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第六课 第2课时 夫妻地位平等-【名师导航】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教师用书word(统编版)

2026-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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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讲义聚焦“夫妻地位平等”核心知识点,系统梳理夫妻人身关系(人格独立、姓名权、自由权)与财产关系(法定/约定财产制、债务处理)的具体内容,构建从核心原则到实践应用的完整学习支架。 资料以案例驱动教学,通过王刚与张燕等情境案例培养法治观念和科学精神,结合自我诊断题与高考真题变式设计,助力课中互动探究和课后查漏补缺,强化责任意识与法治实践能力。

内容正文:

第2课时 夫妻地位平等 [学习目标] 1.明确平等作为夫妻关系核心的具体要求。 2.明确夫妻间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把握夫妻财产关系的内容及处理方式。 3.正确处理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 (1)内容: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平等的含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提醒] 夫妻平等贯彻了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原则。 2.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内涵: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主要体现 内容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夫妻双方的自由   夫妻双方无须受传统“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束缚,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原因: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财产法定制 (1)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思考]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提示:不一定,要根据各种财产的具体情形进行界定。 3.夫妻财产约定制 (1)约定原则:平等自愿。 (2)约定内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3)约定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4.处理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自我诊断] 1.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婚姻自由。 (×) 提示:夫妻关系的核心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2.夫妻平等并不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均等。 (√) 3.离婚后的子女跟谁一起生活,就随谁姓。 (×) 提示: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包括双方离婚后。 4.夫妻结婚后受赠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提示:如果在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5.夫妻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按共同债务处理。 (×) 提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6.夫妻双方人格独立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 提示:“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如何看待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平等?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科学精神) 提示:都可以。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王刚有权要求其妻子张燕在家做全职太太吗?为什么?(法治意识) 提示:无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全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张燕参加工作的权利。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 全面把握夫妻间人身关系的内容 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夫妻人身自由权 ①夫妻双方依法享有人身自由权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②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夫妻住所选定权 ①住所选定权是指选择确定夫妻婚后共同居住场所的权利。双方有平等的权利,一方不能强迫另一方接受自己的住所选择意愿 ②民法典规定,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夫妻间忠实的义务 法律规定的夫妻双方所负的忠实义务核心是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与排他性,主要包含保守贞操的义务等。违反忠实义务不仅伤害夫妻感情,而且不利于一夫一妻制的维护 [特别提醒] 夫妻人身自由权涉及已婚者以独立身份、按照本人意愿选择社会职业的自由权利,对于夫妻双方都适用,但从立法的针对性来看,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在婚后能享有人身自由权,特别是已婚妇女的职业选择权和社会活动参与权,防止丈夫或其他家庭成员的强加干涉和限制。 1.刘某与民营企业家张某相识、结婚,婚后住在张某婚前购买的一套别墅内,居家做全职太太。几年后,刘某逐渐厌倦全职太太的生活,想要自己创业,遭到张某拒绝。刘某一气之下与张某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刘某创业的经营盈亏与张某无关,今后个人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刘某的朋友王某得知这一情况后,便借给刘某10万元,帮助她开了一间咖啡馆。后来,刘某与张某感情渐行渐远,经一审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一周后,张某便与李某登记结婚。在这个案例中(  ) ①二人同住的别墅属于张某个人财产 ②刘某向王某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 ③刘某的自由权利没有得到张某尊重 ④张某离婚后和李某结婚是合法婚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二人同住的别墅是张某的婚前财产,因此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①正确。由于债权人王某知道刘某与张某的书面协议,因此刘某向王某的借款是个人债务,②错误。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张某拒绝刘某创业,没有尊重刘某参加工作的自由,③正确。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由于判决尚未生效,张某不得另行登记结婚,④错误。] 变式思考 若将③改为“夫妻双方的财产应该平均分割”,是否应选? 提示:不选。夫妻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个人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不能进行平均分割。 2.朱某(男)与李某(女)因夫妻感情不和而被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女朱小某随李某生活,朱某每月负担女儿抚育费800元。后李某经人介绍与本镇男青年赵某结婚,李某便擅自将孩子的姓更改为其再婚丈夫赵某的姓,即将“朱小某”变更为“赵小某”。朱某获悉这一情况后,对改姓行为十分不满,认为李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更改女儿的姓,侵犯了自己的监护权,要求李某将孩子的姓恢复为原姓,但遭到李某的拒绝。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为婚生女朱小某随李某生活,所以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②因为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所以李某有权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③因为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李某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姓 ④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D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所以任何一方变更子女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①②错误。监护人享有平等的权利,只有朱某与李某协商一致,才可以更改孩子的姓,任何一方都不能私自更改孩子的姓,③④正确。]  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林某与江某在工作中相识并相爱,并按照法定程序登记结婚,但一直未办理婚礼,一些亲朋好友并不知道二人已经结婚。两人婚前以书面形式约定两人婚后购买的房产归江某个人所有。后来两人在日常生活中,矛盾较多,林某起诉离婚,要求与江某平分财产。他们的财产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林某从叔叔那里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幅价值10万元的名画,江某上班存的10万元积蓄,林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江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林某婚后写作所得稿酬8万元,林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将生前居住房产赠与林某,并强调与他人无关。 (1)林某与江某一直未办理婚礼,两人的关系是否属于有效婚姻关系?说明理由。(法治意识) 提示:林某与江某的关系属于有效婚姻。理由:法律要求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2)请你指出材料中涉及的夫妻财产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哪些是个人财产?(科学精神) 提示:夫妻共同财产:林某婚后用自己工资购买的汽车,江某上班存的 10 万元积蓄,林某购买股票获利5万元,林某婚后写作所得稿酬8万元。 个人财产:婚后购买的房产,江某车祸受伤获得赔偿金6万元,归江某个人所有;林某从叔叔那里获得赠与他个人的一幅价值10万元的名画,林某父母在遗嘱中指明赠与林某的房产,归林某个人所有。 1.夫妻财产的法定处置 内容 内涵或范围 处置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中,自然增值部分属于个人财产;由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不动产,并于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原则上认定房屋所有权归登记名义人个人所有;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的个人财产,处理权应该归财产的所有者 2.夫妻之间的财产处置与债务处置 内容 处置 具体要求 处置原则 财产 法定 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双方拥有平等的处理权 ①男女平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财产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②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③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④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⑤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⑥照顾无过错方,有时是由夫妻一方有过错引起的,此时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就要考虑到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处理权归一方财产所有者 约定 夫妻约定财产 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约定条件 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③内容明确合法 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债务 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约定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1.(2025·山东卷,13)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郭某婚后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该贷款属于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本案中,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③正确。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为15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创造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郭某的专利有法定的保护期限,并非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②错误。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外孙女和外孙女婿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本案中,何某外祖母订立的遗嘱属于遗赠,何某以遗赠的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④不选。] 2.(2024·山东卷,14)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小张、小陈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向葛某借款,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故小张、小陈之间的约定不能影响他们各自对葛某承担的还款责任,①正确。甲公司作为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故其若对外负债,则债务人仅为甲公司本身,小张和小陈均不是债务人,④正确。小陈作为张父的儿媳,原则上不属于其法定继承人,但小张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也享有处理该财产的平等权利,②错误。小陈经小张同意,将住房有效抵押给葛某,葛某虽无权占有该房,但基于享有的抵押权,可以将其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的价款优先受偿。但小张、小陈购入的设备并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葛某对该设备不享有优先受偿权,③错误。] 1.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格独立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是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重要体现 ③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 ④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①错误。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主要表现在人格独立和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②正确。“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③正确。“结婚必须履行登记程序,进行结婚登记是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在材料中未涉及,④不符合题意。] 2.李某在怀孕期间与丈夫商量,若生女孩随母姓,若生男孩随父姓。最后生了女孩,在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时就写了李姓,此举遭到了公婆的强烈反对。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女孩随母姓打乱了直系血亲关系 ②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约定不能更改,故女孩必须随母姓 ③公婆不应该干涉孙女的姓氏 ④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D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特殊情况除外,随母姓不会打乱直系血亲关系,①说法错误。夫妻双方约定可以更改,②说法错误。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公婆不应该干涉孙女的姓氏,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③④说法正确。] 3.[教材P55“相关链接2”改编]甲男与乙女相识半年后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两年欲离婚,二人协商一致签订了离婚协议,第二天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后,乙女发现甲男在离婚时有隐匿财产的行为,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下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 ①甲男是大学教师,婚后取得的绩效考核奖金 ②甲男在婚前买了一支股票,婚后买进卖出几次,离婚后全部卖出,获利20万元 ③甲男在婚前写了一篇小说,离婚后发表并获得稿费2万元 ④甲男婚后从爷爷处获赠一栋别墅,爷爷特别声明该别墅赠与甲男个人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甲男婚后取得的绩效考核奖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投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甲男婚后股票获利2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正确。离婚后获得的稿费2万元已经不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其个人财产,③不符合题意。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因此甲男婚后从爷爷处获赠的一栋别墅属于其个人财产,④不符合题意。] 4.李男与张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李男在外上班,妻子张女在家操持家务。后来,夫妻双方矛盾不断激化,于是向人民法院申请离婚。双方对婚姻财产产生争议,其中,李男婚前花费100万购买的房屋现在价值约150万,其婚后存有工资15万,而妻子为了家庭开销和子女上学,悄悄向娘家借款2万。在这一案例中(  ) ①现在价值约150万的房屋是李男的个人财产 ②李男婚后存有的工资1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女以个人名义借的2万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若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则三十日届满后判决生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婚前购买的房屋及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男婚前花费100万购买的房屋及婚后增值部分属于李男的个人财产,婚后存有工资15万是夫妻共同财产,①②正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本案中妻子为了家庭开销和子女上学,悄悄向娘家借款2万,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民事诉讼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超出该期限不上诉的,一审判决就会生效,④错误。] 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梅和小亮婚后第二年,小亮因工致残获赔偿金10万元,怀孕的妻子小梅用10万元赔偿金偿还了购买女士专用高档化妆品所欠的债务,小亮得知后要求小梅返还,小梅拒绝,为此两人争吵不断,小亮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小梅返还10万元赔偿金。小梅则以10万元赔偿金为夫妻共同财产为由拒绝返还。 如果你是本案的法官,你会支持他们的诉求吗?请说明理由。 [答案] ①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小亮提起离婚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②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小亮因工致残获得的赔偿金10万元属于小亮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小亮要求小梅返还10万元赔偿金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支持,小梅应当返还。 课时检测(十二) 夫妻地位平等 知识点一 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下列体现夫妻地位平等的是(  ) ①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亲姓,可以随母亲姓 ②男主外、女主内,妻子不参与家庭重大事项的决策 ③夫妻双方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④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亲姓,可以随母亲姓,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均体现夫妻地位平等,①④正确。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平等参与家庭重大事项的决策,②错误。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③错误。] 2.结婚前,小林向小王口头约定自己名下的一套婚前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小林与小王将该房屋出租,获得了一定的收益。双方喜得一子后,小林要求小王在家做全职妈妈,遭到了小王的拒绝。于是小林变卖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对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小林的做法违背了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变卖前该套房屋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③小林经商获得的收益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④该房屋出租获得的收益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小林要求小王在家做全职妈妈,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违背了夫妻关系的核心,①正确。本案中,变卖前该套房屋属于婚前财产,应属于小林的个人财产,②正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出租获得的收益,变卖后经商获得的收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④错误。] 3.张某与王某登记结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王某生育一子,张某以自己工资收入可以养家为由,强迫王某放弃工作,不允许她参加正常的社交活动。王某在全职带孩子一年后,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并在离婚冷静期届满之后正式离婚,儿子跟随王某生活。据此推断(  ) ①张某离婚后仍要承担抚养、教育儿子的义务 ②张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张某在离婚冷静期内的工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 ④王某婚后自由参加工作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C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张某离婚后仍然需要履行抚养、教育儿子的义务,①符合题意。张某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张某的个人财产,②表述错误。张某在离婚冷静期的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在离婚冷静期婚姻关系还是存续的,③表述错误。我国法律强调夫妻关系平等,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和夫妻财产关系平等,王某婚后有工作、社交的自由,王某婚后自由参加工作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④符合题意。] 4.下列关于夫妻关系的叙述正确的是(  ) ①财产关系是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符合一夫一妻制是夫妻关系的原则 ③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④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始于领取结婚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符合一夫一妻制是婚姻制度的原则,②错误。夫妻关系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③正确。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才能形成夫妻关系,因此,夫妻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始于领取结婚证,④正确。] 知识点二 平等的财产关系 5.甲(男,23周岁)和乙(女,20 周岁)听从双方父母的建议结婚登记。甲比较擅长理财,甲用婚前的10万元于婚后投资股市,得利5万元;乙婚前承包果园于婚后结出果子,卖出2万元,婚前收藏的玉石于婚后升值了1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乙双方的父母违背了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要求 ②甲乙的结婚登记符合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的原则 ③甲用10万元个人财产投资股市获得的5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④果子卖出的2万元和玉石增值的10万元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D [从材料可以看出,甲乙听从双方父母的建议结婚登记,没有反映在甲乙双方不愿意的情况下父母强行让其结婚,①错误。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是结婚的条件,不是婚姻制度的原则,②排除。甲投资股市获利的5万元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正确。乙婚前承包果园于婚后结出果子卖出2万元,婚前收藏的玉石于婚后升值了10万元分别属于自然孳息和个人财产自然增值,属于乙的个人财产,④正确。] 6.阿强与阿琴结婚后,阿琴注册了一个直播账号,售卖时尚服装。由于经营良好,收益颇丰。2025年2月,因夫妻感情破裂,阿强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主要就该直播账号及运营带来的收益分割存在分歧。对于该离婚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裁判离婚应先进行调解,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②判决离婚生效后,在三十日冷静期后可自动离婚 ③阿琴注册的直播账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离婚时可以分割 ④该直播账号由阿琴申请且与其本人有密切关系,因此阿强无权参与财产收益分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该离婚案属于裁判离婚,不属于协议离婚,故应先进行调解,夫妻关系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不需要经过三十日冷静期,①符合题意,②排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分割,③符合题意。该直播账号及收益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阿强有权参与财产收益分割,④排除。] 7.孔先生与王女士于2004年结婚,未育有子女,夫妻共购两套房产。孔先生于2024年病逝,其生前立下的自书遗嘱载明:自己死后两套房产归王女士所有;若王女士再婚,则房产归侄女孔某所有。王女士于2025年初再婚,孔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孔先生遗留的房产归其所有。本案中(  ) A.王女士因再婚,失去了对孔先生遗产的继承权 B.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孔某有房产继承权   C.孔先生的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D.孔先生以遗嘱形式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孔某的行为无效 D [两套房产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购,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女士本就拥有一半的份额,且禁止女方再婚的约定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王女士不会因为再婚而失去对孔先生遗产的继承权,A错误。王女士与孔先生婚后购买的两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孔先生在遗嘱中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而且其遗嘱内容违反了婚姻自由的法律规定,该遗嘱中“若王女士再婚,则房产归侄女孔某所有”的约定无效,孔某无权继承房产,B错误,D正确。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而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见证,C排除。] 8.赵某与妻子王某协商后以王某婚前继承的一处商品房为抵押,向刘某借款50万元,创办个人独资企业。受市场因素影响,企业收入仅能勉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一年后,企业倒闭,刘某索要欠款。据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该房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刘某无权申请拍卖以优先受偿 B.若不能按时偿还刘某的欠款,王某仍需要履行还款义务   C.夫妻一方婚内产生的债务,另外一方也应承担偿还责任 D.企业欠款不同于家庭借贷,该欠款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 B [该商品房是抵押物,刘某作为债权人,有权以对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A排除。“赵某与妻子王某协商后以王某婚前继承的一处商品房为抵押,向刘某借款50万元”,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此,若不能按时偿还刘某的欠款,王某仍需要继续履行还款义务,B正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C、D不正确。] 9.陈某和王某2012年登记结婚,先后生育二子。2024年2月陈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对于其子名下的存款归属问题,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其子名下的存款系他人赠与所得,所有权应归未成年人 ②作为意定监护人,父母有权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③离婚案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其子接受他人赠与所得的存款 ④二子均为无民事权利,陈某有权代理处分其存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故其子名下的存款系他人赠与所得,所有权应归未成年人,①正确。父母是法定监护人,而不是意定监护人,且父母无权随意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②错误。离婚案件应当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其子接受他人赠与所得的存款,③正确。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因此二子依法享有民事权利,④错误。]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季某与陈某系夫妻,有一子小季,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季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陈某欣然同意。之后,季某又以自己每月工资已达5万元为由要求陈某在家全职照顾孩子,陈某拒绝无效。陈某一次在骑电动车过程中,被汽车撞倒受伤,对方负全责,陈某住院治疗并获得赔偿5.2万元。季某喜欢赌博,并欠牌友1.5万元债务。季某有一伯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季某之子小季,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几年后,季某与陈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 (1)从“夫妻的人身关系”角度看,季某的要求有什么过错? (2)季某夫妻离婚后,本案中的财产应如何处理? [答案]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季某要求陈某在家全职照顾孩子,是在限制、干涉其参加生产、工作的自由。 (2)①我国民法典规定,工资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虽存在陈某名下,但仍是夫妻共同财产。②陈某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属于陈某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季某赌博所欠债务属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④伯父的遗产是属于小季个人的,季某和陈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季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季某和陈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一课一练(六) 珍惜婚姻关系 一、选择题 1.张某的丈夫王某患精神分裂症,精神失常,生活基本不能自理,张某对王某非常厌恶,在离婚未果的情况下与其他村的李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对其丈夫和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问,李某还多次威胁王某家人少管闲事。下列选项分析正确的是(  ) ①育小职责大,只生不养不教育是违法行为 ②李某的行为并未构成重婚罪,只是违背了公序良俗 ③李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婚罪,其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 ④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张某的行为构成遗弃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A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因此只生不养不教育是违法行为,①正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涉嫌构成重婚罪,②错误,③正确。材料只强调张某对其丈夫和未成年子女不管不问,并没有说明其行为的严重程度,因此,不能断定其行为构成遗弃罪,④错误。] 2.小甲与小乙在同一家公司工作,相互爱慕,并准备结婚。二人婚后发现小乙母亲是被人收养的,与小甲母亲是亲姐妹。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②小甲与小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③小甲与小乙应到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 ④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由于小甲的母亲与小乙的母亲是亲姐妹,小甲与小乙符合法律规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小甲与小乙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①②符合题意。无效婚姻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确认婚姻无效,③错误。小甲的母亲与小乙的母亲是亲姐妹,因此小甲与小乙是禁止结婚的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不是直系血亲,④错误。 ] 3.王某(24岁)与李某(19岁)自由恋爱,双方是表兄妹关系,王某在老家与李某未登记只办了婚礼,便到城里打工。王某在工作单位结识了同事杨某,王某隐瞒了自己与李某之间的关系,同杨某谈恋爱并在城里登记结婚。对他们的婚姻关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与李某属于二代旁系血亲,不符合结婚条件 B.王某与杨某是违法的,因为王某已经与李某办理了婚礼   C.王某与杨某是合法的,因为二人履行了结婚登记程序 D.李某已达到法定婚龄,符合结婚条件 C [王某与李某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根据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因此王某与李某不符合结婚的条件,A错误。王某与李某办了婚礼,但未到婚姻登记处履行结婚登记,故王某与李某不是夫妻关系,王某与杨某并不违法,B错误。进行结婚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明确夫妻双方权利和义务必经的法律程序。王某与杨某办理了结婚登记,是合法婚姻,C正确。女方的法定婚龄不得早于20周岁。李某19岁,故李某未达到法定婚龄,D错误。] 4.淮安一网友问:“最近我找了个女朋友,初见就有一种一见如故的微妙感觉。带她见父母聊天时才发现我们居然是亲戚,她是我外婆的妹妹的小女儿,我可以和她结婚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回答正确的是(  ) A.二人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范畴,可以结婚 B.二人不存在任何血亲关系,可以结婚   C.二人属于直系血亲,不符合法定结婚条件 D.二人属于三代旁系血亲,不可以结婚 A [材料中的网友和女朋友属于四代旁系亲属,不属于法律禁止结婚的范畴,可以结婚,A正确。该网友和女朋友血亲关系较远,但并不是完全没有血亲关系,B错误。二人不是直系血亲;材料中的网友和女朋友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结婚,C、D错误。] 5.殷某与王某经人介绍相识并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相识时间短,相互了解较少,结婚较为仓促,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由于王某酗酒,对殷某实施家庭暴力,经常因为生活琐事对殷某拳脚相加。殷某不堪忍受,遂提起离婚诉讼。对此下列分析错误的是(  ) ①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应当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 ②该案中的王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③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应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 ④父母对子女的教育和抚养的义务是无条件的,离婚后,两人均需要对女儿承担抚养教育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本题为逆向选择题。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当事人既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裁判离婚,①错误,入选。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正确,排除。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应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③正确,排除。子女在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子女在已满18周岁的成年阶段,父母的抚养义务是有条件的,相对的,也就是只有对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子女,父母才有抚养的义务,④错误,入选。] 6.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获得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D [材料中指出丁刘二人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获得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所以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可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刘某婚后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不选。小丁是二者的孩子,保护小丁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③不选。夫妻地位平等,小丁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④正确。] 7.河南一女教师在家上网课时,因被提醒吃饭未作出回应而遭到家暴,学生在第一时间选择报警。该事件经多方介入后,施暴男子已向妻子道歉,并保证不会再犯。警方表示,被打的老师身体已无大碍,未要求处理男子,双方已调解。广大网友对处理结果愤愤不平,甚至有人认为对事件的处理不该止步于此。这告诉我们(  ) ①家庭成员应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②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该案中的男子实施家庭暴力,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④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互相尊重成就美满婚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女教师的丈夫实施家暴,法治意识淡薄,没有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①符合题意。材料不涉及人格独立问题,②不符合题意。实施家庭暴力,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③说法错误。家庭和睦是幸福生活的基石,女教师与其丈夫之间应互相尊重,才能成就美满婚姻,④符合题意。] 8.新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规定,首次将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义务明确为法定义务,也使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戚某与秦某在未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的情况下,下列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正确的有(  ) ①戚某婚前全款购买的一套商品房,登记在戚某名下 ②秦某婚后以个人名义创办的公司,盈利得100万元 ③戚某婚后用婚前个人财产炒股所获得的收益 ④秦某在婚后由于发生交通事故所获得的赔偿金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B [戚某婚前全款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商品房属于个人财产,①不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所以婚后创办公司的盈利和婚后炒股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范围,②③正确。根据民法典可知,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秦某获得的赔偿金是秦某的个人财产,④不选。] 9.张某婚前继承爷爷一幅名画,婚后张某将名画卖了800万,全款在上海市中心买了一套房子A,并登记在自己名下。几年后张某与妻子周某因感情不和诉讼离婚,妻子张某要求分得A房产的一半。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两人离婚,驳回周某要求分得A房产一半的请求。对此,下列正确的是(  ) ①离婚自由是婚姻自由的表现之一 ②房产A是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名画是婚前继承的,房产A是张某的个人财产 ④一审判决离婚后,当事人可立即另行结婚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C [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必须由当事人自主决定,①正确。房子虽然是张某婚后购买,但是买房子的钱是婚前继承的名画变卖所得,名画婚后变现,但是作为婚前财产的性质不变,②错误,③正确。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法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④错误。] 10.杨某与张某在恋爱期间签订了“恋爱协议”,约定若分手便向女方支付“青春损失费”。婚前,杨某父母为两人全款购置了一套婚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婚后,张某瞒着杨某给孩子报了2万元的课外培训班,杨某认为培训合同因未经他同意而无效。杨某沉迷网络,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恋爱协议”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 ②登记在杨某与张某名下的婚房,归杨某所有 ③因子女教育需要订立的培训合同,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 ④杨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向李某借的钱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青春与金钱之间不存在价值交换关系,约定以金钱的方式“弥补青春”,与社会公序良俗相违背,也不受法律保护,①正确。在司法实践中,如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签订培训合同的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故该合同有效。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虽然该培训合同未经杨某同意,但这笔花销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双方都产生效力,③正确。本案中,杨某未经张某同意,私自向李某借款数万元用于打赏网络主播,明显不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夫妇和而后家道成”。如果说爱情是婚姻关系的灵魂,那么法律便是婚姻关系的铠甲。某村女青年王某家庭经济困难,其父母强迫她嫁给并不了解的张某。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和,长期分居。王某不同意,但因其父母收取了张某两万元的彩礼,并威胁要与她断绝关系,同时张某编造了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被骗的王某被迫与张某结婚。婚后两人经常争吵,王某十分痛苦,在了解真相后提出离婚…… (1)案例中王某的父母和张某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哪些原则? (2)结合案例,说说按照法定原则和条件结婚有什么作用和意义。 [答案] (1)①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 ②张某违反了我国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原则。 (2)按照法定原则和结婚条件结婚,符合一夫一妻制,并尊重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在男女双方相互了解、恋爱的基础上结合,才能真正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否则会影响家庭和睦,甚至还会影响社会稳定。 22 / 23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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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 第六课 第2课时 夫妻地位平等-【名师导航】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教师用书word(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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