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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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二年级政治学科学历案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学历案
【学习目标】
政治认同:民法典关于继承问题的规定体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传统美德。
科学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继承制度作为财产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保障和实现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基础。
法治意识:明确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要求。
公共参与:坚持情理法的统一,正确处理家庭财产关系。
二学习重难点
重点: 了解继承、继承制度的意义,了解法定继承的顺序。
难点: 理解继承权如何取得。
【课前预习】阅读课本P45-49,思考下列问题,在课本做好标记。3分钟的时间,
1.什么是继承?继承制度有什么意义?
2.什么是被继承人和遗产?什么是继承人和继承权?
3如何对待被继承人的债务?
4.继承权的取得和丧失的条件
5.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继承的分配原则(P47第一段)
6.处理好法定继承的做法和意义(P47末段)
7.比较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8.遗嘱含义、种类?遗嘱怎样才有效?遗嘱有什么意义? 我的困惑
【学习过程】
任务一、法定继承有顺序(课本P45-47)
继承人的权利与义务
①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探究与分享一]
材料一: 小明的父亲去世时,留下60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明想办法把债还完。此后,小明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五年后的除夕,小明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还清了全部债务。
说一说:案例中谁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是什么?
[探究与分享二]
材料二: 2015年7月,离婚后独居的周大爷在江津区自行购置了一套房产。2016年9月,周大爷与李阿姨结婚,婚后二人一直居住在这里,并靠卖酸辣粉等小吃积攒了60万元的存款。2018年12月,周大爷因病去世。得知此事,周大爷的前妻刘阿姨、女儿、儿子都找上门来要求获得遗产。
(1)本案中,周大爷的遗产应通过什么方式来继承?哪些人享有继承权?
(2)如何分配周大爷的遗产?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P48-P49
[探究与分享三]
材料三:黄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黄乙。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黄丙。
思考:黄丙能够分得遗产么? 为什么?
知识拓展:
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1.遗赠是不需要经过公证就生效的法律行为。遗赠是无偿法律行为。
2.受遗赠人应在两个月内作出接受表示,否则视为放弃;遗嘱继承人须在遗产处理前做出放弃表示,否则视为接受。
【注意】
1.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
2.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意思表示。
3.遗嘱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在指定继承。
【课堂固学】
1.刘某将自己的一套房屋签约卖给汪某,但在办理过户登记前去世。刘某之子刘某甲作为刘某遗产的唯一继承人,将该房屋卖给李某并过户。汪某得知后,要求李某和刘某甲赔偿自己的损失。李某认为,自己与汪某素不相识,不应对汪某的损失负责。刘某甲认为,父债子偿已经过时,刘某卖房给谁与自己无关。据此,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汪某无权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
②汪某可主张李某未获得该房屋所有权
③刘某甲既然未放弃继承该房屋,就应该向汪某承担责任
④若刘某甲与汪某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则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③甲未尽到谨慎看护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④甲应当就孩子没有故意逗狗的行为负举证责任
A. 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李某与王某结婚时有一套商品房和一辆小车,商品房为两人结婚时李某父母赠与二人的礼物,小车为王某婚前购买,二人婚后家庭还有一些存款。其大儿子长期在外不管父母,一直是由小儿子在家悉心照料。李某临终之前,当着王某和小儿子的面留下口头遗嘱,交代自己死后个人财产全部归小儿子所有。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B. ①李某的个人财产包括小车、商品房和存款
C. ②李某口头遗嘱违反民法典规定,视为无效
D. ③王某和两个儿子的继承人顺序是不相同的
E. ④小儿子比大儿子可以得到更多的财产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刘某与陈某是夫妻关系,但长期分居。刘某聘请杨某做保姆,在生活中对保姆产生感情并同居,同时在遗嘱中将与陈某合买的房产赠送给杨某。随后,刘某向陈某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在审理期间,刘某突发脑梗死亡。杨某将陈某诉上了法庭,请求确认遗嘱合法有效,同时要求将房产由杨某继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某与刘某是合法夫妻,陈某享有法定继承权
②刘某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其遗产应由杨某继承
③陈某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遗嘱应认为无效
④房产是刘某和陈某的共同财产,杨某最多继承一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张某和刘某婚后拥有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女儿刘二一直与父母同住,2010年刘某去世,因与儿子刘大关系不和睦,2022年张某亲笔写下遗赠“我名下的房屋自愿赠予刘二”。张某病逝后刘大提起异议,诉至法院。关于此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此案中房屋的被继承人是刘大和刘二
②张某的遗赠无效,房屋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③刘二因与父母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④房屋产权登记在张某名下,应按照遗赠处理
A. ①③ B.②③ C.②④ D.①④
5.甲与乙离婚后,在女儿丙大学毕业时,甲因医疗事故死亡,获得60万元赔款。甲生前留有遗嘱,载明其死亡后的全部财产由其母丁继承。经查,甲名下有一套价值180万元的住房,还有40万元存款。下列有关甲的遗产说法正确的是
①60万元赔款属于遗产,由其母丁继承
B. ②住房和存款都属于甲的遗产
C. ③乙可以继承甲的遗产
D. ④丙无权继承甲的遗产
E.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6.小明6岁时父亲病亡,9岁时母亲改嫁张某,此后小明与其祖父母一起生活。张某有一个5岁女儿,跟张某一起生活。小明大学毕业那年,其母遭遇车祸死亡,留下一栋其再婚后与张某共同购买的房子,市值180万元。小明可以继承的遗产有
A.30万元 B.45万元
C.60万元 D.90万元
7.(2022·浙江·高考真题)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 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2020·浙江高考)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B.②③C.①④D.③④
9.谢某生有两子一女, 置房五间。2010年,谢某立下自书遗嘱,将东边两间房给大儿子、西边两间房给小儿子、北边一间房给女儿。2014年2月15日清晨,谢某弥留之际,在神志清楚且有多个见证人在场的情况下立了口头遗嘱,将原本由大儿子继承的东边两间房改由女儿继承,西边两间房仍归小儿子继承。当日中午谢某去世。
①黄乙和黄丙在接受遗产的身份和条件上有什么区别?
②谢某的遗产应当如何处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高二政治学历案 第1页(共2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高二政治学历案 第1页(共2页)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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