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202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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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三
章节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类型 课件
知识点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使用场景 高考复习-一轮复习
学年 2026-2027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2.41 MB
发布时间 2025-10-28
更新时间 2025-10-28
作者 露珠
品牌系列 -
审核时间 2025-10-28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4584586.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珍惜婚姻关系 结婚 离婚 法定条件:自愿 婚龄 一夫一妻 禁止条件 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等 程序:申请→审查→登记 ≠同居关系 确立:登记结婚 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内容 夫妻关系 方式:协议离婚和裁判离婚 平等的人身关系 平等的财产关系 →人格独立和人身自由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自由:反对轻率离婚→离婚自由的法律限制 第二单元思维导图 家庭 与 婚姻 在和睦家庭成长 继承 育小父母对子女 敬老是义务 遗嘱继承 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权利:教育保护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合理惩戒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书面形式 含义 法定继承→范围顺序原则 ≠遗赠与遗赠抚养协→非继承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种类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博学知礼 砺志笃行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民法典》第5-6编:婚姻家庭、继承 目录 一、考点考向 二、考情透视 三、思维导图 四、考点梳理 五、易混易错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课程标准 考情预测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从考查内容来看,父母与子女的之间的相互的权利与义务,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是高频考点。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抚养、扶养与赡养的区别是本课的难点。 从考查的形式来看,本课选择题和非选择题都有考查,常与第六课一起出题考查。 一、考点考向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年份省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2025广东、湖南 选择题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2025河南、北京 选择题 遗嘱、遗嘱继承、遗赠 2024甘肃 选择题 法定继承 2024安徽 选择题 遗赠扶养协议 2024湖北 选择题 遗嘱继承 2023江苏 选择题 遗嘱继承 2023湖南、福建、浙江6月 选择题 法定继承 2025安徽、浙江 非选择题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权利 2025河北 非选择题 继承和赡养 2024湖南 非选择题 父母的扶养教育保护义务 2024浙江1月 非选择题 成年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 二、考情透视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在和睦家庭 成长 家和万事兴 薪火相传有继承 育小 责任大 敬老 是义务 法定继承有顺序 遗嘱继承 重意愿 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抚养教育监护 父母的权利:教育保护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合理惩戒 离婚后要求:父母仍有抚养教育监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书面形式 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继承与继承制度与债务 法定继承 依据 范围 顺序:第一顺序和第二顺序 原则 遗嘱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优先于法定继承 遗赠与遗赠抚养协→非继承 遗嘱继承的意义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三、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抚养义务 教育义务 监护职责(保护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3不得)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⑴义务: 注意 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由近亲属承担:(外)祖父母以及兄、姐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①教育和保护(监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 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义务里的“教育”侧重指保障子女享有教育的权利; 权利中的“教育”侧重指对未成年子女的必要约束、管教和引导。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1.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与权利 ⑵权利: 注意 ①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无需抚养、教育子女 ②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养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③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④父母对子女不履行义务的处理: A.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B.因追索抚养费而发生的纠纷,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也可由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处理。对拒绝抚养、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对父母子女关系的特别规定 (不能仲裁!P84页)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一般来说,子女成年独立生活后,父母在物质和生活上不再有抚养义务。但是,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父母支付成年子女在大学期间的抚养费虽是常态,但这只是父母的道德义务,而非法定义务。法律如此规定,是为了鼓励进入大学学习的成年子女独立自主,凭借自己的劳动收入完成学业。 关于抚养的具体情况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注意 2. 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 ⑴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⑵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放弃继承权为由不履行赡养义务。✘ 注意  比较 抚养 赡养(扶助) 扶养(狭义) 区别 定义 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子女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长辈对晚辈 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适用于平辈之间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广义扶养”指一定范围内亲属间相互供养和扶助的法定权利和义务,没有身份、辈分之分,是抚养、扶养、赡养的统称。在民法典、刑法具体法律条文中使用“扶养”一词,即采用广义的解释。 区分抚养、赡养、扶养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注意 3.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目的 含义 要求 意义 缺点 建议 防止老年人合法权益受损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通俗地说,意定监护就是自己在意识清楚的时候,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分自己的财产、权利等。 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人可在紧急情况下进行医疗签字;意定监护人没有法定的继承权 注意 4.家庭侵权行为 ⑴表现: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 ⑵法律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核心考点一:家和万事兴 四、考点梳理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比较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含义及 表现 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其它手段,对其家庭成员身体或精神,造成具有一定损害后果的行为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行为 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的义务的违法行为 偶发性、间断性 主要是肉体上的摧残 持续性和经常性 肉体上的摧残或精神上的折磨 处理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法律责任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家庭成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如遗弃未成年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就没有抚养的义务了。✘ 解析: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2.作为法定监护人,父母对奖金具有保管和处分的权利。✘ 解析: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没有处分的权利。 3.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要求成年子女给付抚养费。✘ 解析:给付赡养费而不是抚养费,赡养费≠抚养费。 4.父母必须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 解析: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5.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严厉惩戒。✘ 解析:合理惩戒≠严厉惩戒。 五、易混易错: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6.未成年人犯罪,父母应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解析: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应由其独立承担,父母不承担。 如果此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民法》相应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7.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只适用于有血缘关系的父母子女之间✘ 解析: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 8.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但基于自愿原则。✘ 解析:义务是必须履行的,不能自愿履行。 9.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抚养的义务,应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的义务,父母对子女负有抚养的义务,注意区分谁对谁。 五、易混易错: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10.成年人都可通过意定监护制度来确定监护人。✘ 解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11.只有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才能成为意定监护人。✘ 解析:还需要本人同意。 12.意定监护的监护人只有在该成年人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履行监护职责。✘ 解析: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13.意定监护协议能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解析: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缺点是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 五、易混易错: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5·广东)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错误。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5·湖南)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六、真题再现 【解析】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4·重庆)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履行赡养义务,①错误。 ④: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需经过子女的同意,④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5·安徽)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参考答案 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 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 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5·河北)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参考答案 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5·浙江)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参考答案: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1. 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含义 几个概念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 继承权 继承制度 意义 要求 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死者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①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 ②继承权认定---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后继承) 注意:丧葬费、抚恤金不是遗产,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适用继承 2. 继承遗产与债务清偿的关系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分割遗产时,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不继承遗产可不承担债务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注意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3.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⑴继承权的取得: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注意 ⑵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相关链接P46 4. 法定继承 含义 前提 特点 范围和顺序 遗产分配原则 要求 意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例外情况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代位继承:指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替先亡的直系尊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法定继承制度。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①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可以不均等); ②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③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 含义 种类 法律效力 意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②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除自书遗嘱、公证遗嘱外)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③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④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5. 遗嘱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①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②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无需他人同意)。 ④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 ⑤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法律规定) 遗嘱有效具备的条件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6. 遗嘱继承 含义 要求 效力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获得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超出范围则为遗赠) 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自然人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7. 遗赠: 注意 《民法典》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处理遗产的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后两个是非继承方式处理遗产) 含义 目的 效力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监护人不能获得遗产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8. 遗赠扶养协议 遗赠抚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注意 2.自然增值: 1.孳息: 区别“成年意定监护”≠“遗赠扶养协议” 比较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不同点 目标 为了保障当事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后,由指定的监护人保障其合法权益。 遗赠人生前将部分或全部财产给扶养人,以此换取扶养人对其进行扶养或赡养。‌ 生效时间 在双方达成共识后立即成立并生效。‌ 自协议成立之日即生效,扶养人的权利需要等到立遗嘱人死亡后才能实现。 功能 保障当事人在世时的生活质量、医疗救治、晚年赡养及死亡后的丧葬事宜。 除了为了预防纠纷外,更多的是解决立遗嘱人的生养死葬问题。 是否有偿 一般是无偿的,但也可以是有偿的 属于有偿且附义务的,扶养人需对遗赠人承担扶养责任。‌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比较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法定 继承 遗嘱 继承 遗赠 遗赠 扶养 协议 区分: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最低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 不包括财产义务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 低于遗赠扶养协议,高于法定继承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归纳:关于法定继承类试题的答题模版: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时采用) ①先确定遗产有哪些即先析产,再继承 ②配偶:合法配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利 ③子女 (养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样的继承权利。 ④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⑤第一顺序继承人有去世情况的,代位继承(必须是直系血亲)。代为(位)继承只能继承其父母有继承权的遗产份额 ⑥同居关系不具有继承权利。 分配原则:一般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归纳:遗嘱继承类主观题解法 四、考点梳理 核心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①遗产认定: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再继承) ②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③分析是否有效: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④多份遗嘱: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⑤无论是遗嘱继承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1.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解析: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非法所得不是遗产。 2.法律规定的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 解析:法律规定的第一继承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3.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解析: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4.继承人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对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不承担清偿责任✘ 解析:对于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法定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 。✘ 解析: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6.遗嘱继承可随意指定继承人。✘ 解析: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指定继承人。 五、易混易错: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7.自书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才能生效。✘ 解析:自书遗嘱形式要求简单,可随时设立,无需见证人在场见证;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8.尊重遗嘱人意愿是当事人和法院判决的首选。✘ 解析:尊重遗嘱人意愿前提:必须是遗嘱有效。 9.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的,则按遗嘱继承遗产。✘ 解析:遗嘱继承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10.对于其遗嘱中没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11.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解析: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五、易混易错: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5·河南)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 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5·北京)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C 【解析】A: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D: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D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4·安徽)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确定选定,明某是邻居非法定继承人,①说法错误;赡养是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明某不是文某的子女,②说法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4·甘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王某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③错误。李某属于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4·湖北)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选定继承,旺财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李四遗产,②错误;李四借的10万元是为家庭购房而借的,属于共同债务,③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3·江苏)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顾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解析】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赵某2018年5月所立的遗嘱是有效的,按遗嘱继承;不能按法定继承平均分配,也不能协商分配,也不能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ABC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3·浙江6月 )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法定继承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李某无权做出安排,①错误。继承纠纷不能通过仲裁方式解决,④错误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4·湖南,19,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参考答案 图1 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生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育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图2 5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图3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2024·浙江1月,27,9分)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六、真题演练 鸡西市第一中学 Ji xi No. 1 middle school 参考答案 (1)合法。(1分)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分)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2分) (2)不应支持。(1分) ①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1分)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1分) ②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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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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