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水平测试-【金版教程】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创新导学案word(统编版)

2025-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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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思想政治
教材版本 高中政治统编版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类型 作业-单元卷
知识点 -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单元练习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90 KB
发布时间 2025-10-21
更新时间 2025-10-21
作者 河北华冠图书有限公司
品牌系列 金版教程·高中同步导学案
审核时间 2025-10-21
下载链接 https://m.zxxk.com/soft/54478582.html
价格 3.00储值(1储值=1元)
来源 学科网

内容正文:

政治 选择性必修2 第二单元水平测试 本试卷分第Ⅰ卷(选择题)和第Ⅱ卷(非选择题)两部分。满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第Ⅰ卷(选择题,共48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父亲的高度决定孩子的格局,母亲的修养决定孩子的品质”。可见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任老师,十分重要。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B.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可以承担民事责任 C.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D.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后,只能由近亲属承担监护责任 答案:C 解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A错误。民法典规定,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而非“可以”,B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D错误。 2.“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凸显“孝”之重要。以下对“孝”理解正确的是(  ) ①“孝”涵盖物质供养与精神敬重,像尊重父母意见 ②只有婚生子女有尽孝义务 ③尽孝是法定不可推卸的义务 ④“孝”只需满足父母物质需求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无论是婚生子女还是非婚生子女,都有对父母尽孝的义务,在法律上和道德层面都应承担起赡养、关爱父母的责任,②错误。“孝”不能仅仅局限于满足父母的物质需求,更要注重精神层面的关怀、陪伴等,④不选。 3.老年人杨某与其配偶未生育子女。杨某的配偶去世后,杨某由配偶之侄卢某照顾。经过公证,杨某与卢某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该协议约定,杨某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卢某担任其监护人。案例表明(  ) ①可以口头确定他人担任自己的监护人 ②签订监护协议意味着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③可以让其近亲属作为自己的监护人 ④尊重老年人自主意愿,保障老年人权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意定监护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确定,不能口头确定,①不选。意定监护协议并不是签订协议就开始履行职责,而是在当事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②不选。 4.《孝经》有言:“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意思是说,孝道犹如天上日月星辰的运行,地上万物的自然生长,是天经地义的,是人民本于人情人性而自发的行为。关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我国民法典也有相关规定。对此类规定理解正确的是(  ) ①赡养老人不仅是道德规范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公民应尽的义务 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抚养的义务 ③父母签署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的,子女仍需尽赡养义务 ④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刑事处罚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②错误。成年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要受民事处罚,④错误。 5.王奶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多年来一直与大儿子甲一家共同生活,两年前甲因故去世后,甲的妻子乙继续赡养王奶奶,承担主要义务。二儿子丙常年在外,女儿丁丧失劳动能力。不久前,王奶奶病故,留下100万元遗产。据此,下列推断正确的是(  ) ①乙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可参与遗产分配 ②二儿子丙常年在外,无权继承遗产 ③丁丧失劳动能力,在分配遗产时应予照顾 ④大儿子已故,遗产应由二儿子丙和女儿丁共同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二儿子丙作为王奶奶的子女,属于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不管其是否常年在外,②不选。乙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丙和丁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他们都有权参与遗产继承,并非仅由丙和丁共同继承,④错误。 6.韩某系一家环保公司的老板,由于公司持续亏损。韩某以个人名义向好友李某借款20万元,约定借期6个月。借款到期后,韩某并未还款,没过多久韩某去世。此后,李某多次找到死者韩某的妻儿,协商还款事宜,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据此判断正确的是(  ) ①韩某的妻儿是韩某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偿还李某债务应该以韩某遗产为限 ③李某有权继承韩某的部分遗产 ④韩某的妻儿必须承担还款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李某是债权人,而非韩某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因此,李某没有权利继承韩某的遗产,③错误。虽然韩某的妻儿作为继承人可能会继承他的遗产,但他们并没有法定的义务用这些遗产来偿还韩某的个人债务,除非他们选择这样做。在法律上,他们可以以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来避免承担韩某的债务,④错误。 7.李老太未婚未育,由邻居张先生扶养十余年。生前立有自书遗嘱,将存款、房产等赠给张先生。李老太生前与某公司存在合同纠纷,诉讼期间李老太去世,法院判决该公司支付李老太外甥王某补偿款50万元。张先生认为该笔款项是遗产,应归其所有,遂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张先生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可获该款项 ②遗嘱将财产赠与非法定继承人,属于遗赠 ③王某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权 ④若张先生履行了扶养义务,可获该补偿款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题目未提及遗赠扶养协议(需双方约定扶养义务和遗产归属),仅提到自书遗嘱,故张先生的权利依据是遗赠而非遗赠扶养协议,①错误。法定继承人不包括外甥。王某作为外甥,仅在代位继承情形下可能继承,但题目未明确此情形,故王某无优先继承权,③错误。 8.2025年3月21日,中华遗嘱库发布2024年度《中华遗嘱白皮书》,它不仅仅是一份报告,更是一份有温度、有情感、有深度的社会洞察,它揭示了这些数据背后隐藏的故事与情感诉求,为社会各界提供了更为丰富和立体的视角。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写给未来的信,封存着对世界的最后一份温柔与理性。下列关于遗嘱的说法正确的是(  ) ①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②立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④法律尊重遗嘱人意愿,法定继承优先于遗嘱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属法定继承顺序,①不符合题意。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④错误。 9.女青年李某(21周岁)和表兄陈某(23周岁)青梅竹马、两情相悦。2025年3月,双方父母为二人举行了隆重的婚礼仪式,宴请了亲朋好友并当众宣布他们结为夫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不应结婚 ②双方自由恋爱,符合结婚条件 ③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属同居关系 ④双方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双方已经达到法定婚龄,但二人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应禁止结婚,①错误。双方虽然是自由恋爱,但并不符合结婚的所有条件,②错误。 10.林某与李某于2021年3月举办婚礼,由于工作繁忙未进行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林某由于工作很忙,经常很晚回家,李某深感痛苦,两人吵闹不断,一直说要离婚。2024年7月,林某与同事金某相识相爱,并领了结婚证。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属于有效婚姻 ②林某与李某举办了婚礼,婚姻关系已经建立 ③林某与李某属于同居关系,并不是夫妻关系 ④李某可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进行婚姻登记是确立婚姻关系的法定程序,林某与李某举办了婚礼,但未进行婚姻登记,没有建立婚姻关系,②错误。林某与金某进行了婚姻登记,是有效婚姻,李某无权请求人民法院解除林某与金某的婚姻关系,④错误。 11.吴某与张某于2022年登记结婚,婚后于2023年生育一子吴帅。后因吴某常年工作在外,对家庭和吴帅不闻不问,双方不断发生争吵直至感情破裂。2025年5月,双方分居已超过一年,张某以双方感情彻底破裂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由其抚养婚生子吴帅。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审理该离婚案件时应当先进行调解 ②张某与吴某在离婚协议中应该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协议 ③离婚后,直接抚养吴帅的一方有协助对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④若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则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题干中张某是向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子女抚养问题由法院判决,而非必须由双方协议达成。若为协议离婚,才需双方协商一致,②错误。诉讼离婚的生效时间为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时,而非取得离婚证。离婚证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形,④错误。 12.张某和王某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二子。2025年3月张某以夫妻二人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及二子名下相应银行存款,其中二子名下的存款系二人成长过程中接受他人赠与所得。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反对轻率离婚,二人须经过离婚冷静期才能正式离婚 ②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仍然具有抚养义务 ③二人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④二子均为未成年人,张某和王某有权代理其处分存款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离婚冷静期适用于协议离婚,不适用于诉讼离婚,①错误。二子均为未成年人,张某和王某有权代理其管理存款,但不能处分存款,④错误。 13.结婚时,张某向妻子王某口头承诺,自己名下的一处婚前房产为夫妻共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婚后育有一子明明,今年3岁。张某要妻子辞职专门照顾家庭和孩子,遭到拒绝。于是张某变卖该房产,将所得房款用于经商。从中可以推断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变卖前的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②明明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③张某经商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照顾家庭和孩子是妻子一方的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夫妻财产的约定应该以书面形式进行。张某向妻子王某口头承诺,没有约束力,变卖前的房产属于张某的婚前房产,一般情况下是张某的个人财产,①错误。照顾家庭和孩子是夫妻双方的义务,④错误。 14.2022年王某和钱某登记结婚,2023年,钱某继承了其父亲留下的价值100万的房产。2025年,钱某为扩大生意筹集资金向银行贷款200万元,获得经营收入40万元。而后钱某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王某为由,要求王某在家做“全职太太”,遭到王某拒绝。后来,王某和钱某感情破裂,准备协议离婚。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 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其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 ③钱某所继承的100万房产和40万经营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 ④夫妻双方人格独立,均有参加工作、学习、社会活动的自由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处理好夫妻关系的核心,①错误。《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钱某向银行贷的200万是夫妻共同债务,②错误。 15.李某与王某结婚3年。李某婚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并依法登记。婚后,王某父母购买一辆轿车赠与女儿王某(合同注明赠与王某)。李某经营亏损,以个人名义借款20万元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后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王某主张分割房产及轿车,李某则要求王某共同承担债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①王某分割房产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 ②王某父母赠与轿车归王某个人所有 ③李某的20万元债务需由双方共同承担 ④以个人名义借款20万元属于个人债务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李某婚前购买并登记的商品房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王某无权分割,①错误但符合题意。该债务虽以个人名义借取,但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认定为共同债务,而非个人债务,④错误但符合题意。 16.钱某与某建设公司系商业合作关系。在合作过程中,钱某因经营不善欠下建设公司债务,建设公司遂将钱某诉至法院。在此期间,钱某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约定放弃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导致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无果。据此,法院做法正确的是(  ) ①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效力优于法定,法院应予以支持 ②钱某离婚的财产约定是为了逃避债务,法院不予认可 ③涉案约定影响了债权人债权实现,法院应撤销该约定 ④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则法院不支持约定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本案中,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财产的行为是为了逃避债权人债权实现而转移财产,法院应撤销该约定,②③符合题意,①不符合题意。法院不支持该约定的原因不在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源于钱某,而在于钱某通过与妻子办理离婚并约定放弃财产是为了逃避夫妻债务,④不选。 第Ⅱ卷(非选择题,共52分)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12分)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天下之大以孝为大,百行之首以孝为先”,“孝道”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家住博乐市的努尔金是一名退休教师。丈夫平时工作繁忙,照顾家庭的重担都压在努尔金的身上,她既要照顾婆婆和两个年幼的孩子,还要忙于班里孩子的课业。面对这些她没有一声怨言。1979年,20岁的努尔金与丈夫结婚时,她的婆婆已有60岁。婚后,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婆婆,由于婆婆消化系统不好,努尔金就为婆婆定制养生菜谱。在照顾家庭的同时,努尔金也没有丢下工作,从事教育行业三十余年,她曾多次荣获各类优秀教师奖项,州市党委政府先后授予她“最美博乐人”“孝老爱亲模范”“博州第六届道德模范——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荣誉。 运用“家和万事兴”的知识,谈谈努尔金是如何做到孝老爱亲的,就此写一篇小论文。 答案:论文要点列举:①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努尔金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尽到了为人父母的责任。(4分)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努尔金在经济上供养婆婆,生活上照料婆婆,让婆婆安享晚年,尽到了作为子女的义务。(4分)③孝老爱亲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每个人都要身体力行地去践行,希望能把敬老爱亲的美德一代代传承下去。(4分) 解析:本题属于开放论述类主观题,需要从材料中提取关键信息,并调用“家和万事兴”的有关知识来进行写作论述。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努尔金在忙于班里孩子的课业同时也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可联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关键词②:努尔金一直尽心尽力地照顾消化系统不好的婆婆→可联系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关键词③:“孝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联系孝老爱亲的意义。 18.(12分)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老张是国企退休人员,育有一子一女,晚年因病致残,生活全靠老伴和出嫁的女儿照料。儿子高中辍学在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常因赌博问题和父母闹矛盾,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此杳无音讯。2025年初,对儿子失望至极的老张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代书遗嘱,遗嘱中明确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的婚前住房分给自己的老伴,自己积累多年的50万元退休金,分40万给自己的老伴,10万给自己的女儿,遗嘱中只字未提自己的儿子。儿子得知情况后,将老张告上法庭,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母亲和妹妹无权继承父亲遗产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该遗嘱无效。 结合材料,运用相关知识,指出法院会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不会支持。(1分)①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能生效。老张立下的代书遗嘱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的,该遗嘱合法有效。(3分)②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因此应该按照遗嘱继承的内容继承父亲遗产。(3分)③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老张的老伴和女儿也是其法定继承人,且承担了扶养、赡养义务,老张的儿子有赡养能力,却未履行赡养义务,所以老张的遗嘱合法、合情、合理。(5分) 解析: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审材料,提取材料信息。信息①:老张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代书遗嘱→可指出该遗嘱合法有效。法理依据:代书遗嘱,是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现场见证才能生效。信息②:对于老张的遗产分配,老张的儿子得知情况后,以自己是法定继承人、母亲和妹妹无权继承父亲遗产为由,要求法庭判决该遗嘱无效→可说明法院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法理依据: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信息③:因老张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老张在居委会工作人员和邻居的见证下,立下代书遗嘱→可说明法院不会支持老张儿子的诉求。法理依据: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和父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19.(12分)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2025年6月6日,“离婚均不愿养娃,法院判不许离婚”话题上升至某社交媒体热搜第一。 案例:方某和于某登记结婚,婚后两年育有一个可爱的女孩。后二人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夫妻感情逐渐出现裂痕。此前,方某已经和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被判决驳回,一年之后方某再次起诉离婚,并请求法院判决孩子由男方抚养。对于此要求,男方于某找理由拒绝抚养孩子。最终,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希望二人为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着想,妥善处理家庭矛盾。 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的知识,分析法院判决二人不准予离婚的原因。 答案:①在婚姻家庭生活中,夫妻矛盾在所难免,双方应该珍惜夫妻感情,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法律规定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基于方某和于某因为家庭琐事吵架要求离婚,并没有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法院对于第一次离婚申请判决不准予离婚。(4分)②父母抚养子女不仅是一种道德的责任,更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夫妻二人在抚养子女问题上互相推诿,严重违反婚姻家庭道德规范和公序良俗,直接侵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法院再次判决二人不准予离婚,遵循了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4分)③法院判决二人不准予离婚,是希望双方通过协商来达成最符合双方现实情况和孩子利益的最佳方案。(4分) 解析:本题属于原因类主观题,可结合材料并联系教材从离婚自由、父母对子女的责任与义务等角度组织答案。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关键词①:二人因为家庭琐事经常吵架而提出离婚→可联系法律规定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关键词②:方某和于某找理由拒绝抚养孩子→可联系父母对孩子的责任与义务;关键词③: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希望二人为未成年子女的权益着想→可联系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的基本原则。 20.(16分)阅读材料,完成要求。 曹某(女)与范某系夫妻,结婚后两人购买房产一套,双方曾就房产签订《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后二人将房屋出价135万元售卖。买房人支付房款后,范某未告知曹某,且在未经曹某同意的情况下,多次将售房款用于炒股、投资,造成严重亏损和负债。曹某知晓该情形后,亦就投资事宜多次表达不满与反对,但与范某沟通无果,故诉至法院,要求范某将婚内所得售房款按约定予以分割,给付曹某90万元。 范某辩称,自己未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曹某掌握着范某工资卡,且家庭生活开销通过范某的信用卡、银行贷款等形式支出,长期以来负债累累,因此范某想通过投资股票挣钱来缓解经济压力,投资失败则是家庭生活中可能出现的经营活动。 结合材料,运用相关知识,分析曹某的诉求能否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答案:能得到法院支持。(1分)理由:①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出售房屋所得属夫妻共同财产,范某在获取款项后,应与曹某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范某在隐瞒获取事实后擅自支配,该行为已侵犯了曹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知情权。(5分)②范某在明知曹某反对投资性处理行为的情况下,仍多次进行大额炒股投资,严重损害夫妻共有财产,且该财产处理行为不属于为家庭生活所产生的正常开支范畴,严重侵害了曹某作为范某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5分)③曹某与范某签订的《房产分配协议》,系夫妻双方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法院支持曹某诉求有利于弘扬平等、公正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和谐。(5分) 解析:本题属于分析类主观题,可根据材料内容和设问要求调动教材知识加以分析说明。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信息。结论:能得到法院支持。信息①:买房人支付房款后,范某未告知曹某→法理依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信息②:买房人支付房款后……但与范某沟通无果→法理依据: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信息③:曹某(女)与范某系夫妻……后二人将房屋出价135万元售卖→法理依据:夫妻享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权。 10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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