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选择题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格独立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等自由,是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重要体现 ③夫妻平等强调夫妻双方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④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A.①④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①错误,②正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③正确。材料中未涉及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④排除。
答案 C
2.李飞与王晓结为夫妻后,在婚后谁主内、谁主外及未来孩子的姓氏等问题上二人产生了分歧。对此,下列分析合理的是( )
①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所生子女姓氏应由夫妻双方长辈协商确定
②“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两人应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③夫妻平等要求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④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 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就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应由夫妻双方协商,而不是由夫妻双方长辈协商确定,①不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②正确。“权利义务一一对等”的说法错误,③不选。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④正确。
答案 B
3.江某夫妇婚后开了一家小型加工厂,之后因婚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俗话说“离婚分一半”,下列适用“离婚分一半”的财产包括( )
①江某婚前购买的小轿车 ②江某夫妇婚后的经营所得 ③江某夫妇各自的日常生活用品 ④江某独自购买彩票所得奖金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解析 “离婚分一半”就是指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置,②④属于共同财产。①③属于个人财产,不选。
答案 B
4.陈男与李女于2020年6月登记结婚。2021年,两人的女儿出生。女儿出生后不久,双方自愿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约定陈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025年1月,李女以与陈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诸法院请求判决双方离婚,同时要求定期探望女儿,并提出陈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以上涉案房屋属陈男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②夫妻关于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③李女依法拥有对女儿的探望权利,任何时候都不能中止其对女儿的探望 ④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陈男与李女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陈男与李女已明确约定陈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不选。夫妻双方可以通过约定决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属,且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②正确。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③错误,④正确。
答案 C
5.李某与王某结婚时有一套商品房和一辆小车,商品房为两人结婚时李某父母赠与二人的礼物,小车为王某婚前购买,二人婚后家庭还有一些存款。其大儿子长期在外不管父母,一直是由小儿子在家悉心照料。李某临终之前,当着王某和小儿子的面留下口头遗嘱,交代自己死后个人财产全部归小儿子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个人财产包括小车、商品房和存款
②李某口头遗嘱违反民法典规定,视为无效
③王某和两个儿子的继承人顺序是不相同的
④小儿子比大儿子可以得到更多的财产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李某的个人财产包括商品房的一半份额和家庭存款的一半,小车为王某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李某,①说法错误。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本案中的王某和小儿子都是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见证人,所以,该口头遗嘱无效,②说法正确。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③说法错误。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④说法正确。
答案 D
6.王某和董某婚后发明一项专利,后将该专利转让给某公司获40万元收益,几年后,王某父母过世,留下一套房产给他们。妻子董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意外受伤,获得赔偿2万元。董某受伤后,获得价值8000元的专用生活用品。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 )
①转让专利获得的40万元收益 ②价值8000元的专用生活用品 ③获得的2万元意外伤害赔偿 ④王某父母留下的一套房产
A.①④ B.①③
C.②④ D.②③
解析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和董某婚后的发明专利转让费40万元为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王某父母过世留下的一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故董某受伤获得赔偿2万元以及价值8000元的专用生活用品,均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排除②③。
答案 A
7.小张下班回家路上,一辆汽车突然闯红灯撞伤他。事后交警认定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小张获得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赔偿。2024年,小张和妻子小林闹离婚,小林要求分割这笔钱。小张说:“这是我的个人财产,你无权拿走。”小林却说:“这笔钱是婚后取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可以要求分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林可以分割该赔偿,因为该赔偿是在小张与小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②小林不可以分割该赔偿,因为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为个人财产 ③夫妻财产并不等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参与财产分割 ④夫妻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属,以避免财产分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②③正确。即使该赔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但该赔偿仍只属于受害方的个人财产,小林不可以分割该赔偿,①错误。夫妻“应当”而不是“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④不选。
答案 C
8.梁某和秦某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梁某工作踏实、收入稳定,还继承了他母亲在遗嘱中单独留给自己的一套房子。而秦某盲目追求高消费,入不敷出,负债累累,后又身患重病,不能自理。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梁某和秦某财产约定的效力高于法定
②秦某的债务只能以她所有的财产清偿
③梁某继承的房子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④作为夫妻,梁某对秦某负有扶助义务
A.①② B.③④
C.①④ D.②③
解析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该案例中,梁某和秦某的书面约定具有法律效力,且约定效力高于法定效力,①正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夫妻双方是利益共同体,相互负有扶助义务。据此,对于秦某的债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②排除,④正确。梁某继承的房子归其本人单独所有,③错误。
答案 C
9.下列关于夫妻财产和债务的说法错误的是( )
①甲乙结婚第10年,甲父去世留下遗嘱,将其拥有的一套房子留给甲,并且指明该房屋只归甲一人所有。甲乙若约定将该房屋变为共同财产。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②乙婚前有一副玉镯,结婚后该玉镯大幅度增值,该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 ③甲乙结婚后,乙的父母出钱买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④夫妻双方去酒店吃饭,花费3000元,因双方婚前协议AA制,酒店也知道双方的协议,则该债务仍然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解析 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甲父在遗嘱中指明该房屋只归甲,则房子归甲一人所有,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该房子归夫妻共有。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于法定财产制,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属于个人财产的房屋、玉石等升值部分、存款所得的利息、果树的果实等,属于个人财产,②正确但不符合题意。因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但符合题意。因酒店知道夫妻双方AA制协议,该债务归个人承担,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但符合题意。
答案 B
10.张先生在婚前申请某项专利,婚后获得该专利转让费50万元,后因交通事故受伤获赔5万元。其妻赵女士婚前个人存款15万元,婚后获得利息2万元,婚后赵女士母亲去世,在遗嘱中写明将自己所居住的商品房赠与女儿赵女士,存款留给儿子赵先生,赵女士的父亲身体健康。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①50万元专利转让费和5万元赔偿均属于张先生的个人财产 ②赵女士的个人存款所获得的利息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先生对赵女士母亲所赠与的该套商品房没有处理权 ④赵先生也有机会继承该套商品房部分财产权
A.①② B.③④
C.②④ D.①③
解析 本题是逆向选择题。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方面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获得该专利转让费50万元不属于张先生个人财产,①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由婚前存款获得的婚后利息属于孳息,是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部分,不属于婚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说法错误但符合题意。赵女士母亲遗嘱写明房产赠与赵女士,属于赵女士的个人财产,所以张先生对赵女士母亲所赠与的该套商品房没有处理权,③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遗产分割需要先将个人财产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赵女士母亲对该套商品房只拥有一半的所有权,另一半归赵女士父亲处置,赵先生作为其父亲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有机会继承该套商品房的部分财产权,④说法正确但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11.小张上大学那年爷爷去世,给他留下一件价值不菲的艺术品。小张和小陈是一对恋人,大学毕业后分派到两个单位,距离较远。为了方便相聚,小张以个人名义买了一辆小轿车,二人共同使用。一年后两人结婚,小陈父母出资买了一套三居室,登记在小陈名下。后来,小张的父母为了方便孙子上学,买了一套学区房,登记在小张名下。后两人感情出现危机,协议离婚。下列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是( )
A.小轿车、三居室 B.三居室、学区房
C.学区房、艺术品 D.小轿车、艺术品
解析 材料中的三居室和学区房是婚后双方父母分别赠与自己的子女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是赠与一方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B说法正确。艺术品是小张上大学时爷爷留给他的,是婚前个人财产,故C、D说法错误。小轿车是婚前小张以个人名义买的,是小张的个人财产,故A说法错误。
答案 B
12.(2024·浙江宁波联考)何某与张某离婚时,未成年独子何甲随张某生活。后何某与李某登记结婚,两人婚后育有一子何乙。现何父将一套商品房赠与何某,并声明是赠与何某个人所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何甲、何乙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②何甲随张某生活,何某失去了对何甲的监护
③若商品房出售,房款不属于何某与李某的共同财产
④若何某去世,该商品房由何甲、何乙二人平均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①正确。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的资格,不因父母离婚而丧失,何某没有失去对丙的监护权,②错误。声明是赠与何某个人所有,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配偶、子女、父母为何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若何某去世,商品房应由何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④错误。
答案 B
13.苏某由于安全感极度匮乏,婚前为自己挑选了一处房屋并支付了首付款。不想这一举动引来了男友黄某的不满,责怪苏某留了太多退路,没有把自己纳入她对未来的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如果苏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继续还清贷款,则该房屋完全属于苏某个人财产 ②如果苏某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继续还清贷款,则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如果苏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继续还清贷款,须经黄某同意方可变卖该房屋 ④如果苏某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继续还清贷款,则黄某对房屋增值部分享有补偿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以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以个人财产继续还清贷款,该房屋应完全属于个人财产,对个人财产,本人有权单独处理。故如果苏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继续还清贷款,则该房屋完全属于苏某个人财产,变卖该房屋不需要经黄某同意,①正确,③错误。以婚前个人财产付首付,婚后共同财产还清贷款,一般认定该房产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如果苏某婚后用婚后共同财产继续还清贷款,该房产属于苏某的个人财产,黄某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享有要求苏某折价补偿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
答案 B
二、非选择题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李女士与尚先生是夫妻,有一子名尚科。双方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尚先生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女士欣然同意。尚先生有一叔叔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赠给尚先生之子尚科,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尚先生与李女士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产生争执。
(1)李女士认为全部存款都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为什么?
(2)双方都认为尚先生叔叔留给尚科的财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但为分割比例发生了争执。这笔财产的归属是怎样的?
解析 解答本题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具体解答本题可结合案例中关键信息并调用夫妻共同财产、个人财产、所有权等法律知识,说明财产的归属即可。
答案 (1)李女士的认识是错误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可见,存款虽在李女士名下,但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2)这笔财产是属于尚科个人的,尚先生和李女士均没有所有权。在尚科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尚先生和李女士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尚科的一方代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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