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课件-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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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
摘要:
该高中思想政治课件聚焦“合同履行、变更及违约责任”核心知识点,通过课前复习合同订立等旧知与预习合同履行等新知搭建学习支架,结合商家“跑路”案例导入,形成“复习-预习-案例探究”的知识脉络。
其亮点在于案例驱动与议题式教学,以蛋糕店“跑路”等真实案例为载体,通过议题讨论强化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辅以表格对比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易错题解析等方法,助力学生提升法治素养,也为教师提供丰富教学资源。
内容正文:
一、第一框知识复习:
1.合同订立的阶段。
2.合同的生效:有效合同和无效合同对比。
3.合同的形式。
课前准备:
二、第二框知识预习:
1.合同目标的实现过程。
2.合同履行的含义、原则、关键、变更。
3.违约责任的内涵、实质、承担方式、免责情况。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二框
——以衡阳优忆滋蛋糕店“跑路”案例为例
2月18日,衡阳“优忆滋”蛋糕店一夜之间倒闭“跑路”,消费者退费无门。
2月19日,高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到优忆滋光辉路店现场核查,发现该店确已关停,多次电话联系该店负责人未果。雁峰区市场监管局下辖的黄茶、先锋、天马等市场监管所,也对优忆滋高兴店、优忆滋岳屏店、优忆滋烘焙店进行核查,发现几家店铺都停止营业,且无法与经营商家取得联系。
议题一:商家“跑路”行为合法吗?请运用本课知识结合以下案例说明理由。
一、合同的履行
1.含义: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履行合同的核心是履行合同的义务。
合同目标的实现过程:
①合同签订
②合同履行
③实现合同目标
要约:蛋糕店进行充值活动
承诺:消费者充值
商家履行提供商品、服务的义务
目标:商家获得收益,消费者获得商品、服务
明确条款(内容)
关键
重要性:明确合同内容是履行合同的关键。
含义: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通过合同的条款来体现。
具体内容: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
2.履行合同的关键——合同内容
【名词解释】标的(客体)
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合同标的大多数是物,也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如买卖合同的标的是物,加工承揽合同的标的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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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合同一般包括的条款,并非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注:合同不能缺当事人、标的物、数量这三样,否则合同不成立;缺了别的可以通过合同内容的填补来解决。
诚信
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全面履
行原则
当事人应当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即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协作履
行原则
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绿色原则
(补充)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3.合同履行的原则
(注意:做题时,容易混淆的是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两个原则,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原因
合同订立后,随着外部条件的变化,当事人可能会有改变或者解除这种法律约束的想法。
2.要求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议题二:商家经营如发生变故,应如何处理与消费者之间的合同关系?
注意:法定情形规定也可以变更,如欺诈、胁迫、不可抗力等情形,可以变更合同。
议题三:如何做才能让商家不敢”跑路“?
消费者
国家机关
商家
三、合同的违约责任
1.含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除外)
2.实质: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
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④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侵权责任
注意: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方式 内容
继续履行 一方当事人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要求其履行或请求法院判决其履行合同规定的特定义务,而不允许其以金钱或其他方法代替履行。
赔偿损失
它以违约行为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事实为基础,具有典型的补偿性。赔偿损失也有一定的限制,即损害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采取补救措施 比如质量不符合约定,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非违约方可根据标的性质和损失的大小,合理选择要求对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违约金 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未约定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且违约金的约定不应过高或者过低
定金罚则 定金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定金按担保法规定执行,但如果同时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当事人可选择适用其一
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损失)才赔偿
(违约方具备继续履行的能力)
合同约定,不管有无损失
定金需要预先给付
3.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货物不符合约定
区分违约金和定金
1.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二者不能并用(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2.选用定金罚则:双倍返还(收受方违约)或罚没定金(给付方违约)。不够的,再追加赔偿(赔偿损失)
3.选用违约金条款:返还定金+赔违约金。即无论是收受方还是给付方违约了,都是返定金+赔违约金,不够的再提高额度。
注意:定金≠订金
4.违约免责情形
1.免责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寒潮、火灾、战争等。
2.要求: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注意:①只是免除违约责任,不是免除合同义务,合同内容事后需要继续履行。②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有约必
守
违约有责
一诺千金
重在履行
言而有信
违约有责
合同履行的含义
履行合同的关键
合同履行原则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违约责任含义、实质
违约承担方式
违约行为的免责
(尤其注意:法定免责)
知识小结
结合案例,考查对履行合同的理解。
1.刘星在校门口找到一辆共享单车,扫码并点击确认了App向其推送的费用标准和超区规则。他骑行至目的地,锁车时被提示“因该处为服务区外,故需收取调度费10元”。刘星付款后又将该车扫码骑回服务区内,但10元调度费并没有退给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刘星自行将车骑回服务区内,单车所属公司未作调度,应当退还调度费 ②单车所属公司划定服务区的规定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③10元调度费属于双方事先约定的具有惩罚性质的违约金 ④如果刘星主张返还调度费,必须证明双方存在骑回服务区内退还调度费的约定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结合案例,考查对违约责任、免责情形的理解。
2.廖某在甲家具公司的网站上看到“本店所有家具凭优惠券打折30%,当日有效”的弹窗,遂凭优惠券在该网站成功下单一张红木茶几,付款方式为“货到付款”。后廖某又修改了订单中的付款方式,提前付清了打折后的价款。下单第二天,甲公司的仓库所在地因洪灾实施交通管制。甲公司工作人员告知廖某无法及时交货,廖某表示反对。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网站“凭优惠券打折30%”的弹窗内容属于要约邀请 ②廖某付清价款时买卖合同成立 ③无论廖某是否表示反对,甲公司均有权直接取消订单 ④甲公司在交通管制期间交货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3.赵某向唐某购买了200万元的酒店装修材料,约定货款在六个月内付清,违约金为10%,定金20万元。三天后,赵某又以该酒店抵押,向某银行贷款200万元,期限为六个月,并办理抵押权登记。三个月后,因发生疫情,赵某的酒店依法停止营业,导致赵某到期无力偿还欠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因不可抗力应当免除赵某还款义务
B.唐某可不返还定金并要求赵某支付违约金
C.假如拍卖赵某的酒店,银行可优先受偿
D.不能免除赵某因履行迟延而承担的违约责任
C
1.在要约发出后,要约人随时可以撤回要约,以阻止要约发生法律效力。
2.悬赏广告等是承诺。
3.合同成立意味着合同生效。
4.口头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
5.合同生效后必须无条件履行合同。
6.合同履行时,只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其他的没有义务履行。
7.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8.定金与违约金在法律上有重大区别。
9.违约金即赔偿金。
10.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应当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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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1年1月,按照某公园年卡办理流程和使用说明的店堂告示,退休职工孙某花600元购买了年卡。根据店堂告示规定,孙某一年内可凭年卡和身份证无限次入园游览。3月,该公园修改了店堂告示,并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孙某入园方式将变更为人脸识别,要求其配合进行人脸激活。孙某认为人脸数据属个人敏感信息不愿变更,因此无法入园,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按原方式入园,并由公园支付无法入园期间的年卡费用和往来公园交通费。该公园认为已通过告示和短信告知了变更,孙某应按协作履行原则进行人脸激活后入园。
结合本案,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园的说法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2)孙某的要求有无法律依据?请具体阐述理由。
(1)该公园的说法不成立。孙某根据公园店堂告示的规定购买了公园年卡,双方完成了从要约到承诺的过程,不存在不合理的情形,合同成立并有效。公园应根据全面履行原则,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公园变更入园方式未经孙某同意,原合同并未发生变更,公园所称协作履行的前提不存在。
(2)孙某的要求有法律依据。该公园单方面变更入园方式构成违约,应当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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