产份额。因此大女儿应该获得该房产的四分之三份额,老二老三各得八分之一。
理由: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分析】背景素材: 民事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法院判决应如何分制该房产继承份额并说明理由。需要调用保障各类物权、薪火相传有继承等知识联系材料回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大女儿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产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可联系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刘女士拥有该房产的八分之五份额。
有效信息②: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去世后,将自己的这套房的全部份额都给大女儿→可联系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因此大女儿应该获得该房产的四分之三,老二老三各得八分之一。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教材信息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地 城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学校·)2024年7月21日,H电子商务公司工程师李某因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H公司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解除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该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关于此案的说法合理的是( )
①公司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企业对职工照顾父母的孝亲行为应当予以适当包容和鼓励
③公民民事权利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判决
④职工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势必会影响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详解】①:材料中指出H公司以李某回家照顾父亲请假未批不到岗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为此公司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①正确。
②:成年子女须尽到照顾父母的职责,企业对职工照顾父母的孝亲行为应当予以适当包容和鼓励,②正确。
③:人民法院的判决影响民事权利的实现,但不起决定作用,③不选。
④:职工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可能会影响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秩序,“势必”说法错误,④不选。
故本题选A。
2.(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原告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干妈”注册商标。被告某食品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牛肉棒产品包装的正面上部标有其自有的“牛头牌”商标,中部则印有“×干妈味”字样。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干妈味”字样是一种食品口味通用名称
B.被告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C.任何对商标的使用行为都构成侵害商标权
D.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答案】D
【详解】A:涉案产品上虽然印有的是“×干妈味”字样,但不同于“原味”、“麻辣”、“黑胡椒味”等口味,“×干妈”在现实生活中并非任何一种口味,也不是任何一种原料,而是原告所拥有的驰名商标,A错误。
B:消费者的知情权是指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对消费者就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提出的询问,经营者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还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被告的行为没有侵害消费者的选择权,B错误。
C: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并不是任何对商标的使用行为都构成侵害商标权,C错误。
D:被告某食品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牛肉棒产品包装的正面上部标有其自有的“牛头牌”商标,中部则印有“×干妈味”字样,易引起消费者将涉案产品与原告×干妈公司之间搭建不恰当的联系,将“×干妈”商标所享有的优良商誉投射到涉案产品之上,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D正确。
故本题选D。
3.(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某公司以张某不遵守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遂起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张某不能直接申请调解和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B.张某应从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十五天内提出口头仲裁申请
C.如张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以择日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对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进行举证
【答案】D
【详解】A: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张某不能直接提起诉讼解决纠纷,但可以申请调解,A错误。
B:张某应从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一年内提出书面仲裁申请,B错误;
C: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判决,上诉的期限是15日,而不是择日上诉,C错误;
D:张某不遵守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对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进行举证,D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D。
4.(24-25高三上·江苏南京、盐城·期末)某建筑公司职工邹某在工地作业时受伤,该建筑公司为其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以及护理费,并与邹某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邹某1万元。后邹某被鉴定为9级伤残,发现协议赔偿金额低于有关法律规定,希望公司增加赔偿。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赔偿协议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能随意撤销
B.为节约时间成本,邹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若协商不成,邹某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伤残鉴定意见作为书证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答案】C
【详解】A:该公司已与邹某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邹某1万元。如果邹某不满该约定,双方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由劳动仲裁委员依法撤销,A说法错误。
B:本案的纠纷属于劳动纠纷。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B说法错误。
C:本案中,若邹某与该公司协商不成,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仲裁申请,C符合题意。
D: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方式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伤残鉴定意见不属于书证,D排除。
故本题选C。
5.(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宝应县·期末)2017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开设一有限公司,次年公司盈利28万元。2022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王小某。2024年初,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办理离婚后,王赵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扶养教育的义务
B.王某所购的公寓、赵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C.王某与朋友合办的企业为合伙企业,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D.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答案】D
【详解】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因此,办理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抚养教育义务,扶养是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相互帮助,A错误。
B:王某的公寓是在二人结婚登记前所购并记在自己名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B说法错误。
C:王某与朋友合开的企业为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属于非法人组织。因此合伙企业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C说法错误。
D: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D正确。
故本题选D。
6.(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宝应县·期末)李某应聘到某清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但在合同期间内,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自己先行补缴相关费用后,要求公司返还其垫付的费用,双方就此协商未果。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清洁公司应该返还李某垫付的费用
B.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公司行为违法
C.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李某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上诉
D.李某可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书面申请
【答案】B
【详解】A:公司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的权利,材料不涉及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A不符合题意。
B: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但在合同期间内,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该公司行为违法,B正确。
C:如对仲裁裁决不服,李某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月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而不是提起上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C说法错误。
D:题干双方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故李某可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书面申请,D错误。
故本题选B。
2、 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先后注册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等多个注册商标,多次被认定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自2016年起,乌苏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毫升”的包装装潢,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鸟苏啤酒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生产的“鸟苏”啤酒采用红罐装500毫升,“鸟苏”啤酒的“鸟”字,“点”笔画用缩小的“闪电”图标代替,与乌苏啤酒中文商标只有一“点”之差。乌苏公司将鸟苏啤酒包装上标明的出品商、委托方、受委托方等多家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8万元。
“乌苏”啤酒与“鸟苏”啤酒商标对比图 “乌苏”啤酒与“鸟苏”啤酒对比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乌苏公司的诉讼请求。
【答案】法院会支持乌苏公司的诉讼请求。依据民法,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鸟苏啤酒公司在商标和包装装潢上的行为分别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乌苏公司的合法权益应得到保护,法院应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
【分析】背景素材:乌苏公司诉鸟苏公司
考点考查:商标权、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保护、三段论等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分析说明类问题,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乌苏公司的诉讼请求,需要从商标权保护、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等角度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乌苏公司自 2006 年起注册汉字 “乌苏” 及汉语拼音 “WUSU” 等多个注册商标,鸟苏啤酒的 “鸟苏” 商标与乌苏公司商标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或误认→可联系商标权相关知识,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有效信息②:自 2016 年起,乌苏公司一直使用 “红罐装乌苏啤酒 500 毫升” 的包装装潢,具有较高知名度,鸟苏啤酒采用红罐装 500 毫升,包装装潢与乌苏啤酒整体高度近似→可联系不正当竞争相关知识,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包装装潢近似的标识,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构成不正当竞争。
有效信息③:乌苏公司的商标多次被认定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鸟苏啤酒公司成立于 2020 年 8 月,作为同业竞争者,在应当知晓的情况下,仍使用近似商标和包装装潢→可联系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知识,乌苏公司的商标和包装装潢受法律保护,鸟苏啤酒公司的行为主观恶意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地 城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2018年至2021年3月,被告人孙某在明知工业用甲醛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情况下,使用工业用甲醛溶液浸泡银鱼,并将泡好的银鱼销售给商贩。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孙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该案中( )
A.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 B.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举证
C.如被告不服判决,可在十五日内上诉 D.如判决生效,被告不可直接申请二审
【答案】D
【详解】A:被告人孙某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这说明该案涉及的是刑事诉讼,不适用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A排除。
B:在民事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但材料中涉及的是刑事诉讼,不适用该原则,B排除。
C:本案作为刑事诉讼,如被告不服判决,可在十日内上诉,C排除。
D:在一审裁判生效前,当事人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如判决生效,则被告不可再直接申请二审,D正确。
故本题选D。
2.(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马克思说:“使诉讼和法律获得生命的应该是同一种精神,因为诉讼只不过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通过诉讼的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地实现结果公正
B.结果公正是第一位的,过程和形式公正是第二位的
C.离开公平正义,任何诉讼和法律将毫无存在的意义
D.诉讼都应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答案】C
【详解】A:“使诉讼和法律获得生命的应该是同一种精神,因为诉讼只不过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强调了公平正义的重要性,而不是强调诉讼的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地实现结果公正,A不符合题意。
B: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实现结果公正,因此结果公正不是第一位的,B说法错误。
C:“使诉讼和法律获得生命的应该是同一种精神,因为诉讼只不过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表明了离开公平正义,任何诉讼和法律将毫无存在的意义,C符合题意。
D:材料强调公平正义的重要性,而不是强调诉讼应坚持的原则,D不符合题意。
故本题选C。
3.(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廖某和储某系对门住户,两家入户门相距60厘米左右。储某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廖某门前走道区域在监控范围内。廖某认为该摄像头影响其生活,要求储某拆除。一审法院认为廖某主张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据此可以推断( )
A.储某若不服,必须在一审判决后十日内提出上诉
B.储某安装监控的行为侵犯了其对门人员的隐私权
C.储某仅拥有走道区域的用益物权,不能进行处分
D.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延伸,应当妥善处理
【答案】B
【详解】A:上诉是当事人的权利,若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下达后15日内提出上诉,A错误。
B:廖某门前走道区域在监控范围内,储某侵犯了其对门人员的隐私权,B正确。
C:用益物权是指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走道区域的用益物权归业主集体,C错误。
D: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延伸,D错误。
故本题选B。
4.(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某民办高中为吸引生源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万-30万元奖励”。三年后,该校学生小王考入“985”大学后要求学校支付奖励,学校以招生简章印刷错误为由拒绝支付,小王提起诉讼。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属要约邀请
B.小王可以将招生简章作为维权的证据
C.小王未对要约承诺,学校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D.招生简章印刷错误属不可抗力,需及时通知小王
【答案】B
【详解】A: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中学招生简章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30万元奖励”,说明该中学发布的招生简章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A不符合题意。
B:招生简章属于合同要约,小王看到简章后报考该校并被录取,此时双方合同成立,学校拒绝支付奖励,小王可提起诉讼,招生简章可以作为维权的证据,B符合题意。
C:小王被该中学录取,双方合同成立,学校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C不符合题意。
D: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火灾、洪水、战争等。案例中招生简章印刷错误不属于不可抗力,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B。
5.(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孩子甲某在医院就诊,看诊过程的视频未经孩子及监护人同意被医院公开剪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视频还展现了就诊时孩子的“毛病”及“坏习惯”,点赞量、评论量很高。孩子的监护人诉讼至法院,认为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据此,下列推断合理的是( )
A.医院的行为构成对甲某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的侵害
B.医院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无过错侵权责任
C.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D.医院发布的短视频是传播医疗知识,属于作品合理使用
【答案】C
【详解】A:医院的行为没有侵犯甲某的荣誉权,A说法错误。
B:医院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侵权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B说法错误。
C:本案中,孩子甲某看诊过程的视频未经孩子及监护人同意被公开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孩子的监护人诉讼至法院。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C符合题意。
D:医院发布的短视频没有经过孩子及监护人的同意,不属于合理使用,属于侵权行为,D说法错误。
故本题选C。
6.(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2023年12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查,3名被告私自将某开国少将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制作成短视频通过自媒体发布,被大量转发。法院当庭判决3名被告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15万元。在此案中( )
A.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英烈的肖像权益和隐私权益
B.人民检察院通过提起公诉维护英烈人格权益
C.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
D.人民法院的判决当庭即具强制性和终局性
【答案】C
【详解】AC:《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规定,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受法律保护,此案中,被告的行为随意使用开国少将的肖像,有损少将的名誉,未涉及隐私权益,且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被告的行为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A错误,C正确。
B:此案是民事公益诉讼案,属于民事案件,公诉案件是指刑事案件,这两者有区别,B错误。
D:我国人民法院的审判有二审程序,二审判决具有终局性,D错误。
故本题选C。
二、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宿迁·期末)材料一 2023年端午节期间,薛先生的儿子薛小X(11岁)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玩手机游戏,被一家网游公司客服诱导绑定家长的银行卡,购买了大量的游戏装备,共花费11402元。此后,薛小X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沉迷于游戏,由原先的活泼爱动变得沉默寡言,孤僻冷漠,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薛先生反复查看薛小X与游戏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后,认为该公司客服在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诱导、哄骗其购买游戏装备,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在反复与网游公司沟通退款无果的情况下,薛先生决定对网游公司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网游公司的行为。薛先生如果决定起诉网游公司,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答案】评析网游公司的行为:①民法典规定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网游公司向未成年人推销游戏装备,诱导哄骗未成年人购买游戏装备,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没有坚持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②网游公司未经薛先生同意诱导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绑定银行卡并消费,侵犯了薛先生的财产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薛先生应该准备的证据:薛小X的陈述、薛小X与客服的聊天记录、银行卡绑定与转账记录等。
【分析】背景素材:网络游戏公司的不当经营行为;网游对青少年的影响
考点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与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评析网游公司的行为。薛先生如果决定起诉网游公司,应该准备哪些证据”,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从评析、怎么做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薛先生的儿子薛小X(11岁)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玩手机游戏,被一家网游公司客服诱导绑定家长的银行卡,购买了大量的游戏装备,共花费11402元。此后,薛小X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沉迷于游戏,由原先的活泼爱动变得沉默寡言,孤僻冷漠,学习成绩一落千丈。→可联系民法基本原则、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财产权的相关知识评价网络公司的行为。
关键词②:薛先生的儿子薛小X(11岁)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玩手机游戏,被一家网游公司客服诱导绑定家长的银行卡,购买了大量的游戏装备,共花费11402元;薛先生反复查看薛小X与游戏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可联系的证据有薛小的陈述、银行卡绑定记录、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指向是青少年应该如何对待游戏,需要调用唯物辩证法的相关知识,从怎么做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游戏有益于活跃思维,适当的游戏有助于缓解压力,有些益智类的游戏可以锻炼解题思维,有些联机团体游戏也可以提升团体荣誉感等。但我们也应该认识到,青少年还没有健全自己的时间管理观念,没有很强的自制力,容易沉迷游戏,他们享受的仅仅是游戏带来的短暂的快感。→可联系矛盾含义原理、联系的特点原理、矛盾的特殊性原理。
关键词②:过度游戏使生活、学习、社会交往等功能受到损害,严重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可联系量变和质变变关系原理。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相关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胡某通过购物网站在某采购中心店铺购买一台洗碗机供其父母使用,成交价款为2499元。采购中心在其网络店铺商品展示页面的商品名称及说明位置标明“全自动洗碗机”“家用独获两用式消毒烘干”字样。后胡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洗碗机并不具备宣称的烘干功能,达不到烘干效果。经胡某与某采购中心店铺的客服沟通,客服回应称该洗碗机系“余湿烘干”“烘不太干”。胡某认为某采购中心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该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诉讼双方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答案】理由: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诈误导消费者。某采购中心以“烘干”这一概念宣传该产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余温干燥”功能,构成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属于误导消费者的欺诈行为,胡某因被商家虚假说明误导而导致错误判断,购买该产品,致其权益受到了损害。所以,法院判决某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
举证原则: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胡某需要就其购买并使用了产品、损害结果承担举证责任。
②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某采购中心应就其产品质量合格,以及该产品与损害结果之间不构成因果关系的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网站购物引发纠纷
考点考查: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举证责任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述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详解】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设问指向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诉讼双方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需调用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举证责任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某采购中心以“烘干”这一概念宣传该产品说明书中所列明的“余温干燥”功能,构成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宣传→可调用经营者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键词②:胡某认为某采购中心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该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可调用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在民事诉讼中,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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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06 法律与生活
4大高频考点概览
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考点03就业与创业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地 城
考点01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赵某和钱某婚后在市区购买了一处房产,登记在钱某名下。赵某向朋友李某借款5万元用于装修。钱某的母亲去世,钱某法定继承了10万元遗产。2024年底,赵某和钱某协议离婚。李某获悉后要求双方共同归还债务。据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两人婚后在市区所购房产是钱某个人财产 B.钱某从母亲处继承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C.借债纠纷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5万元 D.如钱某对借款行为不知情则可不偿还债务
2.(24-25高三上·江苏宿迁·期末)2024年1月4日,李女士从超市购买一箱鸡蛋后回家,经过某住宅楼时,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物品砸中,导致李女士头部受伤,鸡蛋也被打碎。砸伤李女士的是一个快递包装盒及里面的金属玩具,警方通过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找到了肇事者王某(12岁)。因赔偿问题无法谈拢,李女士将王某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A.李女士的生命权、身体权以及财产权受到了侵害
B.李女士如果经济困难,可向有关部门申请法律援助
C.王某的父母作为侵权人,必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D.王某所扔的快递包装盒上的信息和金属玩具是物证
3.(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期末)体育课上,初三学生小李在练习一项球类项目时摔倒受伤。任课教师立即通知家长、陪同就医、垫付医疗费用。事后小李及其家长诉至法院,认为任课教师未能提供必要指导和保护,学校应承担侵权责任。法院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有举证责任
②学校如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不承担侵权责任
③此判决可为校园安全事件责任界定提供司法参考
④学校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小何入职某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社会保险。后他在工作取餐途中不慎摔倒造成左臂骨折。小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据此申请工伤认定,索要赔偿,仲裁委未予支持。小何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市人社局也作出了工伤认定,最终该公司被判全额支付小何各种费用共计323707元。据上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是解决双方争议的必经程序
B.小何维护了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获得的赔偿属于个人财产
C.小何与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其为公司从事外卖配送工作之日起
D.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这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5.(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有时在午睡,有时在深夜,或者工作中,手机不合时宜地发出“叮”的一声,点开一看,信息内容是:秒杀、低价、退订回TD等,南京的李先生因多次收到X公司营销相关骚扰短信影响正常休息,便把商家诉至鼓楼区人民法院。本案中( )
A.李先生作为原告无需承担举证责任 B.X公司应承担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任
C.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干扰的行为 D.X公司扰乱李先生生活侵犯其隐私权
6.(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王某和赵某是门挨着门的邻居,赵某将原本向内开的门改成了向外开,严重影响了王某及家人通行,且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王某觉得“邻居门框更高就等于高人一等”,多次找赵某协商更换房门无果,遂将赵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赵某更换的门框高出王某家一截,违背民法公序良俗原则
②若王某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不委托诉讼代理人自行诉讼
③若赵某不服法院的一审判决,可在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赵某有更换自己家房门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合法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期末)甲公司系某轻奢时尚品牌箱包和服饰的提供商。该公司发现,乙公司生产销售的包品上使用了与其系列注册商标近似的标识,并采用近似的包品装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接到举报后,经查实,对乙公司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处罚。本案中( )
A.甲公司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15年
B.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排除妨碍、赔偿经济损失
C.乙公司如不服处罚,可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D.乙公司实施的“搭便车”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
8.(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某公司系音乐作品《追梦赤子心》的著作权人,该作品是多部知名动画片的主题曲。某跆拳道协会在未经该公司许可、未支付使用费的情况下,使用该作品制作了视频短片,并发布在自己账号下,用于广告宣传。该跆拳道协会( )
A.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B.侵犯了该著作权人的著作财产权
C.对该音乐作品的使用属于合理使用 D.可以为制作的视频短片申请注册商标
9.(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期末)从事家居装饰销售的M公司向某电商平台发起知识产权投诉,认为N公司在网店内售卖的某款瓷砖贴图案与其登记的美术作品完全一致,侵犯了其著作权。电商平台于次日删除涉案商品链接,致该链接相应无形资产丧失。近日,法院审理认为,M公司明知其作品发表时间晚于N公司且未撤回投诉,故M公司对涉案图案不享有著作权。这说明( )
A.M公司的行为易对消费者形成欺诈,属于“搭便车”行为
B.N公司售卖相关商品属于著作权的合理使用,应支付费用
C.M公司恶意投诉,损害N公司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D.法院判决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维护了公平正义
10.(24-25高三上·江苏常州·期末)2004年,H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与M制药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某中医药生产技术;后者将产品销售给前者指定的经销商;后者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经销则应赔偿前者2000万元;双方均应对本项目技术保密。2010年,M制药公司因经营不善停产,将技术转让给企业Y。H医药科技有限公司遂诉至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件中( )
A.M公司已不具备履约能力,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B.M公司侵犯了H公司的专利权,应承担违约责任
C.如不服省高院判决,可在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上诉
D.Y企业的行为属于“搭便车”,应向H公司赔偿2000万元
11.(24-25高三上·江苏宿迁·期末)小丽是甲公司员工,业余时间受雇于乙直播平台做主播,但未与乙签订劳动合同。小丽在一次直播时无意泄露了乙直播平台的商业秘密,严重影响了乙的效益,乙决定不再聘用小丽做主播,甲公司知道此事后以私自兼职违反公司规定为由,决定对小丽予以辞退。本事件中的小丽( )
A.没有与乙直播平台签订劳动合同,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甲公司辞退她属于违约
B.在直播时泄露了乙直播平台的商业秘密,并非主观故意,不必承担侵权责任
C.如果对甲和乙公司的处理不服,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口头仲裁申请
D.若不服劳动仲裁,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张某某、王某某两人在深夜连续三次故意将点燃的鞭炮扔到邻居李某某院中,导致其因受惊吓脑出血。李某某本身为高血压病人,具有脑出血发病的病理基础。法院判决张、王二人对李某某脑出血及左侧肢体偏瘫担责75%。根据材料,张、王二人( )
A.未正确处理相邻关系,侵犯了李某某的相邻权
B.其行为与李某某的高血压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C.侵犯李某某人身权利,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D.存在主观过错,法院以过错程度衡量责任大小
13.(24-25高三上·江苏常州·期末)出于安全考虑,黄某在自家屋顶安装了摄像头,但该摄像头可以采集到隔壁张某的活动情况。张某认为,黄某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要求黄某拆除摄像头。但黄某认为,摄像头安装在自己家里,不同意拆除。张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决黄某拆除摄像头并赔偿精神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作为相邻关系一方,应照顾相邻方的权利
B.黄某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侵权责任
C.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本案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D.张某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黄某应拆除摄像头
14.(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王某驾驶电瓶车在回家途中被一棵倒下的树木砸伤,经诊断为左侧多发肋骨骨折。为此,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该树木管理人某园林公司赔偿18万余元。园林公司抗辩称,树木倒伏是前几天的强台风导致,并提交台风预警信息作为证据。下列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台风属于不可抗力,园林公司不用承担赔偿责任
②本案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园林公司需承担赔偿责任
③园林公司提交的预警证据能够证明己方没有过错
④园林公司只有证明了自己没有过错,才可以免责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 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2年9月,史某与某公司签订《虚拟主播签约合同》,约定史某于指定平台使用公司为史某提供的虚拟形象开展直播,公司对直播账户享有管理权。合同还约定了史某每月最少直播时间和开播天数,并约定违约金。
2023年7月,因史某长达3个月未直播,且经多次提醒仍不直播,公司向史某发送违约通知,明确解除合同并要求史某支付违约金4万余元,双方协商无果,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综合考量公司各项损失后,判决史某应向公司支付违约金,但合同约定违约金数额过高,酌情调整为7000元,并解除双方合同。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法院对该案判决的合理性。
2.(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2021年12月14日,某发电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欲采购碳排放配额,遂发出“比选公告”,就采购项目进行比选。当日,某环保公司向其发送《报价表》并载明了交易配额数量、单价、交割时间及违约责任等,同时承诺“若我司无法完成上述承诺,贵司可在市场上按商业合理的方式购买,如有差价,应由我司补足”。次日,发电公司向环保公司发送中标通知书,确定该环保公司为中标人。
环保公司中标后,多次致函发电公司提出推迟碳排放配额交割时间、修改碳排放配额交易中标价格,但未得到发电公司同意,环保公司拒不履行。发电公司要求环保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碳排放配额采购差价289万余元及利息。庭审中,双方提交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判决双方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判决采购差价289万余元及利息由违约的环保公司承担。
请你结合《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阐释判决的法理依据和司法意义。
3.(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某瑜伽馆AB两家门店相距10公里。2024年10月,李女士在该瑜伽馆A店办了会员,并购买了私教课多节。某天,李女士接到瑜伽馆临时通知,A店因经营不善关闭,要求其至B店完成剩余课程。李女士考虑到B店离自己住处较远,不便前往,申请退款。然而,瑜伽馆认为A店关闭属于不可抗力,拒绝退款。双方协商无果,李女士遂诉至法院,要求瑜伽馆退还未消费的课程费用。
课程协议第一条 报名后费用不退。
……
第五条 乙方不得因出现以下情形向甲方申请退费:
……
(3)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在原场所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安排将乙方课程迁转至其他门店,且该门店距离原门店不超过8公里的,乙方应予配合。
第六条由于甲方原因单方面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乙方可在扣除已消除课程费用后,退还余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李女士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
4.(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城郊村民李某已有宅基地,后村民小组又给他“分了”一份宅基地。时逢城市开发土地升值,李某便与本村王某签订宅基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李某将第二份宅基地以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王某已向李某支付全部款项。当王某开始建房时,被邻居张某阻止,致使王某无法建房。
王某以侵权为由,将邻居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停止侵权,排除妨碍。邻居张某以王某无权取得该宅基地使用权为由,请求驳回王某的诉讼请求。
相关链接◆《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依据材料,结合相关链接,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王某的诉讼请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5.(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宝应县·期末)我们的生活需要美,生活需要创造美,美把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好。
法律让社会变得更美好。张某(住二楼)下班时被杨某(住一楼)家拴在楼梯扶手上的宠物犬咬伤。张某找到杨某说明情况要求赔偿,杨某反而指责张某不小心,二人争论不休,并发生肢体冲突,张某辱骂杨某是“垃圾”。邻居王某(一楼)将二人争吵全程录拍下来并配文“芝麻绿豆大的事,两个成年人吵翻天”发布到社区微信大群,同时还曝光了两人姓名、联系电话、门牌号码等相关信息。张某、杨某、王某三人在诉讼调解中化解了矛盾。
创新让社会变得更美好。某城煤矿闭坑后留下巨大的矿坑,成为“城市伤疤”。近年来,政府转变治理思路,通过专家咨询论证会、社会听证会、社区走访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相关专家、基层群众、投资公司等方面意见,集思广益,专题商讨治理问题,确定了治理方案。如今,该城开展生态复垦,让矿坑变身公园,并将城市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周边建成生态健身广场,一幅“美丽画卷”展现眼前。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该城以宜居宜业的城市风貌,见证了转型发展的蝶变。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如果你是人民法院的法官如何评析张某、杨某、王某三人各自行为。
地 城
考点02
家庭与婚姻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黄某离婚后,独自一人抚养儿子黄甲和女儿黄乙。黄甲成年后,常年在外工作,无暇照顾黄某,黄某与黄乙共同生活。2021年,黄某患病,自书遗嘱表示名下房产由女儿黄乙继承,全部存款由儿子黄甲继承。2022年8月,黄某立下公证遗嘱,将自己的全部存款留给一直精心照顾自己的外孙女于某。2022年底,黄某病故,留有商品房一套、存款若干。2023年2月,黄乙在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和肖某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此,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黄某的公证遗嘱有效,于某可按照遗嘱继承全部存款
B.黄乙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故其与肖某订立的合同无效
C.遗嘱继承优于法定继承,黄甲无权获得黄某名下房产
D.黄某自书遗嘱无效,因无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
2.(24-25高三上·江苏常州·期末)某独居老人一直受刘某照料,老人决定将自己的晚年和遗产都托付给刘某,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进行公证,刘某承担了监护人职责。老人去世后,因遗产分配问题刘某与老人的妹妹对簿公堂,刘某提出获得老人遗产的诉讼请求,法院给与支持。下列选项能支持法院判决的是( )
①遗赠扶养协议属于遗嘱继承,其法律效力要优于法定继承
②老人妹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参与老人的遗产分配
③权利和义务是辩证统一的,刘某履行了意定监护人的职责
④刘某的行为符合社会公序良俗,弘扬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 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刘女士夫妇双方父母已过世,共同育有三个孩子,老大和老二都是女儿,老三是儿子。多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第二套房需缴纳较高的税款。为了“避税”,大女儿将自己购买的一套房产登记在刘女士夫妇名下。半年前,刘女士老伴去世,弟弟妹妹要求大姐按照相应份额折算现金补偿他们。无奈之下,刘女士依法订立了一份遗嘱。去世后,将自己的这套房的全部份额都给大女儿。刘女士去世后,三个子女因该房产继承产生纠纷,老二老三请求法院判决均分房产。
依据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谈谈法院判决应如何分制该房产继承份额并说明理由。
地 城
考点03
就业与创业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学校·)2024年7月21日,H电子商务公司工程师李某因父亲病重需紧急返乡,特提出请假申请,H公司以李某请假未批不到岗,构成旷工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李某不服解除决定,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认定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该公司不认可裁决结果。关于此案的说法合理的是( )
①公司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②企业对职工照顾父母的孝亲行为应当予以适当包容和鼓励
③公民民事权利的实现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民法院的判决
④职工履行赡养老人义务势必会影响到用人单位的劳动秩序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原告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干妈”注册商标。被告某食品有限公司制造、销售的牛肉棒产品包装的正面上部标有其自有的“牛头牌”商标,中部则印有“×干妈味”字样。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干妈味”字样是一种食品口味通用名称
B.被告的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C.任何对商标的使用行为都构成侵害商标权
D.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原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3.(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某公司以张某不遵守劳动纪律,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要求并造成不良影响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认为公司解除劳动关系违法,遂起诉至法院。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张某不能直接申请调解和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B.张某应从收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十五天内提出口头仲裁申请
C.如张某不服法院一审判决,可以择日再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D.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对张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进行举证
4.(24-25高三上·江苏南京、盐城·期末)某建筑公司职工邹某在工地作业时受伤,该建筑公司为其支付了住院期间的医疗费以及护理费,并与邹某签订《工伤赔偿协议》,约定一次性赔偿邹某1万元。后邹某被鉴定为9级伤残,发现协议赔偿金额低于有关法律规定,希望公司增加赔偿。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该赔偿协议的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能随意撤销
B.为节约时间成本,邹某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C.若协商不成,邹某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D.伤残鉴定意见作为书证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5.(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宝应县·期末)2017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并在2个月后进行了结婚登记。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6月赵某的父母赠送给他们一套别墅,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开设一有限公司,次年公司盈利28万元。2022年两人合法收养一子王小某。2024年初,王某与赵某感情破裂准备离婚。对此分析正确的是( )
A.办理离婚后,王赵两人均需要对王小某承担扶养教育的义务
B.王某所购的公寓、赵某获父母所赠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C.王某与朋友合办的企业为合伙企业,需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D.若两人因财产分割产生严重分歧,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
6.(24-25高三上·江苏扬州宝应县·期末)李某应聘到某清洁公司从事保洁工作,但在合同期间内,该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李某自己先行补缴相关费用后,要求公司返还其垫付的费用,双方就此协商未果。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清洁公司应该返还李某垫付的费用
B.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公司行为违法
C.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李某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上诉
D.李某可在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三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书面申请
2、 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乌苏公司自1986年开始生产乌苏啤酒,2006年起在啤酒等商品上先后注册汉字“乌苏”及汉语拼音“WUSU”等多个注册商标,多次被认定为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自2016年起,乌苏公司一直使用“红罐装乌苏啤酒500毫升”的包装装潢,在全国啤酒市场上具有较高的知名度。鸟苏啤酒公司成立于2020年8月,生产的“鸟苏”啤酒采用红罐装500毫升,“鸟苏”啤酒的“鸟”字,“点”笔画用缩小的“闪电”图标代替,与乌苏啤酒中文商标只有一“点”之差。乌苏公司将鸟苏啤酒包装上标明的出品商、委托方、受委托方等多家公司一起起诉到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08万元。
“乌苏”啤酒与“鸟苏”啤酒商标对比图 “乌苏”啤酒与“鸟苏”啤酒对比图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乌苏公司的诉讼请求。
地 城
考点04
社会争议解决
一、选择题
1.(24-25高三上·江苏无锡·期末)2018年至2021年3月,被告人孙某在明知工业用甲醛对人体有毒、有害的情况下,使用工业用甲醛溶液浸泡银鱼,并将泡好的银鱼销售给商贩。法院审理认定被告人孙某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该案中( )
A.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规则 B.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被告举证
C.如被告不服判决,可在十五日内上诉 D.如判决生效,被告不可直接申请二审
2.(24-25高三上·江苏苏州·期末)马克思说:“使诉讼和法律获得生命的应该是同一种精神,因为诉讼只不过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的表现。”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通过诉讼的程序公正,可以最大化地实现结果公正
B.结果公正是第一位的,过程和形式公正是第二位的
C.离开公平正义,任何诉讼和法律将毫无存在的意义
D.诉讼都应遵循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3.(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廖某和储某系对门住户,两家入户门相距60厘米左右。储某在自家入户门上安装了可视门铃摄像头,廖某门前走道区域在监控范围内。廖某认为该摄像头影响其生活,要求储某拆除。一审法院认为廖某主张于法有据,应予以支持。据此可以推断( )
A.储某若不服,必须在一审判决后十日内提出上诉
B.储某安装监控的行为侵犯了其对门人员的隐私权
C.储某仅拥有走道区域的用益物权,不能进行处分
D.相邻关系是对动产所有权的延伸,应当妥善处理
4.(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某民办高中为吸引生源发布招生简章,其中写明“高考考入985、211、‘双一流’高校的学校给予5万-30万元奖励”。三年后,该校学生小王考入“985”大学后要求学校支付奖励,学校以招生简章印刷错误为由拒绝支付,小王提起诉讼。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学校对外发布的招生简章属要约邀请
B.小王可以将招生简章作为维权的证据
C.小王未对要约承诺,学校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D.招生简章印刷错误属不可抗力,需及时通知小王
5.(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孩子甲某在医院就诊,看诊过程的视频未经孩子及监护人同意被医院公开剪辑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视频还展现了就诊时孩子的“毛病”及“坏习惯”,点赞量、评论量很高。孩子的监护人诉讼至法院,认为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据此,下列推断合理的是( )
A.医院的行为构成对甲某肖像权、荣誉权、隐私权的侵害
B.医院需承担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等无过错侵权责任
C.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未提起上诉,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D.医院发布的短视频是传播医疗知识,属于作品合理使用
6.(24-25高三上·江苏南通·期末)2023年12月21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西湖区人民检察院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查,3名被告私自将某开国少将的照片用作负面历史人物的头像,制作成短视频通过自媒体发布,被大量转发。法院当庭判决3名被告在媒体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15万元。在此案中( )
A.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英烈的肖像权益和隐私权益
B.人民检察院通过提起公诉维护英烈人格权益
C.被告的行为已构成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
D.人民法院的判决当庭即具强制性和终局性
二、简答题
1.(24-25高三上·江苏宿迁·期末)材料一 2023年端午节期间,薛先生的儿子薛小X(11岁)在家长不在场的情况下玩手机游戏,被一家网游公司客服诱导绑定家长的银行卡,购买了大量的游戏装备,共花费11402元。此后,薛小X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沉迷于游戏,由原先的活泼爱动变得沉默寡言,孤僻冷漠,学习成绩一落千丈。
薛先生反复查看薛小X与游戏公司客服的聊天记录后,认为该公司客服在明知对方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仍诱导、哄骗其购买游戏装备,不仅造成了经济损失,而且影响了孩子的身心健康,在反复与网游公司沟通退款无果的情况下,薛先生决定对网游公司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网游公司的行为。薛先生如果决定起诉网游公司,应该准备哪些证据?
2.(24-25高三上·江苏部分高中·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胡某通过购物网站在某采购中心店铺购买一台洗碗机供其父母使用,成交价款为2499元。采购中心在其网络店铺商品展示页面的商品名称及说明位置标明“全自动洗碗机”“家用独获两用式消毒烘干”字样。后胡某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该洗碗机并不具备宣称的烘干功能,达不到烘干效果。经胡某与某采购中心店铺的客服沟通,客服回应称该洗碗机系“余湿烘干”“烘不太干”。胡某认为某采购中心利用虚假广告宣传方式误导消费者,构成欺诈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最后,法院依法判决该采购中心赔偿胡某损失。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理由及诉讼双方应如何承担举证责任。
试卷第1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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