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一、选择题
1.曹某在电子商场门口以1200元的价格从张某处购买一台市价为7440元的笔记本电脑。一个月后,警察上门将笔记本电脑作为赃物扣押,原来张某是一名盗窃分子。该案例中( )
①张某卖笔记本电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②曹某买到的笔记本电脑属于善意取得
③曹某对笔记本电脑进行动产登记就不会被扣押
④警察追回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失盗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张某并非该笔记本电脑所有人,其卖电脑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警察追回失盗笔记本电脑,保护了动产所有人的财产所有权,①④正确。笔记本电脑属于动产,此类动产以交付作为转移所有权的条件。但曹某以低价获得属于赃物的笔记本电脑,并不属于善意取得,所以应当扣押,②③错误。
答案 B
2.(2024·广西柳州校考)小纯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大量现金。小纯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当小纯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则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以下评论正确的是( )
①“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
②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③小纯应放弃酬谢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④小纯父母若向失主收取报酬则构成“不当得利”
A.①② B.①③
C.①④ D.③④
解析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拾金不昧”既是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义务,①正确。从法律层面上讲,失主发表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小纯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这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讲,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②正确。小纯是否放弃酬谢,是其权利,由小纯决定,材料更强调的是符合法律要求,③错误。根据失主的声明,小纯父母有权向失主索取报酬,不构成“不当得利”,④错误。
答案 A
3.有恒产者有恒心,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规范不动产和动产的取得方式,依法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权益。下列情形中,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是( )
①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 ②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并交付给乙,但因为甲有急用,和乙商定借用5天 ③甲将房屋抵押给乙,后甲与丙恶意串通,将房屋赠与丙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④甲将汽车卖给乙但未交付,后丙出更高价,甲又卖给丙并陪其办理登记手续
A.①② B.③④
C.①③ D.②④
解析 甲将其珠宝交给乙保管,后达成合同将珠宝卖给乙,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①符合题意。对于动产,一般是按照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甲将其笔记本电脑卖给乙并交付给乙,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发生转移,②符合题意。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务的担保。甲将房屋抵押给乙,后甲与丙恶意串通,将房屋赠与丙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没有转移,③不符合题意。动产所有权的转移自当事人交付之日起生效。甲将汽车卖给乙但未交付,后丙出更高价,甲又卖给丙并办理了登记手续,因此甲、乙之间的所有权没有转移,④不符合题意。
答案 A
4.(2024·江苏泰州期中)王某在农村老家宅基地上有自建房一栋,但王某多年前就到城里打工,已在城里买房定居,村里自建房一直闲置。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对该案例分析正确的有( )
①王某对其自建房拥有用益物权 ②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 ③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完善的体现 ④酒店经营者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王某对自建房拥有所有权,对房子下的宅基地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①错误。最近几年乡村游火热,某酒店经营者与王某联系,欲租用他的自建房进行改造,用于旅游出租,二人最终以每月500元的价格达成协议,王某对自建房享有的物权受法律保护,王某出租自建房是国家财产制度不断完善的体现,②③正确。酒店经营者只能在承租期限内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④错误。
答案 C
5.农村宅基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可以用于修建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土地管理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该规定表明( )
①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所有
②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
③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
④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可以再次申请并获得宅基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②③正确。村民个人不享有对宅基地的所有权,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①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次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④错误。
答案 C
6.(2024·山东日照联考)赵某是乡村“小能人”,他把自己小院改成“农家院”,开办饭店,生意红红火火。他还从村集体承包一片山地用来种植黄桃,因品种优良,销路越来越好。2023年,他以自己城里的一套楼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60万元,用来扩大饭店经营规模,赵某一家的生活越来越美好。下列对材料中所涉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城里楼房由于用作银行抵押,赵某拥有抵押权
②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
③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便拥有抵押楼房所有权
④赵某承包山地种植黄桃的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赵某将城里楼房抵押给银行,银行拥有抵押权,①错误。自家小院和城里楼房以及果木是赵某的不动产,②正确。若赵某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拥有优先受偿权,但不是所有权,③错误。赵某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④正确。
答案 C
7.王先生新车刚买没几天,便被撞坏了,送到4S店维修。修好后,王先生去提车,4S店不让提,原因是王先生没有结清维修费用。此事件中( )
①4S店有权行使留置权,扣留王先生已经合法占有的车子
②4S店有权行使质押权,扣留王先生已经合法占有的车子
③王先生作为债权人,付清维修费用后有权把车子开走
④王先生作为债务人,付清维修费用后有权把车子开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王先生没有结清维修费用,4S店有权行使留置权而不是质押权,在维修过程中王先生是债务人,而4S店是债权人,付清维修费用后王先生有权把车子开走,①④符合题意。本题4S店不是行使质押权,王先生不是债权人,排除②③。
答案 B
8.甲将自己收藏的一幅名画卖给乙,乙当场付款,约定5天后取画。后丙表示想购买此画,甲因丙出的价款更高当即决定卖给丙,两人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了交易。此时该名画的所有权属于( )
A.甲 B.乙
C.丙 D.乙、丙共同所有
解析 对于动产,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但是甲未交付名画,因此,此时名画的所有权仍归甲。后来,甲与丙又订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名画,因此最终该名画的所有权归丙,C正确。
答案 C
9.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民法典设立居住权后,即使住宅的所有权发生变动或者住宅被设置了权利负担,其他权利人也无权要求居住权人撤离,这对失独老人、离婚无房等人群都是一种保障。民法典新增“居住权”( )
①有利于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
②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确立的物权
③是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
④意味着要优先保障所有权人的居住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民法典新增“居住权”,是居住权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用益物权,有利于保障特定群体的基本住房需求,①③正确。
答案 A
10.(2025·山东青岛期中)因公司业务需要,李某以自己的小型轿车作为质押物向赵某借款20万元,约定两年内还款付息,赵某随后将该轿车出租给某婚庆公司。赵某作为债权人( )
A.在李某还清欠款前拥有该轿车的所有权,因此可以出租
B.如果出租该轿车,必须首先与李某办理轿车转移登记
C.有权处置该轿车以优先受偿,因此出租该轿车并无过错
D.拥有该轿车的占有权,但出租该轿车应征得李某同意
解析 李某将自己的轿车质押给赵某,但所有权仍属于李某,赵某拥有占有权,A说法错误。赵某如果出租该轿车,必须首先征得李某的同意,若赵某与李某办理轿车转移登记,则该车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B说法错误。若李某不能按期偿还借款,则赵某有权处置该轿车以优先受偿,而出租该轿车与优先受偿无关,C说法错误。赵某拥有该轿车的占有权,但所有权仍属于李某,因此出租该轿车应征得李某同意,D说法正确。
答案 D
11.(2025·江苏南通期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
②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后,债权人享有担保物权
③农村土地经营权的抵押权,对应农村土地的使用价值
④通过招标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后,承包人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解析 用益物权是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因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①正确。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因此,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后,债权人享有担保物权,②正确。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对应农村土地的交换价值,③错误。农村土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不能说承包人拥有对土地的处分权,④错误。
答案 A
12.(2024·河北冀州月考)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下列选项归类正确的是( )
①苏某将市值300万元的股票押给券商获得借款100万元——质押权 ②A公司经作者本人授权把小说翻拍成电影——翻译权 ③王某因创业资金不足,将一套商品房押给某银行获得100万贷款——用益物权 ④赵某将同一商品房卖给了丁、刘二人,但只与丁某办理了过户,故丁某取得该房——所有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 苏某将市值300万元的股票押给券商获得借款100万元,将动产移交债权人占用,属于质押权,①正确。A公司经作者本人授权把小说翻拍成电影,属于改编权,不是翻译权,②错误。王某因创业资金不足,将一套商品房押给某银行获得100万贷款,属于抵押权,不是用益物权,③错误。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因此,丁某取得该房的所有权,④正确。
答案 B
13.甲、乙、丙、丁各出资500万元共同成立一家股份有限公司,甲以一块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500万元出资,甲将该土地交付给公司,但一直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成立后,甲又以该地设定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甲将该笔借款投入股市,不久即血本无归,因无力还款,银行欲行使抵押权与乙、丙、丁发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于银行的行为无效
B.银行可以取得该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权
C.股份有限公司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D.乙、丙、丁有权拒绝银行行使抵押权
解析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甲将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出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才能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由于甲未办理变更手续,故该建设用地使用权仍归甲,而未转为公司财产。公司成立后,甲又以该地设定抵押,向某银行借款500万元,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甲将该建设用地使用权设定抵押权的行为有效,且银行根据抵押合同和抵押权登记取得抵押权,B正确。
答案 B
二、非选择题
14.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和王某系多年好友。因工作调整,刘某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产卖给王某,王某向刘某支付预付款50万元。为付清余款,王某用购自刘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剩余款项计划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后因贷款申请未获银行批准,刘某与王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半年后,王某经营不善,无力偿还徐某的借款。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上述案例涉及哪些物权。徐某主张能否得到人民法院支持?
解析 关键词①:刘某和王某系多年好友。因工作调整,刘某将一套价值110万元的房产卖给王某,王某向刘某支付预付款50万元。王某用购自刘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剩余款项计划向银行申请购房贷款→可联系所有权、担保物权。
关键词②:刘某与王某协商暂不办理过户手续→可联系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刘某所有。
关键词③:王某用购自刘某的房产作抵押向徐某借款20万元,徐某多次催讨无果,遂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可联系王某无权将其抵押,王某和徐某之间的房屋抵押约定无效,故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徐某“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的诉讼请求。
答案 上述案例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抵押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本案中,王某未与刘某办理过户手续,即没有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该套房产所有权仍归刘某所有,王某无权将其抵押,王某和徐某之间的房屋抵押约定无效,故人民法院不会支持徐某“将该房产拍卖或变卖”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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