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古代两河流域 课件 2025-2026学年统编版九年级历史上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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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初中历史课件聚焦古代两河流域文明,涵盖文明起源、发展历程(苏美尔城邦至古巴比伦统一)、文明成果(楔形文字、60进制)及汉谟拉比法典。导入从“认识两河流域”切入,通过含义解读、文明起源到文明历程,构建地理概念到文明演进的学习支架。
其亮点在于以时空观念整合文明时序(前3500年起源至前18世纪汉谟拉比统一),结合史料实证(法典条文分析奴隶地位),通过历史解释剖析法典本质。设置材料分析题(如奴隶告主人条文),助学生培养史料运用能力,教师可借逻辑结构提升教学效率。
内容正文:
《第2课 古代两河流域》
01
导入新课
认识两河流域
含义解读
“美索不达米亚”意即“两河之间的地方”,这里的两河指西亚的幼发拉底河与底格里斯河。它大体是以今天伊拉克首都巴格达为中心的狭长地带,孕育了古老的文明。
文明起源
约从公元前3500年起,两河流域南部逐渐产生了一些以城市为中心的小国。这些小国的出现,标志着两河流域文明的起源。它们在这片土地上开始书写属于自己的历史篇章。
02
文明历程
两河流域探秘
苏美尔城邦
苏美尔人:
两河流域早期文明的创造者,约公元前3500年出现。
早期城市国家:
以城市为中心,小国林立,混战不止。
★ 苏美尔人创造了辉煌的文明,为后世奠定基础
初步统一
统一背景
■ 混战局面:
早期城市国家相互混战,社会动荡不安。
■ 发展需求:
人们渴望和平,统一成为趋势。
★ 长期的混乱促使统一的到来
统一结果
■ 实现统一:
约公元前24世纪,两河流域初步统一。
■ 意义重大:
促进了经济文化交流,推动了文明发展。
★ 统一为文明繁荣创造了条件
古巴比伦兴
王国兴起
■ 原本小国:
古巴比伦原是幼发拉底河中游小国。
■ 逐渐强大:
通过扩张,势力不断增强。
★ 从小国到强国的转变
汉谟拉比统治
■ 完成统一:
公元前18世纪,汉谟拉比统一两河流域。
■ 加强统治:
实行君主专制,制定法典。
★ 汉谟拉比使王国达到鼎盛
强盛表现
■ 经济繁荣:
农业、商业发达,城市兴起。
■ 文化灿烂:
楔形文字、法典等成就辉煌。
★ 古巴比伦成为文明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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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成果
楔形文字与60进制
楔形文字
发明:
两河流域的苏美尔人很早就发明了文字。他们通常用削成尖头的芦秆或木棒做笔,在未干的软泥版上压刻出符号。
特点:
这些符号的线条由粗到细,很像木楔,所以由这种笔画构成的文字被称为“楔形文字”。
楔形文字是古巴比伦王国的重要文化遗产
阴历与60进制
阴历应用
制定:苏美尔人根据月亮的盈亏变化制定了阴历,一年354天。
调整:为调整阴历和阳历之间的天数差距,还设置了闰月。
阴历反映了古代两河流域人对天文现象的观察
60进制应用
发明:计数法中的60进制也是两河流域人发明的。
影响:至今仍在时间、角度等方面有应用。
60进制展现了古代两河流域人的智慧
04
法典解析
探秘汉谟拉比法典
汉谟拉比
太阳神
君权神授
法典地位
■ 首部成文法典:
《汉谟拉比法典》是迄今已知世界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的成文法典。
■ 历史意义:
它为后世法律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是人类社会法制传统的重要开端。
■ 法典载体:
法典刻在一块黑色石柱上,现藏于巴黎卢浮宫博物馆。
※ 这部法典见证了古巴比伦文明的辉煌
等级与奴隶制
社会等级制度
等级划分:古巴比伦分为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无公民权的自由民和奴隶三个严格的社会等级。
等级差异: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地位高于无公民权的自由民,不同等级在法律面前待遇不同。
法律体现:法典规定,伤害同等地位的自由民眼睛需遭受同样损害,而伤害无公民权自由民眼睛只需赔偿少量钱财。
※ 社会等级制度鲜明地反映了古巴比伦社会的不平等
奴隶制特征
奴隶来源:战俘是奴隶的主要来源,也有买卖奴隶的现象。
奴隶地位:奴隶处于社会底层,没有任何权利,奴隶主对奴隶有生杀予夺之权。
法律保护: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的利益,拐带、帮助奴隶逃跑或窝藏奴隶者都要被处以死刑。
※ 奴隶制在古巴比伦相当发达且残酷
05
法典探讨
实质与历史意义
法典本质
■ 阶级倾向明显:
《汉谟拉比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利益,如拐带、窝藏奴隶者处死刑。
■ 奴隶地位低下:
奴隶反抗主人会受重罚,像割耳等,生命无保障。
※ 法典是奴隶主统治工具
原则与差异
同态复仇
原则内容:
法典遵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即同等地位伤害对等惩罚。
举例说明:
自由民伤害同等地位者眼睛,自己也会受同样伤害。
●体现了当时的公正观念,但较原始。
阶级差异
待遇不同:
拥有公民权的自由民地位高于无公民权者,伤害后者赔偿少。
奴隶悲惨:
奴隶地位极低,反抗或伤害他人受重罚,无权利可言。
●凸显了社会的不平等。
法典价值
06
课堂总结
拓展与延伸
练习
读材料,想问题
《汉谟拉比法典》规定:
倘奴隶告其主人云:“你非吾之主人”,则此主人应证实其为自己的奴隶,而后其
主人得割其耳。倘理发师未告知奴隶之主人而剃去非其奴隶的奴隶标识者,则此理发师应断指。倘自由民购买奴婢,未满月而该奴即患癫痫,则买者得将其退还卖者而收回其所付之银。
(1)奴隶处于什么样的社会地位?
(2)你认为《汉谟拉比法典》维护的是哪个阶级的利益?
奴隶处在社会的最底层,没有任何社会地位。
奴隶主阶级(统治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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