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大单元归纳提升-【金版教程】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创新导学案word(统编版)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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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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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类型 学案-导学案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367 KB
发布时间 2025-10-21
更新时间 2025-10-21
作者 河北华冠图书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金版教程·高中同步导学案
审核时间 2025-10-2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4478610.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导学案聚焦“民事权利与义务”单元复习,以理解民事权利内涵、合同履行规则及侵权责任认定为核心目标。通过“基础知识点系统梳理-高考真题深度精析-模拟情境分层探究”的递进式设计,将民事法律关系、合同订立与履行、侵权责任等知识模块关联整合,构建“知识理解-能力应用-素养提升”的完整学习路径。 特色在于案例驱动与素养融合的复习模式,精选黑吉辽、广东等高考真题及文身纠纷等模拟案例,引导学生通过“审设问-析材料-组答案”的逻辑分析,掌握权利义务统一原则,培养法治观念。通过紧急救助免责、诚信订约等案例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道德修养与责任意识。配套题型技巧总结和思维逻辑表格,为教师提供“知识点-真题-模拟题-方法”一体化复习资源,有效支持单元教学的针对性与高效性。

内容正文:

政治 选择性必修2 一 依法维护民事权利 1.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2.所有社会成员既要积极行使和维护自己的权益,又要尊重他人的权益,不能侵犯他人权益。 3.法律要求尊重每个人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 4.法律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5.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二 诚信订约,违约有责 1.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享有合同权利的人称为债权人,负有合同义务的人称为债务人。 2.合同订立的过程包括要约(提出条件)和承诺(接受条件)两个阶段。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3.有效合同要求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无效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4.合同的履行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5.违约方要承担法律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黑吉辽高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①某商场举办“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期间,在一楼大厅悬挂“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甲在该商场置换了一台节能电冰箱。经专业机构检测,该冰箱耗电量与产品说明书不符,甲要求商场换货。在与该商场工作人员乙协商过程中,甲由于情绪激动,出现心脏骤停现象。②乙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对甲实施心肺复苏。甲恢复意识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治疗。诊断书载明:有心脏病既往史,双侧多发肋骨骨折。甲住院八天,共花费治疗费、护理费等五千元。甲认为乙救助过程中造成其人身损害,遂将商场与乙诉至人民法院。诉讼请求为:(1)商场更换电冰箱;(2)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的诉讼请求是否会获得人民法院的支持,并说明理由。(10分) 审设问 知识范围 《法律与生活》 题目类型 判断说明类主观题 以分定点 本题10分,要点2~4个 析材料 关键信息 对接知识 信息① 民法基本原则、违约责任 信息② 法定免责条件 组答案 ①甲关于商场更换电冰箱的诉求会得到法院支持。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与商场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商场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节能电冰箱,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商场大厅悬挂的“置换商品一旦售出,概不退换”的横幅,免除了经营者的责任,违背公平和诚实守信原则,也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内容无效。(5分)②甲关于乙赔偿相关费用五千元的诉求不会得到法院支持。民法典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乙对甲无法定的救助义务,乙在紧急情况下对甲实施的心肺复苏救助行为,及时挽救了甲的生命,法律应当予以肯定及鼓励,这有助于弘扬和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分) 题型技巧:判断说明类主观题的答题方法 判断说明类主观题的设置往往通过展示一定的情景材料,引发出对某一问题,或者某类现象的观点,要求从既定知识范围,或者相关模块范围,对该观点作出辨析或判断,并阐明知识依据。具体设问形式有“……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判断……是否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并说明理由”“运用……知识,对材料中的观点进行判断”等。 判断说明类主观题,一般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1.明确观点正误。即对需要判断的观点进行分析,明确其正误。观点有三种情况,完全正确、完全错误、正误混杂。 2.找准分析角度。通过对观点的解读与分析,依据对观点的判断,明确观点的错误原因,明确观点的合理之处,对观点进行辩证分析。 3.科学合理论证。判断或辨析某一观点,就是以这一观点为主题,进行有效地论证,从而明确正确的做法或者形成正确的认识。对观点的合理论证,一要结合材料信息,二要结合知识体系,三要结合逻辑建构。 1.(广东高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某企业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以旧换新”活动。张某换购了该企业生产的某款压力锅,使用时该锅发生爆裂,导致其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认为自己是严格遵照产品说明书使用的,因此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张某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该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是否成立?张某的各项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请分别说明理由。 答案:①企业认为“无过错不担责”的观点不成立。理由:承担侵权责任一般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但法律也规定了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产品生产者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张某的各项请求有法律依据。理由: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解析:本题需要调用积极维护人身权利、无过错侵权等有关知识,对企业和张某的观点和做法进行分析并说明理由。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该企业认为自身并无过错,不同意承担任何责任→可联系产品生产者的无过错侵权责任。关键词②:张某就人身损害要求该企业支付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和误工费→可联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 2.(湖南高考)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1994年,甲媒体委托张某为即将拍摄的动画片创作人物形象,张某先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后由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载明“人物设计:张某”。 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转让金额为伍万元人民币,并交割。乙公司向A省版权局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乙公司。 2013年,甲媒体就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向B直辖市版权局申请作品登记,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作者为张某,著作权人为甲媒体。 2019年,甲媒体发现乙公司已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甲媒体认为乙公司构成侵权,遂起诉至人民法院。 相关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 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答案: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成立。 理由:①1994年,张某用铅笔勾勒了三个人物概念图,对三个人物概念图享有著作权。2012年,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乙公司成功申请三个人物概念图的作品登记,著作权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甲媒体在原基础上进行再创作,重塑了三个人物形象,并于2013年取得相应作品登记证书,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③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乙公司将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侵犯了甲媒体的著作权。 解析:本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甲媒体诉乙公司侵权是否成立,首先应表明立场,并说明理由,属于原因分析类试题。信息①:张某与乙公司签订《著作权转让合同》→可联系乙公司获得三个人物概念图的著作权。信息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可联系甲媒体享有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的著作权。信息③:乙公司把重塑的三个人物形象图,加载至某商城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可联系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文身实质上是将留下永久标记的颜料注入皮肤,属于对身体的侵入式动作,具有易感染、难复原等特质。①未成年人为彰显个性去文身,可能会对求学、就业、参军等产生影响。对此,②国务院于2022年6月印发了《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2025年1月,③16周岁的沈某与某美容院员工姜某熟识后,称要文身。姜某遂为沈某进行了大面积文身,并收取文身费用4000元。沈某父母为避免文身对孩子日后求学及就业造成影响,要求美容院清洗文身。后来,双方因赔偿事宜协商未果,沈某父母遂将该美容院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4000元,并赔偿精神损失。 思考:结合材料,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相关知识,分析法院能否支持沈某父母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思维逻辑]  审设问 定知识:民事权利与义务 明指向:分析法院能否支持沈某父母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析材料 信息①: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他人身体权、健康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信息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信息③:沈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组答案 法院能够支持沈某父母的诉求。理由:①16周岁的沈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其文身行为未经其父母同意或追认,所以其父母可向美容院要求返还文身费用。②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承担侵权责任。姜某作为美容院员工,为未成年文身,美容院存在管理疏漏,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③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侵犯他人身体权、健康权,应承担法律责任。美容院为沈某文身,对其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陈某因病住院,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其女王某向法院申请宣告陈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王某为陈某的监护人。经法院多方调查及司法鉴定,陈某被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陈某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①意味着王某是陈某民事义务的承担者 ②意味着陈某不享有民事权利,也无须承担民事义务 ③是因为陈某不能辨认自己的行为 ④法庭是根据陈某个人的智力状况进行认定的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陈某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无法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若王某是陈某的监护人,意味着王某应当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意味着王某是陈某民事义务的承担者,①不选。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陈某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然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②错误。 2.张某在小区散步时见一条藏獒很威猛,便惹是生非,故意用吃剩下的半根烤肠挑逗藏獒,导致藏獒挣脱主人李某的绳索,撕咬了正在小区散步的刘奶奶。刘奶奶要求狗主人李某赔偿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1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奶奶最基础的权利受到了损害 ②刘奶奶可以同时向张某和李某请求赔偿 ③若李某赔偿了刘奶奶,则李某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 ④若刘奶奶向李某请求赔偿,则李某有权在赔偿后向张某追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民法典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此刘奶奶可以向第三人张某或者动物饲养人李某请求赔偿,但不能同时向二人请求赔偿,若刘奶奶向动物饲养人李某请求赔偿,则李某有权在赔偿后向第三人张某追偿,②错误。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因此李某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责任,③错误。 3.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周某某使用在某平台开设的“网络大V”账号,转载了一篇关于陈某学术造假和个人感情生活情况等内容的文章,当日即获得6300多次转载、2.2万余条评论和近66万次点赞,引发网民高度关注。在该过程中,周某某利用夹带讨论话题的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言论,却并未对文章中带有贬损、诽谤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该账号共有486万名粉丝,周某某系该账号的实名注册者和实际使用者。 陈某认为,周某某未经任何核实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陈某将周某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周某某公开赔礼道歉、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法院是否会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并给出相应的理由。 答案:法院会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理由:①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内容为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②周某某并未对文章中带有贬损、诽谤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存在主观过错。涉案文章短时间内在网络上引发高度关注,足以导致陈某的个人声誉、社会评价降低,致使其名誉受损。因此,法院会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 解析:本题要求首先说明法院是否会支持陈某的诉讼请求,并给出相应的理由。审材料,关键词①:周某某利用夹带讨论话题的方式进一步传播、扩散言论,却并未对文章中带有贬损、诽谤的内容尽到合理核实义务→可联系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关键词②:周某某使用在某平台开设的“网络大V”账号,未经任何核实发布虚假不实信息,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侵犯了陈某的名誉权→可联系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7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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