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备课笔记系列讲义)历史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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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

资源信息

学段 高中
学科 历史
教材版本 高中历史统编版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年级 高二
章节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类型 教案-讲义
知识点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使用场景 同步教学-新授课
学年 2025-2026
地区(省份) 全国
地区(市) -
地区(区县) -
文件格式 DOCX
文件大小 978 KB
发布时间 2025-09-28
更新时间 2025-09-28
作者 xkw_076337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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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时间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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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学科网

摘要:

本高中历史讲义系统梳理中国赋税制度演变,涵盖古代赋役从秦汉田赋、人头税、徭役到隋唐租庸调、两税法,再到明清一条鞭法、摊丁入亩的历程,以及关税从古代起源、近代丧失与收回至新中国自主关税,个人所得税从民国尝试到新中国确立的发展脉络。 该资料以元朝纳粮壁画等史料实证为切入点,通过问题链引导学生分析赋税与社会关系,结合唯物史观阐释土地兼并与两税法等制度变革的关联,培养时空观念与历史解释能力。课中助力教师引导学生深入探究,课后思考点及拓展资料帮助学生巩固知识,弥补理解盲点。

内容正文:

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1.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2.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1.了解赋税制度的变化与当时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息息相关。(时空观念) 2.通过对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演变历程的学习,认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唯物史观) 3.通过对每个朝代赋税制度实施背景、内容、影响的学习,提高学生从不同角度对历史事件阐释的能力。(历史解释) 4.通过史料归纳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和近代以来中国关税体系的变化。(史料实证) 1.教学重点: 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2.教学难点: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发展过程。 2000年,河南省尉氏县后大庄村元墓出土的纳粮彩绘壁画,形象地描绘了农民向封建政府纳粮的画面:仓房前一群农民肩负粮袋,准备将粮食入仓;右侧树荫下,一名身着红袍的官员坐在朱红色桌案后进行登记,案上摊着文书簿册。数千年来,农民为封建国家纳粮当差,承担义务,受尽剥削。 问题链: 1.壁画中农民和官员分别在做什么?这体现了元朝农民与封建政府的哪类关系? 农民肩负粮袋准备向官府纳粮,官员坐在桌案后登记;体现了农民向封建政府履行赋税义务的关系。 2.古代封建政府为何长期以“粮食”为核心征收赋税?这种赋税形式对农民和国家治理有何影响? 原因:古代中国是农业社会,粮食是最基础的生产资料和生活物资,征收粮食既能保障政府粮食储备(满足军队、官员需求),也符合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 影响:对农民而言,需承担粮食种植、运输等负担,若遇灾荒或赋税过重,易陷入贫困;对国家治理而言,保障了国家基本财政和物资供应,支撑了封建政权的运行,但也可能因赋税不合理引发社会矛盾。 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古代的赋役除田赋外,还有人头税、徭役等。从唐朝租庸调到清朝摊丁入亩,赋役征发逐渐转到向土地和财产征税,人头税逐渐被废除。 秦汉时的赋役,大致包括三部分:田赋、人头税和徭役。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秦亡后,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的税率,到汉景帝的时候改为三十税一。 赋税和徭役的合称。赋税指历代统治阶级用强制方法向人民征收的实物、银钱等。徭役指历代统治者强迫人民从事的无偿劳役,包括军役、力役、杂役等。 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云梦睡虎地秦简有“口赋”或“户赋”的记载。《汉书·食货志》称,秦朝“田租、口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汉朝人头税分口赋、算赋,规定不分男女,7—14岁每人每年缴口赋20钱,汉武帝以后加征3钱,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120钱,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还要加倍。汉朝还征收财产税,例如,对车船征税,对商人和高利贷者征收算缗钱,对财产总额征收“税民资”,甚至农民饲养六畜都要缴税。 反映了手工业和商业的发展使工商税收具备了一定规模,原本农业税独大的税收结构发生了改变 秦汉徭役有更卒、正卒、戍卒三种。秦朝男子17岁起役,后来汉昭帝改为23岁起役。更卒徭役的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正卒是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戍卒是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该图片涉及徭役征发、工程兴建、刑徒监管等内容,是研究秦朝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史料。 隋朝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征派力役。这一制度为唐朝所继承,变成租庸调制,针对21—59岁之间的成年男子征收。租、调之外的役,可以用“庸”代替①,即缴纳一定的绢或布来替代徭役。租庸调制的基础,是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不过,受田不足是较普遍的。唐朝中期,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780年,唐朝政府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②,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将总额分解到各地,按田亩征收地税,按户等征收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①:从必须服役到可以代役,可以不误农时,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巩固统治 ②:【背景】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遭到破坏,国家对人丁、户籍的控制力有所减弱 1968年出土于吐鲁番阿斯塔那108号墓。上有墨书“郧县光同乡贺思敬庸调布一端”“开元九年八月□日”“专知官主簿花”等字样。 史料阅读 赋役之法: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绝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绝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材料反映了租庸调制运作的情况,以庸代役,保障了农业生产时间。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推行募役法①,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征丁税、地税,在南方征夏税、秋粮②。但是,元朝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③,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①: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纳钱代役的推行有利于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 ②:是南北经济发展不平衡的表现 ③:亦称差科,相当于唐代的调,以户为课税对象,“各验其户上下而科焉”。科差在北方征丝料与包银,按户征收,在江南纳户钞与包银。 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明朝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一概折银①,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政府所需的役,由政府从税银中拿出一部分统一雇人。一条鞭法是中国赋役制度上的重大变革。1712年,康熙帝规定以前一年的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称“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②。从此,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约2000年的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 ①:使赋役负担更为均衡;政府对人丁的控制进一步松弛;推动商品经济发展 ②:使赋役与负担能力挂钩,较之以前更加合理,征收手续也更简便 该谕旨实现了赋税征收标准的重大转变,其实施之后,中国人口迅速增长。 思考点 分析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及发展趋势。 田赋在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变化不明显,其征收标准基本上为土地(隋与唐前期按丁征收,但也是以按丁授田的均田制为基础的);人头税的变化较大,由秦汉的口赋、算赋发展到隋唐的户调,至两税法实施后则与田租合并征收,清朝“摊丁入亩”之后,按人头征税的强制剥削就此废除;徭役的变化也比较大,由秦汉时期的强制性服役,到隋唐可以纳庸代役,到明朝一条鞭法后折银代役,反映出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束缚逐渐松弛。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海关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代表国家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西周初设关税主要是出于政治和军事目的,后来随着贸易的发展,关税发展为商税的一种 学习聚焦 关税制度古已有之,中国一直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但在近代经历了丧失和收回的曲折历程。新中国实行了有利于国家发展的关税制度和个人所得税制度。 在关税出现后的很长一段历史时期里,存在着国内关税与国境关税并立的现象。在世界范围内,废止国内关税、单一征收国境关税的情形,是伴随近代国家的形成和国际贸易的发展而出现的,只有数百年的历史。中国直到1931年才开始取消国内关税,实行统一的国境关税。实际上,随着国内关税的逐渐衰亡,国境关税在近代中国的重要性日趋凸显,但在一段时间里,中国不能自主征收国境关税。 鸦片战争以前,中国享有完全的关税自主权①。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南京条约》规定,英国商人“应纳进口、出口货税、饷费,均宜秉公议定则例”。这项规定开了协定关税的恶例。此后的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强化了西方列强的协定关税权②。根据这些条约和片面最惠国待遇规定,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不仅如此,掌管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外国人手中。 ①:是指一个国家不受外界因素影响、独立自主地处理有关本国海关税收事务的权力,一个国家完整的关税自主权一般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基本权力:独立自主地制定本国关税制度的权力;独立管理海关行政的权力;独立处理关税收支的权力。 ②:破坏了中国国家主权,影响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外国商品进入中国的成本降低,打击了中国的封建小农经济,中国逐渐沦为西方列强的商品 历史纵横 晚清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 罗伯特·赫德,英国人。他于1854年来到中国,1863年正式担任海关总税务司,1908年离职回国。赫德担任晚清海关总税务司近半个世纪,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他把持中国海关大权,一定程度上维护了英国等西方列强的利益。 【解读】赫德担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近半个世纪,把持中国海关大权的相关内容,这是中国半殖民地化的重要表现。 在近代中国人民的反帝爱国斗争中,收回关税自主权成为一项重要任务。国民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和中国国民党都明确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要求关税自主的主张。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1928年,国民政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国民政府首先与美国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关税协定》。国民政府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该运动在收回关税自主权上有所进展,关税收入有明显增加,也使南京国民政府获得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但它并未从根本上改变中外交涉中的不平等地位。 新中国成立后不久,政务院就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及其实施条例。这个税则及其实施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改革开放后,为适应新时期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198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学思之窗 195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存在的基本问题是:总体关税水平过高,税率结构不尽合理,税则的商品分类目录不适应对外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交流的需要,等等。1985年颁布的同名税则对这些方面进行了修改,主要是改变商品分类目录,调整进口税率。 ——摘编自黄天华编著《中国关税制度》 阅读材料,思考为什么1985年中国要颁布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195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是基于当时的时代条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产物。改革开放后,在中国走向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这一税则的不少规定已不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政策的需要,其主要问题如栏目中提供的材料所示。因此,国务院于1985年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个人所得税是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起步于民国时期。1914年,北洋政府制定了所得税条例,其中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内容,但并没有实施。1936年,国民政府公布了所得税暂行条例,随之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 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汇总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历史纵横 个人所得税的起源和演进 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开征个人所得税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后这成为英国的一个固定税种。英国的这一做法后来逐渐影响到欧美其他国家,再传播到全世界,使个人所得税成为各国广泛征收的一个税种。 【解读】个人所得税起源于英国,后逐渐影响到欧美其他国家,再传播到全世界。 新中国成立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没有征收个人所得税。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此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经数次修订完善,愈加符合中国社会发展实际,对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思考点 为什么直到1980年中国才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征收个人所得税是为调节社会收入水平,确保社会公平和国家有序发展,在个人和家庭收人整体差别不大的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征收的必要,所以直到改革开放后的1980年,随着中国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才制定颁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史料阅读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2018年8月31日修正) 【解读】史料是201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该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是工资、薪金所得等九项所得内容,体现了征收要素明确,符合社会发展实际。 问题探究 2006年开始,中国全面取消农业税,中国实行了2000多年的农业税退出了历史舞台。搜集资料,了解取消农业税的意义。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从此,中国农民告别延续2600多年的农业税。据统计,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与农村税费改革前的1999年相比,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约1250亿元,人均减负约140元,农民负担重的状况得到根本性扭转。 学习拓展 搜集资料,进一步了解中国收回关税自主权的过程。 1.国民革命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关税自主的初步尝试(1920年代-1930年代) 这一阶段是中国首次在法律和外交层面推动关税自主,核心力量包括中国共产党、中国国民党及南京国民政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未实现完全自主。 (1)国民革命时期的主张:关税自主成为革命诉求 ①中国共产党:1922年,中共二大在《宣言》中明确提出“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将“废除协定关税”作为反帝反封建民主革命纲领的重要内容,从革命立场出发,号召民众反抗列强对关税主权的控制。 ②中国国民党:在孙中山“三民主义”(尤其是“民族主义”)指导下,国民党也将“废除不平等条约、收回关税自主权”作为重要政治主张,1924年国民党一大宣言明确提出“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与中共形成反帝共识,推动国民革命运动中关税自主诉求的传播。 (2)南京国民政府的“改订新约”运动:关税自主的有限进展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为巩固统治、提升国际地位,发起“改订新约”运动,将“关税自主”作为核心目标: ①1928年,国民政府首先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美国承认中国“关税完全自主之原则”,随后国民政府陆续与英国、法国、日本等10余国签订类似关税条约,这些条约基本废除了“协定关税”条款,承认中国有权自主制定关税税率。 ②1929年,国民政府公布《海关进口税税则》,首次自主确定进口货物税率(从7.5%至27.5%),并随后多次调整税率,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本国民族工业,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 局限性:南京国民政府的关税自主是“有限自主”。一方面,条约中仍保留列强在华“最惠国待遇”,中国制定税率时需兼顾列强利益;另一方面,海关行政权仍未完全收回(海关总税务司仍为外国人),且日本等国通过附加条件限制中国关税自主权的完全实现,因此这一阶段中国尚未真正掌握关税主权。 2.新中国成立:关税自主权的完全收回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标志着中国彻底结束了近代以来的半殖民地历史,关税自主权也随之完全收回: (1)新中国政府成立后,立即颁布《关于关税政策和海关工作的决定》,明确宣布“废除帝国主义国家在中国的一切特权”,包括取消列强在海关的管理权、废止一切不平等条约中关于关税的条款。 (2)1951年,新中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完全自主制定关税税率、管理海关行政事务,关税成为保护本国经济、维护国家主权的重要工具。 至此,中国历经百余年的关税主权抗争最终取得胜利,真正实现了关税自主权的独立与完整。 中国近代关税制度的沿革 材料一 中国古代海关转向近代海关是从1840年鸦片战争开始,而海关近代化进程又伴随着丧失海关主权的半殖民地化进程同时实现。晚清海关……税收逐年递增,而且增幅相当大;原有的贪污舞弊风被基本煞住了;采用了先进的船政设备和港务管理制度;还创建了近代邮政;等等。从19世纪60年代中期开始,陆续兴办起来江南制造局、福州船政局、天津机器局等几个大型近代军用工业,清政府兴办这批企业前后共投入四千余万银两,主要来自海关税收。 材料二 第一,货物在进出国境时一次征收,在同一国境内不再重征;第二,国境关税一律以货币形式征收,而封建社会以实物形式征收;第三,近代国家一般不再把财政收入作为征收关税的唯一目的,而是把关税作为转型国家经济政策的一种重要手段,以调节、保护和发展本国经济和生产。按照征收目的,关税可以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和收入再分配关税。财政关税是为了保护国内产业发展而设置的关税。收入再分配是以调节国内各阶层收入而征收的关税。从历史发展看,关税保护国内产业的作用很早就被西方重视。英国从1652年制订《航海条例》,到1849年条例废止,保护关税政策实行了近200年。美国的保护关税历法始于1816年,尽管其后有多次修改,有时也出现关税降低的情况,但就总体而言,美国基本上实行的是保护贸易政策,保护本国工业的发展。 ——摘编自张向先《国际贸易概论》 【问题设计】 1.根据材料一,晚清海关在“半殖民地化”背景下呈现出哪些矛盾特征?清政府兴办近代军用工业的主要资金来源是什么?​ 【点拨】(1)矛盾特征:一方面,海关主权丧失,处于半殖民地化状态;另一方面,海关运作呈现近代化特点,如税收逐年大幅递增、遏制贪污舞弊、采用先进船政与港务管理设备、创建近代邮政。 (2)主要资金来源:海关税收。 2.对比材料二与中国古代关税制度,近代关税在征收方式、核心目的上有何显著不同?结合材料二,说明西方近代关税中“保护关税”的主要作用。​ 【点拨】(1)①征收方式差异:中国古代关税多以实物形式征收;近代关税一律以货币形式征收,且货物在进出国境时一次征收,同一国境内不再重征。 ②核心目的差异:中国古代关税以增加财政收入为主要目的;近代关税不再以财政收入为唯一目的,更注重将关税作为调节、保护和发展本国经济与生产的政策手段。 (2)西方“保护关税”的主要作用:保护本国工业发展(如英国通过《航海条例》、美国通过保护关税立法,长期实行保护贸易政策,保障本国产业成长)。​ 3.综合两则材料,从“国家主权”与“经济发展”的双重角度,分析中国近代关税制度沿革的复杂性,并简要说明其与西方近代关税制度的本质区别。​ 【点拨】(1)中国近代关税制度的复杂性: ①从国家主权角度:晚清关税制度的近代化(如管理、设备升级)是在关税主权丧失的半殖民地背景下实现的,海关运作服务于列强侵略需求,而非完全自主的国家政策,体现“主权丧失与形式近代化”的矛盾。 ②从经济发展角度:一方面,海关税收为清政府兴办近代军用工业提供了资金,客观上推动了中国近代工业的起步;另一方面,因关税主权丧失,中国无法像西方那样通过“保护关税”保护本国民族工业,反而成为列强商品倾销、掠夺原料的工具,制约了本国经济的独立发展。 (2)与西方近代关税制度的本质区别:西方近代关税制度是国家主权独立前提下的经济调控工具,核心是通过关税保护本国经济、维护国家利益;中国近代关税制度是半殖民地主权状态下的被动产物,关税的“近代化”服务于列强利益,无法自主发挥保护本国经济的作用,本质是列强控制中国经济的手段。 13/13 学科网(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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